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是濟南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3年2月1日
《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是濟南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章。
《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是濟南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章。濟南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2022年12月31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8號發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由山東省政府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錢、救命錢。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省醫保局日前印發《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填補對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處理政策空白。主要內容 《辦法》明確,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根據定點醫藥機構違約行為的...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2月19日,經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5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以下簡稱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財政部 國家醫保局關於修訂〈中央財政城鄉...
《濟南市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督辦法》是一項法律法規,發布於2000年7月27日。通過時間 2000年7月27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正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監督,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
《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建立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制定的辦法。檔案原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第三條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舉報處理工作,指導地方醫療保障行政部門...
濟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發布單位】濟南市 【發布文號】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發布日期】2002-10-14 【...
《山東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國務院常務會議12月9日通過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將改變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有力推動醫保領域依法行政,提升醫保治理水平。
濟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32號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市 長 張建國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保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021年1月,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17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監管條例 為了...
(四)醫療諮詢費、特殊服務費、氣功診療費、食療體療費;(五)各種整容、美容、矯形、健美手術的治療及藥品等費用。第四章 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四條 企業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給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建立個人帳戶,並在銀行設立專戶...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該辦法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人社規〔2023〕4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廳有關處室、直屬單位:現將《山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
第一條 為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醫療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定管理制度,根據《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和《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5號)等政策規定,制定本...
財政部門要按職責對醫保基金收支預決算加強管理監督;發改部門會同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合理確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做好按病種等收費、付費政策銜接工作;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醫保基金收支預決算...
《濟南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出台,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能力的患者也可以先看病了。這一規定可以有效破解“等錢救命”的醫療難題,為急重患者開啟生命綠色通道。近日,《濟南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台,...
遵循基金投資的安全要求,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原則;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基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基金監督機構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基金業務的各種應收、...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3月13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
防範和制止侵害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實現政府監管與社會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依託全國醫保基金舉報投訴管理系統,暢通投訴渠道,合理配置許可權,規範處置流程,嚴格核查處理。嚴格落實《河南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及時...
根據《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5號),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醫療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定管理...
定點醫療機構應向醫療保障部門報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及協定管理所需信息,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第二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配合經辦機構開展醫保費用審核、稽核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基金監督管理處。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或協助查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於2022年正式出台。發布歷程 2022年4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訊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正式出台。內容 ...
辦法全文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49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管理工作,切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有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