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9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在“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諮詢答覆等服務”。2020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安徽省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到2021年底,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政務公開專區;到2022年底,全部開設政務公開專區。根據檔案要求,安徽省104個縣(市、區)均需建設政務公開專區,建設工作涉及場地規劃、功能規範等多個方面,各地情況不盡相同,有必要充分調研,全方位掌握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專區建設需求和建設現狀,建立具有普遍適用性的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DB34/T 4440-2023)。
編制進程
2020年9月22日,由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等單位共同申請的《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號)批准制定,項目計畫號為“2020-2-156”。
2020年9月,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成立了標準起草小組,組織業務骨幹負責起草工作。
2020年9月~2021年3月,標準起草小組研究了政務公開相關政策法規以及電子政務數據元相關標準規範,並赴蒙城縣、定遠縣、靈璧縣、東至縣、裕安區等多個地區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就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的相關問題與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各單位在政務公開專區方面的需求,為標準編制打下堅實基礎。
2021年3月23日,標準起草小組起草了《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關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調查工作的函》,向安徽省省所有基層政府發放調查問卷,並於2021年4月匯總分析了收集的調查問卷,編寫了《安徽省基層政務專區建設情況報告》。
2021年5月下旬,在前期調研和調查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後,完成了《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草案)編制工作。
2021年6月3日,歸口單位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就《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草案)向安徽省各市及所轄縣(市、區)徵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經修改完善後,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3年3月1日,地方標準《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DB34/T 4440-2023)由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4月1日,地方標準《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DB34/T 4440-2023)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滁州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合肥工業大學、安徽互聯智庫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合肥斯坦德爾德標準化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左、葉瓊、朱金玲、吳智蘭、黃廣亮、江婷婷、郭亞光、朱樂琦、賀冉冉。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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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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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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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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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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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礎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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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功能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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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運行準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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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DB34/T 4440-2023)規定了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縣級政務公開專區的建設,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政務公開專區參照該標準執行。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32169.3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3部分:視窗服務提供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國務院令〔2019〕第711號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縣級政務公開專區建設規範》(DB34/T 4440-2023)的實施,有利於規範政務公開專區的基本要求、基礎建設、功能建設、運行準備,為縣級政府建設功能完備、標識清楚、方便實用政務公開專區提供專業指導、能顯著提升縣級政務公開專區的建設水平,進一步發揮專區作為政務公開工作實體陣地的作用,更大程度的利企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