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雲南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是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和校園安全決策部署,鞏固校園安全專項整頓成效,全面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建設,加快構建系統、科學、高效的校園安全防範體系,制定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 類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
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
(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雲南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4日

檔案全文

雲南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和校園安全決策部署,鞏固校園安全專項整頓成效,全面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建設,加快構建系統、科學、高效的校園安全防範體系,制定本計畫。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底,全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建設“三年行動計畫”4個100%任務全面達標,高校和職業院校“三防”建設全面完成,現有“平安校園”按照新標準重新評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3年底,全省中國小、幼稚園4個100%成果全面鞏固,高校和職業院校安全防範能力明顯提升,60%的學校完成“平安校園”創建,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顯著增強,校園安全法治化、規範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園”創建全面達標,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
1.完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推動修訂《雲南省學校安全條例》,從法治、機制源頭上壓實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學校職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科學設定“平安校園”創建指標體系,形成省、州市、縣三級創建等級,健全“平安校園”動態化管理機制。(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2.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建立定期專項督查和常態化檢查、暗訪、通報制度。完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整改、報告、銷賬閉環管理機制,形成風險管控責任清單。推進校園安全“格線化”管理模式,教育、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相互配合,構建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聯動機制。推進學校宿舍(公寓)“六T”實務管理模式,3年內實現全覆蓋。探索引入第三方參與學校安全評估。(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3.完善事故處理機制。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有關要求,堅持依法辦理、輿論引導和社會面管控“三同步”原則,建立全省校園安全事故聯合調查處理機制。建立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形成公正、便捷的處置機制。制定《雲南省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辦管理實施細則》。探索學校安全綜合保險機制,完善安全事故賠償機制。(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夯實學校“三防”建設基礎
4.加強校園保衛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保全員,確保2022年底前配備率達到100%。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門每年組織行政區域內學校專職保全員等開展不少於15天的專業培訓和實操演練。(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5.加強校園安防設施建設。各地各校設定高度不低於2米的圍牆或其他實體屏障等周界設施,並安裝防爬設施。安裝或改建可封閉大門,對車輛可以直接駛入的學校大門口設定防衝撞設施,配齊配全防刺背心、橡膠棍、鋼叉等門衛防衛器械,確保2022年底前全省中國小、幼稚園封閉化管理率達到100%。推進在校園記憶體在墜樓風險的部位安裝防護設施設備。(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6.推進校園“智慧安防”建設。加快推進“智慧校園”智慧型預警平台建設,融入公安部門“智慧內保”、消防部門“智慧消防”、市場監管部門“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確保2022年底全省中國小、幼稚園一鍵式報警、視頻監控安裝率達到100%,並實現與公安等部門聯網。(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維護學校公共衛生安全
7.抓好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學校要履行好主體責任,推動落實“四方”聯動機制。嚴把排查關、校門關、監測關。動態調整最佳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管控措施。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各縣、市、區要與行政區域內高校建立“一對一、一對多”協同防控機制。(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8.強化學校衛生健康體系建設。高校要設校醫院或衛生科,中國小要設衛生保健室。按照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齊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或衛生保健教師。有條件的地區要配備衛生健康副校長,督促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安全工作。(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9.築牢學校公共衛生安全防線。建設完善標準化校園衛生設施,特別是宿舍、食堂、衛生廁所和盥洗、垃圾清理設施等,科學規範進行校園“常消毒”。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調查等制度。中國小每學期應在體育與健康課程總課時中安排健康教育課時。高校要開設健康教育及禁毒防艾、性健康必修課或選修課。(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推進校園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治理
10.開展“防溺水”專項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行政區域內各類水庫、河流、壩塘等責任主體,設定警示標識標牌,加強人工和智慧型巡查。(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年度制定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對學生和家長“五個一”防溺水宣傳教育,構建學校、家庭、社區三方聯防聯控機制。在事故頻發的地區建立綜合防範試驗區,整合省、州市、縣、鄉四級資源,開展格線化聯防聯控。(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應急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1.開展“交通安全”專項行動。按照年度制定防範學生交通事故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嚴查嚴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非載客車輛違法載人、在校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最佳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管理,安裝提示牌、限速牌、減速帶等安全設施。(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州、市人民政府)加強學校周邊公路建設和管養,及時排查治理公路病害,維護公路設施齊全規範,維護公路安全暢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設公交專用線路,分片區錯峰接送學生。(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12.開展“防欺凌”專項行動。按照年度制定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完善對學生不良行為早期干預機制,建立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制度,依法依規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開展防範性侵專題教育。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吸毒、盜竊等違法犯罪信息制度,構建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牆”。(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團省委、省婦聯,各州、市人民政府)
13.開展“食品安全”專項行動。持續鞏固“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成效,按照年度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推進學校食堂“六T”實務管理模式,3年內實現學校食堂“六T”管理全達標。完善高校學生食堂長效運行機制,多種途徑引導校外集體供餐企業通過HACCP或ISO22000體系認證。實行校外集體供餐企業靶向治理。落實中國小、幼稚園集體用餐陪餐制度。(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14.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推進心理輔導室建設,每所中國小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高校按照學生人數4000∶1的比例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師。開展生命教育、親情教育,增強學生尊重生命、珍愛生命意識。每年全覆蓋開展1次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長檔案。聯合校內外專業力量,加強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建強“守望雲心”等心理服務平台,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科學規劃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發展工作。(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檢察院、團省委、省婦聯,各州、市人民政府)
15.加強實驗實訓和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實驗室、危化品倉庫安全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實驗室準入和實驗人員安全培訓制度。實施學校老舊建築改造升級,開展校內老舊建築、電氣設備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確保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強化校園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16.強化警校聯動。公安部門要推動成立校園安全專門管理機構,分級明確專門警力負責校園安全。落實“一校一警”工作制度,嚴格執行上下學時段“高峰勤務”機制,落實“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在城鎮學校門口設定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加強校園周邊定點執勤和格線化巡邏巡查,完善校園“護學崗”警校雙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機制。充分依託公安部門“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等技防平台,將校門及校園周邊區域作為監控重點,實現對重點人員、突發事件提前預警和有效管控。(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17.持續淨化校園周邊環境。定期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每年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不少於2次。落實問題整改通報制度,加強校園周邊市政管理。取締無證無照的小餐館、小診所、小旅店等場所。開展校園周邊非法出版物整治,保障校園周邊文化市場健康發展。嚴厲打擊校園周邊非法傳教和邪教組織等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剷除滋生“黃賭毒”土壤。(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18.強化“家校社”協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完善親職教育指導委員會、家委會、學校公開日、家長會、家訪等工作機制,建立節假日學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長履行學生校外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部門聯動,落實“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學生”五方責任。推動完善“家校社”銜接配合機制,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模式。在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區,常態化做好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群體心理疏導和生活幫助。(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婦聯,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鑄牢師生安全防範意識
19.強化校園安全教育培訓。完善中國小法治副校長制度,每所中國小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並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深化消防安全校外輔導員機制,探索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副校長制度。開展大中國小國家安全教育、全民國防教育、防範電信網路詐欺、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進校園系列宣傳活動。編制學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專題案例,每年徵集10節以上校園安全教育優質課,拍攝並製作《學生安全教育》系列微視頻,通過“雲上學安”等平台開展宣傳教育。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安全教育場館和實訓基地,開展師生安全實踐教育培訓。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幹部隊伍培訓機制,每學期開展1次全覆蓋業務培訓。(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20.抓實應急演練。完善《校園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實操手冊,每學期開學第一周組織1次綜合應急演練,開學後有針對性地開展火災事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山區學校(校點)要結合季節特點開展防土石流、防洪水等自然災害應急演練,讓每一名師生掌握一定的避險、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寄宿制學校還要開展夜間應急演練。(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地要將校園安全納入平安建設中謀劃,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定期聯繫、形勢分析研判和溝通協調機制,圍繞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檢查驗收等具體環節,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經費保障
各級財政和教育部門要按照教育領域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精神,統籌安排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各級各類學校生均經費、生均公用經費等有關資金,支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並將經費列入部門年度預算。完善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多渠道經費籌措機制。鼓勵社會力量捐贈安防設施設備,支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民辦學校舉辦者要足額保障校園安全防範建設所需經費。
(三)督導考核
各級政府要把校園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工作績效管理目標和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在每學期開展的綜合督導中,對學校安全進行重點督導。對措施有力、管理規範、安全事故大幅減少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學校進行激勵;對問題突出、事故頻發、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嚴肅進行約談、通報批評、掛牌整改和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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