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全輕資產投資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興業全球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興全輕資產混合LOF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興業全球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9.94億
- 託管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3412
- 成立日期:20120405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在大類資產配置上,本基金採取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
本基金以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本基金通過動態跟蹤海內外主要經濟體的GDP、CPI、利率等巨觀經濟指標,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預期、流動性、投資人心態等市場指標,確定未來市場變動趨勢。本基金通過全面評估上述各種關鍵指標的變動趨勢,對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徵進行預測。
投資決策委員會將定期或根據需要召開會議,審議基金經理對於資產配置策略的分析結論,確定今後一段時間內資產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和其他金融品種的構成比例。基金經理執行審定後的資產配置計畫。
2、“輕資產公司”篩選策略
(1)“輕資產公司”的內涵與範疇
本基金將公司資源分為輕資產與重資產兩類,輕資產通常是指公司的管理經驗、企業品牌、客戶關係、人力資本等無形資產,與之相對應的,重資產通常是指固定資產等有形資產。
輕資產經營是指不過多依賴固定資產或有形資產投資來實現業務擴張的商業模式。對應的,“輕資產公司”通常是指經營所占用資本較少,通常所依賴的固定資產資本較少的一類公司。基金認為在固定資產等投入資本給定的情況下,公司經營所獲回報越高,那么輕資產對回報的貢獻就越大。
1)輕資產是公司獨特能力與核心優勢
以基於資源的觀點(View Based on Resource)看,輕資產應該具有稀缺性、不易模仿性、不可替代性等等特徵。進一步,輕資產還應具有異質性,也即輕資產公司因擁有其他公司缺乏的資源而獲得競爭優勢;這種異質性還因輕易不能在行業間完全複製與流動而具有持續性。
2)輕資產經營是一種商業模式
從輕資產經營對於公司發展的本質來理解,本基金認為輕資產經營體現了一種致力於充分挖掘公司所擁有的所有生產要素潛能和作用的商業模式和戰略理念。在本質上,相比於傳統的商業模式,輕資產經營模式是指不過多依賴固定資產等重資產投資來實現業務擴張的模式,而是發揮公司所特有的資源、能力,以此擺脫重資產為企業帶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問題,從而獲得更有利並持續的競爭優勢。
3)輕資產運營既強調資產的輕重,也強調資本管理與運營效率的提高
本基金認為應從兩個層面考察公司的輕資產經營能力,既強調輕資產相對重資產對公司回報的貢獻比較;也強調其所擁有資產的管理水平與效率的提高。
(2)“輕資產公司”篩選體系的基本框架
本基金認為輕資產經營是公司獨特商業模式,而輕資產是該類公司的重要、乃至獨特的資源要素。具體而言,從輕資產要素來源層面,包括人力資本、商譽、品牌、研發創新能力、組織管理乃至企業文化等等要素。
1)品牌
一家公司的品牌要素是最輕的資產,是一種無形資產,高度的品牌價值能夠使一個企業立於不敗之地,使得公司的現金流和淨利潤比較穩定,同時其也是最難以建設和運用的輕資產要素,良好的品牌需要公司的長期經營。
品牌經營上可採用商譽,Adv/Sales(廣告費用/銷售收入)指標,市場占有率指標,品牌覆蓋率指標,重複購買率等指標來衡量。
通過公司品牌樹立與推廣而形成的良好客戶認可度,將成為公司的競爭優勢,使得公司較之同行獲得更高的毛利率、淨利率水平,更快的銷售周轉率,從而輕資產創造的價值越大。
2)人力資本與研發創新
人力資本發揮的作用與智慧是一家公司研發與創新的最終源泉,除了擁有一批優秀的研發創新,以及管理人才之外,充滿活力與鼓勵創新精神的企業文化也是重要保障。研發與創新要素是一家公司實現核心競爭力的關鍵體現,不但包括產品研發,還涉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技術或模式的創新。更廣泛意義上,在熊彼特的創新理論框架下,涉及的層面包括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資源配置創新、組織創新等等。
表現在公司運營層面上,可以通過合理的研發人員、管理人才配比、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等指標評估公司的研發與創新能力。
3)渠道控制與供應鏈關係
供應鏈關係維繫或渠道控制能力的強弱,除了公司品牌效應發揮作用外,是否擁有高效率、高質量、利益共享、激勵約束共容的渠道管理機制至關重要。
本基金認為供應鏈管理能力強弱,體現了一個公司與上游供貨商和下遊客戶關係的好壞,可以直接影響該公司的應收賬款周轉率與應付賬款周轉率,從而影響其淨現金流與淨利潤。
4)資產運營效率與管理水平
輕資產公司絕非排斥固定資產、營運資本等的資本投入,而是強調如何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提高其所擁有的固定資產、營運資本的運營效率與管理水平。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固定資產等的資產運營效率與管理水平越高,則單位資產所獲得的回報也就越高。
本基金以固定資產周轉率、固定資產折舊水平與政策等指標來考察固定資產運營效率與管理水平;以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周轉率與政策等指標來考察營運資本效率與管理水平。
5)組織管理與企業文化
良好的組織管理水平與企業文化決定了公司營運模式和應變能力,有彈性、好研發與好學習的組織能減少管理成本、提高資產配置能力,從而提高包括輕資產、重資產在內的資產運營效率,並提高公司整體營運效率。
(3)輕資產公司的經營業績度量
在具體的公司營運過程中,各類資產要素以及其營運效率通常是作為一個整體而對公司盈利產生貢獻。
本基金認為通過對固定資產等重資產經營占比,貢獻占比等等這些可以具體量化的指標,可以反過來對輕資產的經營業績進行度量。本基金選擇以下指標進行具體度量:固定資產/淨資產或總資產比例(FA/NA、FA/TA)、銷售收入/固定資產(Sale/FA)以及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等。
其中,固定資產占淨資產以及總資產的比例越低,公司營運所需的(最)重資產比例越低;而銷售收入/固定資產比例越高,則表明單位固定資產所獲取的經營收入就越高,反之,公司輕資產對收入的貢獻也就越高;投入資本報酬率則是反映公司運用資源的能力,是現金稅後淨營業利潤與投入資本之比,其中投入資本包括固定資產淨額、淨營運資金以及其他資產。與ROE相比,ROIC綜合考慮了公司財務槓桿以及股權與債權等財務成本,因此是比ROE更準確反映公司價值創造能力。
本基金認為儘管輕資產公司的盈利水平具有一定可持續性,但現實中的公司盈利仍不免受到行業發展趨勢,供需關係,經濟周期、巨觀政策,甚至是會計政策(比如存貨或折舊政策影響)等多種因素影響,因此,本基金通過考察經行業調整的指標,以及採用長期(比如三年或五年長期平均)指標平滑行業以及時間周期的影響。
本基金認為單純通過一兩個指標無法準確地衡量一家公司的績效,因此,本基金還以其他財務指標進行綜合考察。比如:固定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ROE、銷售淨利潤率、企業稅率、折舊、權益/總資產、廣告費用/銷售收入、廣告費用/總營業費用、研發費用/銷售收入等。同時,也將對一些需通過實地調研的定性指標如品牌影響力、研發投入、人力資本情況等綜合進行考量。
綜上所述,本基金運用多重指標因子,綜合評估判斷,最終篩選出各行業內的輕資產公司予以關注和投資。
(4)輕資產公司的估值
任何公司都應該以合適的價格購買,因此,在選擇出輕資產公司後,應當選擇適當的估值方法對公司進行估值。
各種估值模型各具優劣,本基金選擇EVA(經濟附加值)模型作為主要估值模型,原因在於EVA以價值創造(超額報酬)為核心,衡量了扣除資本占用費用後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因此是度量經營效率和資本使用效率的綜合指標。根據EVA模型(EVA=投入資本×(ROIC-WACC)),公司合理價值等於未來預期的超額回報貼現之和, 本基金認為公司股價圍繞合理價值在一定區間波動,但價格與價值在長期必然趨同。
本基金認為輕資產經營是一種商業模式,而優秀的輕資產公司也絕非通過幾個財務指標,而至估值模型就能篩選出來的,更何況,還應該仔細辨別那些“偽輕資產公司”,這類公司通常善於利用財務信息粉飾業績、鼓吹輕資產經營模式的轉型,過於注重廣告、行銷,盲目進行研發投入,品牌建設等。
因此,本基金注重結合實地調研,深入理解公司商業模式,定量定性相結合,綜合判斷,以選擇出優秀的輕資產公司進行投資。
3、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選擇那些優秀的輕資產公司進行投資,在行業配置上,本基金除積極配置於那些在產品、服務以及業務屬性上具有輕資產特徵的行業。
在具體的行業選擇上,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包括金融、服務、科技、傳媒、文化娛樂、教育、物流、零售等等在內的第三產業或服務業,這些行業的共同特點通常是占用較少的固定資產,而更多的提供服務、致力於品牌建設等等。
在長期內,本基金的行業配置並不過於追求與基準的行業配置保持平衡,也不過於追求對某些個別行業的顯著集中配置。但在實際的選股過程中,可投資標的可能會過於集中於個別行業,本基金將對行業配置進行最佳化,為避免實際投資過程中的長期顯著行業偏離導致的風險。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考慮權證定價模型、市場供求關係、交易制度設計等多種因素對權證進行投資,主要運用的投資策略為:正股價值發現驅動的槓桿投資策略、組合套利策略以及複製性組合投資策略等。
5、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久期偏離、收益率曲線配置和類屬配置、無風險套利、槓桿策略和個券選擇策略等投資策略,發現、確認並利用市場失衡實現組合增值。這些投資策略是在遵守投資紀律並有效管理風險的基礎上作出的。
收益分配原則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