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研究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管理辦法
- 研究制定: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研究制定。
《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研究制定。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醫療保...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由山東省政府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錢、救命錢。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省醫保局日前印發《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填補對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處理政策空白。主要內容 《辦法》明確,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根據定點醫藥機構違約行為的...
《山東省社會福利救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是規範社會福利救助資金管理,增強救助資金統籌能力,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益而值得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福利救助資金管理,增強救助資金統籌能力,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益,根據...
《山東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為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
《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將從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規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工作的,縣(市、區)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決定減發或者...
《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省級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12月7日修訂印發共二十條,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辦法全文 東營市醫療救助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
《辦法》規定,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等渠道按規定支付。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還應先由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進一步健全我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切實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6〕14號檔案...
2014年3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4〕13號印發《關於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政策、居民大病保險的管理服務、原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過渡政策、保障措施5...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198號 《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已經2007年8月14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長(代) 姜大明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辦法 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
2022年10月1日,《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11〕60號)廢止。通過過程 2011年11月4日,《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
5.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全面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保障對象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大病保險年度籌資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10%左右。大病保險保障範圍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採取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
《泰安市城鎮醫療救助管理辦法》,根據省政府《關於完善城鎮醫療保障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泰安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具體措施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救助體系,保障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基本醫療,根據省政府《關於完善...
山東銀保監局負責對保險公司繳納救助基金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監督指導醫療機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相關指南和規範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和依法合規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監督指導市縣...
《山東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98號 《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已經2007年8月14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省 長(代) 姜大明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條目 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
《山東省離休幹部“兩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財政廳、 中共山東省委老幹部局、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的檔案。檔案內容 山東省離休幹部“兩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離休幹部...
《財政部 民政部關於印發》(財社〔2004〕1號)、《財政部民政部關於加強城市醫療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見》(財社〔2005〕39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社〔2013〕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2012年10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5號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籌資機制、保障範圍和水平、新農合大病保險的承辦方式、切實加強監管、...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8年12月7日 辦法全文 省級衛生計生重點事業發展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衛生計生重點事業發展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4.計畫生育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 5.重大傳染病防控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財 政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辦法全文 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21號)精神,進一步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聚焦特殊群體,統籌...
《濟南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辦法》是為了保障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而制定的一條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障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和有關法律規定,...
根據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省政府第198號令)和《泰安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泰政發〔2008〕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景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由山東省醫療保障局於2023年3月21日印發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3年3月22日至4月22日。意見徵詢 關於《山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