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疾病有一個發生髮展的過程,大多數疾病發生髮展到一定階段後終將結束,這就是疾病的轉歸。疾病的轉歸,是指疾病發展的最後階段,即疾病的結局。一般而言,疾病的轉歸,可分為
痊癒、死亡、纏綿、後遺等。
正勝邪退,疾病向愈:正勝邪退是在
邪正消長盛衰發展過程中,疾病向好轉和痊癒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也是在許多疾病中最常見的一種轉歸。由於患者的正氣比較充盛,抗禦邪氣的能力較強,或因及時地得到正確的治療,邪氣難以進一步發展,進而使病邪對機體的作用減輕或消失,人體的
臟腑、經絡等組織的
病理性損害逐漸得到修復,精、氣、血、
津液等的耗傷也逐漸得到恢復,機體的陰陽在新的基礎上獲得了新的相對平衡,疾病即告
痊癒。例如,由
六淫所致的外感疾病,邪氣從皮毛或口鼻侵人人體。若機體正氣不虛,抗禦病邪的能力較強,則不僅能延緩病情的進一步發展,使病變局限在肌表和經絡,而且可在機體正氣抗禦病邪的作用下,驅邪外出,一經發汗
解表,則邪去而營衛和調,疾病痊癒。
邪勝正衰,疾病惡化:邪勝正衰,是在
邪正消長盛衰的發展過程中,疾病向惡化甚至死亡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由於機體的正氣虛弱,或由於邪氣熾盛,機體抗禦病邪的能力日趨低下,邪氣的致病作用進一步發展,機體受到的
病理性損害日趨嚴重,則病情因而趨向惡化:若正氣衰竭,邪氣獨盛,氣血、
臟腑、經絡等生理功能衰憊,
陰陽離決,則機體的生命活動亦告終止而死亡。例如,在外感疾病過程中,“
亡陰”、“
亡陽”等證候的出現,即是正不敵邪,
邪勝正衰的典型表現。
此外,在
邪正消長盛衰的過程中,若邪正雙方的力量對比勢均力敵,出現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邪去正氣不復等情況,則常常是許多疾病由急性轉為慢性,或留下某些
後遺症,或慢性病持久不愈的主要原因之一。
形式
疾病的轉歸是邪正交爭趨勢及其盛衰的表現:在疾病過程中,正氣與邪氣不斷地進行著鬥爭.產生邪正盛衰的
病理變化。種病理變化不僅關係到虛實證候,而且直接影響到疾病的轉歸:在一般情況下,正勝邪退,則疾病趨向於好轉而
痊癒;
邪勝正衰,則疾病趨向惡化甚至死亡。病的轉歸除痊癒和死亡外,尚有纏綿、後遺、復發等形式,
痊癒
痊癒,痊謂病除,愈謂病瘳:痊癒即病癒,是指疾病狀態時的機體
臟腑經絡的陰陽氣血紊亂消失,生理功能恢復正常,陰陽氣血重新處於平衡狀態。痊癒就是完全恢復健康,康復如初,即完全康復。痊癒是疾病轉歸中的最佳結局。疾病能否痊癒與痊癒的快慢,除依賴於病人的一般健康情況、抗病能力外,及時、正確、積極的治療是十分重要的。例如
外感風寒,邪氣從皮毛或口鼻侵入人體,若機體正氣比較充盛,抗禦病邪的能力較強,則不僅能防止病情的進一步發展,使病變局限在肌表,而且正氣可以驅邪外出,使疾病痊癒。若用發汗
解表法治療,使邪去而正氣恢復,可對疾病的痊癒過程起促進作用,
在疾病痊癒過程中,包括病邪對人體作用的消除或終止,人體
臟腑經絡的
病理變化完全消失,陰陽氣血重新歸於相對平衡狀態。雖然暫時可能出現邪退正虛的局面,但最後終歸恢復健康。
死亡
生盡謂之死,“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素問·逆調論》)。亡,死也,死亡。死亡,是生命活動的斷絕,是機體
陰陽離決,整體生理功能永久終止的
病理過程或結局。死亡,可分為
生理性死亡和
病理性死亡兩類。生理性死亡,指享盡天年,無病而終,為
自然衰老的結果。病理性死亡又分因病而亡和意外死亡。因病而亡,是各種疾病損傷,使機體氣血竭絕,陰陽衰極而離決。意外死亡是指跌打、外傷、中毒、車禍等各種意外損傷所造成的死亡。病理性死亡是在邪正鬥爭及其盛衰變化的過程中,形成
邪勝正衰,使疾病逐漸惡化而導致的一種不良的結局。
中醫學根據形神合一的生命觀,認為形存則神存,形盛則神明,形衰則神衰.形謝則神滅,神明則形安。得神者昌,失神則亡。死亡意味著形神分離,“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素問·移精變氣論》)。死亡,不僅是機體生命活動和物質生化的永久性終止,而且還要神氣皆去。換言之,形謝而神滅,神去則機息,生命告終而亡,故中醫學把亡神作為判斷死亡的重要標誌。傳統認為,死亡是一個過程,包括頻死期、
臨床死亡期和
生物學死亡期。目前,一般認為,死亡是指機體作為一個整體的功能永久停止,但並不意味著各
組織器官同時死亡。因此,根據
腦死亡的概念,把腦死亡作為判斷死亡的一個重要標誌。一旦出現腦死亡,就意味著機體作為一個整體的功能永久停止。
纏綿
纏綿,是指久病不愈的一種病理狀態,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邪正相持或正
虛邪戀的狀態,是病理過程演變為慢性遷延性的表現。纏綿狀態的基本病機為正虛邪戀。由於在邪正鬥爭過程中,正氣雖未至潰敗,但已因邪氣的損傷而削弱;而邪氣由於經過正氣的奮力抗爭,也趨於衰微。因此,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非激烈性抗爭的一種相持不下的
病理狀態。
纏綿狀態下,正氣不能完全驅邪外出,邪氣也不能深入傳變,從而使病變局限並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具有病變表現不甚劇烈,疾病持久不愈的特點。在纏綿狀態下,病勢有相對穩定和不穩定的
病理過程。其一,雖有纏綿,但病勢穩定,;經正確治療和調護,可向治癒方向演變,可視作疾病的一種結局。其二,疾病纏綿而病勢又不穩定,且有反覆發作,或持續加重,或治療和護理不當,則病勢日趨惡化,乃至死亡。所以應積極進行治療,設法打破纏綿狀態的
病理僵局,爭取疾病的
痊癒或好轉。
後遺
後遺,又稱
後遺症,是指疾病的
病理過程結束,或在恢復期後
症狀體徵消失,病因的致病作用基本終止,只遺留原有疾病所造成的形態或功能的異常。後遺與纏綿不同,後遺症是病因、
病理演變的終結,是疾病的一種轉歸。而纏綿則是疾病的遷延或慢性過程,為疾病的自然延續。
後遺症所表現出來的形態或功能異常,如肢體震顫、身體畸形、
失語、痴呆、
偏癱等。其功能異常,包括
臟腑經絡功能障礙和精神
情志障礙。此外,還有一種傷殘,主要指外傷所致的人體某種組織結構難以恢復的損傷或殘缺。如槍彈、
金刃、
跌仆、蟲獸等給形體、臟腑造成的變形、缺失等,就屬傷殘範圍。總之,後遺和傷殘都是涉及疾病半永久性結局的概念。
復發
復發,又名復病、再發,是指即將
痊癒或已經痊癒的疾病再度發作。
復發是疾病過程連續性的特殊表現形式,其特點是原有病變經過一段“
靜止期”後再度活躍,即機體內原有的病因尚未完全消除,在一定條件下重新發作。復發的
病機是正氣漸復但尚薄弱,邪氣雖除而余邪未盡,邪正相爭近乎停止,機體氣血陰陽趨向正常。此時一旦出現損傷正氣或助長邪氣的條件,便易於打破
邪正相安之勢,於是邪勢復盛而舊病復發。因此,積極徹底地治療疾病和注意病後調養以培補正氣,可以減少和防止疾病的復發。
三種情況
診斷和治療是否及時與正確,對疾病的轉歸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疾病的轉歸有完全恢復健康,不完全恢復健康和死亡三種情況。
完全恢復健康
完全恢復健康或
痊癒(complete recovery)是指致病因素以及疾病時發生的各種損害性變化完全消除或得到控制,機體的機能、代謝活動完全恢復正常,形態結構破壞得到充分的修復,一切
症狀體徵均先後消失,機體的自穩調節以及機體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能力,社會行為包括勞動力也完全恢復正常。完全恢復健康說明機體的防禦、代償等反應取得絕對的優勢。完全恢復健康是常見的。不少傳染病痊癒以後,機體還能獲得特異的
免疫性。
不完全恢復健康
不完全恢復健康(incomplete recovery)是指損害性變化得到了控制,主要
症狀已經消失,但體內仍存在著某些
病理變化,只是通過
代償反應才能維持著相對正常的生命活動。如果過分地增加機體的功能負荷,就可因代償失調而致疾病再現。例如
心瓣膜病引起的
心力衰竭經內科治療後,患者的主要症狀可以消失,但
心瓣膜的病變依然存在,只是由於
心臟及心外的各種代償反應,才能維持“正常”的血液循環。如果不適當地增加體力負荷,則又可導致代償失調而重新出現心力衰竭時的血液循環障礙。嚴格地說,這種所謂不完全恢復健康的人,實際上並不健康,而仍然應當被看成是病人,並應受到恰當的保護和照顧。因外傷或其他疾病引起的各種殘廢,如肢體截除,肢體癱瘓等,也應歸入不完全恢復健康的範疇。
死亡
如果疾病時的各種嚴重損害占優勢而防禦、代償等抗損害反應相對不足,或者自穩調節的紊亂十分嚴重,不能建立新的平衡,又無及時和正確治療,病人就可發生死亡(death)。當然,有些疾病,即使經過迄今為止最好的及時治療,仍將導致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