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3月23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45號
渝府辦發〔2015〕4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智慧旅遊建設是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快建設國內外知名旅遊目的地的重要舉措。全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旅遊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按照政府主導、旅遊部門牽頭、社會參與、企業開發的發展模式,圍繞旅遊管理、旅遊行銷、旅遊服務,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建成全面高效的智慧旅遊服務體系。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23日
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實施方案
為加快建設西部旅遊高地和國內外知名旅遊目的地,增強重慶旅遊吸引力,實現旅遊管理、行銷、服務信息化,提升旅遊業整體服務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國家旅遊局關於促進智慧旅遊發展的指導意見》(旅發〔2015〕10號)和《重慶市旅遊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為指導,以“智慧管理、智慧行銷、智慧服務、智慧體驗”四大平台建設為重點,建設一批智慧景區、智慧飯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鄉村旅遊、智慧旅遊服務商等單位,不斷提升我市智慧旅遊服務水平,構建符合我市旅遊發展需求、促進我市旅遊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的智慧旅遊服務體系。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旅遊行業自身發展要求,建立政府主導、旅遊部門牽頭、社會參與、企業開發的工作機制和發展模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在方便性、高效性、易用性上下功夫,開發適應遊客需求的產品和服務,滿足遊客在重慶旅遊的全程需求。
(二)堅持統籌協調與上下聯動相結合。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重慶雲計算、大數據等發展優勢,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圍繞旅遊服務、旅遊管理、旅遊行銷,強化與文化、商貿、交通、市政、氣象等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一體化檢索,形成全面高效的智慧旅遊網路體系。
(三)堅持突出重點與循序漸進相結合。充分認識智慧旅遊建設的系統性和複雜性,以重點項目為龍頭,通過行業示範和項目試點積累經驗,再逐步向全市推廣。在整體規劃的同時明確各分項目,並制定相應時間表,便於迅速啟動和分步實施。
三、建設目標
建成覆蓋重慶旅遊行業的基礎網路,以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為基礎,初步建立指揮中心、套用支撐體系和信息安全等公共服務和網路平台。啟動建設一批智慧旅遊景區(度假區)、飯店(酒店)、旅行社、溫泉、郵輪、鄉村旅遊和服務商,為重慶市智慧旅遊互聯互通與可持續發展提供基本保障。
圍繞旅遊服務、旅遊管理、旅遊行銷,集成大數據量存儲、網路化運行、實時數據更新、檢索分析工具方便易用等四大特徵,形成全面高效的智慧旅遊網路體系。基礎信息資源建設取得較大進展,信息共享程度明顯提高,標準規範基本建立,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智慧旅遊建設與套用取得顯著成效。
四、總體架構
智慧旅遊基本架構是以創新融合的通信與信息技術為基礎,直接在雲計算平台進行構建,以服務遊客為中心,以一體化行業信息管理為保障,激勵產業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智慧旅遊體系相互滲透、互為資源、互為動力,從而有機地建設一體化、敏捷化、數位化、互動式的旅遊發展新模式,推動旅遊業現代化發展。
(一)智慧旅遊的頂層設計。
運用系統論的方法,對智慧旅遊建設的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各種參與力量、各種正面的促進因素和負面的限制因素進行統籌考慮,理解和分析影響智慧旅遊建設的各種關係,從全局的視角出發,對全市智慧旅遊的基本問題進行總體、全面設計。
1.旅遊服務的智慧化。堅持從遊客出發,通過科學的信息組織和呈現形式讓遊客方便快捷地獲取旅遊信息,幫助遊客更好地安排旅遊計畫並形成旅遊決策。通過信息技術提升旅遊體驗和旅遊品質。遊客在旅遊信息獲取、旅遊計畫決策、旅遊產品預訂支付、享受旅遊和回顧評價旅遊的整個過程中都能感受到智慧旅遊帶來的全新服務體驗。通過基於物聯網、無線技術、定位和監控技術實現信息的傳遞和實時交換,讓遊客的旅遊過程更順暢,提升旅遊的舒適度和滿意度,為遊客帶來更好的旅遊安全和旅遊品質保障。智慧旅遊還將推動傳統的旅遊消費方式向現代的旅遊消費方式轉變,並引導遊客產生新的旅遊習慣,創造新的旅遊文化。
2.旅遊管理的智慧化。依託信息技術,主動獲取遊客信息,形成遊客數據積累和分析體系,全面了解遊客的需求變化、意見建議以及旅遊企業的相關信息,實現科學決策和科學管理。
3.旅遊行銷的智慧化。通過旅遊輿情監控和數據分析,挖掘旅遊熱點和遊客興趣點,引導旅遊企業策劃對應的旅遊產品,制定對應的行銷主題,從而推動旅遊行業的產品創新和行銷創新。通過量化分析和判斷行銷渠道,篩選效果明顯、可以長期合作的行銷渠道。智慧旅遊還可以充分利用新媒體傳播特性,吸引遊客主動參與旅遊的傳播和行銷,並通過積累遊客數據和旅遊產品消費數據,逐步形成自媒體行銷平台。
(二)智慧旅遊的總體架構。
智慧旅遊的總體架構主要分為前端套用體系和後端支撐體系兩大層次。
前端套用體系中,“遊客”與“政府”位於體系的兩端,著重體現了智慧旅遊中對於遊客體驗和政府管理的智慧型服務,是智慧旅遊的兩條主線。景區(度假區)、旅行社、飯店(酒店)、溫泉企業、郵輪公司以及旅遊服務商等共同組成智慧旅遊的服務者,他們是遊客體驗和政府管理的實際載體。服務業者內部之間,遊客、服務業者、政府之間融會貫通,共同構成無縫的智慧旅遊主體。保障體系包含天氣、公共安全、交通、醫療護理、災害防控等方面,保障體系不完全直接隸屬於智慧旅遊主體,但對智慧旅遊主體的正常、有序運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後端支撐體系主要由旅遊信息資源資料庫和基礎服務系統兩部分組成,統一為前端套用體系提供全面、強大的支撐服務。
五、主要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參與的原則,全市智慧旅遊建設項目分為主導型項目、引導型項目和示範型項目。
(一)主導型項目。
以旅遊主管部門為實施主體,負責方案設計、項目研發和主要的建設運營投入。該項目體系具有覆蓋範圍最廣、管理力度最強、對全市旅遊發展的影響最持久的特點,是提升遊客對全市旅遊環境整體印象和展現全市旅遊發展水平的關鍵因素。為更好地在智慧旅遊建設過程中提高效率、精簡機構、減少開支、體現信息服務的社會化和專業化,主導型項目建設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外包專業機構開發運營。
1.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按照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運營維護機制和標準,建設重慶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包括旅遊信息資料庫和數據交換系統,並將之作為智慧旅遊建設的信息基礎,按照統一的規則獲取採集旅遊信息,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進行集中存儲,並按照統一的交換標準通過各種平台發布,最終實現旅遊信息的智慧化。
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利用水土雲計算中心現有資源,搭建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市旅遊局負責全市旅遊信息數據標準建立,各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信息數據分中心建設。各區縣(自治縣)可通過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集中上傳數據,也可通過市旅遊局提供的數據交換標準和接口,與各旅遊信息數據分中心同步和交換數據。
2.旅遊指揮調度中心。以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為基礎,建立市旅遊局、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旅遊企業三級視頻監控體系,實現視頻、語音和數據的融合與雙向傳輸,為日常管理提供完備的信息來源,並提供預警、調度、視頻會議、遠程培訓、數據統計等功能。市旅遊局負責建設全市旅遊指揮調度中心(主會場),各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建設指揮調度分中心(分會場)。旅遊指揮調度中心應在技術上與市政府應急指揮中心保持一致,並依託全市數據集中的水土雲計算中心,實現與全市相關係統的無縫對接。
3.旅遊信息查詢和服務平台。構建全市統一的旅遊信息查詢和服務平台,提供統一的對外宣傳接口。旅遊信息查詢和服務平台與旅遊信息入口網站和旅遊誠信監管系統間建立接口,實現信息互通,為推動全市旅遊資源整合,加強行業管理提供支撐。
市旅遊局負責搭建全市統一的旅遊信息查詢和服務平台。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旅遊企業可通過平台對旅遊產品進行介紹,並結合實際情況設定查詢終端。
4.旅遊數字互動行銷平台。指微博、微信、手機報等形式,是一個線上的旅遊活動行銷平台,通過此平台可以統一開展門票贈送、抽獎、投票評選、照片遊記分享等線上活動,並支持統一用戶賬號、統一積分體系和統一數據分析,讓零散的短期活動發揮出線上活動行銷綜合效應。系統可根據用戶提供的資料和感興趣的旅遊資源類型進行各種數據匯總和分析,為後續行銷活動和市場方案提供指導。市旅遊局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旅遊數字互動行銷平台,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通過該平台運營維護本行政區域相關信息。
5.旅遊目的地行銷系統。為各類旅遊企業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提供一種快速安全的交換標準。旅遊目的地行銷系統是通過全市統一的電子商務平台和信息服務平台,為旅遊行業各類電子商務行銷模式提供系統的支持和服務。系統採用數據挖掘技術對旅遊產品進行聚類分析和關聯規則的挖掘,發現旅遊熱點、供需情況和旅遊市場的變化及消費趨勢。行銷系統不僅提供整體的運行環境和完善的功能服務,還為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功能擴展和商務運營等活動提供全面的信息共享平台。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根據實際情況,建設本行政區域的旅遊目的地行銷系統。市旅遊局負責整合,並統一發布。
6.旅遊信息入口網站。主要為遊客提供政府層面的旅遊資訊信息和旅遊特色服務。入口網站以統一的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資料庫為基礎,以通信網路為支撐,通過終端接口開放、智慧型化管理的多樣化旅遊服務網路,實現向處於不同網路、使用不同終端的用戶提供語音、數據、視頻等旅遊服務目標。市旅遊局和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要建立旅遊信息入口網站,其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市旅遊局網站還應為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和旅遊企業提供自定義的頁面展示平台。
7.旅遊智慧管理數據統計分析系統。充分利用物聯網、監控設備和無線技術,實現對旅遊數據的自動監測和實時數據統計,為提高行業管理效率和遊客滿意度提供支撐。通過建設旅遊智慧管理數據統計分析系統加強基於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的旅遊統計數據收集,並積極探索數據挖掘套用。市旅遊局負責搭建旅遊智慧管理數據統計分析系統。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行業數據收集、網上直報工作,積極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相關旅遊企業管理信息化並完成數據報送任務。
8.旅遊行業監督管理系統。主要包括線上投訴子系統、誠信監控子系統、規範發布子系統和資源整合與管理子系統。有助於實現旅遊政策法規發布、旅遊線上投訴與透明化處理、企業誠信監控等功能。市旅遊局負責建設全市旅遊行業監督管理系統。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相關信息採集、監管和發布,同時用該系統處理線上投訴等業務。
9.移動終端旅遊套用平台。開發以介紹重慶旅遊資源,幫助遊客了解涵蓋景區(度假區)、景點、飯店(酒店)、餐飲等旅遊信息的指南型移動套用客戶端。主要通過能吸引遊客的精選圖片、視頻等充分展現目的地旅遊特色和旅遊資源優勢。套用平台還能實現部分旅遊產品的手機預訂和支付,並可以通過自動定位查詢周邊旅遊資源和消費場所。景區(度假區)子欄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用戶評論板塊,並設有回覆評論功能,方便用戶評價和交流。必要時增加論壇模組,充分調動用戶的參與度和互動性。市旅遊局負責移動終端旅遊套用平台的搭建,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提供相關旅遊信息。景區(度假區)子欄目的用戶評論或論壇模組由景區(度假區)自行負責維護。
10.智慧旅遊體驗中心。集成物聯網、3D影像、4G移動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讓大眾接觸到信息技術給旅遊帶來的全新體驗,從而感受到智慧旅遊的方便快捷。
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智慧旅遊體驗中心,市旅遊局負責整合併在網上建立全市智慧旅遊體驗中心,讓遊客在第一時間體驗重慶智慧旅遊。
(二)引導型項目。
根據各區縣(自治縣)相關項目發展情況,選擇有一定基礎條件和參與意向的旅遊企業作為合作單位開展引導型項目建設。由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合作單位主要負責項目建設和運營試點。
1.智慧景區(度假區)。智慧景區(度假區)通過藉助GIS資料庫、旅遊資源資料庫、多媒體資料庫、遊客資源資料庫等後端支撐體系,建立景區(度假區)信息系統和景區(度假區)業務系統。其中,景區(度假區)信息系統包括電子票務子系統、景區(度假區)信息發布子系統、客流趨勢與預警子系統等;景區(度假區)業務系統包括基於位置與身份識別的服務子系統、深度旅遊引導子系統、停車場管理子系統等。
(1)電子票務子系統。通過RFID電子票或二維碼電子票等形式將紙質門票電子化,實現出票、驗票、計票等票務流程的全程電子化。此外,還可綁定用戶身份證,利用設定在景區(度假區)重要節點的電子門票識別設備,感知遊客所處位置區域,為遊客提供個性化的景區(度假區)服務,並輔助管理單位進行客流引導。
RFID電子門票驗票系統。遊客在通過驗票口時,讀卡器可自動感應電子門票,實時統計遊客信息,在客流量大時,縮短遊客檢票時間,實現快速通關。通過把遊客信息(如手機號碼)與RFID電子門票綁定,為遊客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服務,如傳送景點介紹、景區(度假區)地圖、娛樂購物促銷等的簡訊或彩信。
二維碼門票驗票系統。遊客可以通過手機或其他移動終端線上預訂獲得門票二維碼,實現異地取票、實時取票。發票部門可以通過電信運營商服務無紙化出票,實現低碳票務。同時,通過給遊客傳送二維碼優惠券,商家還能及早獲得市場信息。
條形碼門票驗票系統。可以與郵政明信片結合,藉助遍布全國的郵政網路實現便捷的異地取票。明信片形式讓門票兼具收藏價值和防偽功能,還能發揮更好的宣傳效果。
(2)景區(度假區)信息發布子系統。通過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廣電數字互動電視、呼叫中心等多種方式接入統一的綜合性平台,獲取景區(度假區)全部相關信息,包括對靜態旅遊資源信息的匯集、分類、整理,以及對動態信息的更新和反饋。
(3)客流趨勢與預警子系統。基於智慧型視頻系統對景區(度假區)路口、廣場、看台、開放景區(度假區)交通幹道、室內景點等關鍵節點的人流密度進行監控和估算,匯總景區電子門票數據,整合分析計算客流量大小及變化趨勢。當景區(度假區)人數接近或超過可容納人數警戒線時,可依照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及時疏導客流,保證景區(度假區)遊客數量在安全範圍內。
(4)基於位置與身份識別的服務子系統。利用定位和身份識別技術,使遊客方便地獲取當地旅遊服務項目和內容,滿足遊客隨機性旅遊需求。基於位置與身份識別的服務既豐富了遊客的旅遊內容,還可以給景區(度假區)商家帶來更多商機。
(5)深度旅遊引導子系統。除了傳統的景區(度假區)導遊機,還可以建設新型手機導遊系統,只需在智慧型手機終端上安裝APP,並下載相應景區(度假區)的數據,就能讓手機變成導遊機,收聽相應景區(度假區)導遊詞。
(6)停車場管理子系統。管理人員可以在停車場內任意固定地點對車輛進行監控和指揮,並實現統計、預警、報警等各種功能,大大降低管理人員勞動量。停車場管理子系統包括進場前的分流引導和進場後的車位管理兩個方面。
進場前的分流引導主要依靠其他交通保障系統獲得交通狀況信息,並及時傳送車位數量等信息到路面、停車場入口等設定的信息屏上,對預備入場車輛進行早期引導,實現停車場的高效率利用。進場後的車位管理主要包括空閒車位計算和汽車入庫出庫引導,提高車位使用效率。
2.智慧旅行社。旅行社管理系統不僅提供完整的旅行社介紹、旅遊線路、代理酒店、代理票務等基本服務信息,還應具有旅遊契約管理服務、導遊資質信息管理服務以及境外簽證、保險、租車等其他服務。通過將旅行社業務信息和資源整合到統一的管理系統當中,為旅行社提供快速安全的數據交換標準和統一的管理界面,形成一個高效、共享的管理體系。
(1)旅行社信息門戶。主要負責對旅行社業務進行電子化管理和信息發布。旅行社信息門戶提供各管理系統的接口,對從各管理系統獲取旅行社信息、行程線路信息、景區信息、入住酒店信息、導遊信息和旅遊契約信息等數據進行統一發布。旅行社信息門戶還可提供旅行社組團信息查詢服務,將旅行團成員人數、包車數量、旅遊線路與預訂行程計畫、導遊情況等信息在旅行社信息門戶以關鍵字的形式提取並發布。
(2)契約管理系統。對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契約進行統一編碼並通過專門流程報管理部門備案,如發生旅遊糾紛可方便查證和監管。契約管理系統為遊客提供統一的旅遊契約電子編號,通過編號登入線上信息服務門戶或旅行社信息門戶就能遠程查閱契約電子文本,保障遊客合法權益。
(3)導遊管理系統。為旅行社所屬的導遊建立導遊電子檔案並與導遊證編號相互關聯,輸入導遊證編號即可了解該導遊的行業記錄和資質情況,實現管理部門對導遊的信息化管理。
(4)車載監控系統。系統通過GPS定位技術對旅遊大巴、景區公交等車輛實時跟蹤管理,可以針對違規駕駛、行車線路偏離、異常停車等車輛異常行為進行警告、詢問和報警。
3. 智慧飯店(酒店)。包括數碼客房服務系統和飯店(酒店)運營管理系統。
(1)數碼客房服務系統。在酒店客房內布置智慧型終端,終端主要功能包含酒店信息查詢、旅遊景區信息速遞、景區視頻演示、景區交通一鍵通等服務。
(2)飯店(酒店)運營管理系統。在飯店(酒店)和遊客之間搭建一個統一的信息發布與共享平台,包括飯店(酒店)信息查詢服務、住房飲食預訂服務以及評價打分、服務投訴、服務對比等,並可對客房信息、餐飲信息、娛樂信息等實時更新。
4.智慧郵輪。包括郵輪客房服務系統和運營管理系統。
(1)郵輪客房服務系統。在郵輪客房內布置智慧型終端,終端主要功能包含信息查詢、郵輪線路信息速遞、線路景區視頻演示、相關服務一鍵通等。
(2)運營管理系統。在郵輪和遊客之間搭建一個統一的信息發布與共享平台,包括信息查詢服務、住房飲食預訂服務以及評價打分、服務投訴、服務對比等,並可對客房信息、餐飲信息、娛樂信息等實時更新。
5.智慧溫泉。通過藉助旅遊資源資料庫、多媒體資料庫、遊客資源資料庫等後端支撐體系,建立溫泉運營管理系統、電子票務(匙牌)系統等。
(1)溫泉運營管理系統。在溫泉和遊客之間搭建一個統一的信息發布與共享平台,包括溫泉信息查詢服務、溫泉住房預訂服務以及評價打分、服務投訴、服務對比等,並可對客房信息、溫泉信息、娛樂及餐飲信息等實時更新。
(2)電子票務(匙牌)系統。通過RFID電子票或二維碼電子票等形式將紙質門票電子化,實現出票、驗票、計票等票務流程的全程電子化。
6.智慧鄉村旅遊。主要通過二維碼和智慧型手機APP,利用重慶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的資源優勢和3S(地理信息系統、遙感和全球定位)技術整合傳統地圖和旅遊基礎數據,同時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進行行銷推廣。
7.智慧旅遊服務商。以智慧旅遊電子商務平台等為代表,通過智慧旅遊系統獲取精確的旅遊資源信息服務遊客。
智慧旅遊電子商務平台通過整合旅遊資源,為遊客提供全方位、高質量的個性化旅遊產品線上預訂和購買服務,並面向同行業實現旅遊產品線上分銷和結算。同時,可建立用戶評價體系,並考慮與其他旅遊電商平台融合。
(三)示範型項目。
由市旅遊局根據相關規範和要求,選擇具有一定智慧旅遊建設基礎、並有意向繼續發展完善的區縣(自治縣)和旅遊企業作為試點單位承擔示範型項目建設。
本著“局部試點、總結經驗、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工作思路,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單位,開展智慧景區(度假區)、智慧飯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郵輪、智慧溫泉、智慧鄉村旅遊、智慧旅遊服務商的示範試點工作。依照“自願申請、綜合選擇”的原則,確定試點單位、明確示範內容、簽訂試點契約。示範試點成功後,再在全市層面推廣。
1.示範智慧景區(度假區)。選擇在景區(度假區)信息化和數字景區(度假區)建設中成效較突出的景區(度假區),加強新技術在景區(度假區)的套用,不斷提高景區(度假區)管理服務、網路行銷和電子商務水平。
2.示範智慧飯店(酒店)。從飯店(酒店)接待服務智慧化、內部管理智慧化和業務經營智慧化上全面提升,包括飯店(酒店)網路融合和業務集成、自助入住和電子管家、智慧型房控和虛擬桌面、智慧型分房和收益管理等。智慧飯店(酒店)示範點應不僅在技術項目上進行示範,更要突出通過智慧飯店(酒店)建設對飯店(酒店)管理和行銷帶來的價值和效益。
3.示範智慧旅行社。旅行社通過信息技術實現門店總部一體化和連鎖化經營、綜合業務系統化管理,並建立客戶關係管理系統和直銷分銷體系。
4.示範智慧郵輪。實現乘客預定、登船、遊覽、離開的全流程智慧服務和管理。
5.示範智慧溫泉。實現智慧溫泉從遊客的預訂到前台接待、匙牌管理、消費錄入、離場控制等全流程智慧服務和管理。
6.示範智慧鄉村旅遊。整合鄉村旅遊相關資源,通過我市鄉村旅遊產業服務平台等把涉及我市鄉村旅遊的各個要素通過網路聯繫起來,最大程度滿足遊客的個性化需求,提升我市旅遊知名度和美譽度。探索和推進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利用網際網路優勢,實現鄉村旅遊線上線下無縫對接。
7.示範智慧旅遊服務商。包括面向遊客提供線上旅遊預訂服務的旅遊電子商務平台、面向旅遊企業提供同業交易的旅遊電子商務平台和為傳統企業提供旅遊電子商務技術和套用支撐的企業。
通過總結示範企業在團隊建設、技術研發、平台運營等方面成功經驗,發揮其在商業模式創新、產業鏈整合、人才培養、帶動就業等方面的示範引導作用,推動市內其他企業積極參與旅遊電子商務實踐,帶動上下游關聯企業協同發展。
提供技術和套用支撐的服務商應該在旅遊行業有成熟的產品,並在市內有相關實施案例,其產品和服務得到客戶單位的認可。
六、實施步驟
(一)主導型項目實施步驟。
標準制定階段:2015年3―6月,分析行業標準,制定我市旅遊大數據系統數據標準,採購資料庫軟體和數據伺服器,搭建資料庫環境。
全面實施階段:2015年7月,對政府部門建設項目進行可研設計和分解招標;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項目全面實施,數據陸續清理入庫;2016年11月,旅遊指揮調度中心、旅遊信息查詢和服務平台、旅遊數字互動行銷平台等項目投入試運行,產生大量系統數據,基本建成我市智慧旅遊雲計算數據中心。
工程驗收階段:2016年11月,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後向社會發布並正式投入運行,實現旅遊管理、服務及行銷能力提升。
總結提高階段:2016年12月,總結政府部門建設項目建設經驗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智慧旅遊建設構想。
(二)引導型項目實施步驟。
比對選擇階段:2015年3―6月,市旅遊局根據智慧旅遊發展情況,選擇有一定基礎條件和參與意向的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或旅遊企業作為合作單位。
全面建設階段: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合作單位全面開展相關信息系統開發建設。
試點運營階段:2016年11月,建設項目運營試點。
項目驗收階段:2016年12月,市旅遊局根據項目建設和運行情況,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並依據專家評審結果,給予適當補助。
(三)示範型項目實施步驟。
試點申報階段:2015年3―6月通過分析國家及各省(區、市)旅遊數據標準,由市旅遊局編制《重慶市智慧旅遊建設規劃(2015―2020年)》,經市政府審定後發布。各區縣(自治縣)旅遊局(委)全面啟動智慧旅遊試點單位申報,根據申報和前期調研情況,選定智慧景區(度假區)、智慧飯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郵輪、智慧溫泉等試點單位。
全面實施階段:2015年7月,選定的試點單位,依據規劃建設內容簽訂智慧旅遊建設示範試點契約並組織實施。
考核驗收階段: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試點項目建設基本完成,總結評估建設成果。
總結推廣階段:2016年12月,市旅遊局根據項目建設和運行情況,組織專家評審,總結經驗,並依據專家評審結果,給予適當補助。由市旅遊局負責,對好的經驗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推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智慧旅遊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建立有利於發揮信息化作用、分工合理、責任明確的旅遊信息化綜合管理機制。加強區縣(自治縣)智慧旅遊主管機構的組織建設,強化統籌協調,促進區縣(自治縣)之間、企業之間旅遊信息化工作的協同配合。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加快制定促進智慧旅遊發展的激勵政策,鼓勵區縣(自治縣)結合實際開展各具特色的政策實踐,形成推動智慧旅遊發展的政策環境。統籌安排,最佳化結構,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加大對重點項目的投入。
(三)加強旅遊信息安全建設。加強旅遊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構建以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用戶安全為重點的多層次安全體制,鼓勵使用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的信息技術產品,配合第三方安全評估監測機構,加強政府和企業的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部門間信息共享安全。
(四)加強旅遊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旅遊信息化人才引進和培養政策。積極探索人才定向培養機制,鼓勵市內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旅遊信息化相關專業,培養專業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社會適應性強的旅遊信息技術人才。鼓勵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旅遊行業從業人員信息化知識技能培訓,讓人才培養緊跟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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