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2月28日印發西雙版納州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28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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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穩定合理預期,針對當前經濟成長和財政收支特別是投資、消費、進出口等方面的薄弱環節,重點鼓勵支持市場主體,切實完成好全年經濟發展各項目標任務,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項目落地開工快投快建
州級財政安排5300萬元資金,重點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支持重點鼓勵類產業快投快建,支持全州重點項目開展前期工作。
(一)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對引進新增投資橡膠、文旅康養、普洱茶、現代農業、現代物流、食品加工、傣醫藥等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以及引進西雙版納州行政區域以外非財政性直接投資,並有正式登記註冊手續的企業及國內外自然人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州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二)支持項目快投快建。充分發揮州、縣(市)兩級重大項目指揮部統籌推進作用,各縣(市、區)和行業主管部門“一把手”帶頭研究項目推進有關重大事項,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確保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重點項目集中開工儀式。對包括但不限於橡膠、文旅康養、普洱茶、現代農業、現代物流、食品加工、傣醫藥等重點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投資項目,鼓勵項目業主快投快建,縮短項目開工籌備時間及建設周期。對年度完成投資超5000萬元的新開工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及年度投資超1億元的在建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經項目主管部門認定,給予項目方實際完成投資額1%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投資促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三)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建立向上爭取資金獎懲機制,充分調動全州上下多渠道、多層次爭取中央、省級資金支持。努力做好專項債券、一般債券申報和發行工作。加快推進中老鐵路三年行動計畫項目開工建設,爭取更多項目進入國家和省盤子。州級財政安排的資金專項用於全州重點項目前期工作(項目前期研究、資料、諮詢、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編制論證等)經費。按照《西雙版納州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管理辦法(試行)》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按照《西雙版納州州級重點建設項目前期費管理辦法(修訂)》使用、指導和監管州級重點建設項目前期經費。前期經費自下達之日起,兩年內未完成支出的,予以回收。(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水利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四)全力強化土地要素保障。統籌用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標,保障好重點項目、產業用地、各大園區等項目用地,中老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年度計畫指標單列使用,提高用地產出效率;建立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凡符合報批條件的項目應保盡保;制定年度重大項目“服務保障清單”,縮短審批時限,建立重大項目“1對1”服務機制,對重大項目各項審批手續實行全流程服務。大力實施全州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保障全州土地要素支撐。對按期完成補充耕地計畫和增減掛鈎任務的縣(市)給予通報表揚,在鄉村振興項目申報給予資金補助,並在年終目標任務考核時適當進行加分;產出的占補平衡指標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統籌全州占補平衡指標流轉交易。大力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騰退清出,積極支持市場主體參與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動態平衡,建立經營性用地出讓收益彌補工業用地成本機制;鼓勵重點項目、產業用地、各大園區優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資源;加快房地產業閒置土地清查,嚴格依法依規處置全州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應當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依法無償收回。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開發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的全程動態監管。(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局、州林草局;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鄉村振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四)全力強化土地要素保障。統籌用好土地、林地等要素指標,保障好重點項目、產業用地、各大園區等項目用地,中老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年度計畫指標單列使用,提高用地產出效率;建立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凡符合報批條件的項目應保盡保;制定年度重大項目“服務保障清單”,縮短審批時限,建立重大項目“1對1”服務機制,對重大項目各項審批手續實行全流程服務。大力實施全州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保障全州土地要素支撐。對按期完成補充耕地計畫和增減掛鈎任務的縣(市)給予通報表揚,在鄉村振興項目申報給予資金補助,並在年終目標任務考核時適當進行加分;產出的占補平衡指標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統籌全州占補平衡指標流轉交易。大力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騰退清出,積極支持市場主體參與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動態平衡,建立經營性用地出讓收益彌補工業用地成本機制;鼓勵重點項目、產業用地、各大園區優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資源;加快房地產業閒置土地清查,嚴格依法依規處置全州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應當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依法無償收回。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開發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的全程動態監管。(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局、州林草局;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鄉村振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二、支持企業穩產擴產做大做強
重點支持農業夯實發展基礎、工業企業擴大產能、服務業企業提質升級。
(五)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抓好橡膠白粉病監測站建設和防治人員培訓。支持橡膠“保險+期貨”項目落地實施,進一步提升項目保障範圍。對獲得雲南省“10大名品”和綠色食品“10強企業”“20佳創新企業”的企業,以及新增的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按照一定檔次給予獎勵。大力落實“興水潤滇”工程,推進勐海縣勐阿水庫、勐臘縣田房水庫等5座中型水庫及景洪電站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積極爭取預算內資金及專項債支持。(牽頭單位:州農墾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六)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產能。重點支持橡膠、文旅康養、茶葉、現代農業四大產業延鏈、強鏈、補鏈。對新建投產並當年納規入統工業企業、由規模以下首次升為規模以上的企業(三年內已達規但重複入庫的企業除外)以及在庫的年產值2億元以上且當期產值增幅達到20%的企業(其中電力生產和供應業、合成橡膠製造業在庫企業產值需達到5億元),按照《西雙版納州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補政策實施細則(修訂)》給予獎勵。對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季度或年度產值達到一定增速的,擇優按照一定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進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工業企業,根據企業營業收入增長情況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勐海工業園區、勐養保健品園區等重點園區專債使用和支付進度。對於達到省2022年度穩增長政策支撐標準的園區,州級給予一定比例配套獎勵。(牽頭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七)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升級。對重點服務業企業、批零住餐企業、物流企業進行獎勵。對首次“達規入庫”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庫的重點服務業企業,連續 2 年保持“達規上限”,且季度或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達限入庫”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庫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連續2年保持正增長,且季度或年度銷售額(營業額)達到一定增速的,按照一定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2022年度限額以下批零住餐的個體戶和企業,季度或年度銷售額(營業額)達到一定增速的,擇優按照一定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5A、4A、3A 級物流企業,按等次給予一次性獎勵,企業相應等級提升後,按標準補足差額。(牽頭單位: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民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司法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三、支持重點領域加快補短提質
州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資金,著力加快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建築業擴能升級、文旅企業紓困解難、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
(八)加快數字經濟發展。進一步修訂完善《西雙版納州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辦法(試行)》。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信譽良好、實際投資達1000萬元(含)以上的落戶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數字經濟企業投產後,連續3年給予企業每年10萬元的創新補助;對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於符合我州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項目,或是產業具有高成長性、技術具有較強前瞻、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企業,經公平競爭審查合格後,給予“一企一策”支持。(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投資促進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州人民銀行,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九)支持建築業加快擴能升級。對外地轉注到州內的建築企業、總承包資質(如國家、省資質認定辦法變更,按照新辦法認定)新晉升的建築業企業、建築業產值達到一定規模的建築企業,按照一定檔次給予獎補。(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利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政務服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支持文旅企業紓困解難。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印發<雲南省關於文旅行業的紓困幫扶措施>的通知》(雲文旅聯發〔2022〕4號)精神,重點幫扶文旅企業紓困解難。
鼓勵文旅企業提質發展。支持文旅企業爭創國家級、省級文旅品牌。對成功創建國家AAAAA級、AAAA級旅遊景區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的主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夜間文化和旅遊休閒街區的主體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建成營運高品質酒店(五星級)給予30萬元獎勵。對成功評選為雲南省最美半山酒店、雲南省半山酒店的主體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評定為甲級旅遊民宿的主體給予15萬元獎勵。對年度旅行社綜合排名前3名的旅行社給予10萬元-3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減輕文旅企業經營負擔。推進保證金改革。對暫退80%保證金的旅行社,允許企業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開展使用保險代替現金或銀行保函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參保繳費文旅企業,繼續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受疫情影響較大、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文旅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減免文旅企業資源管護費,即保護區應向文旅企業收取的費用。(牽頭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州人民銀行、州銀保監局、州稅務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納板河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促進文旅消費恢復。開展研學實踐活動。鼓勵高等學校、中國小校組織學生開展研學實踐活動。中國小要將研學旅行活動納入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教育教學計畫中統籌實施。支持學校選擇有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或機構組織學生到國家、省、市部門認定的研學基地開展研學實踐活動。(牽頭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教育體育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支持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全力推動創新資源進一步向“四大產業鏈”有效聚集。支持各縣(市)、園區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園(開發區),對獲批的國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研發經費支持;提高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招商引資考核分值,鼓勵從省、州外引進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我州培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經費補助;對獲批建設的國家、省級創新平台給予經費補助和項目支持,對州級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給予經費補助或項目支持;對圍繞“四大產業鏈”重大科技創新需求,有省級認定的院士、專家工作站或省級科技特派團(特派員)作為技術支撐的創新主體給予項目支持;加大對青年人才的支持培養力度,鼓勵企業從事成果轉化和研發的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的博士落地我州創新創業直接給予項目支持等。鼓勵創建州級技術中心。(牽頭單位: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金融辦、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
州級財政安排3050萬元(其中2000萬元為風險補償資金、1000萬元為企業貸款貼息資金),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實體經濟成本。
(十二)強化企業服務。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最佳化行業主管部門在疫情管控期間的服務質量。抓牢抓實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將“營商環境”考核評分納入全州綜合考評。對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事中事後監管等工作措施有力、成效顯著以及推動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的部門或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營造誠實守信金融生態環境、維護良好金融秩序、發展綠色金融等工作成效較好的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全面建立完善市場主體倍增一攬子政策,開展市場主體倍增建設年活動,厚植高質量發展根基。(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州政府督查室、州市場監管局、州財政局、州金融辦、州銀保監局,州人民銀行,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合作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落地生效。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潛力,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加強銀政企對接,每季度推送有貸款需求的項目企業名單。加快推廣“信易貸”、“銀稅互動”等信息共享機制,深入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提升工程,支持中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推進勐海縣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示範縣建設,打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樣板。聚焦“RCEP”協定落地生效,緊抓中老鐵路開通時機,持續完善跨境金融服務鏈條,穩序提高人民幣跨境使用成效。嚴格落實《西雙版納州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運用好2000萬元州級風險補償資金,按照省規定最佳化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不良貸款依法依規進行代償。對超額完成存款餘額增速、貸款餘額增速及存貸比等指標年度目標的金融機構,給予表彰或獎勵。
對文旅、康養、加工製造等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給予貼息支持。州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貸款貼息資金支持紓困恢復,對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2022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於5%,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級同類貸款貼息或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複補助。(牽頭單位:州人民銀行、州銀保監局;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州金融辦、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在嚴格落實國家、省系列減稅降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履行城市亮化工程職責的企業,給予照明用電費一定補貼。(牽頭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西雙版納供電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各級各部門要全力抓好國家、省、州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牽頭單位要逐一細化措施,於2022年3月15日前制定印發各項獎補細則。獎補細則不一致的,以2022年出台的為準。各牽頭部門要及時啟動政策實施績效評價工作,於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政策實施績效評價,於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2年政策實施績效評價。各縣(市、區),州直各責任單位,每月1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書面報告落實州12條措施情況,並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各責任單位要確定1名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作為聯絡員,並於本意見印發之日5個工作日內將分管負責人及聯絡員名單(姓名、職務、電話)報送州發展改革委。

解讀

為便於各級各部門更好的理解《西雙版納州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以下簡稱《12條措施》),現就《12條措施》的解讀作如下說明:
一、背景依據
面對複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不斷加大的經濟下行壓力,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22年經濟工作要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穩定合理預期,根據九屆州委常委會第12次(擴大)會議要求,結合《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2年穩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雲政發〔2022〕7號)精神和我州發展實際,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印發了《西雙版納州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
二、任務目標
緊盯全年目標任務,針對當前經濟成長和財政收支特別是投資、消費、進出口等方面的薄弱環節,重點圍繞一、二、三產業,通過項目包裝、申報,撬動向上申請資金、項目推進、專債發行及支付,提出一系列紓困、培優政策舉措,重點鼓勵支持市場主體,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拉動投資、擴大消費,刺激經濟快速回暖,為完成好全年經濟發展各項目標任務奠定基礎。
三、主要內容
《12條措施》圍繞支持項目落地開工快投快建、支持企業穩產擴產做大做強、支持重點領域加快補短提質、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等四項重點工作,提出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支持項目快投快建、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全力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產能、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升級、加快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建築業加快擴能升級、支持文旅企業紓困解難、支持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強化企業服務等12條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四、涉及範圍
州級財政安排1億元資金,在關鍵環節給予獎補。
(一) 圍繞支持項目落地開工快投快建提出4條措施
州級財政安排5300萬元資金,重點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支持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快投快建,支持全州重點項目開展前期工作。一是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對引進符合條件的產業類項目以及非財政性直接投資的企業或自然人給予獎勵。該獎補細則由州投資促進局牽頭制定。二是支持項目快建快投,對年度投資達到一定額度的新開工及在建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給予獎勵。該獎補細則由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三是強化項目前期工作,按照《西雙版納州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管理辦法(試行)》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按照《西雙版納州州級重點建設項目前期費管理辦法(修訂)》使用、指導和監管州級重點建設項目前期經費。四是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對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提出更明確的工作要求。
(二)圍繞支持企業穩產擴產做大做強提出3條措施
重點支持農業夯實發展基礎、工業企業擴大產能、服務業企業提質升級。一是重點支持農業夯實發展基礎,支持橡膠白粉病防治、橡膠“保險+期貨”項目落地,對獲得一定表彰以及新增的國家級、省級龍頭企業給予獎勵,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興水潤滇”工程。該獎補細則由州農墾局、州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二是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產能,對新升規工業企業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在庫工業企業、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進口商品落地加工等。該獎補細則由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制定。三是支持服務業企業提質升級,對首次“達規入庫”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在庫重點服務企業給予獎勵;首次“達限入庫”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在庫重點批零住餐企業給予獎勵;對評定為5A、4A、3A的物流企業給予獎勵。該獎補細則由州商務局牽頭制定。
(三)圍繞支持重點領域加快補短提質提出4條措施
州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資金,著力加快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建築業擴能升級、文旅企業紓困解難、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一是加快數字經濟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新落戶數字經濟企業給予落戶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投產數字經濟企業給予創新補助;對營業收入達到一定額度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獎勵;對滿足一定條件的數字經濟項目或企業給予“一企一策”支持。該項獎補細則由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二是支持建築業加快擴能升級。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業企業給予獎補。該獎補細則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三是支持文旅企業紓困解難。鼓勵文旅企業提質發展,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文旅品牌的文旅企業給予獎勵,對年度旅行社綜合排名前3的企業給予獎勵;減輕文旅企業經營負擔,著力推進保證金改革,緩繳社會保險費,減免文旅企業資源管護費等;促進文旅消費恢復,鼓勵開展研學實踐活動。該項獎補細則由州文化和旅遊局牽頭制定。四是支持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推動創新資源進一步向“四大產業鏈”有效聚集。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平台,院士、專家工作站,省級科技特派團,科技人才等給予經費或項目支持。鼓勵創建州級做技術中心。該項獎補細則由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制定。
(四)圍繞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提出1條措施
州級財政安排3050萬元,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實體經濟成本,不斷強化企業服務。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行業主管部門在疫情管控期間的服務質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充分運用好2000萬元風險補償金,由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按照省規定最佳化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州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貸款貼息資金,對文旅、康養、加工製造等重點鼓勵類產業項目給予貼息支持,貸款貼息細則由州人民銀行、州銀保監局牽頭制定;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履行城市亮化工程職責的企業,給予照明用電費一定補貼。該項獎補細則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供電局牽頭制定。
五、新舊政策差異
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設定獎補資金總額1億元,與2021年促進經濟發展十條措施設定資金持平。與2021年相比較,共修改保留8項內容,分別是:支持簽約項目加快落地、強化項目前期工作、全力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產能、支持批零住餐提質升級、加快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建築業加快擴能升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新增9項內容,分別是:支持項目快投快建、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支持服務業提質升級、支持物流業提質升級、支持文旅企業紓困解難、支持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對鼓勵類產業項目貼息支持、降低實體經濟成本。
六、注意事項
各級各部門要全力抓好國家、省、州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牽頭單位要逐一細化措施,於3月15日前制定印發各項獎補細則。獎補細則不一致的,以2022年出台的為準。各牽頭部門要及時啟動政策實施績效評價工作,於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政策實施績效評價,於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2年政策實施績效評價。各縣(市、區),州直各責任單位,每月1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書面報告落實州12條措施情況,並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
西雙版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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