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邵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進軍第二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時期。為統籌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任務措施,持續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建設美麗新邵陽,根據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湖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邵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十四五”規劃基礎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十三五”期間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紮實推進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和七大標誌性重大戰役,積極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力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環保惠民力度持續提高、環境治理能力持續增強、綠色發展水平持續提升,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綠色底色和質量成色。
(一)發展現狀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市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38ug/m,比2015年下降34.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52ug/m,比2015年同期下降40.9%;優良天數342天,空氣品質優良率達到93.7%,空氣品質全省排名從第九名上升到第八名。水環境質量總體優良,長江水系(邵陽國控斷面)水質2020年均值水質優良率為100%,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14.3%;市區、各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和市級交界斷面水質功能達標率為100%。
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間,共完成了對燃煤小鍋爐整治、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等共5類17個大氣污染防治項目,PM10、PM2.5年均濃度兩項指標均完成省定目標,SO2、NOx減排量分別為143噸、1967噸,在2015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了14%、15%,均完成既定目標。期間加強了新辦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完善了排污權管理與交易制度,實施了排污許可和持證排污制度,全面完成了省定3家重點企業VOCs綜合治理任務,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量超過10%,超額完成了既定目標。期間完成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水環境整治問題16個,並完成19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及1400個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市化學需氧量削減10956噸,氨氮削減1855噸,在2015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11.13%,14.49%,均超額完成既定目標。
藍天保衛戰成效明顯。“十三五”期間,先後完成寶慶煤電2台機組以及5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煙氣治理升級改造。61輛高排放柴油車輛淘汰任務、3家重點企業VOCs綜合治理任務、3個油庫及在營的352個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已全部完成。全力推進“邵陽智慧工地”建設,安裝降塵霧炮機165台、灑水降塵設備180處。進一步健全監測網路,投資1300萬元,完成了市城區及11個省級工業園區空氣品質小微站及監測管理平台建設。
碧水保衛戰成績突出。“十三五”期間,完成了11個省級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茶園頭片區生活污水截污管網、紅旗渠污水處理配套管網、資江南岸防洪堤等涉水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網改造工程。完成了25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投資7.5億元。完成122個“千噸萬人”、 266個“百噸千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52個突出環境問題已經全部整治到位。完成了邵水、楓江溪、紅旗河、洋溪溝、龍鬚溝黑臭水體治理和346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
生態建設得到明顯推進。邵陽市高度重視生態功能區建設,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綏寧、城步、新寧、新邵、洞口、邵陽縣等7縣被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爭取到轉移支付資金4億元,新寧縣被生態環境部授予“第四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稱號。全市建成自然保護區20個,其中國家級3個、省級1個;森林公園9個,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5個;國家濕地公園7個。
環境監管執法更加嚴格規範。“十三五”以來,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系統始終保持嚴格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切實加大了環境監察頻次和力度,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執法相結合,先後組織開展了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治理、磚瓦行業環保專項執法檢查、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專項整治、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專項整治、“清廢行動”等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2萬餘人次,檢查企業1萬餘家次,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602次,依法關閉散亂污企業56家,共辦理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602件,罰款6760.9395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31起,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執法,有力地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為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環境執法保障。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統籌推進。“十三五”期間,邵陽市總計爭取上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3.63億元,全面完成了7縣2市3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建設,完成了11個縣市區1400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制村的目標任務。
環境基礎支撐能力不斷提升。“十三五”期間,市財政投入環保預算經費逐年增長,先後投入4000餘萬元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初步建立市、縣兩級大氣、水、土壤等主要環境要素的監測網路,全市總計建成14個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並與省生態環境廳聯網。全市核定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點位)43個,完成了1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13個土壤環境監測點位設定,並按要求開展監測。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12家,建成垃圾填埋場9座。市縣兩級13個環境監察機構完成環境監察能力標準化建設,均已通過省生態環境廳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達標驗收。
環境監管體制不斷創新。邵陽市堅持把健全體制機製作為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策和破解環境治理深層次問題的關鍵,不斷健全完善環境保護“責任、監測監控、考核”三個體系和“排查治理、跟蹤監督、獎懲激勵”三個機制,並出台了《邵陽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建立了環保領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的責任體系。數字環保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基本建成重點污染源監控體系及重點區域環境質量自動監控體系。實現全市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測監控全覆蓋,確保各項環境質量指標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隨時能調度、能追溯、能處理。通過實行日研判、日調度、周考核、周獎懲、月評比、年總結,實現環保考核常態化,使環保任務可量化、責任可追究、結果可運用。
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取得明顯成效。“十三五”期間完成了邵東縣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邵東縣錳礦區歷史遺留廢渣環境整治工程、邵東縣和天電鍍中心廢水處理回用工程、邵陽市友偉有色金屬有限公司重金屬綜合治理項目、湖南新龍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工程、洞口縣花園鉛鋅礦採區廢渣綜合治理、邵陽市龍鬚塘工業區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程等7個重點項目建設,在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上取得了明顯成效。
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成績顯著。“十三五”期間,邵陽市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23.61萬畝,圓滿完成了省下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邵陽市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為100%。2017年邵陽市在邵東縣黑田鋪鎮金玉亭村,對受原邵東縣鉻黃廠污染面積達243761.9m的農用土壤開展治理修復技術套用試點,已完成了治理修復。2018年治理任務的邵陽市龍鬚塘老工業區龍鬚塘路-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項目、原邵陽市雙清區化工總廠污染場地治理項目、邵東縣土壤污染管控項目、原洞口縣氮肥廠、電廠、三鑫錳業污染土地治理修復工程等4個項目均已全部完成了建設任務。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成效明顯。全市168家持證單位全部完成年度輻射環境監測,全部制定了輻射事故應急預案。6家涉源單位中的邵陽市中心醫院、邵陽市中醫醫院、湖南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院分別進行了輻射事故應急演習。湖南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院送貯工作正在進行,邵陽綏寧聯紙有限公司的閒置源送貯工作已啟動。
全面完成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涉及邵陽市的10個問題和交辦的222件信訪件、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涉及我市的5個問題和交辦的277件信訪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省環保督察交辦的444件信訪件、7個督辦單、9個交辦單及湘環督辦函〔2018〕8號檔案移交的5個重點問題全部辦結;反饋的59個問題有57個已完成整改銷號,2個按要求正在持續推進。省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各類交辦件共194件,已辦結185件,辦結率95.3%。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十四五”時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攻堅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邁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期,也是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開創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歷史性轉變的重要時期。邵陽市繼續處於調結構、穩增長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對環境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環境保護仍然處於負重前行困難期,主要體現在:
環境質量考核壓力大。大氣環境方面,由於內源污染與外部輸入性污染相互疊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大、難度大,難以穩定達到二級標準限值。水環境方面,邵水水質逐步好轉,由原來Ⅴ類水質上升到Ⅲ類水質,雖2020年達到Ⅱ類水質,但按照“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的考核要求,在邵水沿岸鄉鎮、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村面源污染沒有全面整治到位的情況下,邵水要穩定滿足Ⅱ類要求,尚存在較大壓力。
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嚴峻。大氣環境顆粒物污染形勢依然嚴峻,臭氧(O3)污染日益凸顯,細顆粒物(PM2.5)、臭氧(O3)、可吸入顆粒物(PM10)分別是所測指標中對大氣環境質量影響第一、第二、第三大的污染物,粉塵、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防治任務堅巨,空氣品質改善壓力巨大;水污染形勢不容樂觀,邵陽市國控及省控監測斷面各污染因子未出現年均值超標的監測指標,但個別月份個別指標存在不能穩定達標現象;土壤污染治理和管控任務依然較重。
重點領域污染防治任務仍然艱巨。重要的磚瓦、水泥建材、礦山開採與加工基地,能耗較高、污染負荷較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將面臨較大壓力;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任務較重;已關閉企業工礦場地、河道底泥、周邊土壤等歷史遺留環境污染風險問題亟待解決;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任務繁重,資金缺口較大。
監管執法和監測能力建設還需加強。面對日益繁重的監管任務,全市環保隊伍編制少、專業技術人員少的問題比較突出,市縣環保系統核定編制人員近800人,其中本科學歷以上的僅占15%,環保專業人員僅占20%。縣級基層環保工作經費和人員力量不足,裝備保障薄弱與當前環保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勢不相適應。基層環保執法人員既要參與一般行政執法檢查,還要參與部、省組織的各類環保督查、交叉檢查、專項檢查,更要及時開展信訪調處、應急管理及各類環保專項行動,生態環境執法任務空前繁重。目前市生態環境執法支隊和12個分局無執法車輛,部分縣市區執法儀器嚴重缺少,綏寧縣僅有3名執法人員,執法保障嚴重不足。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城市截排污管網尚不完善,老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雨污分流未到位,污水收集處理率有待提高。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雖然均按要求建成了污水處理廠設施和線上監控設施,且投入了正常運行,但對照管網建設“適度超前”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固體廢物治理設施建設還有待加強,全市生活垃圾採用填埋方式處理,“鄰避”矛盾突出,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行,餐廚垃圾沒有得到有效收集處理,邵東市、新邵縣、武岡市、洞口縣新建四座垃圾焚燒發電站還在建設之中,均未建成投運。
公眾環保意識有待增強。由於環境宣傳手段單一,存在環保理念、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覆蓋面不夠廣、不夠深入,“人人參與環保”的意識和行動尚有差距。少數民眾履行環保義務、綠色出行、低碳生活的自覺性不高,少數企業環境守法意識不強,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環保設施投入不足,運行管理不善,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安全隱患。
(三)形勢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中指出,湖南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守護好一江碧水”、積極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為湖南發展錨定了新坐標、明確了“三個高地”的戰略定位、賦予了“四新”使命任務,激勵全省人民以更加昂揚的姿態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長江經濟帶發展、中部地區崛起等國家戰略提供區域發展新機遇,共建“一帶一路”、自貿試驗區建設等引領開放新格局,經濟實力逐步增強,社會經濟加快綠色轉型,各級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前所未有,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合力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巨大機遇、蘊含巨大潛能。
邵陽市在“十四五”期間必須要堅定問題和目標導向,抓住時代機遇,結合邵陽市的實際情況,準確把握髮展方向,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緊密結合發展,統籌社會、經濟、環境全方位發展,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落實節能減排、減污降碳的總體要求,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應對承接產業轉移帶來的生態環境壓力,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美麗新邵陽夯實基礎。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一帶一部”和“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為總抓手,著力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全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提升生態系統功能,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邵陽市高質量發展,積極融入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著力打造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和特色優勢產業集聚區、大湘西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奮力譜寫現代化新邵陽精彩華章。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原則,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管三必須”,督促企業履行治污主體責任、引導和發動民眾廣泛參與。
堅持生態為民。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將堅持生態優先、高質量發展與創造高品質生活有機結合,加快解決人民民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堅持綠色發展。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保持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正確把握保護生態環境與發展經濟的關係,促進結構調整,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堅守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生態紅線。
堅持系統治理。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提高治理措施的全局性、整體性,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協同控制細顆粒物和臭氧,統籌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強化環境要素間綜合治理。
堅持底線思維。積極做好生態環境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把防範風險貫穿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過程,加強源頭防控,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牢牢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繼續深化生態環境體制機制改革,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化機制,補齊生態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短板,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三、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35年,環境質量根本好轉,生態屏障更加牢固,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基本解決,實現碳達峰推動碳中和,生態強市基本建成,美麗邵陽建設目標基本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本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四五”總體目標。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得到最佳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快解決,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基本化解,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二)“十四五”規劃具體指標
到2025年,全市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能耗持續降低;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縣級及以上城市PM2.5年平均濃度持續下降,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全市土壤污染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省級下達指標;自然生態保護監管取得積極進展,森林覆蓋率不降低。
四、致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一)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
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堅持保護優先,立足資源環境承載力,合理劃分城市化發展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發揮各地比較優勢,實施國土空間資源的差異化配置,推動形成以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推動生態功能區以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發展重點,推動農產品主產區增強農業生產能力,實施農業面源防控和農用地風險管控,推動城市化發展區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建設韌性、綠色、低碳、海綿城市。
強化國土空間分區管控。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形成科學適度有序的國土空間布局和支撐體系,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禁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加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對土壤污染詳查嚴格管控類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核實整改補足,確保面積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城鎮開發區域應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較好的區域最佳化布局。
促進區域生態建設。嚴格落實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抓好退捕漁民社保及轉產安置等工作,確保禁捕退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做好雪峰山自然保護地保護髮展規劃,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脆弱區及交通沿線綠地等保護與管理,實施一批生態修復項目,切實將雪峰山打造成湘西南生態屏障。實施新一輪造林綠化、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保護、低產低效林改造等生態林業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在生態保護區全面實施封山育林,穩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保持在61%以上。實施大尺度景觀、大面積水域、大生態綠化,大力推進“精品公園+生態綠廊+郊野公園”三級梯度建設。加快推進沿江風光帶、都市田園休閒觀光帶和都市田園休閒觀光區“兩帶一區”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形成城市園林化、道路林蔭化、鄉村林果化、園區生態化的美好景致。
(二)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
推動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加快建設綠色製造體系,持續推進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建設,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在污染治理、資源綜合利用、先進儲能、燃料電池、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方面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嚴禁未經批准新增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面梳理排查在建“兩高”項目,科學有序推進擬建項目,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在水泥、磚瓦等行業,開展減污降碳綜合治理。制定全市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深入推進能源、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積極推進建材、化工、電鍍、加工製造等產業集群提升改造,提高產業集約化、綠色化發展水平,積極探索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清潔生產審核試點。
推動能源結構持續最佳化。最佳化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升煤炭清潔化利用率,“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基本達峰,形成以非石化能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的能源結構。進一步完善全市油氣網路,深入推進“氣化邵陽工程”,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全覆蓋”。加快推進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發展,統籌發展水能、氫能、地熱、生物質等優質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升至26%。實施終端能源清潔化替代,加快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電氣化發展,推行清潔能源替代,逐步改善農村用能結構,提倡使用太陽能、石油液化氣、電、沼氣等清潔能源。
推動運輸結構持續最佳化。努力建成“三橫七縱”鐵路運輸網,推進大宗貨物和貨櫃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實現“宜鐵則鐵、宜公則公、宜水則水”最佳化組合,減少公路運輸量,增加鐵路運輸量。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鐵路貨運量占比不斷提高。逐步完成老舊汽油車輛(國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及以下)及老舊柴油車輛(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及以下)淘汰,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舊汽油車輛及80%老舊柴油車輛淘汰。
推動農業生產綠色發展。引導畜禽養殖合理布局,推行種養結合。加大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扶持力度,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科學施肥、施藥、有機肥替代化肥,有序推進水肥一體化發展。推動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林業廢棄物、農產品加工副產品等農林廢棄物的高效利用。支持鄉鎮建設廢舊農膜、化肥與農藥包裝、灌溉器材、農機具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利用體系。推進畜禽、魚、糧、菜、果、茶協調發展,推進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生物質能源、生態旅遊等循環發展,鼓勵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動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加強工業生產用水、用能全過程管理,提高水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實行用水、用能總量和強度管理,開展工業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資源共享、廢物處理、服務高效的公共平台,促進工業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加快健全協同處置城市廢棄物的市場化收費機制,推動建立“網際網路+回收”廢舊資源回收模式,充分利用和完善家電生產、流通企業逆向物流回收體系,建立健全廢舊家電回收網路。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鉛蓄電池拆解利用企業規範化管理和環境監管,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提升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工具機等再製造水平,推動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開展重點用能行業、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
(三)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建立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提高社會日常生活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產品的有效供給,鼓勵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採購使用綠色產品。推行綠色、無紙化辦公;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積極踐行“光碟行動”,鼓勵節約用電用水,減少過度包裝,實行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推進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合理布局建設公共綠地;推動綠色出行,鼓勵公眾降低私家車使用強度;鼓勵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採購使用綠色產品;推廣綠色建築建造方式,實施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活動,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
持續推動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建立健全塑膠污染治理協調推進機制、責任落實機制,將塑膠污染治理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監管執法,全面禁止廢塑膠進口,推廣使用可降解塑膠製品、塑膠替代產品。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灘涂等重點區域塑膠垃圾清理。大力宣傳引導,鼓勵支持涉塑機構、企業搭建合作平台,制定行業標準,開展試點示範,強化科研攻關,培育新業態新模式。
強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到2025年,邵陽市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推動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推進生活垃圾終端處理方式由填埋為主向焚燒為主的多元化處理方式轉變;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
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動構建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標準體系,形成建築垃圾處理處置、再生材料研發、生產及利用等方面自主智慧財產權,打通建築垃圾到再生材料之間的技術壁壘,全面提升建築垃圾資源化率。到2025年,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
營造寧靜和諧生活環境。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市區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房地產開發項目應充分考慮周邊區域環境噪聲對居住區生活環境的影響,合理劃定防噪聲距離,並明確規劃設計要求。提高建築物隔聲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並向社會公示,鼓勵採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夜間施工管理。推進工業企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強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倡導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等寧靜休息空間。
(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全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以碳排放達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制定邵陽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目標、路線圖和配套措施,推進邵陽市達峰方案編制;推動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重點領域制定達峰行動方案,推動建材、有色、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達峰目標,並制定達峰行動方案;鼓勵大型企業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實施減污降碳示範工程。持續推進低碳產品認證,推廣低碳技術套用。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升級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生產工藝,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廣水泥生產原料替代技術,鼓勵煤電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範工程。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到2025年,營運車輛、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比例達到省定要求,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行綠色低碳建築,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中心城區使用裝配式建築,持續推進老舊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綠色節能改造,提高新建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加強公共建築用能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增綠色建築竣工面積占新增民用建築竣工面積比例達到75%,城鎮新開工裝配式建築面積占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實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溫室氣體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主動應對氣候變化。加強巨觀戰略統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協同推進溫室氣體排放控制、適應氣候變化等目標任務,統籌謀劃有利於推動經濟、能源、產業等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舉措和重點工程,實施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
夯實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完善區域、企業、項目碳排放核算及核查體系,構建溫室氣體協同治理體系。加強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與數據報送,推進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統一採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將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單位納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體系。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數據會商共享機制,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信息共享。
推進林業碳匯發展工程。開展全市主要林分類型碳匯基線體系和林草、濕地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林業碳匯發展路徑,逐步建立政府導向投入、企業主體投入、社會廣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機制。培育森林碳匯資源,建設標準化林業碳匯基地,開發林業碳匯項目,開展林農微碳匯試點。
(五)嚴格生態環境準入
嚴格生態環境分區引導。嚴格落實湖南省及邵陽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總體管控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經濟與社會發展實際,對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異化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加強“三線一單”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應以“三線一單”確定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加強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管理。推進“三線一單”與排污許可、環評審批、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等數據系統共享,細化“三線一單”數據支撐體系及分區管控要求。
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制度,以國土空間規劃、區域規劃、行業發展規劃引導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規劃環評。規劃編制要充分考慮底線約束、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生態環境準入,統籌區域空間布局與生態安全格局。嚴格審查涉“兩高”行業的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發展規模,最佳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與實施時序。加強規劃環評對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的指導和約束,推動規劃環評成果落實。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度。推動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推動工業固體廢物、土壤環境要素全覆蓋。依託排污許可證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監管和考核。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監管執法體系,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推進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效融合,推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監管。最佳化飲用水水源地布局,推動城鄉供水一體化。加強備用、應急水源建設,提高應急供水能力。繼續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管理,鞏固縣級及以上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成果,每年完成一次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套用遙感監測與人工巡查方式,適時識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新出現的環境問題,及時解決環境問題,維護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2021年,基本完成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護區劃定和鄉鎮級“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治;2023年,基本完成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將“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納入常規監測;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機制。2022年,完成縣級及以上、鄉鎮“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地環境風險評估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定期開展水源地環境應急演練,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和應急處置。建立水源地風險評估和水質預警預報系統。
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治理。整合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明確各級控制斷面水質保護目標。加強資江、沅江、湘江等水系水生態修復及沿岸水污染綜合治理。鼓勵縣(市、區)人民政府採取措施將轄區出境斷面水質提升到地表水Ⅱ類標準。持續加強良好水體的保護,將具有重要保護意義的湖庫,納入良好水體保護範圍。深入開展礦井湧水、歷史遺留廢渣導致的流域性重金屬污染治理,重點完成新邵縣、邵陽縣、邵東市歷史煤礦礦湧水治理及錳礦、金礦遺留廢渣治理。到2024年,地表水系水質控制單元穩定達到考核目標。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市區建成區實現黑臭水體長制久清,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深化重點領域水污染治理。補齊城鄉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加強生活源污染治理,完善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實現建成區污水管網全覆蓋,改造老舊破損管網及檢查井,系統解決管網漏損問題。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全市鄉鎮政府所在地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以企業和工業聚集區為重點,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分類管理、分期升級改造,實施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專項整治行動,實現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進出水水質線上監控並聯網正常,規範設定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建立園區水環境管理“一園一檔”。加強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廢水治理,推進重點行業氨氮和總磷排放總量控制。推動銻污染源整治,通過產業結構調整以及推進涉重金屬污染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全面削減銻污染排放量,加強整頓力度,加強長江流域生態修復力度,至2022年確保長江流域國、省控斷面全面達標,完成新邵縣龍山河銻污染治理及犬木塘水庫水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
加強長江流域系統治理。按照《邵陽市沿江化工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要求,沿資江、沅江、湘江岸線1公里範圍內嚴禁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化工生產項目;嚴禁現有合規化工園區在沿江岸線1公里範圍內靠江擴建;安全環保達標的化工生產企業因生產需要可向背江一面逐步搬遷,2025年底前完成沿江化工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全面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與監管,2023年完成資江、沅江、湘江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2025年完成全市排污口排查。完成入河排污口區域分區體系建設,明確禁止設定、限制設定區域範圍,有效規範和管控入河排污口。合理布局砂石接收碼頭,引導河道砂石資源有序開發套用。
強化水生態系統管護。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復;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積極推進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天然林資源保護、河湖與濕地保護恢復、長江防護林、生態廊道、礦山生態修復、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綜合治理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因地制宜實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庫)口等區域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加強濱河(庫)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衝帶和隔離帶。加大水利工程建設力度,加強重點流域水量統一調度,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加快推進清淤疏浚,建立長效運行和管護體制機制,構建健康水循環體系,提升水體自淨能力。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推進PM2.5與臭氧協同治理。推動城市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制定加強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空氣品質行動計畫,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協同推進溫室氣體與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強化節能環保約束,在大力削減主要大氣污染物的同時,協同推進溫室氣體進一步減排。加強種養業氨排放防治,鼓勵規模化養殖場實施氨排放控制。
強化重點行業NOx深度治理。推進燒結磚瓦行業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到2025年,燒結磚瓦企業完成高效脫硫除塵改造。推進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採用分級燃燒等技術,配備高效除塵和脫硝設施,實施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到2023年,NOx排放濃度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以下。推進玻璃、鑄造、有色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強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確保按照超低排放運行。水泥、磚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原因無法取消的,安裝線上監管系統。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以工業塗裝、石化、化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企業VOCs原料替代、排放全過程控制。按照“分業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則,加大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推廣使用力度,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推進使用先進生產工藝設備,減少無組織排放。實行重點排放源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控制。加強汽修行業VOCs綜合治理,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推進城市餐飲油煙治理全覆蓋。
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防控“六個100%”,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渣土車實施硬覆蓋與全密閉運輸,強化道路綠化用地揚塵治理。到2022年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清掃率達到90%,縣級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到2024年,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5%以上,縣級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以上,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幹線公路路段、城區道路基本實現機械化清掃全覆蓋。
兼顧移動源污染治理。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加強油品監管執法,2025年底前,全市年銷售汽油量大於5000噸的加油站,應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並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標油生產企業。大力開展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各部門聯合執法,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加大對夜間進城柴油車的整治力度,通過視頻抓拍等措施加強對“黑煙車”的執法力度,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
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修訂完善並持續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化管理。督促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體的應急回響操作方案。根據重污染天氣情況及時啟動應急回響措施,強化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檢查和評估,提升應急措施有效性。探索中輕度污染天氣管控。
(三)深入打好淨土保衛戰
實施土壤環境精細管理。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識別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以騰退工礦企業用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重點,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
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預防。推動污染物與土壤環境、地下水環境之間的協同控制,持續開展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周邊土壤與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嚴格控制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整治涉重金屬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防控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並適時動態更新,督促重點監管單位依法全面落實土壤環境管理制度,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制定落實整改方案。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
鞏固提升耕地安全水平。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面積不減少、環境質量不下降;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強化受污染耕地管控,建立健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長效機制,嚴格管控口糧水稻生產;鼓勵採用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確保嚴格管控類耕地生態修復與可持續安全利用;因地制宜推廣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綜合配套技術,不斷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按照《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劃定技術導則(試行)》,根據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農產品抽測、治理修復效果評估等,及時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
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合理規劃污染地塊用途,編制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要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對依法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地塊,完成調查和風險評估,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完善準入管理機制,嚴格污染地塊用途管制,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要求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未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風險評估的地塊,杜絕進入用地程式。合理規劃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時序,對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的要最佳化開發時序,原則上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敏感類用地應後開發。對污染突出、環境敏感和管控難度較大的污染地塊,避免作為高功能用地性質進行開發使用。
穩步推進土壤管控修復。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強酸性土壤降酸改良。以鎘污染耕地為重點,推進耕地土壤污染修複試點。對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等敏感用地、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遺留及騰退地塊,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措施。對暫不開發利用、治理技術尚不成熟的受污染地塊實施重點風險管控,防止污染擴散。加強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管,推廣綠色修復理念。
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對已劃定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施規範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對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周邊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根據調查評估結果,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及修複試點,控制地下水污染。
(四)深化農業農村治理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以環境敏感區周邊村莊、鄉鎮政府駐地和中心村為重點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城鎮近郊農村延伸,統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推動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和國家公園等重要生態功能區、資江、湘江、沅江及其重要支流沿線行政村基本實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近郊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左右,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於35%。
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基本覆蓋並穩定運行。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優先推進城郊村莊垃圾分類,確保有害垃圾和廚餘垃圾單獨投放。推廣適合農村特點的資源化利用方式,重點推廣肥料化、基料化等利用方式。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的行政村比例達到30%。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劃分農業面源污染優先控制單元,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和監管試點,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一張網”。深入推廣農業新技術,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水肥一體化、病蟲害統防統治及綠色防控技術為核心,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在資江、湘江、沅江及其重要支流沿線主要產糧區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綠色防控示範,提高化肥農藥利用率。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施用量持續減少,減量目標達到國家及湖南省要求。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綠色補償制度和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試點縣建設,不斷完善農膜、秸稈回收利用網路,推進農膜、秸稈回收利用產業鏈建設,嚴禁露天焚燒秸稈。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廢棄農膜處理相關細則。到2025年,全市農膜回收率、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國家及湖南省要求。
加強養殖業污染防治。堅持以地定畜、以種定養,以縣為單位最佳化畜禽養殖區域布局,科學規劃養殖業空間布局,根據土地承載能力確定畜禽養殖規模,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區域和規模養殖場,逐步調減養殖總量。以畜禽養殖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加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力度,加強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監管,鼓勵養殖戶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糞污,積極推行經濟高效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模式。提升種養結合水平,以果菜茶優勢產區、核心產區、知名品牌生產基地為重點,支持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積造和施用有機肥,引導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和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率先實現種養循環發展。最佳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堅持生態健康養殖,全面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綜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基本解決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問題。
深入開展人居環境整治。以整縣推進方式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大力推動脫貧地區環境整治,支持民眾開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以美麗鄉村示範村創建為抓手,分層次、分類別梯次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完善整縣推進機制,最佳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獎懲指標。統籌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與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優先選擇重要生態功能區及水體面積大、污染程度重、民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黑臭水體進行成因排查並開展治理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模式,探索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到2025年,完成省下達目標的行政村的環境整治,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40%。
完善農村環境治理機制。落實市、縣(市、區)、鄉(鎮)、村四級農村環境治理管理職責,加強部門屬地聯動,將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納入村規民約,逐步形成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廣大居民自覺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運營和管護機制,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出台有機肥生產、儲運扶持政策,完善市場激勵機制,研究制定有機肥廠、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畜禽糞污第三方處理用地用電優惠政策,推進秸稈和畜禽糞污發電併網運行、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結合實際統籌加大秸稈還田補貼力度,探索建立生態有機農產品消費補償機制。創新農村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通過引導性的政策性貸款發放,對農村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和環境治理資金進行重點支持;通過財政貼息或補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
(五)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
實施重金屬總量控制。聚焦重有色金屬採選冶煉、電鍍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堅持嚴控增量、削減存量,持續推進鎘、銻、汞、砷、鉛、鉻、鉈等重點重金屬污染防控。嚴格涉重金屬重點行業環境準入,落實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換”和“減量替換”原則。加大有色金屬、電鍍等行業企業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力度,積極推進重金屬特別排放限值達標改造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下降5%。
加強尾礦庫綜合治理。全面排查尾礦庫,分級分類推進尾礦庫整治工作,拉條掛賬建立問題清單,明確責任主體、治理措施、時限要求等,按照“一庫一策”加快實施治理。嚴禁在資江、湘江、沅江岸線1公里區域範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以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尾礦庫為重點,建立健全尾礦庫環境預警監測體系;鼓勵開展尾礦資源化利用,嚴禁未經審批回採尾礦。加強尾礦庫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潰壩等事故導致尾礦進入農田風險,因地制宜管控礦區環境風險。
強化資江銻污染治理。深化礦區源頭和礦山尾砂污染治理,基本完成重點區域污染集中整治任務。建立健全環境污染風險防控體系。進一步最佳化產業結構調整和推進涉重金屬污染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生態修復,確保新邵龍山河銻濃度大幅削減,水質得到大幅改善。2025年前完成新邵縣原龍山民采銻礦洞整治、謝家山銻礦遺留礦坑治理、禮坪銻礦遺留礦坑治理等銻污染源頭整治工程。
加強污染場地治理。對受重金屬污染農用地,精準劃分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落實到每一丘塊農田;深入開展涉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鞏固深化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復成果。建立重金屬污染地塊信息庫、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加強與建設用地審批銜接,實現對建設用地的精準管控。
強化重點行業管控。最佳化產業布局,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後產能。實施重金屬污染整治提升行動,加大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力度。對耕地周邊鉛鋅銅冶煉企業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有色等行業企業鉈污染排查整治,強化汞污染防控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國內履約任務落實。將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25年底前,全部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施。強化涉重金屬工業園區和重點工礦企業污染物排放及周邊環境質量監測,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深入推進重點河流湖庫、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污染綜合治理。
六、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
(一)構建市域生態安全格局
強化自然保護地建設及監管。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和勘界立標,全面建成統一的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制。制定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顯著提高自然保護地治理能力,充分發揮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服務功能和文化功能。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利、管理有效的新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開展自然保護地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應急救援、森林防火、垃圾和污水治理、巡護路網、通信網路、保護巡護站等保護性、工藝性基礎設施建設。並建立自然保護地監測制度,完善監測網路體系,建立科學調查監測體系,提升監測能力。
推進南山國家公園建設。有序做好南山國家公園區域的小水電退出、風電退出、採礦權退出和生態移民工作。建立完善創建湖南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聯席會議機制,抓緊南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職能、模式的研究設計,確保南山國家公園成功創建。
構建雪峰山生態安全螢幕障。發揮武陵—雪峰山區生物多樣性及水土保持生態功能。禁止可能導致生態功能退化的資源開發活動,保護亞熱帶森林植被、瀕危珍稀物種及豐富的生物多樣性。鞏固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成果,加強退化土地休息和重要水源地保護。抓好自然保護區建設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恢復常綠闊葉林群落和珍稀物種棲息地。
加強生態廊道建設。加快推進生態廊道建設,按湖南省要求建設雪峰山脈生態廊道,同時建設環城生態圈及以資江、沅江、湘江二級支流沿線區域生態廊道的建設,推進市級、縣級生態廊道建設。到2025年,全面完成省、市、縣級生態廊道建設,建成覆蓋全市、互聯互通、功能完備、景觀優美的生態廊道體系。
(二)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
推動濕地保護修復。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建立退化濕地修複製度,完善濕地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構建濕地監測評價與監管執法聯動機制。開展濕地保護與恢復、退耕還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濕地保護與恢復主要在生態區位重要的國家濕地公園開展濕地植被恢復、聯通水系、拆除圍網、野生動物棲息地恢復等措施,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逐步恢復濕地生態功能。
加強生態脆弱區治理。以“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為目的、森林植被重建和恢復為核心,著力解決河道兩岸、邵陽市岩溶地區、衡邵乾旱走廊、重大廢棄礦山等重點區域生態環境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國家林草局確定的湘西南石漠化區實施“湘桂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重點工程”;實施以雪峰山區域為主體的生態保護工程。根據生態區位和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因地制宜安排人工造林(草)、封山育林(草)、退化林(草)修復等治理模式和技術措施,恢復植被和生態功能。
加快綠色礦山建設。健全政府引導、部門協作、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最佳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完善配套激勵政策,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構建綠色礦山發展長效機制。總結和推廣礦業轉型綠色發展改革試點經驗,實施綠色礦山建設三年行動,全市生產礦山全部達到湖南省綠色礦山標準,基本形成環境友好、高效節約、管理科學、礦地和諧的礦山綠色發展新格局。到2025年,完成全市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60%。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持續推進園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設,提升城市魅力品質,全面推進城市綠道建設,穩定提高全市城市建成區綠地率。加強自然山體、河湖水系和名木古樹保護,提升城市水體岸線自然化率。推動海綿城市建設,因地制宜實施城市徑流綜合利用、城區河流及排污口下遊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提升城市水體自淨能力。
(三)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推動修訂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進一步完善生物多樣性監管體系,將生物多樣性指標納入生態質量監測、評價與成效考核體系,推進南山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和評估,建立生物多樣性基礎資料庫,加強生物多樣性基礎數據集成分析、信息共享和綜合套用。加強珍稀瀕危物種的調查監測與評價,掌握物種歷史分布區、實際分布區、種群數量、種群結構、生境和棲息地基本情況。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旗艦特有及瀕危物種保護。開展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和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對生長受到威脅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採取拯救措施,保護或者恢復其生長環境,加大濫捕濫獵和食用野生動物打擊執法力度,參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植物資源調查,建立資源檔案。到2025年,全市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率維持在85%以上,典型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
推進遺傳資源保護管理。推動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和監督。開展種質資源普查,對珍稀、瀕危、特有、特色種質資源和地方品種資源開展系統調查,搶救性收集古老地方品種、年代久遠的育成品種以及其他珍稀、瀕危等資源。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控,持續開展外來物種入侵物種調查、監測和預警,加強入侵機理、擴散途徑、應對措施和開發利用途徑研究,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消除入侵物種威脅,推動開展外來有害物種清除試點。持續提升外來入侵物種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機制,加強技術體系研究,推動防控技術示範與套用。加強轉基因生物環境安全監管。
(四)強化自然生態監督管理
建立自然生態監管體系。推動自然保護地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自然生態保護監管機制和標準規範,不斷提升監管的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通過非現場監管、無人機監管、衛星遙感等套用技術,強化對破壞濕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線等行為和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岸線保護修復的監督。定期對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進行評估,推進績效考核和督察問責,加大對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行為的懲處力度。
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責任,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內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核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水平。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建立監管工作機制,加強監測評估預警。
推進自然保護地監督。組織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台賬,開展重點問題實地核查。推動自然保護地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改,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督促重點問題依法查處到位、徹底整改到位。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將重點問題納入市級生態環保督察統籌推進整改,鞏固問題整治成效。
(五)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
持續推進創建工作。以部省共建加強生態文明示範創建試點工作為指導,推動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生態文明示範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省級生態文明示範市(縣)及示範鎮(村)等創建工作。推動建立全市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作協調機制,指導各創建地區形成各盡其責、協同推進的創建工作格局;持續加強對生態文明示範創建成功經驗和典型模式的宣傳推廣,提升示範創建影響力。加強分類指導,實行分級管理,推動不同地區有重點的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作。
七、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
(一)加強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及風險管控
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體系,推進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提升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能定位、能共享、能追溯”的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體系;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利用處置和無證經營危險廢物等違法活動。
嚴格危險廢物項目環境準入。嚴控新(擴)建省內綜合利用能力過剩和以外省原料為主要來源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禁止新建有機類危險廢物熱(裂)解處理項目;對危險廢物數量、種類、屬性、貯存設施不清、無合理利用處置方案、次生固體廢物無處置開路、無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的建設項目從嚴監管;推動危廢產生單位最佳化工藝、設備和原料選配,源頭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
健全危險廢物收運轉移體系。推動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專業化的服務隊伍和收集站點;鼓勵根據屬地實際情況依法合理建設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推動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專業化、規模化和園區化發展;探索建立產業園區或行業危險廢物收集平台,提升小微企業工業園區、科研機構等危險廢物收集的轉運能力;規範鉛蓄電池和廢礦物油回收網路體系;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
補強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鼓勵現有醫療廢物處置企業進行技術升級與提質擴能改造;強化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的管理,加強已建設施的運行監管。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等形式加強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鼓勵縣(市、區)人民政府統籌或聯合規劃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支持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的研發與套用;在環境風險可控下,充分利用工業窯爐、水泥窯等設施消納採選尾礦、粉煤灰、爐渣、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構建以水泥、建材等行業為核心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系統;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園區)、示範企業、示範項目建設。到2025年底,以雀塘再生資源產業園為基礎,在全市範圍內力爭打造1個省級及以上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培育至少5個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示範企業,建設5個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
(二)加強化學品環境管理
強化新污染物風險管控。嚴格履行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要求,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素、抗生素和微塑膠等為重點,持續提升新污染物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能力;配合推進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基礎資料庫建設。
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監管。持續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規範化環境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定性不明的中間產物(品)、副產物(品)等物料,開展固體廢物鑑別和危險廢物鑑別。
(三)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保障核技術利用輻射環境安全。持續定期開展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規範化建設。加強廢舊放射源安全管理,發現的廢舊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貯,加強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輻射安全監督,督促企業自主開展輻射監測。
加強電磁輻射管理。加強電磁項目合法性審查。破解公眾溝通和輿情化解難題,在移動基站和輸變電工程領域開展專項調查整治行動,做好電磁科普。配合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完成市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
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開展伴生礦放射性礦企業環境污染整治。提高伴生礦環境安全監管能力,建立和動態更新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輻射環境安全監管企業名錄,督促名錄內在運企業全部開展輻射環境和流出物監測。開展停產關閉企業場址及其周邊環境的放射性污染情況調查,推動已關閉伴生礦場址的土地再利用。推進伴生礦放射性固體廢物規範管理,規範固體廢物暫存,控制再利用。開展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可行性調研,推動建設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基礎保障。加強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市生態環境部門配備專職輻射安全監管人員。完善各級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通報和聯絡制度,開展核應急預案制定,加強輻射應急物資配備,建立輻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完成一輪次輻射事故應急綜合演習。推進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的建設,並與常規環境監測網路進行融合,積極推進輻射監測能力提升。
(四)加強環境風險應急防範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控。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監管和線下監控,健全環境風險預警防控體系,推進重點流域、重要水源地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建立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制度和重大生態環境風險源資料庫,實行動態跟蹤監控和管理;設立生態環境風險監督員,及時核查核實民眾舉報、輿情反映等渠道獲取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消除環境風險。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強化生態環境監控信息回響,對生態環境監控發現的數據異常、重大風險隱患、重大輿情等,迅速進行預警、推送、核實、處置,防止污染擴大、風險爆發、事件升級。以化工企業、尾礦庫、採選、冶煉企業等為重點,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化解和應急準備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事中妥善處置能力,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回響和處置機制,提升應急回響處置規範化水平。推進事後損害評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修復、環境公益訴訟。
提升應急處置保障水平。督促企業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2022年底前,縣級及以上政府開展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並完成應急預案修編,推動重點流域上下游突發水環境事件專項預案編制;建立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推廣“南陽實踐”經驗,實現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完善多層級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體系,修訂專家管理辦法,明確專家介入機制;分類分級開展基層環境應急人員輪訓,加強應急溯源、處置、監測裝備以及應急車輛配置,完善環境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強化應急培訓與應急演練,完善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提升協同處置能力。
強化生態環境健康管理。組織實施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行動,組建專家隊伍,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科普活動,建設青少年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基地。推動開展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識別與排查,鼓勵開展區域生態環境與健康調查評估,加強生物安全、室內環境健康等領域環境與健康科學研究。
八、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一)完善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完善領導責任體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實施細則》《邵陽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邵陽市較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深入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完善企業責任體系。壓實企業治污責任,督促企業切實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潔生產水平,嚴格落實環評批覆要求、減少污染排放、加強污染治理、做好生態恢復。壓實企業守法責任,引導企業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強化學法守法意識,自覺加強日常管理,引導企業自覺守法;加強日常監管執法,保持打擊違法排污的高壓態勢,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和違法嚴懲機制。壓實企業社會責任,指導企業開展自律性監測,並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督促企業安裝和完善污染源線上監控設施,加強線上監控平台建設;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評價制度,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依法推動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
完善全民行動體系。充分發揮“12369”投訴舉報熱線作用,主動曝光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制度,主動回應社會重大關切。建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監督渠道。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類社會組織的管理指導,引導、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志願者隊伍建設,積極拓展生態環境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志願服務能力。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在各級黨校開設相應課程。
(二)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法規體系
探索和完善地方法規標準。探索和完善地方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環境標準,根據邵陽市實際情況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綜合利用等領域探索出台地方性法規。加大河長制工作推進進度,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資江保護條例》《邵水保護條例》等法規。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完善生態環保投入機制。建立生態文明示範創建激勵機制,拓寬籌資渠道,積極爭取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及湖南省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推進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生態補償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研究建立生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促進生態環境損害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提高損害生態環境違法成本。
(三)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建設規範開放市場。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打破生態環境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地區、行業壁壘,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引導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招投標市場秩序,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環境。
壯大生態環保產業。扶持環保骨幹企業,做大做強一批節能環保龍頭企業,分層培育環保治理領軍企業、專精特新的“小巨人”企業。開展平台創建、產需對接、產品推廣、品牌建設等活動,推薦一批環保裝備製造、重金屬污染防治、資源綜合利用、生態修復和水質線上監測技術與設備等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和示範項目,支持優質環保企業採取承接海外環保項目、開展行業併購等方式“走出去”,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不斷加大自主創新和科技研發力度,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環境治理技術創新創業基地。
創新環境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加快推行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制,到2022年底,隆回高新技術產業區、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集中區、洞口經濟開發區、邵陽縣工業集中區、綏寧工業集中區、武岡經濟開發區、新寧工業集中區、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新邵經濟開發區、邵東經濟開發區及大祥工業集中區實現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覆蓋。加強污染地塊信息統籌和安全利用環境風險防控,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對工業污染地塊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
(四)加強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建設
加強生態環境隊伍建設。鞏固深化生態環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效,全面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黨建為引領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嚴的總基調,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市委相關規定,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持續開展黨風廉政專項整治和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專項整治,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加大年輕幹部培養鍛鍊力度,加強人才培養和幹部隊伍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和紀律建設,提高政治素養和業務本領。
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改革創新,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監測格局,完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責任體系,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加快邵陽市各縣市環境監測站建設,環境監測站監測用房、儀器設備及人員配置達到國家西部地區三級標準,保障監測工作順利開展,到2025年,縣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具備有效開展行政區域內執法監測和應急監測的能力。以強化現有環境監測能力為核心,不斷擴展監測領域。強化大氣自動監測系統建設,配備備用供電系統,避免因停電造成的監測中斷。繼續重點企業線上監控設備安裝工作,並實現線上聯網,鼓勵企業安裝實施視頻監控。加強監管,確保線上監控設備運轉正常。加快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逐步建立農村環境監測制度和技術體系。加強逐步引進具備土壤重金屬元素和有機污染物的監測設備,並開展監測監察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土壤監測能力。強化危險廢物監測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危險廢物鑑定機制和制度。加強應急監測隊伍的建設,制定完善應急監測實施辦法,加強應急檢測箱和各類應急監測設備的配置。積極引入第三方環境監測,補充環境監測能力的不足。
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動將生態環境執法納入行政序列予以保障。按照國家要求全面推進執法隊伍標準化建設,規範機構設定,適當增加生態環境執法人員人數;大力提高生態環境、法律等相關專業招錄比例,提高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新進執法人員必須達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到2025年執法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應達到80%以上,取得生態環境或法律相關專業學位的應達到45%以上。展生態環境日常執法、專項執法行動和監督執法行動,以戰代訓、現場實踐教學,提高業務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定期公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指導基層執法工作。建立全市執法專家庫,在全市範圍內選拔業務水平高、綜合素質強的執法人員作為執法專家。積極探索“走出去、引進來”的培訓模式,不斷提升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推進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配發工作,推進規範文明執法。到2025年,基本形成制度體系健全、服裝統一、裝備設施完善,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相適應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建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整合集成建設項目環評、危險廢物轉移核准、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等行政許可審批系統和信息,規範網上服務事項,最佳化網上服務流程,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政務服務,提升生態環境政務服務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強生態環境局網站、微信、微博“一網兩微”政府信息公開支撐能力,強化信息公開移動化套用,建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系統,提高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服務能力。推進全市統一的社會公眾參與系統和移動端建設,實現公眾舉報自主查詢,基於公眾參與系統推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生態環境知識,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加強政民互動。
九、重點工程項目
聚焦規劃重點領域、重點任務和措施,實施“碧水”“藍天”“淨土”、農業農村、重金屬、生態保護與修復、風險防範、能力提升等八個方向的重點工程。
謀劃儲備重點項目。以八個方向重點工程為引領,根據每個方向重點任務類別,細化項目組成,建立《邵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項目儲備庫》(以下簡稱項目儲備庫),推進規劃實施項目化。
強化項目管理。按照“突出重點、績效導向、閉環管理、規範高效”的原則,以規劃目標、重點任務為依據,加強重點項目的評估篩選。對納入項目儲備庫的工程,分步推進重點項目實施,推動規劃任務落地。
強化支出責任。按照省級謀劃、市州實施、資金共籌的項目管理機制,多種渠道籌措工程項目資金。合理劃分支出事權,落實市、縣(市、區)政府支出責任。完善多元化的生態環境投入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積極創新各類投融資方式,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市場化。
十、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壓緊壓實責任,推進各項措施落地。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壓緊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明確環境保護責任邊界,加強環保業務培訓,切實提升部門監管能力;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公開,建立企業環保信用體系,嚴厲打擊企業偷排漏排和篡改、偽造數據等行為。
強化資金保障,狠抓項目落實。在充分利用好中央、省已有相關資金支持政策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政策與資金支持力度,力爭建立各專項污染防治引導資金,將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常態化;完善多元化的環保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積極創新各類環保投融資方式,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努力形成政府主導、多元投入、市場推進、社會參與的資金保障體系。
強化信息公開,引導公眾參與。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推進環保政務信息公開。加強環境輿論引導,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引導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自覺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創新和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動員和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清潔空氣行動,自覺踐行符合低碳經濟和生態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
強化評估考核,促進規劃實施。建立規劃實施評估考核機制,對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主要任務、重大舉措和重大工程落實情況進行及時評估總結;在2023年,市人民政府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5年底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考核,並向社會公布評估、考核結果;規劃執行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評估範圍,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評價和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解讀

一、《規劃》出台背景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進軍第二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時期。為統籌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任務措施,持續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邵陽,根據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湖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邵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我局起草了《邵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編制主要考慮
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中指出,湖南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守護好一江碧水”、積極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總書記的講話為湖南發展錨定了新坐標、明確了“三個高地”的戰略新定位、賦予了“四新”新使命,激勵全省人民以更加昂揚的姿態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長江經濟帶發展、中部地區崛起等國家戰略提供區域發展新機遇,共建“一帶一路”、自貿試驗區建設等引領開放新格局,經濟實力逐步增強,社會經濟加快綠色轉型,各級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前所未有,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合力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巨大機遇、蘊含巨大潛能。
邵陽市在“十四五”期間必須要堅定問題和目標導向,抓住時代的機遇,結合邵陽市的實際情況,準確把握髮展方向,深入貫徹新發展的理念,推動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緊密結合發展,統籌社會、經濟、環境的全方位發展,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落實節能減排、減污降碳的總體要求,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應對承接產業轉移帶來的生態環境壓力,在建成湖南省域副中心、湘中湘西南經濟文化體育中心、全國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的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美麗邵陽夯實堅實的基礎。
三、“十四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得到最佳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快解決,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基本化解,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四、主要任務
《規劃》編制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分領域、分要素部署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5項重點任務:一是致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是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四是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五是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五、主要保障措施
為確保《規劃》任務落實落地,強化項目支撐,專門設定了“碧水”、“藍天”、“淨土”、農業農村、重金屬、生態保護修復、風險防範、能力提升等8個方向的重點工程,總計112個重點工程。《規劃》提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壓緊壓實責任,推進各項措施落地;二是強化資金保障,狠抓項目落實;三是強化信息公開,引導公眾參與;四是強化評估考核,促進規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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