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是2018年8月吉林省教育廳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 印發機構:吉林省教育廳等11個部門
  • 引發時間:2018年8月
  • 面向對象:中小學生
校園欺凌,治理範圍,處理方法,

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的事件。主要表現形式為語言暴力、身體暴力和心理暴力。和語言暴力、身體暴力相比,心理暴力的傷害同樣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不斷用語言、行為等給其他同學造成精神心理壓力,使其出現不良表現就可以視為心理暴力。

治理範圍

校園欺凌的治理範圍包括全省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各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防欺凌意識和反欺凌技能。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社區工作者、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

處理方法

對於舉報學生欺凌事件由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界定,一旦確認遭受欺凌,各級防欺凌工作部門按照申訴程式妥善處理。對嚴重的欺凌事件,迅速聯繫公安機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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