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是西寧市人民政府為適應城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保障經營者、從業人員和乘客的合法權益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西寧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是西寧市人民政府為適應城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保障經營者、從業人員和乘客的合法權益發布的地方法規。
《西寧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是西寧市人民政府為適應城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保障經營者、從業人員和乘客的合法權益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701【發布文號】【發布日...
本條例所稱的出租汽車客運,是指經依法批准,按照乘客意願提供客運服務,並按行駛里程和時間收費的經營活動。第三條 市、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的監督和管理,其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租...
(一)不得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或者擅自處置、抵押特許經營設施、設備;(二)在特許經營協定約定的範圍內從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特許經營業務,執行城市公共汽車服務標準,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穩定的服務,並對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進行養護...
條例內容 第一條 根據《西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市、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客運的監督和管理。市、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道路...
(五)非公共汽車不準在公共汽車站點、人行橫道線上、交叉路口和設有人行道隔離護欄的路段停車上下人。出租汽車除遵守上述規定外,臨時停車上下乘客不準超出路緣0.3米;(六)公共汽車只準在公共汽車站點緊靠路緣停車標線內順序臨時停車...
第九條 乘客乘坐出租汽車需要出市區或者夜間去郊區、偏僻的地區時,駕駛員可以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交通治安檢查站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並報告所屬的出租汽車經營企業,乘客應當予以配合。第十條 駕駛員或乘客不得利用客運機動車輛進行下列...
第十條 申請從事小公共汽車客運經營的企業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應當具備申請客運經營規模的資金、設施、管理機構、人員及管理制度等條件。個人從事小公共汽車客運經營的,可與獲得經營權的單位簽約承租車輛經營。第十一條 符合第十...
第一節 客運 第七條 本條例所稱客運經營,是指用客車運送旅客,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旅客運輸活動,包括班車(加班車)客運、包車客運、計程車客運和旅遊客運。禁止貨運汽車、拖拉機、載貨三輪車和其他禁止載客的車輛從事旅客運輸。第八條...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安部1997年12月23日發布的管理辦法。目的 是為加強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用戶和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客運交通事業...
第二條 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出租汽車是城市交通的組成部分,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公共運輸等客運服務方式協調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個性化出行需要。第四條 出租汽車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第七條 客運管理機構可以向出租汽車經營者按其營業收入或車輛客位徵收管理費。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註: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個體工商戶,應按照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第九條 銷售車用燃料的單位,應當明示燃料質量標準。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車用燃料。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對車用燃料的生產、銷售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第十條 從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和出租汽車經營,應當配備...
第十二條 客運機動車乘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治安管理規定,接受治安安全檢查;(二)精神病患者乘車時,應當有專人監護;(三)定員座位六人以下的客運出租汽車出市區登記的,乘客應隨登記。第十三條 機動車技防產品和設施的...
第十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應當採取措施,鼓勵、支持、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新能源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逐年提高新增或者更新的城市公車、計程車、公務用車等車輛中的清潔能源車輛比例,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老舊機動車...
《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制定的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
青島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於2021年3月23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行為...
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於2018年6月26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根據2020年11月18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
為了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保障乘客、駕駛員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大連市實際,制定《大連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保障...
本條例結合本市實際,為加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維護運營市場秩序,保障出租汽車乘客、駕駛員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006年1月12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客運出租汽車是指依法取得經營資格,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送服務,按里程或者時間計費的5座以下小型客運汽車。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出租汽車的經營、管理和規劃。第四條市、縣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是本...
武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對《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條中的“保護乘客”前增加“維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秩序”。二、刪去第二條中的“屬本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旅客...
修改《條例》依據和參考的法律、法規和檔案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出租汽車服務國家標準》、《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等...
第九條 從事車輛租賃服務的企業,必須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一)、(二)、(四)項的規定。第十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有本市的常住戶口或者暫住證;(二)有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三)經客運服務職業培訓...
車輛租賃是指向用戶出租不配備駕駛員的客運車輛,並且按照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第四條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
第三條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運輸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巡遊出租汽車發展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公共運輸等客運服務方式協調發展。第四條...
第十三條 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台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後,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