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荊門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荊門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門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2020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18日
- 發布單位:荊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進一步做好荊門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荊門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標準。
為進一步做好荊門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切實維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荊門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標準。1全文一、搬遷補助費標準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每戶一次...
本標準。全文 一、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按照規定給予被徵收人以下補償:(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被徵收房屋附屬物的補償;(三)地上構築物的補償;(四)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五)...
回遷補償 二次徵求意見稿規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徵收範圍內未經依法登記的建築予以認定、處理。處理後確認為違法建築的,不予補償。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
第十二條 依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徵收房屋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意見,合理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範圍。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為了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徵收房屋的,應當滿足危房集中或者基礎設施落後的標準,具體標準...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
報市政府批准後市政府辦應當將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擬修改的情況公布。因舊城區(含棚戶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的,半數以上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市征補中心應當組織被...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徵收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物權法》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2009年12月7日 學者建言審查《拆遷條例》北大五...
徵收與補償條例》、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信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制定...
《速查速用手冊:徵收流程與補償》特色:重點突出,注重細節,重點梳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核心知識點,解決要點難點問題。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徵收流程和補償標準、計算公式詳細歸納,方便查閱和使用。以...
(七)完成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其他工作。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房屋徵收部門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市房屋徵收部門指導監督各區房屋徵收部門開展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
第八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對集體土地上房屋進行徵收補償之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範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調查登記,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及其建築物的合法性予以認定。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徵收國有土地上個人、單位的房屋,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被徵收人應當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
第五條 市紀委監委應當加強對參與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徵收管理 第六條 徵收集體土地及地上的房屋應當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發布土地徵收預公告,公告內容...
第十條縣房屋徵收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威縣年度房屋徵收計畫,報威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一條根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項目單位應當向...
第一條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和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南省實施辦法》、《住建部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建房〔2011〕77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2.對本辦法所列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委託有資質的同一估價機構對被徵收房、安置房的市場價格同時進行估價,評估價格經徵收當事人認可的,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評估價格徵收當事人不認可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福建...
丹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丹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標準(試行)》的通知 丹政發〔2011〕3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丹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標準(試行)》業經2011年10月8日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七)根據法律規定委託有關機構實施徵收與補償;(八)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相關手續;(九)負責房屋徵收補償檔案的管理。鐵嶺市城市規劃區內的縣級人民政府可按本辦法規定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第四條市人民政府財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房屋徵收評估、鑑定活動。與房屋徵收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第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徵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條文解讀與案例評點》是2011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編者是沈開舉。作者簡介 沈開舉,男,漢族,1962年出生於河南省固始縣,現為鄭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
《淮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經市政府八屆第5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淮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淮政規〔2011〕5號)同時廢止。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按原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照國家的規定評估被徵收房屋價值,應當遵循先整體評估、後分戶評估的原則,並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第十二條 徵收...
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