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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礎與形勢
“十三五”以來,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聚焦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堅定不移推進高質量發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步改善。平涼市被生態環境部命名為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崇信縣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圍繞“三大行動計畫”(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全面落實“三大減排措施”(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持續深化“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和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不斷提升“三大能力”(環境治理能力、環境監管能力、環境保障能力),“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總體完成。
(一)認真實施“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主要目標指標全面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方面,2020年,全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達到354天,與2015年315天相比,增加39天;優良天數率為96.7%,與2015年86.3%相比,提高10.4個百分點;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77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8.6%;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40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45.0%;6項監測指標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無除沙塵天氣以外的重污染天氣發生。水環境質量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2個地表水國考斷面、5個省考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於地表水Ⅲ類,優良比例為100%,無劣V類斷面水體;15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質均達到Ⅲ類目標要求,5個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達標率為100%。土壤環境質量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暫未發現疑似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安全穩定。污染減排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化學需氧量實際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10.16%,重大工程減排量4302.96噸;氨氮實際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14.96%,重大工程減排量395.23噸;二氧化硫實際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7.13%,重大工程減排量3939.00噸;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4.60%,重大工程減排量4570.00噸,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均完成了省上下達的目標任務;“十三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全面完成,我市考核評估結果為“優秀”。
(二)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生態立市根基逐步夯實。市委、市政府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放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中,認真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生態保護的工作職責逐級壓實,市縣兩級都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制定了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親自協調、現場督辦相關問題,四大家分管領導按季度督導責任縣(市、區)工作進展情況,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各自抓好落實。環境監管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穩步推進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將執法監測監控能力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先後建成了平涼中心城區空氣品質微型監測網、7個縣級污染源自動監控平台145個監控點位,建立了市級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儲備庫。
(三)紮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綠色崛起步伐不斷加快。修訂了縣(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辦法,將生態文明指標權重提高到了20%,取消了靈台、崇信、莊浪、靜寧4縣地區生產總值考核,進一步強化綠色考核導向。出台了《關於構建生態產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實施意見》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實施了垃圾焚燒發電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固(危)廢等一批節能環保項目,初步探索出了一條以發展綠色煤電等十大產業為牽引的綠色發展新路子,綠色生態產業增加值占到生產總值的21.7%,綠色發展正在成為平涼發展的鮮明底色。制定了《平涼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和研究報告,健全了生態環境分區管理體系,為制定規劃、項目環評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提供支撐。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項目落地,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淘汰落後機電設備22台99.23千瓦,關閉退出煤礦5戶81萬噸。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三大攻堅戰,省級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成效考核平涼市取得優秀等次。藍天保衛戰方面,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90戶,轄區76戶工業爐窯企業全部實施了深度治理;累計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1436台4734蒸噸,7縣(市、區)均建成民用煤炭集中配送體系,配套二級配送網點200個,完成清潔取暖改造80690戶;各類施工場地“六個百分百”揚塵污染管控措施落實率達到98%,7縣(市、區)城區道路濕法清掃率達到84.3%,餐飲油煙、露天焚燒等生活面源格線化管控成效不斷提升。碧水保衛戰方面,嚴格落實河湖長制,深入開展涇河葫蘆河控源減污達標整治行動,摸排清理入河排口1833個;完成平涼中心城區13.06公里黑臭水體整治任務,通過了國家、省上黑臭水體專項督查和省級交叉監測;實施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4個、縣級10個、鄉鎮67個,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完成率達到96.43%。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全市共完成225個建制村環境整治任務、68個建制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68個建制村農村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模化養殖場全部建設了糞污處理設施,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98個,關停搬遷規模養殖場(小區)36個,畜禽糞污利用率達到80.23%;積極推行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秸稈、農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四)持續加大生態保護投入力度,生態屏障作用充分發揮。“十三五”期間,全市累計爭取中央和省級環保專項資金5.78億元,拉動各類環保投資42.8億元,實施污染減排項目214個。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方面,完成了平涼電廠、崇信電廠8台382.5萬千瓦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施了水泥、陶瓷、磚瓦行業工業窯爐脫硫除塵改造工程,以及平涼電廠中水回用等一批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城鄉環保基礎設施方面,建成了平涼、華亭、靈台城區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工程,城區燃煤供暖鍋爐基本“清零”;完成了全市7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或擴容改造,出水水質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平涼、華亭、靜寧3個省級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全面建成投運,全市36個重點鄉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部建成;累計建成污水收集管網893公里,全市生活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6.8萬噸;平涼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5%,其他縣(市)達到94%以上。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方面,建成高標準農田47.4萬畝,完成水土流失綜合治理1067.6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3.8%,國家森林城市創建進入驗收衝刺階段,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明顯增強。
(五)著力加強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解決。堅持將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作為一項底線性任務,不斷強化監督管理,集中各方面力量,依法依規推進整改落實。截至目前,第一、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和第一輪省級環保督察反饋的76個問題整改到位73個,整改完成率達到96.1%;交辦的414個環境信訪問題全部辦結。對太統—崆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綠盾2017”和“綠盾2018”排查出的55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全部整治到位。“十三五”期間,全市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746起,罰款5125.09萬元,查封扣押26家,責令停產、限產整治57家,受理環境信訪案件4415件,辦結率達到100%。
二、“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全市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加快建設綠色、開放、興業、安寧、幸福新平涼的關鍵五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挑戰與機遇並存。
從面臨挑戰看:一是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較大。水環境質量方面,枯水期涇河、葫蘆河流域地表水徑流量嚴重不足,部分城鄉結合部以及鄉鎮農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穩定達標壓力依然較大;大氣環境質量方面,全市大氣擴散能力差,區域輸入性影響大,由於沙塵及高溫高濕天氣增加,加之城區機動車輛、基建及棚改項目、城鄉生活等污染源增多,大氣污染因子由單一的煤煙型向複合型轉變,最佳化結構、節能減排任務依然嚴峻。土壤監管、監測能力較為薄弱,縣級土壤環境監測機構專業人員、設備欠缺,土壤環境監督執法、風險預警、應急體系建設相對滯後。二是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仍有短板。由於市縣兩級財力普遍緊困,且缺乏項目資金支持,各縣(市、區)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雨污分流改造等環保基礎設施仍然欠賬較大,存在生活污水管網未全覆蓋、生活污水收集不全和雨污混流等問題。再生水配套管網不健全,利用率偏低。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處置進展緩慢,農村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存在短板弱項,鄉村環保設施建設滯後問題仍十分突出。三是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相對不足。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專業素質均難以適應新時期環境監管工作需要;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執法力量仍然短缺,監測能力仍未形成,專業人員占比依舊很低,人員、編制數量與所承擔的工作量極不匹配。第三方治理市場培育和發展有待深化,環境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管理支撐的隊伍規模不夠、水平不高,對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技術支撐能力不足。環境監測任務繁重,自動化監測設施和智慧型化現代化管控平台體系的建設相對滯後。四是鞏固隴東重點生態功能任重道遠。全市生態環境脆弱性與敏感性並存,自然影響因素長期存在,土地沙化荒漠化、水土流失、草地退化、部分河道生態基流較難保障、河道水生態狀況受威脅等問題仍然突出。隨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持續縱深推進,技術要求和治理成本不斷提高,生態治理與修復難度日漸增大。
從面臨的機遇看:一是具有難得的戰略機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期間,一路關注生態保護工作,親臨蘭州黃河治理項目點位考察調研,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強調,黃河流域在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構成了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要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當前,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國家相關部委正在開展頂層設計,省、市均成立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調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工作,建立理論庫、政策庫、技術庫和項目庫,爭取各方面支持政策,推動沿黃地區聯動發展,有效放大黃河生態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這從國家戰略上為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乘勢而上、快速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二是具有良好的政策機遇。黨的十九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複製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提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對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議》明確提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重大任務,是深刻把握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形勢,著眼美麗中國建設目標,立足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準確把握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重大意義、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是生態環境改善面臨的重大政策機遇。三是具有堅實的工作基礎。市委、市政府堅持生態立市、生態強市的發展思路,已逐步形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模式。堅決貫徹新發展階段的新發展理念,立足隴東黃土高原生態安全螢幕障的戰略定位,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搶占生態制高點,循環農業、綠色煤電、文化旅遊等“十大生態產業”蓬勃生機已然顯現。2020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76.16億元,其中綠色、循環、清潔、低碳產業產值占比提高到70%以上,初步形成了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發展格局,為“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指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緊扣“三新一高”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市第五次黨代會提出的“3659”發展思路,把“綠色平涼”作為首位目標,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同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生態振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突出環境質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堅、環境問題整改“三個重點”,強化執法監管、監測監控、風險防範“三種能力”,補齊污水收集處理、鄉村環保設施、固廢危廢處置“三塊短板”,緊盯建設綠色、開放、興業、安寧、幸福新平涼的奮鬥目標,推動實現全市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生態保護優先,綠色發展轉型。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綠色發展為導向,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統籌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以結構調整、綠色發展帶動經濟持續韌性發展,引導生產生活方式向綠色低碳轉變,最佳化產業結構,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促進高質量經濟發展。
——全面系統謀劃,整體統籌推進。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為導向,堅持生態保護修復與環境治理相統籌,城市治理與鄉村建設相統籌環境治理、生態建設、氣候變化應對相統籌,堅持山水林田湖草塬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推動生態環境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
——堅持問題導向,強化依法治污。聚焦多污染源綜合防控、生態保護修復、生態環境風險防範、綠色生態產業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問題,運用科學思維、科學方法、科技手段,精細管理、分類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環境治理針對性和有效性,用法律手段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著眼改革創新,提升監管水平。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責任落實,多方全民共治。完善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機制,形成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依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年度責任考核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事業單位為主體,採取網際網路等便捷智慧型方式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全社會共同參與監督。
三、目標指標
到2025年,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達到新水平,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碳排放強度穩中有降,人民民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提升。其中,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污染減排、污染防治、農村環保、監管能力等環境質量指標均控制在國家和省上下達的目標值以內,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第三章 重點任務
按照“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的思路,繼續深入開展污染防治行動,推動在關鍵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的突破。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為核心,探索大氣重點污染物協同治理途徑,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與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措施。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三水”治理,“增好水”、“治差水”,推進“美麗河湖”建設。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險廢物強化監管與利用處置為重點,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鞏固和嚴控土壤污染風險,確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進黃土高原生態安全螢幕障示範區建設,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促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體系,實現環境風險可防可控。加快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管理、治理與監測基礎能力與現代化體系建設。
一、持續最佳化結構,推進高質量綠色發展
(一)最佳化產業布局,嚴控“兩高”行業準入。
1.大力推進產業結構性調整。一是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及國家、省上產業政策,調整最佳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積極爭取國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勵資金,推動煤炭、水泥、磚瓦等傳統產業升級改造。二是嚴格實行總量控制。針對水泥等行業,採取嚴格措施控制產量增長,通過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延伸產業鏈條。三是堅決淘汰落後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定,嚴防“地條鋼”、“電解鋁”死灰復燃。四是深入推進工業領域結構性改革,培育壯大智慧型光電產業,建設功能完善、配套齊全、集約高效的智慧型光電產業基地;推動煤電化冶產業延鏈補鏈,向煤制甲醇、煤制天然氣等新型煤化工領域拓展延伸。五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環評等行政審批流程,開闢生態產業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
2.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遏制盲目重複建設水泥等“兩高”行業項目。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嚴禁新增產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進一步強化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的執行,適時擴大排污權交易和有償使用試點範圍,確保建設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指標不突破區域環境容量底線。
(二)加快產業綠色升級轉型。
1.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做大做強能源化工和先進制造業。堅定不移推進“工業強市”戰略,堅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與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兩手齊抓,著力打造能源化工產業集群、綠色建材產業集群、智慧型製造產業集群、食品工業集群等四大產業集群。大力發展現代特色循環農業。堅持農畜結合、糧飼兼顧、種養平衡、集約高效,加快建設黃河流域國家級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示範市,形成“主體小循環、園區中循環、縣域大循環”的“三級循環”模式,構建串點成線、織線成網的循環經濟發展體系,走出一條具有平涼特色的現代生態循環農業新路子。加快發展旅居康養服務業。圍繞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市,立足豐厚的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生態優勢,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按照全域開發、重點突破,豐富業態、拓展市場的思路,突出發展富有平涼特質的全鏈條旅居康養產業,推動現代服務業向高品質多樣化升級。
2.推動構築生態環保產業鏈。堅持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統治理,加快實施綠色化改造項目,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低碳礦業發展、壓覆礦產開發、地質災害治理、生態環境修復、生物質綜合循環利用,其中通過壓覆礦產開發、塌陷區治理釋放土地1.1萬畝、煤炭資源1.4億噸,努力推動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
(三)加強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繼續提升物流通道幹線鐵路運輸能力,推動大宗物料“公轉鐵”。探索多元運價方式,鼓勵鐵路運輸企業與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物流企業等深化合作,不斷提高鐵路貨運服務水平。合理構建綠色物流體系,充分利用城鄉交通,構建綜合性運輸樞紐,鼓勵發展智慧倉儲、智慧運輸。加快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完善加氣站、充電站(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運輸結構的升級和最佳化。加強貨運組織和運力調配,降低空駛率。合理劃定重型車輛繞城路線,嚴控重型高污染車輛進入中心城區、縣城。推動城市配送與農村物流融合發展。
(四)大力改善能源供給結構。
1.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優先發展集中供暖,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進度,集中供熱難以覆蓋區域,實施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進一步推進實施“熱源側”和“用戶側”提升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設施清潔化改造。加快推進平涼中心城區、各縣(市)城區及城鄉結合部周邊鄉鎮居民小火爐和土炕清潔化改造,通過煤改氣、煤改電、煤改太陽能以及潔淨煤替代等多種模式,集中對城中村以及城郊周邊居民推行冬季清潔供暖。
2.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新上耗煤項目能耗等量減量置換,合理控制煤炭消費比重。推動隴東煤炭清潔轉化基地建設,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實現能源終端消費環節電能替代散燒煤。充分發揮電能清潔、安全、智慧型優勢,在清潔供暖、工農生產、交通運輸、商業民用等領域,推行“以電代煤、以電代油”。進一步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例,因地制宜發展“甲醇代煤”、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到2025年,明顯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推進城區和重點鄉鎮燃氣管網敷設,切實提高城鄉居民天然氣入戶率。
3.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不斷完善煤炭市場監管體制機制,禁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商品煤。進一步完善煤炭配送體系,加強煤炭一級專營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的引燃煤、潔淨型煤煤質管控,強化散煤銷售監管和煤質抽檢力度,嚴防劣質燃煤流入市場。加大民用潔淨型煤推廣力度,落實潔淨型煤財政補貼政策,平涼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城區全部使用潔淨型煤,其他地區倡導使用潔淨型煤。嚴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要求,做好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及燃料的管控工作。
4.加快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深入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通過淘汰拆並、清潔能源改造、環保達標治理等方式,全面完成在用燃煤鍋爐整治任務。逐步實施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域內分散燃煤鍋爐煤改氣,集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未覆蓋區域燃煤鍋爐按要求實施煙氣達標治理或清潔能源改造。加強鍋爐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加大鍋爐污染物排放自測頻次,開展在用鍋爐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確保所有在用燃煤鍋爐全部達標排放。
(五)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1.嚴格清潔生產管控。持續開展全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以煤炭、水泥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嚴格的清潔生產審批流程。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廠餘熱、電廠熱力等(集中區)能源進行替代,加強分質與梯級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形成清潔低碳高效產業鏈。
2.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改造。開展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集中整治,限期達標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塗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逐步替代單獨的噴塗工序。進一步開展水泥、建材、煤業、火電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問題排查,建立無組織排放問題清單,確保排放濃度和總量控制“雙達標”。依法關停用改造後仍不達標的企業。
(六)發展現代特色循環農業。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統籌銜接區域水環境承載力和農用地安全利用要求,聚力發展隴東旱塬特色農業,保障紅牛、蘋果、蔬菜三大優勢產業,加快建設黃河流域國家級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示範市。緊密結合區域污染防治要求和農業產業布局,促進“以地定養”,推行高效互補、生態循環種養模式,構建循環農業體系。加快規模化養殖場標準化改造,推廣經濟高效、循環利用的畜禽養殖模式,支持建設養殖業和種植業緊密結合的生態農業示範工程。
二、協同增效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多舉措開展大氣環境協同治理。
1.推進大氣污染物協同治理。實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污染防治,鞏固細顆粒物治理成效,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制定年度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並納入監管和考核體系。深化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治理,包括控制區域協同、控制時段協同、減排措施協同,政策協同、部門協同等;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協同治理工作,制定揮發性有機物與臭氧精細化協同管控方案。建立重點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託排污許可證落實固定污染源總量控制,推進石化、有機化工、表面塗裝、包裝印刷、工業塗裝、汽修、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對轄區重點行業企業摸清底數建立台賬,加強治理,強化執法檢查,確保監管到位。推進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料材料替代,加強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理。針對存在問題的油品存儲、機械加工、汽修等企業嚴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達標治理。推動其他涉氣污染物防治,積極配合國家、省上要求,開展重點氨排放源排查,逐步建立大氣氨規範化排放清單。加大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
2.推動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結合“三線一單”等相關要求,強化轄區內涉氣工業企業、重點涉氣污染源監管,建立涉氣工業企業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清單台賬,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進一步加大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力度,對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的重點企業脫硫除塵系統進行提標改造,嚴格控制煙氣排放滿足最新標準限值。推動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陶瓷、煤化工等行業清潔能源替代、污染深度治理,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實施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超低排放改造。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進一步推進華亭市、崇信縣、靈台縣等縣(市)域內煤礦企業儲煤場環保升級改造。
3.加強面源污染綜合管控。嚴格落實《平涼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以及“六個百分之百”、“三個必須”管控措施,加強對建築、拆遷、水利、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物料堆場等各類工地及裸露地塊的揚塵污染監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將揚塵治理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實行“黑名單”管理。加強渣土車審批和監管,嚴厲查處不遮擋覆蓋和帶泥車輛,確保運輸車輛遮蓋密閉,按規定線路、時間行駛,嚴控道路運輸揚塵,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嚴格落實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清洗等低塵作業方式和全天候保潔要求,加大道路清洗、洗掃頻次,建立日常清掃保潔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揚塵。加強禁燒垃圾、秸稈整治力度,全面落實縣、鄉、村三級秸稈和荒草禁燒責任體系和格線化包抓機制,嚴防嚴控焚燒垃圾落葉、農作物秸稈和荒草行為。強化餐飲業油煙治理,城市建成區大、中型餐飲經營企業應全部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嚴格燃放審批,加大對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區域和場所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禁放區的巡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銷售和私自燃放行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禁限燃放管控工作;開展露天礦山揚塵綜合整治,建立管理清單。
4.強化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繼續做好高排放柴油貨車治理淘汰工作,嚴格執行新車標準和環保裝置檢驗,提高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推進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依託機動車排氣監管平台,加快實現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同步。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Ⅲ及以下汽車。開展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主要車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嚴格落實國家油品質量標準,鞏固擴大“三油並軌”成效,強化加油站管理,清除、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完成全市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監測治理工作,建立分類管理台賬,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等,減少城市交通污染。
5.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平台建設、重型柴油車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及路檢路查、機動車入戶監督抽測、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及監督抽測項目建設;根據國家機動車污染防治的新動態、新技術、新政策、新標準,定期不定期對基層機動車環境監管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能培訓;持續推動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修(I/M)制度,助力機動車排放閉環管理模式高效運作。建設完善移動源遙感監測網路,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
6.完善城區噪聲污染管控。持續推進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定和調整。逐年開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自查評估,定期公布聲環境質量狀況。持續開展中心城區、縣城範圍內的建築施工、文化娛樂、交通運輸、社會生活等噪聲綜合整治,有效遏制噪聲污染。完善噪聲污染舉報制度,推動交通、城管、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最佳化中心城區噪聲監測點位布設,加強監控體系建設。
(二)統籌協調推動“三水”質量提升。
1.保障涇河、葫蘆河水質穩定達標。以涇河、葫蘆河流域為重點,加強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管理。補齊城鄉污水處理能力短板,提高平涼、華亭、靜寧、崇信、莊浪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廢(污)水收集處理率,加快靈台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以平涼城區和六縣城為重點,持續完善建成區污水管網配套建設,推動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進一步推進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完善重點流域沿河鄉鎮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最佳化已建成設施運行維護機制。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鼓勵污泥資源化利用。進一步削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保障“十四五”期間國控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2.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續開展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形成河流入河排污口詳細清單,明確排污口監管行業責任。充分利用入河排污口調查成果,對排污口進行分類登記、分析研判,精準施策,系統治理。依法確定入河排污口審批許可權、審批流程及技術規範,落實行政審批及監管工作。將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核定結果作為限制審批入河排污口的重要依據,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限制審批入河排污口。加大入河排污口的執法監管及日常巡查檢查,堅決查處非法排污口,嚴厲打擊私設排污口直排和偷排行為。
3.保障重點河流生態基流。積極與國家、省上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生態水指標,保障涇河、汭河、葫蘆河、達溪河等重點河流基本生態基流。實施涇河、葫蘆河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推動平涼中心城區和縣城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補充生態用水項目,完善配套中水管網建設。建立完善中水回用政策激勵機制,拓寬再生水回用途徑,最佳化流域水資源利用結構,在工業生產、城區綠化、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基建施工、場地抑塵等方面優先使用城市中水,逐步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
4.推進流域水生態修復和評估。重點實施涇河、葫蘆河流域主要乾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和水生態修復,鞏固前期水環境治理效果,恢復濕地面積,全面恢復河流生態功能。加強河湖岸線管理,合理劃定生態緩衝帶,開展河湖生態緩衝帶修復與建設試點。開展平涼市重點流域水生態摸底調查和監測評估,推進重點河流水生態管控與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將海綿元素融入城市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修復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5.紮實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效。以國家第三批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市創建為契機,加快推進重點河道的控源截污、沿線管網敷設、設施提標改造、垃圾收集、生態修復、數字監管等工程建設。加強平涼中心城區“八溝一河”日常巡查檢查,鞏固治理成效。到2025年,實現平涼中心城區和縣級城市建成區河道長治久清,嚴防出現黑臭水體反彈。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治理、分期推進的思路,大力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以城市近郊、民眾居住相對集中的農村房前屋後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因地制宜採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切實消除農村黑臭水體。
6.完善飲用水源地規範化建設。推進未整改完成的縣級以上水源地規範化建設。提高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和應急能力,加強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集中式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加強其風險管控,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確保飲用水水質達標率100%。加強水源涵養林建設,實施綠化造林,封山育林。
7.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推動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不斷完善區域用水總量、用水強度控制體系。依法規範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逐步置換和關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機井。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最佳化流域水資源利用結構,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開展節水園區、節水工廠項目試點。大力推進行業節水,嚴格落實行業主管責任,推進社會各領域、各行業節水。對照國家鼓勵類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引導支持工業企業提高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減少新鮮用水量。積極發展節水農業,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三)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和風險管控。
1.嚴格管控土壤污染源頭。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防範工礦企業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嚴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鉛蓄電池等行業企業。開展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確定排查重點區域,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單。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與地下水隱患排查、自行檢測等,並依法有序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嚴控涉鎘等重金屬企業、鉛鋅礦等工礦企業土壤污染,加強尾礦庫安全風險管控。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舉報及公開制度,鼓勵公眾參與監督。
2.深入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定期更新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持續推進疑似污染地塊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負面清單,落實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制度。強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涉及污染的地塊嚴格實施土地徵收、收回、收購監管。制定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工作計畫,落實污染地塊風險管控措施。強化涉及污染地塊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提出相應對策與防控措施。加強對礦山、油田等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塊的環境監管。
3.全面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和農田修復。根據全市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的保護力度,落實安全利用類耕地風險防範措施,推進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還草。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加大退化、撂荒、污染、損毀農田改良和修復力度。探索實施農田生態修複種植,指導農民通過生物除草、除蟲、增施有機肥等措施,減少化肥、農藥等的施用。
4.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結合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整合最佳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建立區域監管和“雙源”監控相結合監測網。利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逐步建立全市土壤環境基礎資料庫,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5.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建立地下水監測體系,開展地下水“雙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實施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識別潛在污染源,研判風險等級,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開展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重點推進“一企一庫”“兩場兩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以化工園區、礦山開採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為重點,開展防滲情況排查和檢測,加強重點污染源防滲措施的落實與監管執法。加快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完善管網收集系統,減少管網滲漏。
三、應對氣候變化,積極推進碳排放達峰
(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編制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協同推進能源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最佳化、溫室氣體排放控制以及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升。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探索實施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高效應對氣候變化和改善需求。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強化水資源保障體系建設,提升生態脆弱地區和生態敏感區適應能力。
(二)紮實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積極貫徹落實國家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總體目標,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行動。全力推進達峰行動,統籌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對工業、能源、交通、建築等重點領域,提出節能降碳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目標,推動煤炭消費儘早達到峰值。根據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重點行業分配實施方案,落實配額分配與管理。積極完善管理協調機制,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各項任務,鼓勵縣(市、區)開發儲備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項目,納入全國碳市場進行交易。探索開展近零能耗建築、近零碳排放、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重點項目示範工程。
(三)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加強工業領域節能減排技術創新,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電力行業持續實施燃煤電廠綠色升級改造。水泥行業加快發展綠色建材產品。煤化工行業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低碳集約化利用。持續做好建築節能工作,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控制煤炭開採甲烷排放,加快煤層氣抽采利用。加強畜禽養殖和農田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理,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推動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四、加強鄉村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質量
(一)集中連片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1.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力度。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配套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完善設施運行管理維護制度,推進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積極消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存量,嚴格控制增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提升鄉村宜居水平,深化和推進“三大革命”“六項行動”,積極組織開展“四清三增兩拆一改”,創建“清潔村莊”,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2.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任務,組織實施符合當地農村實際的生活污水治理項目,按照“應集盡集、應治盡治”,完善鄉村聚集區污水收集管網系統。因地制宜推廣農村分散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切實提高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長效運維機制,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較好條件縣(市、區)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
(二)持續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
1.畜禽養殖污染防控。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以地定養,以養促種,加快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推行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模式。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快規模化養殖場標準化改造,推廣畜禽糞便全量化還田,推進糞便商品有機肥生產,分類實施乾發酵等沼氣工程建設,促進畜禽養殖糞污減量化排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強化畜禽養殖污染物減排監督管理,推行管理台賬制度。規範畜禽散養行為,因地制宜建設糞污無害化處理中心,就近還田利用。
2.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繼續實施糧食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加大新肥料新技術研發及推廣套用,推進秸稈養分還田,持續減少化肥用量。開展新型農藥及機械的引進、篩選、試驗、示範、推廣,推薦適宜高效低風險農藥新品種及配套使用技術,最佳化農藥品種結構,降低化學農藥使用風險。按照村、鄉(鎮)、市(縣)逐級集中處理的方法,實施化肥農藥包裝物回收利用。
3.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開展地膜覆蓋技術示範效用評價,推進地膜使用減量化,推廣符合國家和地方強制性標準的地膜,合理使用可降解地膜。完善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積極開展廢舊農膜撿拾回收機械的研發和推廣套用,最佳化加厚地膜循環回收利用機制,推進廢舊農膜資源化利用。
4.農業資源回收利用。持續加強秸稈、尾菜還田利用,推廣腐熟(堆漚)、直接還田、行間還田等先進適用技術,促進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構建穩定的田間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探索建立部門協調、多方投入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扶持發展規模化加工企業,強化輻射帶動能力。
五、深化生態文明,鞏固提升生態屏障安全
(一)繼續推進各級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充分發揮生態文明示範創建的平台載體作用,提高推動引領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能力。全力做好平涼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和崇信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建設成果鞏固提升工作。持續推進其餘縣(市、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創建,探索開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工作。
(二)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管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積極推進太統—崆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工作,有效銜接生態保護紅線。組織和協調開展區域內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日常監管,繼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深入排查整治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安全穩定。完善自然保護地多部門聯合監管、治理、執法體制機制,提升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水平,嚴肅查處自然保護地內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加強生物多樣性監督執法力度。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科學評估全市生物多樣性狀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快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廣泛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多渠道引導社會公眾積極關注、支持和參與生物多樣性維護工作。
(三)推動流域生態治理和生態立市建設。統籌抓好涇河、汭河、達溪河、葫蘆河、水洛河等流域生態保護治理和濕地保護,積極推進與上游地區建立截流生態補償機制。大力實施隴東黃土高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鞏固隴東黃土高原生態安全螢幕障。大力實施“生態立市”戰略,推進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繼續加強城市生態增綠減污,實施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建設、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等項目。全面推行林長制,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提高全市綠化覆蓋率。
(四)加大礦區生態恢復治理力度。加強對現有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監管,明確保護與治理的責任、目標和任務。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制度,實行礦山開發與環境治理同步進行。重點實施華亭、崇信、靈台等縣市煤礦開採引起的礦山採空區地面塌陷、水土環境污染和崆峒、莊浪、靜寧礦山固體廢棄物污染等環境問題整治修復,開展採礦集中區礦區污染治理試點示範。加強崆峒、涇川石油勘探開採場地的生態修復和治理,積極開展礦區廢棄地復墾,建立土地復墾費徵收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復墾土地使用權,鼓勵各方力量開展礦區土地復墾,大力提升礦區土地復墾率。進一步實施生態扶貧和生態移民工程。
六、提升能力建設,不斷強化環境風險管控
(一)提高生態風險管控能力。加快推進平涼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三線一單”的研究和編制,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並勘界定標,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市“一張圖”,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依據國家和省上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職責,細化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各項制度,建設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二)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探索建立屬地為主、區域協調、相互支援的核安全應急體系,建立核應急資源大數據管理系統,提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完善國控、省控輻射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建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運維管理機制,推動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設立獨立的輻射環境監管機構,提升輻射監測能力。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發電、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不同行業核與輻射監測能力與管理體系,加強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鈾礦和伴生放射性礦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的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嚴格輻射許可程式和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管理。加大核與輻射監督執法力度,強化專業業務培訓,加強放射源生產、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安全監管和電磁輻射設備設施日常監管,強化退役礦、地質勘探設施、礦尾礦(渣)庫安全隱患排查。
(三)深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加強生活和餐廚垃圾處理。完善中心城區環衛體系建設,推進縣城建成區垃圾分類及收集轉運系統建設,提升生活垃圾及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系統及相關配套設施,並同步配套餐廚垃圾處理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及相關設施。嚴格控制“白色垃圾”,紮實推進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逐步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袋和塑膠餐具,加快快遞業綠色包裝套用、保障物品重複利用和廢物回收,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2.提高固體廢物處置水平。整治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問題,全面整治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煉渣、電石渣、鉻渣、砷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加強產廢企業管理,嚴格工業固體廢物轉移、運輸和處置,嚴防污染環境事故發生。積極拓寬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渠道,以崆峒區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為依託,探索“無廢城市”建設。
3.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持續提升醫療廢物收集處置水平,確保已建成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規範穩定運行。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逐步向農村地區拓展。到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鼓勵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4.嚴把危險廢物全過程管控。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能力,實現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嚴把環境準入關,防止填埋能力無序擴張。完善危廢處理技術體系建設,對現有的危廢處理項目建設固(危)廢物接收、分析鑑別、儲存管理、預處理、終端處置、臭氣處理、自動化處置、線上監測系統,配套改造供電、給排水、消防、通信設施,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範能力。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推進市層面突發環境風險評估工作,落實各縣(市、區)責任;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企業備案系統,加快企業預案過篩;提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能力,重點防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協同相關部門推進液氨製冷劑替換低毒低害製冷劑。嚴密防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故,加強重點企業與道路運輸的風險管控,加快開展涇河流域涉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施工場地油品貯存等企業排查整治。建立崆峒區、涇川縣分散試採油井的區域風險防控體系和預案。
(五)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控。持續強化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完成國家、省上下達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目標。嚴格涉重金屬項目環境準入,推行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鼓勵企業採用先進適用生產技術和工藝,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後產能。完善涉重企業的監測體系,推進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達標改造。加強靜寧、莊浪等縣(市、區)尾礦庫污染治理與風險防控,編制“一庫一策”污染防治方案。
(六)健全飲用水源地風險管控。健全水源地風險防控設施,繼續嚴格規劃控制和項目準入。針對平涼飲用水環境健康風險問題,逐步開展重點地區環境與健康調查與監測,完善環境健康風險哨點監測工作,夯實環境健康基礎。選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試點,探索建設環境健康素養監測和提升示範區。加強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整治,加快農村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開展污染源、風險源排查,推進報廢礦井、鑽井、取水井封井回填等修複試點工作。
(七)落實環境應急管理體系。依託國家和省級環境應急管理指揮系統,完善平涼市環境應急管理資料庫。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與應急管理、交通運輸、水利、公安、氣象等部門的合作,形成環境應急工作合力。在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運輸、化工園區涉有毒有害氣體等重點防範領域,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體系。完善“一河一策”水環境污染事件處置專項預案,建立跨區域、流域應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強化全市各縣(市、區)、平涼工業園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專業應急隊伍、風險防範制度等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培訓工作,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回響和處置水平。
(八)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業務水平。理順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管理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形成排查摸底、宣傳動員、立行立改、綜合執法、調度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緊緊圍繞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紮實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活動。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持續紮實開展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學習,不斷提升執法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執法隊伍、企業主管人員的法律意識、環保意識。最佳化完善格線化監管體系,不斷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充分利用科技輔助手段,全面運用移動執法、無人機等環境監管新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應急活動車輛、執法設備等配套裝備。
第四章 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圍繞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管理智慧型體系建設,包括完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形成生態環境可持續改善的科技支撐長效機制;最佳化生態環境智慧型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現代化法治體系;持續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化參與與監督現代化;強化創新綠色金融現代化體系等方面建設,建立各市直單位、區縣的垂向和水平管理網路,採用“雲、測、管、治、融”五位一體的新手段和“雲網通、數據通、業務通、套用通、服務通”強化各部門間的有效高效銜接,落實各方責任,推動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發展。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
(一)建立企業固定源現代化監管體系。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度,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將企業的排污許可、監督性監測、線上監測、達標排放、環境處罰、環境稅、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綠色信貸、綠色債券、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等各類信息採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打通數據與監管間壁壘,推動固定源監管體系職能化和管理平台現代化。逐步推動第三方污染源自動監控運營單位納入固定源監管現代化體系。
(二)完善各級監測體系能力建設。推動各縣(市、區)完善縣級監測體系建設,獲取資質並開展轄區常規性環境監測。建成覆蓋平涼、慶陽的區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著力提升水和土壤中有機物項目的分析能力,有效改善常規及應急監測設備短缺現狀。開展流域生態環境及污染現狀調查監測,完成省級和市級政府監測事權劃分和承接工作。落實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責任,擴大自動監控企業範圍,持續推進縣級污染源企業自動監控系統分級管理工作,形成監控數據與執法系統自動化對接整合。按照《甘肅省縣級生態環境監測站建設指導意見》,加強縣級生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三)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信息化。加強各環境介質自動化監測能力建設,強化監測與監管的測管協同。加快完善大氣環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態狀況、噪音、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路體系,推進排污口監測、有毒有害污染物和環境健康基準研究性監測。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一體化平台建設,整合平涼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和監測站網,構建以市級管理為重點的污染源快速溯源系統、化驗室系統和數據管理等環生態環境綜合管理系統,形成生態環境數據一本台賬、一張網路、一個視窗,充分發揮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監測手段,有效提升監測能力現代化。
(四)構建生態環境風險智慧型化預警體系。系統構建基於大數據的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加強大氣、水、生態、污染源等環境應急領域的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風險排查和防控,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和風險特點,提高環境應急和救援處置能力,有效防範生態環境風險。
二、探索環境問題評估診斷
在監測體系現代化基礎上,加大科學技術服務購買力度,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建設。通過網際網路和信息化平台,匯聚全國優勢生態環保專家團隊、科研力量,線上實現大數據污染水平診斷、污染源空間解析以及生態環境問題診斷評估等服務,為平涼市政府和企業在環境問題分析、技術諮詢、政策解析、規劃編制等方面,提供科學、精準、高效的線上服務。圍繞科技支撐、專家團隊服務長效體系的構建,逐步形成環保管家、環境顧問等投資少可線上長效運行的新業務模式,助推平涼市環境污染保護與治理的專業化、精細化、長效化以及市場化水平。
三、最佳化生態環境智慧型化管理
進一步明晰市縣生態環境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的職責關係,逐項分解各部門涉及環保方面的工作任務,逐步最佳化各部門間日常資料數據以及相關項目、重點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型化動態更新與意見建議反饋的智慧型化管理體系。
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
鼓勵建設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推進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園區)產業循環連結,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五、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審計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智慧型化體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智慧型化高效配合。
六、推動社會化參與監督
鼓勵第三方治理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按照排污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原則,以園區、產業基地等工業聚集區為重點,推動具有專業能力的第三方治理企業展開專業化污染治理和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網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多方渠道進行監督,通過網際網路大數據的共享實時公開性的特點,引導公眾積極動態參與生態環境治理、保護監督,實現通過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平台問政於民。
第五章 重點工程
圍繞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水環境質量改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建設、溫室氣體減排等七大領域落實規劃任務項目。篩選前期基礎好、可落地、具有較好環境效益、符合相關儲備要求的項目。各專項規劃在編制年度實施方案(或計畫)時,優先支持落實本規劃中的重點項目,保障專項規劃和本規劃的有效對接。
平涼市“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擬實施的重大工程項目145個,投資估算147.58億元。其中: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項目23個28.70億元,水環境質量改善項目45個50.93億元,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24個22.10億元,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12個28.42億元,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18個4.65億元,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建設項目22個10.88億元;溫室氣體減排項目1個1.9億元。項目資金來源包括申請中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以及地方政府財政配套。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圍繞規劃確定的奮鬥目標、工作任務、重點項目,科學制定規劃考核、評估辦法,逐級落實規劃實施評估考核機制。明確規劃責任部門,將相關指標納入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政績年度考核。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與溝通交流,明確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和任務,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推行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和聯絡員制度,促進各部門協作共管與聯防聯控。強化對規劃實施的監督,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評估;加強對環境質量、總量控制、污染減排等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及時預警,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二、完善制度體系
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內在規律,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體系,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積極貫徹生態文明相關政策,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排污許可制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機制,建立和完善源頭防控、面源污染防治機制和政策。全面推行政府環境信息公開、企業環境行為公開等制度,擴大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強化科技支撐
繼續加強基層人員技術能力建設,培養生態環境保護科技人才。聘請相關領域高層次專家解決業務難題,協助開展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創建環境管理與技術支持平台,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的科學化、智慧型化管理體系。積極推進相關科學技術第三方諮詢和服務,開展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持續強化大數據套用、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等領域研發創新,推進實施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推動建立風險監測網路及風險評估體系。積極培育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健全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提高先進適用環境技術裝備和環境科技諮詢服務的有效供給能力,支撐生態環境的精準治理和科學治理。
四、加大資金投入
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適應原則,將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建立常態、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在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資金支持的同時,推動和創新綠色金融和綠色發展基金體系的現代化平台建設。積極引導、鼓勵企業和民眾將資金投入到生態環境保護中來,對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項目,給予必要的鼓勵和支持。通過財政扶持、延長項目經營期限等政策,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投資主體,以獨資、合資、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鼓勵金融單位降低綠色融資成本,限制和打壓高污染企業融資空間,支持綠色發展。
五、深化宣傳引導
全面強化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重要指示,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與任務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黨對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牢牢掌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話語權,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充分發揮各級部門、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搭建合作平台,整合優質宣傳資源,廣泛凝聚生態文明共識,形成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工作大格局。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動員社會各界積極踐行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
政策解讀
《平涼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平涼市政府同意並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規劃》出台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底線性任務,高度重視、高位部署並推動落實,全面完成了“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全市呈現出綠色發展支撐不斷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進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態勢,人民民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綠色底色和質量成色。但是,當前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尤其在鞏固隴東重點生態功能、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與短板,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2020年5月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周密部署下,在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市生態環境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改善,緊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碳達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大決策部署,緊密銜接《甘肅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平涼市“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市級有關專項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立足市情實際,編制形成了《規劃》。
二、《規劃》基本概況
《規劃》共6章3.1萬字,認真總結了“十三五”期間平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分析了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間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舉措。規劃現狀水平年為2020年,規划水平年為2025年。
三、《規劃》主要內容
1.第一部分為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重點從六個方面總結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一是認真實施“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主要目標指標全面完成。二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生態立市根基逐步夯實。三是紮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綠色崛起步伐不斷加快。四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五是持續加大生態保護投入力度,生態屏障作用充分發揮。六是著力加強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解決。同時,深入分析了“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挑戰和戰略機遇。
2.第二部分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指標。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緊扣“三新一高”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市第五次黨代會提出的“3659”發展思路,把“綠色平涼”作為首位目標,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同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生態振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突出環境質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堅、環境問題整改“三個重點”,強化執法監管、監測監控、風險防範“三種能力”,補齊污水收集處理、鄉村環保設施、固廢危廢處置“三塊短板”,緊盯建設綠色開放興業安寧幸福新平涼的奮鬥目標,推動實現全市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基本原則是:生態保護優先,綠色發展轉型;全面系統謀劃,整體統籌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強化依法治污;著眼改革創新,提升監管水平;深化責任落實,多方全民共治。目標指標是:到2025年,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達到新水平,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碳排放強度穩中有降,人民民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提升。其中,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污染減排、污染防治、農村環保、監管能力等環境質量指標均控制在國家和省上下達的目標值以內,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3.第三部分為重點任務。提出了六項重點任務。一是持續最佳化結構,推進高質量綠色發展。主要包括最佳化產業布局,嚴控“兩高”行業準入、加快產業綠色升級轉型、加強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大力改善能源供給結構、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發展現代特色循環農業。二是協同增效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主要包括多舉措開展大氣環境協同治理、統籌協調推動“三水”質量提升、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和風險管控。三是應對氣候變化,積極推進碳排放達峰。主要包括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紮實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四是加強鄉村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主要包括集中連片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持續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五是深化生態文明,鞏固提升生態屏障安全。主要包括繼續推進各級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管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流域生態治理和生態立市建設、加大礦區生態恢復治理力度。六是提升能力建設,不斷強化環境風險管控。主要包括提高生態風險管控能力、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深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控、健全飲用水源地風險管控、落實環境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業務水平。
4.第四部分為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圍繞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管理智慧型體系建設,包括完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形成生態環境可持續改善的科技支撐長效機制;最佳化生態環境智慧型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現代化法治體系;持續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化參與與監督現代化;強化創新綠色金融現代化體系等方面建設,建立各市直單位、區縣的垂向和水平管理網路,採用“雲、測、管、治、融”五位一體的新手段和“雲網通、數據通、業務通、套用通、服務通”強化各部門間的有效高效銜接,落實各方責任,推動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發展。
5.第五部分為支撐規劃的重點工程。圍繞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水環境質量改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建設、溫室氣體減排等七大領域,謀劃了“十四五”期間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項目145個,投資估算147.58億元。
6.第六部分為組織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保障。二是完善制度體系。三是強化科技支撐。四是加大資金投入五是深化宣傳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