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建設旅遊度假區的意見

為適應大眾休閒旅遊的需要,著力推動重慶市旅遊業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3〕10號)和重慶市委四屆三次全會精神,經重慶市政府同意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就加快建設旅遊度假區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建設旅遊度假區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建設旅遊度假區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3〕213號 
渝府辦發〔2013〕21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適應大眾休閒旅遊的需要,著力推動全市旅遊業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3〕10號)和市委四屆三次全會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建設旅遊度假區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的意義
旅遊度假區是指具有良好的資源與環境條件,能夠滿足遊客休憩、康體、運動、益智、娛樂等休閒需求的相對完整的度假設施聚集區。加快旅遊度假區建設,是適應和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休閒度假需求,積極創造開展休閒度假活動的便利條件,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經濟,推進全市五大主體功能區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重慶旅遊業轉變發展方式,整合集成旅遊發展要素,調整最佳化旅遊產品結構,豐富“重慶非去不可”品牌內涵,加快全市旅遊業轉型升級的戰略選擇。
二、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休閒度假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著力打造一批主題形象鮮明、比較優勢明顯、基礎設施完備、配套服務齊全和生態環境優良的旅遊度假區,使之成為 “重慶非去不可”的有力支撐,促進全市旅遊業提檔升級和轉型發展,加快把重慶建設成為國內外著名旅遊目的地。
三、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規劃先行與適度開發相結合,結構最佳化與項目引領相結合,主體提升與融合發展相結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確保旅遊度假區特色化、規範化、品牌化、差異化和可持續發展。
四、發展目標
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成全市旅遊度假區體系,吸引建設投資超過300億元,國家級、市級旅遊度假區達到25家,住宿接待設施床位數不低於5萬張,吸納5萬以上人員就業,市級以上旅遊度假區每年吸引過夜旅遊者500萬人次以上,遊客平均停留天數不低於2天。
五、總體要求
(一)科學合理編制規劃。
旅遊度假區規劃編制要按照《旅遊度假區等級劃分》(GB/T26358—2010)標準,突出地域資源特色,挖掘文化內涵,合理布局功能,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要求,並與旅遊發展規劃、環保規劃等相關規劃協調。旅遊度假區建設必須按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劃嚴格實施。
(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按照“資源有特色、景區有依託、配套服務好、體量上規模、度假可消費、項目有業主、環境能支撐、帶動能力強、市場前景大”的標準,創意策劃、規劃布局和開發建設一批重大旅遊度假項目。加強分類指導,突出全市五大主體功能區旅遊度假項目的地域特色,因地制宜,錯位互補,在加快規劃建設和提檔升級山嶽型、湖泊型、森林型、溫泉型、古鎮型、鄉村型等資源特色旅遊度假項目的同時,創新開發商務會展、運動健身、養老保健、影視演藝、購物美食、主題遊樂、郵輪遊艇、民俗體驗等滿足市場需求的新興旅遊度假項目。
(三)完善設施功能配套。
一是加快完善旅遊度假區的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接待服務設施,合理配置類型、等級和規模,確保三星級及以上標準的住宿接待設施占住宿接待設施總量的50%以上。二是加強旅遊度假區道路交通建設,構建與外部路網無縫銜接的旅遊度假區交通網路和度假區內低碳慢行體系。三是加快完善旅遊度假區遊客接待服務中心、生態停車場、旅遊廁所、旅遊標識體系、金融服務網點、加油站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安全防範、醫療救助、事故處理、遊客投訴等快速應急系統。四是大力推動旅遊度假區智慧旅遊和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市級及以上旅遊度假區實現智慧化管理,向遊客提供實時準確的服務信息和網路線上服務。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加強湖泊、山地、森林、溫泉等資源環境保護,確保旅遊度假區及周邊地區資源環境品質良好。支持旅遊度假區創建生態旅遊示範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保持區域及周邊範圍內的原生態大自然特色。倡導綠色低碳旅遊方式,合理控制旅遊度假區環境容量和遊客總量,實現旅遊資源科學保護和持續利用。深入開展生態旅遊區及綠色飯店等創建活動,加強垃圾收運、污水處理、河流湖泊清淤、生態公廁修建等環境保護基礎工作。加強旅遊度假區環境執法,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推進旅遊度假活動節能節水減排,努力打造綠色循環、低碳生態旅遊示範區。
六、重點任務
按照“分類指導、典型示範、重點推進”的原則,從2013年啟動,實施考評命名、提升創建、規劃新建“三個一批”工程,加快全市旅遊度假區建設。
(一)考評命名一批。
按照成熟一個、命名一個的原則,命名授牌一批市級及以上的旅遊度假區。對近年來建設完善基本成熟的旅遊度假區,由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申報,市旅遊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程式評審打分。對1500分以上的旅遊度假區,提請市里審定命名為市級旅遊度假區;對1700分以上的市級旅遊度假區,向國家旅遊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國家級旅遊度假區。
(二)提升創建一批。
按照自主推薦、擇優選取的原則,提升創建一批旅遊度假區。對具備良好的度假資源和環境條件、類型特徵鮮明、具有一定基礎的旅遊景區,由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申報,市旅遊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程式評審後,推薦10個提升創建旅遊度假區項目提請市里審定,作為市級旅遊度假區重點項目予以培育。
(三)規劃新建一批。
按照高起點策劃、高水平規劃、高標準建設的原則,規劃新建一批大型旅遊度假區。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申報,市旅遊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綜合考慮資源稟賦、類型特徵、區域分布、輻射帶動等條件,推薦一批規劃新建旅遊度假區項目提請市旅遊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審定,納入市級旅遊度假區儲備項目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市旅遊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研究解決旅遊度假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服務、考核等具體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加快旅遊度假區建設作為促進旅遊業發展的重要舉措,納入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抓緊形成自評編制申報資料(申報資料及相關要求在市旅遊局政務網下載),於2013年11月25日前報送市旅遊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大扶持力度。
市旅遊發展資金對榮獲命名市級及以上旅遊度假區的給予一定獎勵。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中,統籌考慮旅遊度假區發展用地,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土地供應管理政策的旅遊度假區,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旅遊度假區探索以特許、營運、收費等經營權和股權質押貸款等方式進行融資建設,對“三個一批”旅遊度假區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補助,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旅遊度假區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公司)、創業投資機構等金融機構或企業,加大對旅遊度假區發展的戰略性投資。同時,加大宣傳行銷力度,著力提升全市旅遊度假區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強化責任落實。
凡確立為市級旅遊度假區或納入重點提升創建和規劃新建的旅遊度假區,由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與市旅遊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定期定責落實開發建設、提升創建、規範達標等各項任務,力爭到2017年,建成覆蓋全市“一心三帶”的旅遊度假體系,推動旅遊經濟實現更大發展。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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