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保險管理》是2015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榮惠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院醫療保險管理
- 作者:榮惠英
-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 ISBN:9787117203197
《醫院醫療保險管理》是2015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榮惠英。
《醫院醫療保險管理》是2015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榮惠英。內容簡介本書為適應醫療保險制度和醫院管理的需要,以醫療保險和醫院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為基礎,以醫院醫療保險管理體系為研究主題,從醫院醫保管理的功能組織、...
管理式醫療模式的核心就是保險與醫療服務提供者成為利益共同體,這也是管理式醫療保險模式能夠有效控制風險,降低費用的根本原因。主要內容 一、醫療服務籌資和醫療服務提供有機結合,管理醫療組織與診所和醫院簽訂契約或者直接擁有自己的醫院和...
《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經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1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建立待遇...
推行鄉村醫保定點管理一體化,公立村衛生室(所)不再作為獨立的醫療機構進行醫保定點申請,統一納入鄉鎮衛生院管理。鄉鎮衛生院應將轄區內已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的村衛生室報屬地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網際網路醫院可依託其實體醫療機構申請簽訂補充...
第一條 為規範從事門診服務的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門診”)管理工作,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辦法》是2014年2月8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法規。檔案通知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辦法》意見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廣州市...
《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實施辦法》是為推進健康江蘇建設,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用藥需求,提升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和《...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是廣州市醫療保障局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就醫管理辦法的通知 穗醫保規字〔2022〕3號 各有關單位,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現將《廣州...
《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經2015年1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5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號公布。該《辦法》共28條,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2015年12月21日 河北省人民...
《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理論與實務》是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介紹 本書分為兩部分:醫療保險管理基本理論和醫院醫療保險實務。醫療保險管理基本理論部分,介紹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的概念、醫療保險籌資、費用支付方式、醫保法制管理等...
《現代醫院醫療保險管理指南》是2019年天津科技翻譯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軍。內容簡介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和全民醫保制度的建立,實現更加科學、公平、合理的醫院醫保管理顯得尤為重要,這對從事醫院醫保管理的工作人員提出了更...
(二)醫保管理機構建設或醫保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三)醫保信息化系統建設情況,包括醫院管理系統、藥店管理系統、聯網結算準備情況等;(四)所屬工作人員對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掌握情況;(五)醫療服務質量情況;(六)醫療費用數量、結構...
(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四)儲備藥品中,列入《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內藥品品種數量占儲備藥品品種總量的比例,專科醫院達到60%以上,三級醫療機構達到75...
為加快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保障城鎮職工基醫療需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施行時間 《葫蘆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於2000...
2020年4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號公布《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60號公布的《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發布辦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號 《...
第十條 統籌地區要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建立醫院信息系統並根據DIP業務需要進行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做好醫保信息系統的數據接口。第十一條 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上傳數據工作指導、培訓及數據質量管理,從及時性、完整性、合理性和規範性等方面進行...
第三條 住院醫療機構定點應遵循布局合理、供需平衡、擇優選擇、鼓勵競爭、扶持基層、動態管理的原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參保人醫療保險服務需求、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能力以及經辦能力、信息系統建設等情況,與醫療服務質量好、價格合理、管理...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五)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了必要的管理人員...
2、遵守國家有關醫療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檢查合格;3、具有健全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管理人員相對穩定;4、醫院內部管理規範、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醫療質量...
(六)對開展住院醫療的,綜合性醫院批准床位在50張以上;專科醫療機構在30張以上;社區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床位不限;(七)具備與全市醫保信息系統聯網運行的能力,並有完善的內部計算機管理系統,鄉村衛生室可適當放寬;(八)無衛生...
醫保經辦機構與評估合格的醫療機構、協商談判,達成一致的,雙方自願簽訂服務協定。通過簡化申請條件、最佳化評估流程、完善協商談判機制,有助於擴大醫療資源供給,為民眾提供更加適宜優質的醫療服務。內容解讀 《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員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省有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定,超過規定範圍發生的費用,嚴禁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況不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一...
如果參保人,參保單位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或全部交納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機構也就無法提供很好的保障,這無疑就失去了醫療保險的本意。公平目標的要求是,保證醫療保險的需求方(被保險人或患者)、醫療服務的供給方(醫院或其他醫療機構)和...
第三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工作的主管部門,所屬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負責醫療保險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條 實行門診統籌應遵循以下原則:(一)立足基本保障,費用共濟分擔,低水平起步,資金收支平衡;(二)門診統籌...
九、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診療項目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轉診轉院管理 十、職工因病確需轉往區外醫療機構診療的,執行區、市衛生行政部門關於區外轉診、轉院的規定。由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自治區人民醫院或銀行市第一人民...
第五條 納入按病種結算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為全市二級以上公立定點醫院。按照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要求,逐步擴大到所有醫保定點醫院。第三章 醫療費用定額標準 第六條 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均實行同一定額標準。...
(二)建立與社會保險管理、醫療服務協定要求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社會保險管理組織,指定一名單位領導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配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和監督考核工作。(三)建立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並...
《按病種分值付費(DIP)醫院醫保精細化管理》是一本2022年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維雄,蔡秋茂。內容簡介 本書稿聚焦按病種分值付費(DIP)這一我國原創並正在推行的新醫保支付方式,結合已開展先行先試工作地區...
第一條 為順利推進我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加強和規範我縣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管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1999]14號)和我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