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2023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紅河州2023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23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2023年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23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進一步鞏固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成果,織密扎牢學生安全保護網,構建起家庭、學校、社會聯動聯防聯控的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事關千家萬戶幸福,事關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增強做好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深入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於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決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硬的舉措、更實的作風,落實落細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各項工作措施,全力保障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嚴格落實各級政府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屬地管理責任
  1.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要求。各縣市、鄉鎮(街道)政府要切實加強屬地管理,劃分各部門具體責任,健全完善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機制,壓緊壓實各方責任,落細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真正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推動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堅決把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2.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工作統籌。各縣市、鄉鎮(街道)政府要緊盯汛期、假期等重點時段,分區域負責,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工作督查,定期對落實防溺水責任、開展宣傳教育、應急救援物品配備、日常巡查制度執行等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視,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 組織一次水域安全隱患排查。在屬地政府領導下,於2023年5月底前對轄區水庫、河道、壩塘、工程用水、農業灌溉用水水池等重點水域進行全面排查,對各類水域安全進行風險評級,逐一建立台賬,設定警示標識標牌和必要的防護設施,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節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嚴防溺亡事件發生。
  4. 組織開展學校周邊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聯合開展一次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學校周邊道路人行橫道線、減速帶、隔離護欄、警示牌以及臨時停車泊位設定,進一步修復、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備,切實提高校園周邊安全保障。加強對校車通行線路排查,進一步完善校車通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道路安全設施,對排查發現存在隱患不宜校車通行的道路,要設立明顯的禁令標誌,禁止校車通行。
  (二)嚴格落實教育部門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
  1. 教體行政部門要主動擔起牽頭抓總責任。聯合成員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會商研判工作會議,認真分析形勢,研究防範措施,按照職責分工,聯合制定完善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建立督查機制。
  2. 各級各類學校宣傳教育做到全覆蓋。嚴格落實“1530”安全教育制度,做到每天1分鐘、每周學生離校前5分鐘、節假日學生離校前30分鐘安全專題教育。督促家長發揮監管作用,通過《致家長的一封信》、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微信群天天推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家長落實學生上學放學、周末和節假日等離校時段的監護陪伴。並通過“七個一”系列活動推動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宣傳教育走深走實。
  (1)召開一次專題家長會。各級各類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各班級召開一次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題家長會,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擔負起監護責任,對孩子行蹤要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內容。對因故不能參加的,要通過微信、電話等形式做好回訪和交流,做到不漏一所學校、一個年級,不落一名學生、一個家庭。
  (2)講授一堂安全專題課。各級各類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各班級開展一堂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專題課,結合本地和學生實際,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教育的新舉措、新機制、新模式,通過組織“臉盆憋氣體驗險情”情景模擬式教學、案例教學等方式,讓學生充分感受到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嚴重危害,受到警示震懾。
  (3)開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專項行動,每學期組織學生及家長觀看學生溺水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讓每所學校、每名學生及家長從溺水事件和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訓、受到警示,確保每一個學生都能牢記防溺水“六不”要求。在假期前重點時間節點,要持續強化學生及家長安全防範和監護意識。
  (4)開展一次“走千家、訪萬戶”平安家訪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安排每位老師掛鈎聯繫走訪相應數量學生,實現對重點學生家訪全覆蓋,有效督促家長擔負起安全監護責任,進一步強化對青少年學生的平安監管,增強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的家校合力;充分發動教師隊伍,每學期對所在班級學生,尤其留守未成年人進行走訪談心,指導幫助家長及監護人履行好監護職責,織密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防護網”。
  (5)開展一次宣傳教育作品徵集和優質課評選。圍繞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主題,面向全州學校徵集安全教育類繪畫、短視頻等作品;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教育優質課遴選,引導教師不斷提高安全教學能力。
  (6)組織開展一項游泳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學校要開設游泳課程,鼓勵家長利用假期陪伴學生學習游泳,提高學生對潛在危險的認知和自救能力,做到學游泳與防溺水有機結合。
  (7)探索建立一個同學互助提醒機制。各中國小校結合實際,依據學生的家庭住址進行分組,成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聯防小組”,特別是農村地區走讀學生,每個村組成立校外平安防護聯防小組,並選取其中一名年齡稍大的學生為組長,建立相互提醒機制,要求以小組為單位,集中按時上、放學,相互監督、共同防止學生擅自下水和違規駕乘車輛行為。如有危險情況,小組其他成員要及時報告家長和老師,及時開展安全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3. 健全落實隱患排查處理機制。加強學生自駕電動車、腳踏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規範校車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學校、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加強駕駛人、隨車人員應急處置、救援培訓。加強對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排查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非載客車輛違法載人、在校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及時函告相關部門,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對愛好游泳、玩水的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記,落實好教育監管措施,講清擅自游泳的嚴重後果,讓防溺水安全知識深入到每個學生心中。
  (三)嚴格落實行業部門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安全工作責任
  1. 扛實部門責任,全面摸排檢查。各行業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定崗定人,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水域和危險地段台賬,在2022年隱患排查的基礎上完成台賬核實更新工作。逐一明確各類水域、易溺水風險點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一村不落、一坑不漏。把轄區內的溪流、河塘、湖泊、水庫等隱患排查出來,建立隱患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時限和標準嚴格整改到位,確保重點時段有人看守,重點水域有警示標識,重點人群有人監護或委託監管。
  2. 做好社會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融媒體等部門以及各通信企業要加大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公益宣傳及警示教育力度,通過播發公益廣告、滾動字幕、提示簡訊以及在主要道口、重點水域懸掛宣傳橫幅、設立宣傳欄等方式,向全社會普及溺水和交通事故危害和相關救護知識,營造濃厚的社會宣傳氛圍。要繼續發揮農村大喇叭優勢,宣傳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要求和措施,提升學生、家長等重點人群安全意識。
  3. 強化風險管控,完善防護設施。根據水域類型分類施策,確保所有危險水域周邊均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防護欄等防護設施,配備必要的救生圈、救援竿、安全繩等應急救生物品。要加大信息化運用力度,通過視頻監控、電子圍欄等手段,將危險水域納入實時監控範圍。2022年以來發生溺亡和交通事件的縣市要在6月初前全面完成此項工作。
  4. 強化道路管控,規範通行秩序。通過設立“護學崗”等,加強學校周邊道路及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針對早、中、晚尖峰時段,統籌治理學校門口機動車輛亂停放、亂掉頭、亂鳴喇叭、不禮讓行人、擺攤占道經營等交通秩序混亂現象,指揮疏導學生、校車安全通行,全力維護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建立健全“家警校”校外護學機制,嚴密排查學校周邊各類隱患車輛,對發現在學校附近有社會車輛違規集中接送學生的,要立即勸阻、糾正,並及時舉報“黑校車”、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等違法行為。
  5. 強化違法查處,淨化道路環境。加強職能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加強在上學、放學期間重點路線的巡邏管控,加大對學校周邊非法營運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未取得校車標牌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或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違法行為查處,加大對“黑校車”及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的查處力度,加大學校周邊區域的車輛尤其是農村地區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麵包車、機車、電動車檢查力度,結合轄區學生出行特點規律,嚴厲打擊非法接送學生、超員、無證、酒後駕駛、超速、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凡涉及在校師生駕乘機動車、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公安交管部門視情況通報至各級教體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地各部門要把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當做一項政治任務、民生工程,切實增強維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迅速行動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聯合檢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推動工作紮實有效開展。要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負有分管責任的領導幹部,要經常到學校、重點區域檢查督導,幫助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做到一月一檢查、一月一回顧、一季度一評估,並建立檢查台賬。
  (二)嚴格督導,落實責任。州政府督查室將對各地各部門預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常態督導檢查。教體部門要建立溺水和交通事故“一事一報”和倒查制度,對重點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一律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致學生死亡的,按學校隸屬管理原則,由教育督導和監察部門聯合實施“一案三查”,對事故發生原因、專項工作開展情況和責任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有關責任人追責問責,並進行通報。
  (三)完善制度,強化應急處置。堅持制度創新、標本兼治,不斷健全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強化溺水和交通事故的應對處置,完善、細化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能高效開展救援及處置工作,防止輿情炒作。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嚴禁遲報、瞞報。
  各縣市及州級有關部門於每月25日前將專項行動推進情況及典型做法報送州教育體育局,重要情況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