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2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工作,確保及...
該辦法於2022年7月7日第95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通過過程 2022年7月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江西省人民...
《獎勵辦法》作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的配套檔案,共十五條,規定了舉報獎勵制度的目的依據、適用範圍,以及獎勵的原則、條件、標準、發放、領取、兌付、收回等內容,同時也充分體現了在深化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民眾...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由山東省政府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
《長沙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是長沙縣縣政府為了規範和加強我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活動,維護醫療保險基金安全,保障參保人員醫療需求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我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活動,維護...
《遼寧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是經2023年1月4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1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管理辦法。發布命令 第344號 《遼寧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業經2023年1月4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1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2月19日,經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5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錢、救命錢。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省醫保局日前印發《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填補對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處理政策空白。主要內容 《辦法》明確,醫療...
《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旨在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和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以及維護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辦法》共六章四十條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暫行辦法全文 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2022年12月31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8號發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
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
2021年8月25日,山西省長藍佛安簽署第289號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第十四條 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撥付,原則上應於當年形成支出。結轉和結餘資金,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省醫保局加強對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的績效管理,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
各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為進一步適應醫保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
第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管理工作應當堅持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則。第二章 舉報範圍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以下簡稱舉報),是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機構、單位、個人涉嫌欺詐...
辦法全文 青海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推進醫療保障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促進醫療保障領域的誠信自律,構建良好的誠信環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社會監督,遏制醫療保險違規行為,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權益,確保我市醫療保險制度健康、平穩運行,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第423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加強專家管理,完善專家產生、利益迴避、責任追究等機制。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完善投訴舉報處理、利益迴避、保密等內部管理制度,落實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第六章 ...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和可持續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第二條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確定、調整,以及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支付、管理和監督等,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進行管理,符合《藥品目...
《四川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促進大眾和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監督,為醫保基金監管提供有效線索是打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維護基金安全的有力保障。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信用主體(以下簡稱信用主體)的醫療保障信用信息採集、信用評價、信用發布、異議處理、結果套用和信用修復等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保障信用管理,是指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