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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五年。為統籌謀劃“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益山益水·益美益陽”,根據《湖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益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開啟美麗益陽建設新征程
“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前所未有的領導力度、財政投入力度、執法監督力度,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穩步實施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主要污染物減排全面完成、生態環境風險有效防範,為推進綠色益陽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成績顯著
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市中心城區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4.4%,較2015年提升22.3%;PM2.5濃度為43μg/m3,較2015年下降34.8%。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2020年,全市25個國省控斷面Ⅰ-Ⅲ類水質占比88%,比2015年提高21.9%,消除國控斷面劣Ⅴ類水質。洞庭湖益陽斷面水質達到國家“水十條”考核要求,總磷濃度較2015年下降46.6%。資江流域益陽段幹流斷面全部達到Ⅱ類水質,銻濃度值從2016年的0.006mg/L下降至2020年的0.0034mg/L。市中心城區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比2015年提高41.7%。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面積達35.2萬畝,完成省定任務。區域噪聲環境質量有所提升。市中心城區白天平均等效聲級為52.4dB(A),較2015年下降1.2dB(A)。
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8.136萬噸,較2015年下降13.08%;氨氮排放量為0.5186萬噸,較2015年下降47.21%;二氧化硫排放量為2.7163萬噸,較2015年下降45.3%;氮氧化物排放量為2.3452萬噸,較2015年下降21.0%。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量超額完成“十三五”總量控制指標。
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成效顯著。以中央、省級生態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警示片、全國人大“一法兩條例”執法檢查為契機,紮實推進問題整改,著力解決一批頑症痼疾。加大大通湖流域水生態環境治理力度,大湖水生植被恢復面積4萬畝以上,湖區水質退出劣Ⅴ類,2020年總體評價為Ⅳ類水質,“水下沙漠”蝶變成“水中森林”。全力抓好資江流域銻污染整治,實施沾溪流域、洞天河、鍬溪河治理,推進涉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點遺留礦洞和尾礦庫含銻廢水收集處理、關閉企業風險管控,資江流域益陽段幹流斷面全部達標。處置原益陽市銻品冶煉廠15萬餘噸廢渣,保障市級飲用水源安全。全面完成22家石煤礦山整治和修復,“礦業瘡疤”變身“生態公園”,並打造了以宏安礦業為代表的生態環境教育基地。累計清退南洞庭湖歐美黑楊19.8萬畝,整改完成下塞湖矮圍248處。11家造紙企業19條落後生產線全部停產退出。醫療廢物高溫蒸煮處置中心建成運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生態環境部、中央環保督察辦、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的充分肯定,《益陽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為契機走出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被中央環保督察辦作為十個先進案例在全國督察培訓會上予以推介。
藍天保衛戰強力推進。強化落後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關閉全部小石灰生產企業、水泥立窯生產企業,關閉粘土磚廠175家;取締非法冶煉鋼鐵產能45萬噸;完成“散亂污”涉氣企業排查,取締關閉企業122家,限期治理173家,搬遷入園105家。大力實施燃煤鍋爐淘汰,完成全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推進城市建成區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淘汰鍋爐399台,替代燃煤10萬噸。強化工業污染源治理,完成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新型乾法水泥生產線超低排放改造;排查453家VOCs排放企業,基本完成省定重點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深入實施移動源污染管控,淘汰“黃標車”1萬餘輛、高排放貨車153輛、公車534台;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源調查,建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線上)監管平台。推進施工和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在建工地嚴格落實“六個100%”。加強空氣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完成74個環境空氣品質格線化監測微站、1座大氣顆粒物組分站建設;完成機動車檢測監管平台及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建設。
碧水保衛戰深入開展。以洞庭湖流域、資江流域、大通湖流域為重點,深入實施十大重點工程和六大片區專項整治。排查整治重點入湖、入河排污口257個。劃定106個鄉鎮“千噸萬人”和166個農村“千人”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完成“千噸萬人”水源地問題整治77個。統籌推進生活污染治理,縣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100%、97.1%;78個鄉鎮全面建成(或接入)污水處理設施。紮實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完成6205家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退養,1028家限養區、適養區畜禽規模養殖場升級改造,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強化黑臭水體治理,完成市中心城區14個黑臭水體治理;整治縣級城鎮黑臭水體9個、鄉鎮建成區黑臭水體71個。全面推進港口碼頭船舶污染治理,建成環洞庭湖4個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點,實現船舶污染物公益化接收轉運處置。全面開展工業園區水環境整治,完成9個省級及以上工業聚集區的51個水環境治理。黃家湖、後江湖、三仙湖、桃花江、志溪河穩定達到Ⅲ類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
淨土保衛戰紮實推進。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原則,完成324個土壤監測點位設定,基本實現監測點位所有區縣(市)全覆蓋。加強受污染農用地管理,完成31.5萬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3.7萬畝耕地嚴格管控。強化建設用地風險防範,完成153家重點行業企業信息採集和風險篩查。完成第五輪涉鎘排查,25個問題全部整治到位。推進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18家尾礦庫建立了一礦一策並全面完成治理。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完成600個行政村整治和217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52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在全省率先建成集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廢物、污泥處理為一體的靜脈產業園,日處理固體廢物1670噸,開啟城市廢物資源化利用的循環經濟模式。開展固體廢物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調查清查2250家涉危廢企業,592家涉危廢企業錄入省危廢監管平台,實行規範化管理。
生態保護修復穩步實施。積極組織開展“綠盾行動”反饋問題整改,全市自然保護地3744個問題全部核實和整改到位。深入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評估和勘界定標。著力推進濕地修復治理,建立七星洲、白泥洲、北勝洲等濕地修復示範點,逐步實施楊樹跡地清理、被侵占岸線及洲灘的生態修復,累計完成濕地修復31.5萬畝。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與婁底市簽訂資江流域生態補償協定。
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撐有力。出台生態環境保護《最佳化營商環境六不準》,編制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三線一單”,形成15個優先保護單元、20個重點管控單元和17個一般管控單元。嚴把環評審批關口,對不符合產業和環保政策的項目堅持“一票否決”。做好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124個行業發證登記任務全部完成,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推進排污權交易,辦理新、改、擴建企業申購排污權交易67家,指導已淘汰紙廠、磚廠完善減排認定,爭取省級平台收儲“富餘”排污權指標金額800萬元。建設“環保信息平台”工程。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採集普查信息8336個,污染源檔案信息全面建立。
依法依規嚴格監管。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深化“兩法銜接”,成立市法院駐生態環境局工作聯絡室,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要求,重點開展“清廢行動”“藍天利劍、碧水利劍、淨土利劍”等執法行動。實施排查、交辦、核實、約談、執法“五步工作法”,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020年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20件,罰款1029萬元。妥善處理民眾投訴,2020年辦理民眾投訴件1236件,同比下降42%,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滿意度逐步提升。
(二)生態環境保護道阻且長
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益陽經濟發展必將保持增長態勢。與此同時,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正逐步接近上限,生態環境保護的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還未根本緩解,生態環保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綠色發展動能有待加強。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鏈不夠完善,沿襲傳統發展模式和路徑的慣性較大,食品加工、有色、火電和建材等重污染行業仍占有較高比重。當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單位土地排放強度處於較高水平,然而通過末端治理的減排潛力已十分有限。煤炭等傳統化石能源仍居主導地位,能源發展新技術、新模式相對落後,能源結構仍待最佳化,綠色發展步伐還需進一步加快。
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任重道遠。益陽地處大氣傳輸通道的特殊地理位置,空氣品質受氣象影響易反彈,夏季臭氧濃度升高趨勢逐漸顯現,中心城區空氣品質穩定達標壓力較大。洞庭湖、大通湖總磷濃度雖持續下降,但減排治理空間逐步壓縮,水質持續改善難度加大;善溪河流域、蘭溪河流域、撇洪新河等部分小流域、小微水體水質較差,尚未實現水質穩定達標。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整體安全,但涉鎘、涉銻等重金屬污染地塊治理和修復還需持續加強。
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凸顯。農村生活污水點多面廣,污水收集管網配套不足,污水處理設施維護困難,部分村莊還存在直排問題。過量化肥農藥的使用造成的農田環境污染亟須解決。生豬養殖產生的糞污、惡臭氣體處理方式仍較為落後,污染糾紛投訴呈上升趨勢。南縣、沅江市等地稻蝦養殖範圍廣,尾水處理設施覆蓋率低,受納水體氨氮、總磷濃度偏高。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起步晚,處於摸底調查階段。
環境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農村“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合格率為60%,主要為氨氮和糞大腸菌群超標。原桃江縣稀土金屬冶煉廠8000噸放射性廢渣、安化縣715鈾礦約60噸放射性底泥和污水處理廠放射性廢水、赫山區金源稀土有限公司放射性廢物等歷史遺留問題暫未解決,存在嚴重環境風險隱患。石煤礦山後期監管長效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待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尚不健全,多部門聯合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不夠順暢,全鏈條監管效果不顯著,基層監管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人員力量與執法任務不匹配、隊伍素質與履職要求不適應、責任追究風險高等多重問題尚未解決。環境應急預警和風險防控力量略顯薄弱,重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環境治理市場化程度和社會參與程度偏弱,生態環保公益性項目資金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資源環境市場配置效率有待提高。
(三)面向益美益陽砥礪前行
益陽位於長江經濟帶和洞庭湖生態經濟區重要區域版塊,結合湖南“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將迎來諸多優勢和有利條件。當前,全市高質量發展穩步推進,經濟實力逐步增強,綠色轉型不斷深入,公眾生態環保意識日益提升,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合力持續加強,為生態環境保護髮展提供了堅實基礎。
面對“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任務新要求,需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錨定二〇三五年生態益陽目標指標,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落實減污降碳總體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繪就山水人城和諧相融新畫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厚植生態資源家底,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總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維護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有效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繪就天藍、地綠、水清的“環保底色”。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建立綠色、高效、低碳的經濟體系、能源體系和資源利用體系。
以人為本,系統治理。將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作為根本出發點,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著力解決制約轉型發展和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統籌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協同推進減污與降碳。
底線思維,保障安全。加強源頭防控,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妥善處置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積極做好生態環境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全面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政府主導,共治共享。全面落實黨委、政府、企業和社會的生態環境責任,綜合運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和社會“自治之手”,規範、引導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行為,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展望二〇三五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鞏固完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全面建成。綠色低碳循環水平顯著提升,綠色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生態環境根本好轉,藍天白雲綠水青山成為常態,基本滿足人民民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成為益陽的最美底色。
錨定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十四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快速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風險全面管控,人居環境明顯改觀。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綠色成為“益山益水·益美益陽”的主色調。
——綠色低碳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進一步最佳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為實現碳達峰奠定良好基礎。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力爭空氣品質穩定達標;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建設得到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實現安全利用和有效管控。
——生態環境安全有效保障。綠色生態屏障更加牢固,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修復全面推進,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生態環境風險基本化解。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深入落實,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
2.主要指標
“十四五”期間,共設定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25項,其中約束性指標12項、預期性指標13項,涵蓋應對氣候變化、環境治理、生態保護、環境風險防控四大領域。
三、加強源頭治理,助推綠色發展
(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構築綠色製造體系,重點推進十大新興優勢產業鏈建設,以中心城區為核心極,以沅江市、南縣、大通湖區、桃江縣和安化縣山區為擴展,最佳化工業發展空間布局,形成中心城區帶動發展,湖區、山區快速發展多極發展格局。中心城區重點發展裝備製造、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醫藥產業,湖區重點發展船舶、食品加工、紡織產業,山區重點發展竹木加工、建材、黑茶、礦產、能源等產業。
淘汰壓減落後產能。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面梳理排查在建“兩高”項目,科學有序推進擬建項目,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全市範圍內嚴禁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產能,對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
升級改造產業集群和園區。合理規劃、明確工業園區定位,強化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按照“一園一策”“一行一策”,強化清潔生產要求,制定綜合整治方案,積極推進火電、水泥、化工、有色、煤炭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全面提高產業集約化、綠色化發展水平。
(二)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合理控制火電、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業煤炭消費總量,提升煤炭清潔化利用率,新建、改擴建項目實行用煤減量替代,“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基本達峰。因地制宜大幅壓減散煤消費,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工程。繼續實施鍋爐窯爐的節能改造工程,各區縣(市)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繼續推進中心城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乾設備等燃煤設施的淘汰改造。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和工業餘熱利用,依法關停拆除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的燃煤小鍋爐、工業窯爐。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推進安化縣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強水電提質擴能,重點對柘溪等現有大型水電站進行擴機提質。穩妥發展風電,推進沅江市漉湖、安化縣大峰山、安化縣芙蓉山(三期)、安化縣天子山等風力發電項目的建設。大力發展光伏發電,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漁光互補、屋頂分散式光伏、戶用光伏發電等多模式光伏發電項目。繼續建設“氣化湖南”益陽工程,積極推進天然氣管網、LNG氣化站等天然氣利用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加快推動漵浦-安化縣天然氣支線建設。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利用,有序發展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固體成型燃料綜合利用項目。
(三)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加快綠色生態公路網路體系建設,在平益、寧韶、官新等高速和幹線公路建設過程中,積極套用節能技術和清潔能源,著力創建綠色示範幹線。重點打造“一縱兩橫”的千噸級航道水運網路,打通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黃金水道,以省級“一江一湖四水”高等級骨幹航道網建設為契機,加快推進洞庭湖區、澧水、沅水、資水航道建設,暢下游、通上游。大力發展綠色貨運,以沿資江、沅江市和沿鐵路線的區縣(市)為重點,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到2025年,全市鐵路貨運量增長40%以上;全市水路貨運量增長10%以上。
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以公車、公用車、公務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為突破口,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積極引導社會車輛推廣套用。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全部採用新能源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清潔能源用車。新增或更新的公務車、郵政車、巡邏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均不低於30%,環衛車新能源比例不低於15%;新增或更新的公車中,新能源車比重不低於60%。到2025年,全面完成公車及計程車清潔化。
(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發展綠色農業、高效農業,推行種養結合、糧經輪作等生態化模式,因地制宜推廣南縣、沅江市、大通湖區“稻蝦連作”“稻蟹共生”生態種養模式。推動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等化肥農藥減量技術與模式。進一步最佳化調整養殖業布局,嚴格落實禁養區、限養區各項規定,根據土地承載能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推進種養業協調發展。推動養殖業減量用藥,規範獸藥、飼料添加劑使用。
(五)強化環境準入與管控
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結構。實施“三線一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最佳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調整最佳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明確環境容量,嚴格環境準入,落實各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高排放、高耗水、高能耗項目,優先保障低能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產業發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逐步解決益陽城區東、南、西、北污染源圍城現象。
實施區域差異化管理。在保障全市“一山一湖一水”生態安全格局的前提下,促進“益沅桃、洞庭湖、雪峰山”區域發揮優勢、協調發展。益沅桃城鎮群重點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和大氣聯防聯控,強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洞庭湖區域加快轉型升級和低碳循環化改造,以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為核心,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恢復與管理,持續推進大通湖區水環境治理,有效控制農業面源及河湖連通污染;雪峰山片區嚴禁高耗能、高排放等產業轉入,加強水土保持林建設,提高水源涵養能力,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維護生物多樣性功能,加強礦區、石漠化地區的生態治理與修復,強化區域重金屬污染治理。
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制度,以區域規劃、行業發展規劃引導發展,全面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嚴格審查涉“兩高”行業的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發展規模,最佳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與實施時序。加強規劃環評對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的指導和約束,推動在項目環評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督管理中落實規劃環評成果。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執行率達到100%,新(改、擴)建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度。推動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推動工業固體廢物、土壤環境要素全覆蓋,積極探索碳排放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內容和實施路徑。全面推進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納入企業執法日常化,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
四、推動碳達峰行動,應對氣候變化
(一)發展低碳循環經濟
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行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總量與強度雙控,促進土地礦產等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加快建立循環型工業、農業等固體廢物的處置體系。利用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探索建立工業固體廢棄物協同無害化處理處置機制。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實行垃圾分類回收。開發利用“城市礦產”,推進秸稈等農林廢棄物以及建築垃圾、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發展再製造和再生利用產品。推進煤矸石、礦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重點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強園區內資源的共享共用水平,支持安化縣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建設。
(二)推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以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制定益陽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目標、路線圖、達峰目標任務分解及責任落實。鼓勵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重點領域制定達峰專項行動方案;推動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化、電力等重點行業制定達峰目標;鼓勵大型企業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範工程。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管控,完善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深化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強化清單數據套用,夯實碳達峰、碳中和數據基礎。推廣清潔低碳技術,開展低碳城區、園區、社區、景區試點示範,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
(三)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工業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為實現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的目標,加大對電力生產、非金屬礦物製品業、紡織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運輸設備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減少化石能源使用量。升級鋼鐵、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廣水泥生產原料替代技術,鼓勵煤電、鋼鐵、石化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範工程。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船舶推廣套用,新增或者替換的城市公共汽車、物流配送車輛全面採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持續推進超標排放柴油車淘汰更新。加強交通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規劃建設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路,重點推進交通樞紐站場、停車場、公路服務區等充電設施設備建設,鼓勵公路、鐵路等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儲電設施。積極推進清潔能源船舶試點套用,加快益陽市洞庭湖泛長江流域船舶油改氣及供氣站網建設項目推進,大力加強加氣、充換電等配套設施建設。
控制建築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發展以“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為核心特徵的綠色建築,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限制使用實心頁岩磚,淘汰落後建築材料,嚴禁新辦實心頁岩磚生產企業,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提高綠色建築標準的執行率;積極推進東部新區綠色建築工作。到2025年,城鎮70%以上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
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在產品設計和製造、保管和運輸等方面進行綠色技術創新,不斷實現產品的綠色低碳化。加快產品生產、物流、品牌等信息的數位化建設,推廣利用“網際網路+”助力消費綠色化。培育綠色消費理念,開展創建綠色機關、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綠色出行等“綠色細胞工程”行動,在全市營造崇尚生態文明、踐行綠色發展的良好風尚。
(四)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治理能力與體系
積極推進低碳持續發展,推進結構性減排、技術性減排、制度性減排,加強重點領域節能管理,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將能源消費與經濟成長掛鈎,對高耗能產業和過剩產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實施強制性能耗物耗標準。積極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節能產品政府強制採購、建築能耗標準制度,對屬於國家限制、淘汰的高能耗企業實行專項加價的差別電價或懲罰性電價制度。加快碳交易市場和低碳技術交易平台建設,完善生態環境市場機制,加快建立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體系,發展綠色金融,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培育壯大環保產業。強化節能降耗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建立健全能源統計制度和節能計量統計體系,完善市、縣兩級節能監察執法和評估體系。
五、加強協同治理,力爭空氣品質穩定達標
(一)推動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通過優選控制技術,最佳化控制方案,加大對涉O3、PM2.5等污染物的協同治理,在加強PM2.5控制的基礎上,補齊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強化對PM2.5和臭氧的共同前體物VOCs的協同控制,以石油、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為龍頭,帶動VOCs綜合治理工作全面開展,重點開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低VOCs含量產品的原料替代,低氮燃燒,脫氮改造,超低排放VOCs治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大氣污染治理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協同治理。強化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控制,推進大氣汞污染物排放控制,全面加強大氣汞相關行業“管理、源頭、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全過程精細化管控方式。
(二)加強固定源污染綜合治理
強化NOx深度治理。重點推進燒結磚瓦行業末端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淘汰簡陋落後的“雙鹼法”脫硫除塵一體化技術,推動行業向成熟先進的大氣污染物治理設施升級換代,到2025年,行業整體脫硫、除塵效率力爭分別達到80%、90%。持續推進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氮氧化物減排,到2023年,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以下。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2025年底,鋼鐵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積極推進在用燃煤鍋爐環保設施升級改造,推進生物質鍋爐實現連續穩定達標排放;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改造後氮氧化物濃度不高於50毫克/立方米。
推進VOCs全過程綜合整治。以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家具製造等行業為重點,實施VOCs原料替代、排放全過程控制。按照“分業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則,加強VOCs污染源頭管理,推進低(無)VOCs原輔材料,推廣油性漆改水性漆;推進使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以及高效工藝與設備等,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強化VOCs末端治理,實行重點排放源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管控。
(三)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車輛,堅決淘汰連續3次排放檢驗不達標的老舊車輛,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舊汽油車輛(國二及以下)及60%老舊柴油車輛(國三及以下)淘汰任務。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逐步淘汰高排放、服務年限超過15年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鼓勵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每年油品抽查覆蓋率不低於全市加油站(點)總數的10%,確保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油品質量。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四)強化面源污染治理
建立城市規劃區內裸露土地管理清單,加強閒置土地綠化管理,強化建設工程與其配套的綠化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要求。加強重點施工單位揚塵污染管理,建立施工場地管理清單及揚塵污染管理體系,強化區域渣土運輸的管控,落實施工場地防塵措施,創新施工場地監管手段,重點查處揚塵污染行政處罰案件。建立大型煤堆場、料堆、港口碼頭等各種料場堆場清單名錄,落實環境管理措施。以打造“綠色礦山”為目標,強化礦山抑塵手段,落實揚塵粉塵治理監測監控措施。加強餐飲油煙末端治理,督促中心城區餐飲企業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淨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推進規模化餐飲企業安裝油煙線上監控,規範整治露天燒烤。實施益陽市智慧禁燒項目,實現秸稈禁燒的全方位監控、預警和定位。
(五)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
繼續加強與長株潭及岳陽、常德等其他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完善並持續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重污染天氣情況及時啟動應急回響措施,強化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檢查和評估,提升應急措施有效性。分類明確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過程中需停產、限產企業清單,細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督促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案”要求,制定具體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操作方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將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納入市、縣兩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六)加強其他污染治理
嚴控有毒氣體排放,把有毒空氣污染物排放控制作為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的重要內容。禁止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和其他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為。加強聲環境敏感區域降噪措施,規範夜間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行為。強化工業企業噪聲監管,合理布局新建、改擴建項目和噪聲污染源,減少對周邊聲環境的污染。加強交通環境噪聲管控,嚴格實行禁鳴、限行、限速措施,增設道路交通隔聲屏障,控制道路交通噪聲。
六、深化系統治理,提高水環境質量
(一)持續深化水環境治理
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實施洞庭湖總磷控制與削減行動,加強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治理,持續降低環湖區域及入湖流域總磷污染物排放總量。鞏固大通湖區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國家試點成果,推進大通湖區流域片區整治工程,打造水草種植基地,大通湖區國控點總磷指標達到國家考核要求。繼續推進資江流域益陽段銻污染整治,以渠江、煙溪、小煙溪、瀼溪、龍鬚溪、潺溪、沾溪、蘭溪河等支流為重點,開展綜合治理工程;其餘支流開展長期跟蹤監測,確保實現資江流域益陽段銻濃度穩定達標。統籌推進大通湖區、沅江市“兩江七湖”、黃家湖、蘭溪河、志溪河、桃花江等流域環境治理,明確水環境控制單元和污染物防治重點,加強總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調度保障生態流量,積極開展水生態修復工程,全力整治畜禽養殖污染,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進一步加大對柘溪水庫、三仙湖等良好湖泊的保護。
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數量及分布,結合目前已有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成果,在全市各流域進一步展開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徹底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各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初步建成統一的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環境監測,完成各流域排污口監測網路建設,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水質數據,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污染物來源。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礎上,確定禁止設定排污區域和限制設定排污區域,最佳化排污口設定布局,按照不同類型排污口特徵,分類制定限制區排污口管控要求,按照“取締一批、合併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則,制定實施整治方案,開展入河口水質深度處理、人工促進植被修復、人工投放淨水生物工程等生態環境修復。建立最佳化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健全分級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範體系,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快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化建設,確保實現“一口一檔”。2023年完成資江幹流及重要支流、大通湖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強化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完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強幹支管網和入戶管接駁改造,提高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到2025年,鄉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因地制宜推動污水處理廠通過人工濕地等措施進一步提升出水水質。確保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能力與污水處理規模匹配,完善配套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升污泥資源化利用。
推進工業水污染防治。以工業聚集區和企業為重點,提升有色、農藥等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收集與處理能力,推進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分類管理,加大益陽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沅江市高新區技術產業園區、龍嶺工業集中區、大通湖區工業集中區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園區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提升水資源管理水平,實現進出水水質線上監控並聯網正常,規範設定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完善園區水環境管理“一園一檔”。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繼續開展涉水污染排放企業排查、清理和整治工作,嚴防已取締“十小”企業反彈,加快推動水污染重點企業清潔化改造,推動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嚴格執行污水特別排放限值和水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排污總量控制,嚴禁企業無證或超標、超總量排污。
開展移動源水污染防治。嚴格船舶檢驗管理,推動老舊及難以達標船舶淘汰。加強船舶污染治理,依法配備廢油、糞便、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廢棄物收集設施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禁止向水體排放、棄置污染物和廢棄物;建立船舶污染源台賬,明確通航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將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納入城市市政污水和垃圾統一管理範疇,確保船舶油污水(廢油)及時有效轉運處置。加強港口污染控制,保障南縣茅草街、沅江市白沙、沅江市石磯湖、資陽區甘溪港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正常運營。
(二)加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按照“有河有魚、有魚有草”的原則,推動生態擴容,開展水生態恢復。重點推進資江益陽段、洞庭湖流域和大通湖區流域周邊生態緩衝帶綜合整治,大力保護修復沿河環湖濕地生態系統。建設資江益陽段、洞庭湖流域和大通湖區流域等重要片區河道防護林、農田防護林、水源涵養林等生態隔離帶,實施水網連通工程,恢復重要湖濱帶及河湖生態系統功能。開展蘭溪河、東湖等河湖小流域水環境整治,促進河湖水網生態修復。實施溝渠塘壩清淤增蓄專項行動,增強河湖蓄水、輸水能力。執行長江十年禁漁計畫,加強對南洞庭湖銀魚等土著魚類的恢復保護工作,到2025年,土著魚類逐步恢復,水生生物多樣性提高,水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
(三)強化水資源保障與利用
繼續開展長春垸水系大連通等江河湖庫連通工程建設,構建轄區內洞庭湖水系南北暢流、東西互補引水用水格局,推進四口水系綜合整治(含藕池河疏浚)、益陽北部西水東調、大通湖區垸河湖水系連通等,改善區域枯水期供水狀況及河湖生態環境用水問題。提高資水流域水資源利用率,推進魚形山補水工程、克上沖補水工程、迎豐水庫補水工程、梓山村補水工程等引調水工程建設。加強生態流量(水位)監測預警,有力調控調度柘溪、馬跡塘、桃花江等水電站及水庫。在重點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幹流處,因地制宜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推進工業生產、園林綠化、道路清洗、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
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取水總量控制和需水管理,建立健全用水定額指標體系,強化節水考核管理,到2025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3.5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51立方米。強化城市新區、產業布局等重大規劃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建立健全節水評價制度,強化評價結果運用。鼓勵食品、飲料、冶煉等重點用水行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節水管理水平,加快用水、節水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開展用水量線上監測。加強定額管理,益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通湖區工業集中區、桃江縣灰山港工業集中區等工業園區開展工業用水定量控制。加快推進大中型灌區配套建設和節水改造,推廣農業綜合節水技術,高起點高標準建設現代農業節水示範基地,提高農田灌溉有效利用係數。統籌推進城鄉生活節水,完善“階梯式水價”制度,推動節水器具普及,到2025年,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90%。
(四)全面保障飲用水安全
洞庭湖區充分利用淞澧洪道和草尾河優質水源,新建南漢、南洲、育樂、黃茅洲、泗湖山等一批骨幹水廠,推動洞庭湖區地下水供水體系向地表供水體系轉變,到2025年實現洞庭湖區地表水源全覆蓋,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第二水源和應急備用水源。建立山丘區優質水源串聯互補體系。加快推進縣級以上城市供水一體化建設,加快實施城鄉供水管網改造。在鞏固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與治理成果的基礎上,以南縣振興水廠、三水廠和大通湖區中心城區自來水廠等為重點,著力解決縣級飲用水水源不達標問題,排查工業企業、居民集聚區、養殖種植等污染源,明確治理任務,2023年基本完成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水源地日常管護、線上監控、水質監測以及設施運行等工作,完善長效管理機制。2022年,完成集中式水源地環境風險評估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定期開展水源地環境應急演練,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和應急處置。
七、實施分類管控,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一)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預防
推動污染物與土壤環境、地下水環境之間的協同控制,持續開展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周邊土壤與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歷史遺留廢渣、廢水排查整治為重點,建立規範化考核機制,提出具體治理任務和措施,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鏈條。最佳化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對重點區域實行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並適時動態更新,督促重點監管單位依法全面落實土壤環境管理制度,2025年底前完成一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並制定整改方案。
(二)提升農用地安全利用水平
加強耕地分類管理,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單元進行動態調整,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繼續開展安全利用區輕中度污染耕地修復治理,推廣實施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術、改善灌溉方式、改進耕種措施、改變越冬狀況、改選適宜品種等“六改”技術;採取種植結構調整、休耕等措施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禁止向農用地排放、傾倒未無害化處理達標的固體廢物、工業廢水(尤其含重金屬廢水)或者醫療污水、嚴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突出抓好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農業生產廢棄物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確保從源頭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用地。加強耕地土壤與農產品重金屬污染加密調查,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做好安化縣、桃江縣、赫山區等廢棄礦山與受污染農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的配套技術模式。
(三)落實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
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做好全過程監管,嚴格修複方案審查,加強修復過程監督和檢查,由第三方對損害狀況、修復成效進行評估。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涉重金屬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對整治清單進行查漏補缺,建立土壤重點企業監管動態更新清單,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並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完善並強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重點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及使用權轉讓的監管。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把土地污染防治設為土地徵收、收儲、供應等環節的前置條件,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土地實行供應“一票否決”。
(四)保障地下水環境安全
繼續推進城市和農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化工冶金企業、加油站、垃圾填埋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場等區域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2023年底前,完成一批工業集聚區和危險廢物填埋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根據調查評估結果,擇優推薦1-2個試點示範區名單,並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示範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持續推進新建、遷建或改擴建加油站安裝使用埋地雙層油罐工作。持續推進有色冶煉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開採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防滲處理。開展報廢礦井、鑽井、取水井排查登記,推進封井回填和修復。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和修復、地下水環境監測等相關制度,實現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監管。
(五)加強防治政策創新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設立“以獎促治”政策,用於支持重點行業開展污染設施“零滲漏”、治污設施轉型升級等。研究重點企業土壤污染防治激勵機制,將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土壤環境自行監測、環境問題整改等納入企業成本。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建立礦山生態修復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從嚴制定地下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完善差別水價政策,探索建立受益地區對地下水補給徑流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等。
八、深入農村整治,提升人居環境
(一)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
做好農村供水工程水源地選址、保護區綜合整治、風險源排查防範及水質監測。2021年底前完成農村“千人”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以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做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健全飲用水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制定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能力建設,2022年和2023年底前分別實現鄉鎮和農村“千人”以上水源水質監測全覆蓋。
(二)深化農村生活污染治理
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體系。按照各區縣(市)制定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堅持“黑灰分離、資源化利用、就近就地分散處理優先,適度集中處理與納管處理”的治理思路,以生態措施為主、工程措施為輔,採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模式,以環境敏感區周邊村莊、鄉鎮人民政府駐地和中心村為重點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廁所糞污、畜禽養殖廢棄物一併處理並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近郊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左右,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於35%。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及轉運站運行監管,實現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覆蓋率達到100%。結合美麗庭院“六個一”創建,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減少垃圾外運處置量,垃圾清潔焚燒處理占比達到90%以上。
(三)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防控種植業污染。深入推廣農業新技術,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持續推進化肥減量增效和農藥減量控害;加強農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繼續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試點;提倡套用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集成推廣化肥機械深施、種肥同播、水肥一體等綠色高效技術,促進耕地保護和地力提升。到2025年,全市主要農作物單位面積化肥、農藥施用量保持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96%以上,農膜回收率81%以上。
推進養殖綜合治理。推進畜禽養殖糞污綜合治理,以洞庭湖流域、資江益陽段、大通湖區流域為重點,明確水環境容量,落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全力整治流域畜禽養殖污染。推進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大力發展綠色水產養殖。在南縣、沅江市、大通湖區、資陽區、赫山區等環洞庭湖稻蝦養殖集中區推廣育養分離養殖模式,控制小龍蝦放養密度,嚴格控制飼料、肥料等投入品數量,嚴禁使用未經發酵的有機肥和化肥。規範稻蝦種養行為,稻蝦集中連片養殖區建立生態溝渠或生物淨化池等尾水治理設施,確保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加強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推廣秸稈肥料化利用。重點推廣秸稈粉碎還田、腐熟還田、免耕還田、翻耕還田、異地還田技術,製成有機肥還田利用,減少化肥用量。推廣秸稈能源化利用。大力發展秸稈固化成型加工,引導企業使用秸稈固化成型燃料,鼓勵燃燒鍋爐實施節煤替代,擴大秸稈燃料市場需求。推廣秸稈飼料化利用。按照市場需求,鼓勵養殖戶利用農作物秸稈發展牛羊等草食畜牧業,生產推廣秸稈“三貯一化”技術。推廣秸稈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稻草、棉籽殼棉稈、玉米芯等資源,發展食用菌生產,引導、扶持食用菌生產經營主體,建設規模化、標準化食用菌生產示範基地。推廣秸稈原料化利用。引進專業化企業生產秸稈板材和牆體材料,購置秸稈收集、打包和板材生產等設施設備。通過政策鼓勵扶持,建立和完善“以獎代補”機制,引導農民自主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實行源頭防控、以用促禁,保障秸稈禁燒工作可持續發展。全市每年秸稈還田面積不少於500萬畝;逐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
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示範。最佳化農業生產空間布局,實行系統設計、分類治理,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以化肥農藥減量、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產養殖污染減排為重點內容,兼顧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回收利用、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地表徑流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體系建設等工程,構建“種養結合、綠色循環、生態平衡”農業系統。
(四)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治理、分期推進”總體思路,深入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台賬,制定整治方案,細化階段目標和任務安排。通過源頭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態系統修復等措施,以降低黑臭水體氮磷負荷為重點,持續整治黑臭水體,並探索建立治理長效機制。選取安化縣、沅江市深入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示範。
九、加強生態監管,保障生態安全
(一)構築生態安全格局
加強生態空間界限管制。加強“三線一單”與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銜接,加強生態空間規劃界限管制。嚴控國土開發,嚴禁與主體功能區定位相悖的開發活動,固守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等區域的生態紅線,推動重點功能區生態功能穩定增強,提高生態資源管理效益。
築牢綠色生態屏障。全市打造省級生態廊道31.5萬畝,以“一江三路”綜合整治重點工程為基礎,將生態廊道建設擴展至“一江一環十路”。加強對區域內山體、森林、河流、湖泊等生態資源的保護,最佳化攔河水利工程管控和整治,鞏固拓展流域退耕還林還濕成果,改善河湖連通性,防治水土流失,嚴格保護耕地,健全生態系統自然休養生息制度。對城鎮園林綠化帶、河湖濕地及防護林帶、道路綠廊等生態廊道進行系統性建設,加強同周邊區域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山體水源涵養林等生態系統保護及修復的銜接,構築生態安全螢幕障系統。
(二)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保護和培育森林生態系統。依託林草重點工程,加強北部環洞庭湖區林網建設,依託山體水體保護,加強南部丘陵地區林網建設,以雪峰山余脈作為天然生態屏障,大力開展植樹造林。繼續實施封山育林、森林撫育工作,恢復和提升森林資源和森林質量。推動綠色及特色經濟林建設,加快杉木大徑材、毛竹豐產林、油茶高產林、高標準農田林網等示範基地的培育,提高森林經營質量和水平。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54.85%。
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修復。加大“一江一湖”濕地保護,實施大通湖、黃家湖、撇洪新河、志溪河、東湖、三仙湖水庫、塞陽河、四興河等流域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努力擴大濕地面積,發揮重要河流“生態廊道”功能,並探索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啟動湖南瓊湖國家濕地公園湖泊-森林-城市複合生態系統及生物棲息完整性保護工程。清理退出湖南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沅江市境內8.46萬畝楊樹。逐步減少洞庭湖人工種植蘆葦面積,推進蘆葦綜合利用。
加強生態脆弱區治理。益陽市東北部洞庭湖平原加強河湖溝渠岸坡生態環湖、農田防護林、生態公益林、四旁林建設,提高林草覆蓋率;中西部水源涵養保土區,以小流域為單元進行綜合治理,重點加強蘭溪河、志溪河流域內封育補植。開展資陽區水土保持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以六步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為主,開展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易地生態搬遷建設。推進石漠化敏感區治理,通過封山育林、營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人工種草、修築石坎梯田及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等措施,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
加強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全面整治資陽區、益陽高新區、赫山區、安化縣、桃江縣範圍內的歷史遺留礦山,加強對無責任主體的廢礦坑洞湧水、採礦地下水及其污染源的監測、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原則,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生態修復新模式。加強石煤礦山後續監管,建立長效機制,防止污染反彈。
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健全“政府引導、部門協作、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體系,完善配套激勵政策,構建綠色礦山發展長效機制。建立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台賬,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方案,每半年開展一次綠色礦山建設階段性檢查,督促礦山企業按時完成綠色礦山建設任務。到2022年底,全市生產礦山全部達到湖南省綠色礦山標準,並推薦一批礦山評選省級示範礦山。
建設和改善城鎮生態系統。加強城鎮規劃區原生生態系統保護,新區建設應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好濕地、山體等自然生態資源。建設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推進城市綠道、濕地公園、山體公園等綠地系統建設,強化綠線管制,劃定城市發展生態邊界。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程,積極保護和治理城市山水資源,加強水體沿岸綠化美化,恢復水陸交界處軟質景觀,保護生物多樣性。
(三)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加強特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擴大野生動植物生存空間,建立健全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體系。加強珍稀瀕危物種的調查監測與評估,研究制定生境、棲息地、種群恢復的措施。編制珍稀物種保護行動計畫,針對物種致危原因,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對生境和棲息地的保護及修復。針對益陽境內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重點保護對象銀魚、三角帆蚌、草龜、中華鱉、黃顙魚等物種的繁殖需求,提出洄游通道保護、天然生境恢復、生境替代保護與修復以及增殖放流等任務要求,因地制宜開展生態調度任務。加強外來物種防控和攔截,採取生物防治、物理及化學防治、生態替代等技術措施,開展外來物種(如水葫蘆、福壽螺)入侵生態防控工程。以生物多樣性恢復為主進行野生動植物監測和專項調查,在南洞庭湖建設1處候鳥觀測站、4個候鳥保護監測點。
(四)強化生態保護監督管理
加強生態保護紅線與自然保護地監督。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制度,逐步開展自然保護區的管理評估。繼續實施《益陽市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實施方案》,紮實推進自然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對自然保護區典型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通報或掛牌督辦。依法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偷獵捕獵、濫墾濫采、違規販賣、加工利用及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境等違法行為,強化野生動物保護和疫源疫病防控。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責任,探索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試點。通過非現場監管、無人機監管、衛星遙感等套用技術,加強對破壞濕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線等行為和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岸線保護修復的監督。
(五)推進生態示範創建
以部省共建加強生態文明示範創建試點工作為指導,推動環保模範城市、全國綠化模範城市、生態文明示範市(縣)、生態文明示範鎮(村)、“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創建工作,重點開展南縣、沅江市、安化縣、桃江縣、赫山區生態文明示範縣建設。加強生態創建試點示範工作的動態監管、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並逐步健全獎懲機制。
十、加強風險防範,築牢安全底線
(一)強化環境風險源頭防控
加大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推進危險廢物分類分級管理,實施全市風險源企業及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調查、測繪,實現“一源一案”的風險源管理。強化區域開發和項目建設環境風險評價,對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和新型污染物的項目,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把關。推進重點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以化工、醫藥、石化、危化品和石油倉儲等行業為重點,定期調查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聚集區的生態環境與健康風險,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二)嚴控重點領域環境風險
加強危險廢物管控。提升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加快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和處置設施的建設和提標改造,規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建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建設。以社會源和農業源危險廢物為重點,加強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實驗室廢化學試劑及農藥包裝廢棄物管控;以醫療機構廢物為主,加強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加強益陽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運行監管。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完善危險廢物監管源清單,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促進危險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技術研發和套用,提升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危險廢物收運轉移體系,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加大非法收集和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和宣傳力度,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轉移。
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控。推進重金屬全生命周期環境管理、推動重點污染物和特徵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達標改造。以涉重金屬產業分布集中的桃江縣、安化縣、赫山區、益陽高新區為重點區域,嚴格實施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加強風險管控與修復。以鎘、汞污染物治理管控為重點,推進重點河流湖庫、水源地、農田等環境敏感區城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污染綜合治理。以資江流域銻污染為重點,嚴格控制新增重金屬排放,進一步加強產業最佳化調整,嚴格新建項目準入,最佳化總量控制,大力推進風險管控舉措。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下降5%。
加強礦產資源環境監管。整治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厲打擊非法開採、超深越界開採、一礦多開、采富棄貧、采近棄遠,鼓勵和監督礦山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對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及時督促有關企業採取防治措施。嚴格管控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取締關閉嚴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和位於環境敏感區及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礦山。加強蘭溪河、志溪河沿線礦山集中整治,限制流域內礦產開採指標,明確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生態恢復責任。
加強尾礦庫污染治理。強化源頭準入,嚴格控制尾礦庫數量。建立重點環境監管尾礦庫名單和台賬,完善全市所有尾礦庫“一庫一冊”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嚴格落實尾礦庫企業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在資江、洞庭湖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以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尾礦庫為重點,建立健全尾礦庫環境預警監測體系。鼓勵開展尾礦資源化利用,嚴禁未經審批回採尾礦。依法打擊未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時封場閉庫的尾礦庫企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水庫、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礦的行為。
做好化學品環境管理。對現有涉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進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嚴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風險化學品企業的生產規模。加快建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持續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推動化學物質風險管控。重點防範持久性有機物、汞等化學物質環境風險,推動企業做好履約相關工作。
(三)持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加大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落實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鼓勵政策,調動工業企業開展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積極性,強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大力推廣先進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技術,加強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充分利用全市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積極探索制定工業固體廢物焚燒處置協同管理辦法。到202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實施建築垃圾減量。加強城市建築垃圾源頭管控,落實建設單位建築垃圾減量化的首要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工程建設過程中建築垃圾的產生量。到2025年,新建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於300噸,裝配式建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於200噸。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置基地規劃選址和用地保障,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到2025年,分別在資陽區、赫山區、沅江市和桃江縣建設4個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基地,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支持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發展,推廣套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將符合標準的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列入新型綠色建材。
推動塑膠污染治理。加強產塑源頭管控,嚴禁生產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塑膠製品。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嚴格實施《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明顯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消費量,推動快遞、外賣行業包裝“減塑”。積極推廣套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強化塑膠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建立健全塑膠製品管理長效機制。
加大生活垃圾處置力度。加快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健全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形成以焚燒為主,其他處理方式為輔的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加快實施益陽市北部片區、西部片區兩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新增垃圾處理規模1100噸/日。充分發揮益陽市靜脈產業園示範作用,實現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污泥的集約化處置。2021年,城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比例達到55%以上;2022年,至少有1個區或城區4個街道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四)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
落實國家核與輻射安全觀,加強市域放射性廢物治理,推動關停鈾礦、稀土礦伴生放射性廢物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解決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環境安全隱患,以安化縣、桃江縣、赫山區為重點區域,以金牛、金源稀土廠放射性廢渣、廢水、底泥為重點,啟動桃江縣原金牛稀土廠超期儲存放射性廢渣治理,進一步加強赫山區金源稀土放射性廢渣治理管控。
繼續做好桃花江核電廠址保護工作,適時推動區域核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以市域醫院、水泥廠Ⅲ類放射源為重點,規範放射源管理。
(五)健全環境應急管理體系
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建設、應急隊伍建設、風險防範制度建設和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應急機制等任務,完善生態環境風險和應急管理體系,組建應急監測物資儲備庫和專家隊伍,推進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加強應急監測預警體系以及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強化環境風險防範與化解,降低環境污染事件風險。推廣“南陽實踐”經驗,實現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以尾礦庫、採選、冶煉企業等為重點,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化解和應急準備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2022年底前,縣級及以上政府開展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並完成應急預案修編。
十一、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健全黨政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健全領導責任體系。推動落實屬地責任,強化各級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責任體系,推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環境保護工作格局。研究制定《益陽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繼續落實環保督察制度。以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為主的環境問題整改為重點,鞏固洞庭湖矮圍圍網拆除、歐美黑楊清退、畜禽(水產)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尾礦庫及其採選、冶煉企業環境污染整治、磚瓦行業環境整治、超期貯存危險廢物整治、高排放公車輛淘汰、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整治成果。制定生態環境部下發的自然保護區衛星遙感問題在內的生態環境風險問題動態清單,落實各級人大提出的環境問題為主的環境問題整改,推動民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解決,加快督察問題整改進度和質量。利用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管理信息平台,開展一月一調度,在平台上按時更新省、中央層面反饋問題,確保問題整改進度真實、準確。
(二)健全生態環境法治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法規體系。貫徹落實《益陽市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益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研究制定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等地方性法規。及時清理與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動《益陽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實施,全市範圍內建立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磋商、訴訟、修復、資金等管理制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三)深化生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營造有序市場環境。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創新生態環境綜合服務模式和治理模式,積極推廣基於環境績效的整體解決方案、區域一體化服務、第三方治理示範、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構建統一、公平、透明、規範的生態環境市場。
健全價格收費機制。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政策導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制。創新執法監管方式和程式,完善執法平台和機制,將執法成本納入預算;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偵辦、起訴力度;加強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篩查、索賠、修復監督,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發展綠色金融。推廣綠色信貸,採取財政貼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發放力度,明確貸款人的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手段為中小企業清潔生產和科技創新提供資金支持。完善對節能低碳、生態環保項目的各類擔保機制,加大風險補償力度。在固廢、危廢處理等高風險領域試點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四)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約束和激勵企業主動落實環保責任。將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採取財政補貼、給予榮譽獎勵等措施,激勵企業實現更高的環保目標。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評價制度,依法推動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
健全環境監管體系。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治,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落實“三線一單”,完善以環評審批為主體的源頭防控體系,全面實行排污許可登記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推行企業環保“紅黑名單”制度,對環保守法企業給予激勵支持,對不良企業予以懲戒,探索建立環境保護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行政許可、公共採購、資質等級評定、評先創優、金融支持等工作中,將企業環境信用狀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五)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加強環境宣傳能力。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宣傳和信訪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弘揚生態文化、努力提高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和素養,把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繼續教育、幹部培訓和企業培訓體系,廣泛動員全民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政府環境信息政務公開,加大環境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力度,繼續實施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污染源線上監測、污染源監管等信息實時公開制度,推進環境信息公開多元化、全面化,拓寬公眾參與渠道。
強化社會監督。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作用,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加強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激發社會環保公益組織活力。探索研究社會環保公益組織發展辦法,促進社會環保公益組織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轉移職能。鼓勵發展環境保護志願者服務組織,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環保公益組織,引導其依法開展活動,參與政策建議,形成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良性局面。
(六)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建立生態環境監測網路信息平台,整合各區縣(市)監測數據,全市環境監測信息“一張圖,一張網”統籌管理,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聯網。全面提升環境監測實驗室能力標準化建設水平,形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酸雨、噪聲等多方面監測分析能力。在大通湖入湖口及交界斷面、市級水功能區、兩河流域、主要城市黑臭水體、重金屬專項監測斷面建設涵蓋主要污染因子的簡易自動水質監測站,實現重點水體環境自動監測全覆蓋。完善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實現全市空氣自動監測覆蓋率100%,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覆蓋率100%。提升專項監測和特徵污染物分析能力,強化資江流域重金屬銻、洞庭湖區葉綠素a、蘆葦腐解影響等專項特徵污染物監測能力,全面掌握區域重金屬及洞庭湖污染情況。積極推進益陽輻射環境監測分中心站建設。圍繞生態環境監測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監測業務培訓班,定期開展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大比武和應急監測演練活動,2025年前縣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具備有效開展執法監測和應急監測的能力。
強化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強化屬地生態環境執法,推動綜合執法重心下移、職能下沉、資源下放。到2023年,市、縣兩級執法機構全部完成標準化建設,配齊執法車輛、個人移動執法設備、現場執法輔助設備、通訊和辦公設備、信息化設備等5大標準化配置。2025年底,基本形成制度體系健全、服裝統一、裝備設施完善,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相適應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積極探索監管執法過程盡職免責機制,鼓勵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人員不謀私利、依法盡職、勤勉盡責、大膽執法,切實保障一線執法人員安全。
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快集污染源自動監控、建設項目管理、環境監察執法、排污許可證管理、環境保護稅徵收、排污權交易、環境信用動態管理、環境應急指揮、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管理等於一體的平台系統建設。建立生態環境監控信息快速回響機制,通過大數據平台實現監測異常數據、重大風險隱患、重大輿情的預警、推送、核實與處置。
強化環保科技支撐。繼續開展大氣、水、土壤、農村污染防治及生態修復、環境風險防範和智慧環保等重大研究,加強灰霾及臭氧污染防控、洞庭湖及內湖總磷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技術攻關。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引導企業技術改造。推動環保產業發展與科研成果轉化。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環保系統行政管理、環境執法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選拔、培訓、考核等機制,提高隊伍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為環保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十二、建立重點項目庫
建立重大工程體系。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任務,建立益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項目庫。根據重點任務,入庫項目以解決本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優先考慮納入國家相關規劃和治理方案的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水生態環境提升、大氣環境治理、土壤管控與修復、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風險防範、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提升等七大類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總投資約235.4億元。
建立定期調整機制。堅持發展導向、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實施項目滾動管理,及時更新增補和調減項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全面反映項目立項和實施情況,保障環境保護考核目標指標和重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建立分類實施機制。對於以政府資金投入為主體的城市污水管網和污水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提標、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建設工程,加強項目庫建設,加大專項資金爭取力度。對於基礎調查、監測網路建設、執法監管能力建設、生態環境風險防範等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工程,加強財政資金保障力度。對於以企業為治理主體的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等工程,推行行業政策,建立激勵機制,推進工程任務順利實施。
十三、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益陽市委、市政府“大環保機制”工作要求,建立市直部門負監管責任、區縣(市)黨委政府負屬地管理責任、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負直接責任的分工協作機制,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各區縣(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落實規劃目標指標,細化重點工作和任務,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二)加大投入保障
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加大對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綠色發展、環境治理能力提升等重點工作的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補助資金。完善多元化的生態環境投入機制,鼓勵企業增加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積極引導外資和社會資本參與生態建設和污染治理。
(三)強化信息公開
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站、“環保益陽”雙微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報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動態,解讀生態環境政策法規,傳播生態環境理念,普及生態環境科學知識,倡導綠色出行、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等綠色生活方式,激發公眾自主學習生態環境保護知識,提高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活動的積極性,增強環境保護觀念。
(四)開展評估考核
2023年組織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5年底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並向社會公布。規劃執行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評估範圍,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評價和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十四五”時期是我市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為環境質量根本好轉打下基礎的關鍵五年,科學編制並有效實施《益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更好地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事業長遠發展、更好地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為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新益陽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規劃》編制主要考慮
《規劃》的起草和修改完善過程中,始終注意把握“三個堅持”。一是堅持對標對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國家及湖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益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為依據,對標“三高四新”戰略目標,對標2035年遠景目標和“十四五”新任務新要求,明確乾什麼、怎么乾。二是堅持科學合理。對照“十三五”規劃完成情況和“十四五”時期新的要求,規劃目標的設定既符合我市市情,從實際出發;又符合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對工作起到鼓舞推動作用。三是堅持務求實效。認真開展前期調查研究,聚焦我市生態環境領域結構性問題和農業污染、大通湖總磷超標等代表性問題,突出重點、系統治理、分類施策,有針對性地部署任務、制定措施,以“工程化、項目化”思路推動規劃任務落實落地。四是堅持開門問策。充分聽取專家建議,主動對接相關部門,反覆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共收到意見建議133條,採納124條,提升了規劃的全面性、針對性、可行性。
三、“十四五”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總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明確了氣候變化、環境治理、生態保護、環境風險防控等4大類25項指標任務,到2025年基本建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四、主要任務
《規劃》編制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分領域、分要素部署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4項重點任務:一是綠色低碳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升;二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三是生態環境安全有效保障;四是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
五、主要保障措施
為確保《規劃》任務落實落地,強化項目支撐,專門提出了水生態環境提升、大氣環境治理、土壤管控與修復、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風險防範、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提升等7大類重點工程。《規劃》提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加大投入保障;三是強化信息公開;四是開展評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