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昭通市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2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通市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7日
  • 發布單位: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對校園安全的決策部署和各項方針政策,全面加強校園安全防範能力建設,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切實強化事故防範,構建系統、科學、高效的校園安全防範體系,維護學校和諧穩定,制定本計畫。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學校“4個100%”任務全面達標,啟動學校網上巡查,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穩中有降;到2023年底,全市學校“三防”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智慧型化水平明顯提升,60%的學校達到“平安校園”規定標準,全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市校園安全防範能力顯著增強,校園安全規範化、智慧型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所有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全面完成,全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二、主要任務
(一)全力提升學校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技能
1. 常態化開展安全教育。認真落實《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認真落實開學第一周的安全專題教育。常態化開展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切實做到“每天放學前1次安全提醒,每周1節安全專題教育課,每月開展1次安全專題活動,每個節假日前開展1次主題班會”。多途徑、多渠道開發和使用好安全教育資源,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豐富教育手段和拓展教育範圍,將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機融合,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特殊重要時段,突出開展預防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災事故和自然災害事故,切實加強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和其他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專項治理。(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 切實開展法治教育。教育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強化規則意識,養成用法律知識武裝和保護自己的意識。中國小每月要組織開展1節法治專題教育課。公檢法司等專業部門要組織精兵強將,通過送法進校園、巡迴法庭、以案釋法、法治專題講座等方式,建立健全中國小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制度,落實法治副校長工作職責,完善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推進校園普法工作全面開展。積極開展學校法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有效提高學校師生的法治意識。(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
3. 認真開展教職員工培訓。教體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將安全知識、法治教育作為學校領導、教師培訓的必要內容,加大培訓力度,組織必要的考核,提高教職員工的安全、法治意識。各縣市區教體局要在2023年春季學期結束前對學校直接負責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全覆蓋培訓,其中2022年底前要完成轄區內各學校校(園)長、分管副校園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2023年春季學期結束前完成各學校副校長、中層管理人員、班主任、學校“三員”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學校教職員工定期政治審查和違法違紀信息記錄製度,構建教職員工違紀違法“防火牆”。 (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 加強實驗室管理。切實完善中學實驗室、危化品倉庫安全分級管理責任體系,落實“五雙”制度,健全實驗室準入和實驗人員安全培訓制度,全力確保實驗室安全。(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 切實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完善《校園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針對地震疏散、消防逃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等專題,每學期開學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計畫,每月認真組織開展專題安全演練,讓每一名師生都能掌握一定的避險、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防震減災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
6. 完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工作要求,結合昭通市《關於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昭通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所規定的部門職責,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和年終考核,確保各級各部門能切實履職盡責,全力實現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紮實有效。學校要切實承擔校內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實行學校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健全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確校內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加強學校日常安全管理。(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校安成員單位)
7. 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建立定期專項督查和常態化檢查、暗訪、通報制度,對問題和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結果,形成問題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機制,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制度,對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或督辦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探索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參與學校安全評估。(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校安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 完善事故處理機制。發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後,學校在積極妥善處置的同時,應當及時上報上級教體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當地黨委政府要及時組織開展事故救援、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善後處理等工作,妥善應對網路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故,應當優先對受影響學校開展救援。教體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健全學校安全事故的報告、處置和部門協調機制。在校內及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校安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 健全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發生師生傷亡的安全事故,當地黨委政府應指定相關部門牽頭開展事故調查,依法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司法機關要加強案例指導,引導社會依法合理認識學校的安全責任,積極利用行政調解、仲裁、人民調解、保險理賠、法律援助等方式,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及時化解糾紛。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職員工、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校鬧”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堅決予以制止並嚴厲懲處,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10. 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學校要切實落實校方綜合保險的購買工作,校方綜合保險的費用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收取。鼓勵學生及家長自願購買商業保險(學平險),完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賠償補充機制。(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進一步提升學校“三防”建設水平
11. 加強人防建設。按標準配齊配強學校專職保全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職保全的履職能力。2022年底前所有學校專職保全的配備必須全部達標。寄宿制學校必須配備專兼職宿舍管理員(女生宿舍管理員必須為女性),切實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建立由值班校領導、值班教師、安保人員、學生代表(中學以上)、家長志願者等組成的護校隊,在上放學時段維護學校及校門口秩序。(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2. 加強物防建設。2022年底前所有學校全部實現封閉管理,配齊物防設施,根據實際情況在校門口設定防衝撞設施,阻止非法車輛闖入校園。中國小校必須在校園記憶體在墜樓風險的部位安裝防護設施設備,2022年底前,所有中國小、職業院校教學樓、宿舍樓二樓以上外窗的“限位器”安裝必須全部完成;2023年底前學校教學樓、宿舍的走廊、陽台等存在安全隱患部位的防護措施必須全部完成。(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 加強技防建設。加強一鍵報警、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周界報警、校園廣播、監控指揮中心技防建設,確保2022年底前實現學校大門、食堂、宿舍、實驗室、財務室、運動場地等重要部位監控全覆蓋,其中一鍵報警和校大門的視頻監控要實現與公安聯網。加快推進“平安校園”智慧型預警平台建設,全力啟動網上巡查、考核,2022年底前能夠實現網上巡查的學校要達到50%,2023年底前達到80%,2024年全部完成。(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維護學校公共衛生安全
14. 強化學校衛生健康體系建設。高校要設校醫院或衛生科,中國小要設衛生保健室。按照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齊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或衛生保健教師。有條件的地區要配備衛生健康副校長,督促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安全工作。(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 築牢學校公共衛生安全防線。建設完善標準化校園衛生設施,特別是宿舍、食堂、廁所和盥洗、垃圾清理設施等,科學規範進行校園“常消毒”。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調查等制度。中國小每學期應不少於2節的健康教育課,有條件的地區應對中學生開展健康體檢。高校要開設健康教育及禁毒防艾、性健康必修課或選修課。(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推進校園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治理
16. 開展危險水域隱患排查整治。各縣市區要健全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明確行政區域內各類水庫、河流、壩塘、溝渠等責任主體,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開展危險水域隱患治理。2022年8月底前,各地方政府要全面明確轄區危險水域的責任主體,各主責單位要對危險水域設立警示標識標牌和安全防護設施,投放必要的救生設備,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全面遏制溺水事故發生。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安裝防溺水預警系統。加大對學生和家長防溺水宣傳教育,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防聯控機制。(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市文旅局)
17. 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公安交警部門要堅決打擊“三無”車輛、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現象,嚴查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載、在校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力度,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增強自身的安全保護意識。(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交運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8. 加強學校周邊公路建設和管養。交運部門要最佳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管理,安裝提示牌、限速牌、減速帶等安全設施,及時排查治理公路病害,在危險路段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公路設施齊全規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設公交專用線路,分片區錯峰接送學生。(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教體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9. 開展防欺凌專項治理。學校要通過每周一節的安全教育課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治知識教育,自覺遠離欺凌、暴力。要嚴把“三關”(即進校要檢查,入班要抽查,宿舍要搜查),堅決禁止學生攜帶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進入學校。要嚴格晨、晚檢和信息員制度,對存在異常情況的學生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要強化教育懲戒,造成嚴重後果的要由公安採取強制措施,轉送專門學校進行教育,涉嫌犯罪的由法務部門依法處置。要把防欺凌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為主題的法治教育,完善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推進校園普法工作全面開展。加快推進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發展工作,力爭2024年全市能有3所專門學校。(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0. 開展防性侵專項治理。學校要完善科學規範的青春期教育課程,中國小每學期開展防性侵專題教育不少於2次。要加強校內重點人群排查,對留守兒童建立“一生一檔”,對有異常表現的女生進行交心談心,及時化解處置苗頭性問題。要加強家校溝通,班主任可通過入戶、電話等方式,每2個月完成一次全覆蓋學生家訪,向家長溝通學生在校表現。中國小每學期要組織一次家長會,督促指導家長提高對未成年人的安全保護,通過家校聯合積極做好未成年學生的防性侵教育工作。組織專業社工、公益律師、志願者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孤兒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性侵害自護教育、心理輔導、法律諮詢等關心關愛行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將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納入社會治安格線化治理,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實行快偵快破,從嚴從重懲處,增強對犯罪分子的震懾力。(牽頭單位:市教體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1. 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2022年底前要全部落實學校食堂“六T”實務管理,全面實施“明廚亮灶”工程。學校要在2022年8月底前全部規範食堂內部管理,完成學校飲用水檢測。學校要規範米麵糧油及肉類大宗物品採購程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不設超市(小賣部),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需要設立小賣部的,原則上以經營學生文體用品、生活用品為主,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委託經營和校外供餐企業的供餐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一律禁止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的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要明確食堂承包經營的準入和退出條件。對城區實行校外供餐的學校,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要規範供餐企業的送餐用具、送餐時間,要認真落實校領導和教師陪餐制度,適時邀請家長代表參與陪餐,對供餐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2. 開展防範個人極端事件專項治理。要常態化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每學期不少於9課時,高中及以上學校原則上每周應有1節專題教育課。要儘快研究出台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配備措施,按標準配齊配強學校心理健康專(兼)職教師,降低個人極端事件發生率。2023年底前,所有中學要按照1校1人的標準將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配備到位;2024年底前,所有國小要按照1校1人的標準將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配備到位。要認真落實每年一次的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長檔案,對有輕度心理健康問題的學生要落實教師包保制度,對有重度心理健康問題的學生要及時聯繫家長辦理休學進行治療。要全面落實設施防範工作,切實減少學生在校內墜樓的風險隱患。(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檢察院、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校園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建設
23. 強化警校聯動。持續深化“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與維護校園安全相適應的組織機構設定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強校園周邊定點執勤和格線化巡邏巡查,完善校園“護學崗”警校雙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機制。嚴格執行上下學時段“高峰勤務”和“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機制。充分依託“平安城市”等技防平台,將校門及校園周邊區域作為監控重點,實現對重點人員、突發事件提前預警和有效管控。要將學校人臉識別視頻圖像、緊急報警裝置與公安聯網。(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4. 持續淨化校園周邊環境。在學校周邊200米範圍設立學生安全區域,禁止新建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設施;禁止設立網咖、遊戲廳、彩票銷售點等營業場所;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小餐館、小旅館、小診所、流動食品攤點;開展非法出版物整治;嚴厲打擊校園周邊邪教組織和“黃賭毒”違法犯罪行為。在學生安全區域內要建立健全常態化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優先在校門及周邊布設視頻監控系統,增強學生的安全感,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周邊治安處於可控狀態。(牽頭部門:市校安辦;責任部門: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綜合執法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運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5. 健全聯防聯控機制。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完善親職教育指導委員會、家委會、學校公開日、家長會、家訪等工作機制,建立節假日學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長履行學生校外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部門聯動,落實“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學生”五方責任。推動完善“家校社”銜接配合機制,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模式。(牽頭單位:市婦聯;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將學校安全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和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協調機制,定期研判學校及周邊安全形勢,查找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推動問題解決。(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人、財、物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強學校安全保障力度。各級財政和教體部門要按時足額撥付學校公用經費,並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專職保全員工資、重大安防項目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用於支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建設。完善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多渠道經費籌措機制。鼓勵社會力量捐贈安防設施設備,支持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提升。民辦學校負責人要足額保障校園安全防範建設所需經費。(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三)健全督導與考核機制。市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將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定期組織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市校安領導組要建立校園安全通報制度,對因履職不力導致學校安全事故頻發的地區和學校進行全市通報,並採取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在社會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校園安全事件,要組織專門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教體行政部門要將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落實情況作為考核學校依法辦學和學校領導班子工作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校安辦;責任部門:市檢察院、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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