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是為進一步防範和遏制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切實保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園打造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現就深入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1年1月,教育部印發《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啟動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 發文機構: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教基廳函〔2021〕5號
  • 發文時間:2021年1月20日
方案全文,方案解讀,

方案全文

為進一步防範和遏制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切實保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園打造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現就深入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惡性事件,指導各地進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織牢聯動網路,健全長效機制,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門要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制、制度措施、隊伍建設、責任落實、宣傳引導、教育懲戒、條件保障等方面,對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開展全面排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學校要對全校學生開展全面梳理排查,與家長進行深入溝通交流,了解掌握學生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及時查找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二)及時消除隱患問題。對排查發現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與家長進行溝通,調查了解原因,採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並舉一反三,及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防控化解風險、營造良好氛圍,切實防止學生欺凌事件發生。要對近年來發生過學生欺凌事件的學校和地區,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各地教育部門要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有關要求,指導學校進一步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情節輕微的,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學校可給予紀律處分,並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予以訓誡。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應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依法轉入專門學校就讀。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置。對遭受欺凌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相應的心理輔導。
(四)規範欺凌報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欺凌報告制度。學校全體教師、員工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都應主動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和家長要相互通知,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輿論高度關注、社會影響廣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報送教育部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起因、過程、涉及人員等)和已採取的措施等。報告內容要準確、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要及時續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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