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處理方案

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6月15日印發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處理方案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處理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6月15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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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6日至27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於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並就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詢問,指出了全州校園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審議意見。為認真做好審議意見整改落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保證審議意見辦理工作順利完成並取得實效,成立紅河州校園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辦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陸 強 副州長
  副組長:李庭富 州政府副秘書長
  張學理 州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州教育體育局局長
  成 員:趙洪偉 州政府督查專員
  張嘯林 州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趙華旺 州公安局副局長
  孔躍光 州司法局副局長
  楊瓊書 州財政局副局長
  胡曉踐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倪 彪 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副局長
  唐衛平 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吳顯貴 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馬建澤 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夏權斌 州水利局副局長
  丁 恆 州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張 磊 州應急局副局長
  羅優寶 州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張海忠 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張 玲 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黑麗英 州婦聯副主席
  丁富雄 州地震局副局長
  楊永紹 州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羅武傑 紅河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各縣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體育工作的副縣市長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教育體育局,由州教育體育局副局長繆黎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成立工作專班,州教育體育局安全保衛科、計畫財務科、德育科、政策法規科有關人員為專班成員承擔日常工作事務。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做好具體工作。如成員工作變動,由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替補,不再另行發文。
  二、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全面壓實校園安全責任
  1.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校園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校園安全工作決策部署。(責任單位:州政府辦公室、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2. 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壓實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責任,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把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州政府辦公室、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3. 加大校(園)長和校內教職工培訓力度,樹立立德樹人整體教育觀,做到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有機融合。(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
  4. 加大督導考核力度,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重要內容。(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教育督導室)
  5. 做好普法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引導家庭把安全意識培養放在子女教育的重要位置,家校協同做好校園安全工作。(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健全校園安全保障機制
  1. 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經費保障機制,將校園“三防”建設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按照“安全優先、勤儉節約”的原則,持續加強“三防”投入,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和作用充分發揮,推動全州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2. 教育主管部門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引導有實力、有愛心的企業或社會組織進行資金捐助,對安保設備設施配備相對薄弱的學校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合理規劃和布局教學點,儘可能縮短學生上學距離;重視大班制的問題,確保教師能關注到每一名學生;健全和完善學校安保人員的招聘和培訓制度,不斷提升安保人員的能力和素質,確保校園安全。(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
  (三)加強部門聯動,強化校園安全聯防聯治
  1. 全面整合教育體育、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力量,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共同分析研判重點、難點問題,提出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州政府教育督導室)
  2. 進一步加強“家校社”協同聯動,細化各項具體措施,完善家委會、家長學校、家訪等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州政府教育督導室、州教育體育局、州婦聯)
  3. 以實施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為抓手,進一步壓實學校師生及家長的校內、校外及節假日期間安全教育監管責任,提升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4. 建立校園周邊環境整治長效機制,加大對重點人員、重要時段、重點區域管控力度,加強對寄宿制留校學生周末時間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全力消除校園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公安局、州市場監管局)
  (四)聚焦專項治理行動,切實維護學生人身安全
  1. 加強防溺水工作。加大資金投入,全力支持學校增設游泳池等設施建設,提高學生游泳和自救能力;以“管住水”和“管住人”為目標,落實雙線預防溺水責任制,探索在事故頻發水域設定紅外線監測預警裝置和推廣運用電子學生證,確保相關防範制度落實到位,防範措施執行到位、責任壓力傳導到位。(責任單位: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教育體育局)
  2.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開展未成年學生違法駕駛機動、非機動車輛整治工作,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對校園及周邊交通警示標牌、標誌標線、減速帶、隔離護欄等安全設施和校門口交通秩序實地排查和整治力度。同時,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加強校車的管理,做好學生上學、放學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教育體育局)
  3. 開展防性侵、防欺凌工作。落實教職工入職審查制度,定期對新入職的教職工開展德育教育工作,加強對臨聘人員準入資質審查;建立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重點檢查教職工、學生是否有異常情況;充分發揮學生安全信息員作用,建立健全防欺凌報告制度,加強校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巡邏值守,及時發現和制止校園欺凌事件。(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人民檢察院)
  4.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強教師心理健康培訓工作,加強學生心理干預,組建心理健康服務團隊;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探索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健全篩查預警機制,及早實施精準干預;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單親、離異等家庭監管嚴重缺失學生的關心關愛力度。(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婦聯)
  5. 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規範有序推進學校食堂“六T”實務管理和“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建設。加大對營養餐配送的監督管理,確保配送物資符合營養餐要求。(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市場監管局)
  6. 科學系統制定應急演練預案,合理規劃疏散程式、路線圖、安全避險位置,做到“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強化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師生避險自救能力。(責任單位:州消防救援支隊、州教育體育局、州應急局)
  (五)持續改進安全宣傳教育,著力提升師生安全意識與防護能力
  1. 推進公共安全教育進課堂,杜絕安全課教育走過場,在教育活動中適當增加防欺凌、反恐防暴、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等內容,著力培養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不斷提升學生面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自救自護能力。(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
  2. 最佳化完善中國小法治副校長配備,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長培訓機制,不斷提升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做好行為異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不斷健全和完善專門學校的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
  3. 開展中國小國家安全教育、全民國防教育、網路安全、防範電信網路詐欺、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進校園系列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
  4. 積極開展中小學生集中綜合實踐活動,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建設安全教育場館和實訓基地,開展師生安全實踐教育培訓。(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5. 加強青少年學生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向廣大師生科普心理健康知識,啟發學生及家長自覺關注教學環境及身心健康。(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
  6. 創新校園安全管理機制,探索建立安全監督平台、快速干預機制,設立校園舉報電話,建立新聞發言人等制度。(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
  7. 積極建設多元化事故風險分擔機制。依法規範保險公司與學校合作,引導師生及家長增強保險意識,分擔學生在學校期間因意外而發生的風險。積極探索與學生利益密切相關的食品安全、校外實習、體育運動傷害等領域的責任保險,充分發揮保險在化解學校安全風險方面的功能作用。(責任單位:紅河銀保監分局、州教育體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研究,迅速行動。各縣市及州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州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工作,對審議意見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逐項研究,對照任務分工,進一步細化具體措施,切實抓好審議意見的辦理落實。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教育督導室、州教育體育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對縣市和州級各有關部門的督促指導和跟蹤服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按要求及分工抓緊抓好辦理工作,確保工作實效。
  (三)加強溝通,及時反饋。請各縣市、州級各有關部門於2023年8月1日前將審議意見辦理落實情況報州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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