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邵陽縣發布了《邵陽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
- 總 則: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
- 申請和審批:男滿18周歲或男方到女方落戶
- 附 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邵陽縣發布了《邵陽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邵陽縣發布了《邵陽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個人建房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湖南省土地管...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格式文書,由申請人到村民委員會領取。第二十二條 農村村民建設住房,應當向集體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涉及使用農用地的,應當按照《湖南省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許可權...
《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建房:1.永久基本農田區域;2.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3.河道湖泊管理範圍;4.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建房區域。(六)村民建房面積如何規定?《辦法》第八條規定:農村村民...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和獎勵機制,公布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投訴、舉報事項,並對投訴人、舉報人的信息保密。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由居民自建房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
農村宅基地批准書應當包括宅基地位置、面積、界址、用途等內容。對不予批准的申請,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予批准的理由。提倡將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由鄉(鎮)人民政府同農村宅基地批准書一併發放。鄉(鎮)人民...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制定當地農村建房管理辦法,對審批條件、流程、時限及建房選址、規模等做出具體規定。城鄉規劃部門要組織科學編制村鎮規劃,嚴格履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國土資源部門要清理一戶多宅,杜絕占用基本農田現象,建立和完善...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竣工驗收合格後90日內報送一份工程檔案至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存入縣級城建檔案館,並將居民自建房工程檔案錄入湖南省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信息系統。改(擴)建、原址重建的居民自建房建房檔案應納入原檔案一...
總審批時長55個工作日,宅地基居民自建房需辦理以下審批手續 限額以上宅基地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規需辦理以下審批手續:農村宅基地批准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及備案、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辦理和...
《邵陽市經營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為有效破解經營性自建房火災多發、隱患問題突出、安全監管難度大等難題,切實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邵陽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
炎陵縣農村村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是由炎陵縣縣政府發布的針對農村村民建房飛管理辦法,目的在於合理利用土地。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我縣農村村民建房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突出鄉村特色,提升旅遊形象,根據《...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解讀 為加強我市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了《永州市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鄉村房屋建設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管轄範圍內的鄉村房屋建設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解讀 規範農村建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
認定村民申請建設農村住房資格的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六條 村民申請建設農村住房,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一)建房申請書;(二)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表;(三)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 日起實施。政策解讀 為規範我市農村住房建房審批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市自然資源局組織起草了《吉首市農村住房建設...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農村村民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房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處理。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
第二十條 農村村民未經審批擅自建房的,供電、供水單位不得辦理供應或者接入手續。第二十一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私人住宅建設是指規劃區村(居)民以家庭為單位新建、改建滿足其居住功能需求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第四條 規劃區內私人住宅建設應當服從縣人民政府的統籌安排,未經規劃、國土、住建等相關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新建和改建。
第八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對個人住宅建設實施規劃管理:(一)城市規劃區內個人建房嚴禁一戶兩個或兩個以上宅基地。經批准易地建房戶,必須到國土資源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原農村宅基地使用證、...
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 (2023年9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村民自建房的管理,保障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提升農村住房品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貴州省城鄉規劃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遵義市農村村民建房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蒲亭鎮農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是蒲亭鎮地方法規。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建設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規範農民建房用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鄉規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村民建房是指農村村民因結婚確需分戶建房或危房確需改造、重建的建設行為。村民建房必須依法申請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住房用地面積是指所建住宅建(構)築物垂直投影範圍內的占地面積;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取得...
第十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標準面積的宅基地。根據《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房屋宅基地 (含附屬設施),按照人均占地不超過30平方米計算面積(申請戶人口不足3人可按3人計算),總占地面積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農民建房是指農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農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行為;住房用地面積是指住房垂直投影占地面積;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取得合法手續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住房、廚房、雜屋等用地。第四條各區人民政府(含...
第二章 中心城區居(村)民宅基地收儲及安置辦法 第四條縣城中心城區嚴禁新建、改建和擴建私人住宅,以及各種形式的私人聯建。第五條 縣城中心城區全面禁止個人建房後,居(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購買政府限價房或保障性住房...
《斜橋鎮村民建房管理辦法》是斜橋鎮人民政府為有序推進現代新市鎮、城鄉一體新社區和美麗鄉村建設,切實保障農村居民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為有序推進現代新市鎮、城鄉一體新社區和美麗鄉村建設,切實保障農村居民合法權益,根據省政府《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