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進一步適應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的辦法。
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該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進一步適應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的辦法。
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該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進一步適應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的辦法。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
《四川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促進大眾和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監督,為醫保基金監管提供有效線索是打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維護基金安全的有力保障。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印發的檔案。《實施細則》包含舉報獎勵原則、範圍、途徑、標準、審批發放程式等內容,共六章二十一條,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印發 2023年7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令第5號)、《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醫保辦發〔2022〕2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本市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預防和控制侵害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違規行為,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對醫保違規行為進行舉報,並對舉報人員進行獎勵,特制定本辦法。
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處理和舉報獎勵辦法 (2010年5月2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6月1日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2號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維護參保人員...
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22...
1.將本人《醫療保險卡》轉借給他人使用或者冒名住院的;2.持有《離休幹部就診證》、《門診慢性疾病就診證》的參保人,違反規定超量開藥、以藥換物,轉手倒賣,非法牟利,給醫療保險基金造成損失的;3.其它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第四...
(一)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在本市醫保基金統籌區域內;(二)舉報情況經查證屬實,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或因舉報避免醫療保障基金損失;(三)舉報人提供的主要事實、證據事先未被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掌握;(四)舉報人選擇願意得到舉報獎勵。第...
第二條 違法違規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的舉報處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
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45號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22...
2021年1月,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17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監管條例 為了...
該辦法於2022年7月7日第95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通過過程 2022年7月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江西省人民...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服務協定管理辦法,規範、簡化、最佳化醫藥機構定點申請...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關係,保障參保人員享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統籌城鄉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
嚴厲查處醫療保險欺詐行為,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的帳戶收支和結餘情況的監督,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縣轄區內在籍農業人口。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成立習水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研究制定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發展規劃、工作指導協調,審查年度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對...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參保人員的家庭病床、特殊疾病門診、異地就醫(含市外轉診)等申請進行審核。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醫院級別確定,一級醫院...
(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其他事項。第十八條 鄉鎮、街道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應當完整、準確登記參保人繳費信息,並在規定的社會保險費繳費時限內將代收的社會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藥品經營單位...
(二)醫療保險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滯納金收入;(四)政府補貼;(五)依法應當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並按社會保障基金有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第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單位和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