《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印發。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8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印發。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
《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財政局印發。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發布通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於印發《重慶市市場監...
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書面材料、電話、電子郵件或...
第一條 為鼓勵公民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積極舉報農村道路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重慶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獎勵實施細則》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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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全市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依據國務院《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已經2006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長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1] 全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實施細則 編輯 語音 ...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堅平介紹,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重慶作為中西部地區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的代表,既是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搶抓政策試點的重大機遇,也是貫徹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戰...
(四)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經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認定,符合條件需要給予舉報獎勵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第五條 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及“誰查處、誰獎勵”的原則開展,由作出行政處罰的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對於跨地區的舉報,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地區市場監管部門分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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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市場監管部門對舉報屬於其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後給予相應獎勵,適用本辦法。但是屬於食品藥品領域重大違法行為的,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安全案件的查處和舉報專項獎勵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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