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銀川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銀川市政府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7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7日
  •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2022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緊扣國務院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服務中央和自治區、銀川市中心工作,重點圍繞以政務公開促法治、促服務、促規範、強化支撐保障,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和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一、以公開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一)加強涉及市場主體的信息公開。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要求,增強政策制定實施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高度關注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維護政令統一,推動政策落實不偏不倚、準確到位,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二)加強涉及市場行為的信息公開。按照《反壟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各項公開規定,依法公開和發布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要求,通過銀川市政務服務綜合效能監管平台線上抽查、線下實地督導檢查和投訴熱線反饋等方式歸集排查典型案例,多方式、多渠道集中曝光違規變相許可行為,真正實現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國發〔2021〕26號)中關於行政執法公開的規定,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全面推進“在陽光下執法”。
(三)加強涉及政務服務的信息公開。宣傳貫徹《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6號),特別是抓緊建立市場主體反映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堵點”問題,持續最佳化投資和建設環境。加大受疫情影響重的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遊、客運等行業幫扶政策的公開力度,促進穩就業和消費恢復。
(四)加強涉及減稅降費的信息公開。系統梳理、分類制定已出台發布的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合併包”,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幫助基層執行機關和納稅人繳費人第一時間全面掌握、準確了解政策,並會同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開展稅收優惠政策諮詢和政策輔導,配合全區減稅降費政策做好相關工作。
(五)加強涉及財政領域的信息公開。深化全市財政預決算公開,最佳化調整公開範圍、內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對預決算報表進行全面核查、公布結果,打造“陽光財政”。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常態公開。正確適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在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單列“收費標準”一欄並註明收費標準和收費要求等,並與政策法規人員和法律顧問等溝通銜接後,及時進行修訂更新。
(六)加強涉及擴大投資的信息公開。貫徹落實2022年中央、自治區、銀川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 做好擴大有效投資政策檔案及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特別是在全市行政區域內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縣區和單位要在重大行政決策批准和實施領域依法依規做好信息公開。
二、以公開助力社會和諧穩定
(七)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開。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各項制度,與上級單位下達的工作指令有序銜接、保持一致,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公開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持續發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關注、紮實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規範流調信息審校發布和歸檔移交管理工作,保護個人隱私,避免對當事人正常生活產生不當影響。妥善辦理涉及公共衛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保管並妥善處理。
(八)抓好穩崗就業和技能培訓信息公開。打好已出台發布的各項就業創業、技能培訓、人才引進等“政策集成包”,秉持把政策檔案“傳達到、講清楚”的宗旨,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等各類平台多元化發布推送相關信息,讓各項政策檔案落得快、落得準、落得實。根據管理或服務對象的不同特點,特別是整體文化水平、信息化獲取資訊便利程度、特殊障礙群體、地域分布等情況,以非信息化的傳統方式和手段,針對特定領域、特定區域、特定人群開展多樣化、個性化、精準化傳遞政策信息,幫助相關群體更好就業創業,讓更多民眾知曉並得到就業培訓機會。
(九)抓好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1.建立制度細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製定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0〕50號)要求,市本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相關國家部委、自治區廳局出台的制度細則,圍繞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公共屬性較強或者與服務對象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需要重點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建立專門制度, 出台實施細則,依法公開各類信息。強化社會監督,暢通投訴渠道,對因公共企事業單位未依法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並損害企業民眾權益的要限期整改。
2.修訂清單目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全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20〕15號)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市本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相關國家部委、自治區廳局出台的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修訂完善本部門職能領域政務公開清單目錄,報送銀川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備案。
3.推進衛生健康。鼓勵衛生健康部門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的通知》(國衛辦政務發〔2022〕1號)確定的標準版本和格式要素,出台《銀川市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基本目錄》,並及時補充完善相應領域標準規範體系。推進全市衛生醫療機構線上、線下服務,線上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發布各類醫療衛生信息,線下通過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衛生院(室)等渠道掛牆公示本地區各類醫療服務類、就醫引導類、信息查詢類等服務指南信息並及時更新,方便全社會特別是老年人日常就醫看病。
三、以公開促法治
(十)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開。動態更新銀川市政府規章庫,穩步推進政府規章歷史文本收錄。市本級行政機關要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原則,對本行政機關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和本行政機關自行制發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由起草部門每年11月底前系統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議,經公開徵求意見、評估、審核論證並協商一致後,提出清理意見提交司法行政部門,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結果。新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重要政策性檔案,要將起草說明、政策圖解和正式檔案同步提交審簽,政策圖解要在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上網發布。各縣(市)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入口網站開設“行政規範性檔案”專欄集中公開並動態更新本級、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確保行政規範性檔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十一)抓好政策集中公開成果運用。以完整準確、動態更新的現行有效制度體系,為行政機關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編制各類權責清單提供基本依據,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制度規定,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全市行政區域內承擔公共服務事項的責任縣區和單位要在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依法依規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除市公安局、司法局、農業農村局、審計局、信訪局、退役軍人事務局、人防辦7個單位涉密外,其他49個市本級行政機關要在市政府入口網站本部門“機構職能”欄目公布各科室辦公電話並寫明工作時間,及時動態管理、更新調整,全面展現政府機構配置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十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工作。各級行政機關要結合各自實際,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格式文書”為基準模板,及時與本部門政策法規人員和法律顧問等溝通界定,合理合規合法、按時按期規範答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網路申請”外,申請人通過信函、傳真、當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資料(包括“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其他附屬檔案等)及受理機關出具的登記回執、答覆文書等,要全部錄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平台”備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法務部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若干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132號)要求,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制度,依法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
四、以公開促服務
(十三)抓好政策精準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對行政規範性檔案、重要政策性檔案進行多元化精準解讀,並在上網檔案和政策解讀頁面下方顯著位置公開政策諮詢辦公電話和工作時間。特別是與企業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政策檔案,要通過多種方式收集、提煉普遍關注點和疑慮點確定解讀重點,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先一公里”。綜合選用視頻動漫、場景演示和專家訪談會等可視、可讀、可聽的解讀形式,配以案例、數據,切實把政策“傳達到、講清楚”,做到圖文解讀占比不低於80%,且最遲在檔案公布後3個工作日內上網。對政策施行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分段、多次、持續、跟蹤解讀,主動答疑解惑。鼓勵起草部門採取語音解讀形式與檔案同步發布,提高政策傳播力、適用度和到達率。
(十四)抓好政策諮詢服務。採取線下與線上、人工客服與智慧型電子相結合的方式,為企業民眾提供服務。線下由銀川市和各縣(市)區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設立“銀川市政策諮詢導引綜合服務站”,統一掛牌標註“政務公開”標識,並向“政務公開專區”指引查閱相關政策檔案。線上由“銀川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專號用於政策諮詢解答。同時,運用獨立電子屏等設施設備上傳政策圖解視頻,利用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傳播媒介,轉發轉載、精準推送教育、人才、就業、稅務、小微企業和招商引資重要政策和解讀材料,開展“政策禮包”“辦事提醒”,推動政策個性化、主動化供給,做好分眾化傳播。鼓勵開設銀川市“政企通”政策綜合服務平台,實現政策查詢、政策推送、政策申報、政策反饋等功能,進一步加強政策落實。
(十五)規範開展政府公報。各縣(市)區負責時刻關注、適時了解本地區《政府公報》的寄送地址和配送使用等情況,特別是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部(社區)以及各縣(市)區實體政務服務中心、法檢兩院等,要提前告知變更情況、及時調整地址、數量和範圍。市本級各部門要將本機關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於正式印發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選登。
(十六)落實試點創新任務。嚴格落實《關於開展全區村務公開試點工作的通知》(寧政公開辦發〔2022〕13號)要求,按照“編目錄、建平台、上信息、組織驗收”原則,會同市財政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指導永寧縣高質量落實村務公開試點任務,集中發布各類信息,抓好相關工作。特別是及時公開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和各類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髮放政策、項目和分配情況,並於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除涉密或涉及個人隱私外,集中公布當年發放結果。公開期滿相關紙質材料留存村民委員會,方便村民現場查閱。
(十七)穩妥開展政府開放活動。全面落實《銀川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落實全區“政府開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銀政公開辦發〔2021〕2號)要求,按照“制定方案、發布公告、組織實施、報送結果(包括活動內容、現場圖片等)”原則,結合區域特色、業務實際和重點任務、重大活動以及階段性工作安排,分門別類、定向推送企業民眾進政府、進社區、進園區、進現場、進會議等,及時發放本部門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調查問卷並公示結果。同時,藉助政府開放活動,通過懸掛條幅、發放折頁、諮詢講解,特別是利用不同空間借位、錯位對政務公開宣傳標語進行展擺展示,全方位、多形式開展全市政務公開宣傳工作。因地制宜開展“政策公開講”“局長談公開”等推廣活動,實現“政策找人、政策找企業”。
五、以公開促規範
(十八)嚴格執行公開制度。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總綱,嚴格執行《全區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政務信息發布規程》(寧政公開辦發〔2020〕18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範》(寧政公開辦發〔2020〕23號)和《關於印發全區政務新媒體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寧政辦函〔2022〕7號)等系列制度,堅持“涉密信息不公開、敏感信息不上網、隱私信息要遮掩”原則,在公開工作中增強規範意識和保密意識,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在源頭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和涉敏審核,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範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和開源信息泄密失密。市本級各部門要按照《關於印發銀川市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政務信息發布審查操作流程(試行)的通知》(銀政公開辦發〔2022〕6號)“三審三校”原則,以線下與線上、紙質與電子相結合方式做好本部門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擬公開政務信息的審查和審校發布工作。
(十九)科學界定公開方式。準確把握不同類型公開要求,統籌考量公開目的、公開效果、後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界定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涉及部分特定群體,或者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在特定範圍內公示的,要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從嚴審核、審慎發布未成年人信息。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要依法保護好有關人員個人信息安全,對內容里含有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銀行賬號或卡號、出生日期、財產狀況、私家車牌號等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公開時要採用刪除、去標識化或遮蓋等手段妥善處置處理,依法依規科學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和範圍,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切實推動法定公開事項公開到位、法定不公開事項保護到位。
(二十)強化公開平台建設。要強化各級政府入口網站的“總門戶”“總入口”地位,各級行政機關須主動公開的各類檔案、通告、公示、清單等權威信息,要確保在各級政府入口網站首發。不得以新聞報導、新聞播報等方式代替政府入口網站的權威政令發布。嚴格落實網路意識形態責任制,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內容管理,強化政府網站稿源互通,協同保障政務新媒體內容建設,提高信息原創比例。規範做好“我為政府網站找錯”網民留言辦理答覆。全面落實《全區政務新媒體管理細則》。常態開展全市政府系統網路工作群清理,每半年報送一次清理報表。
六、強化支撐保障
(二十一)壓實主體責任。切實落實政務公開領域的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在發布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積極引導輿論,有效管理預期。充分評估重大政策本身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以及時機和形勢可能產生的附加作用,避免發生誤解誤讀。積極主動與宣傳、網信等部門聯繫溝通,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導工作,及時發出權威聲音,保持正確輿論導向,更好回應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關切,助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和發展氛圍。
(二十二)改進工作作風。切實履行政務公開法定職責,加強工作指導,積極主動幫助下級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及時總結、歸納、提煉和報送政務公開典型經驗,提升“寧夏政府網”“中國政府網”稿件採用數量。在全市範圍內,各級行政機關不得與自治區委託的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服務保障機構開展政務公開諮詢、培訓、講課、外包等同類服務或合作。各級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排名結果或問題通報, 要報送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批准。
(二十三)堅持正向激勵。銀川市政府辦公室將堅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將政務公開納入效能考核體系且分值權重不得低於4%”的要求,建立年初建賬、年中查賬、年底交賬的台賬式績效考評機制,對本年度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激勵先進、鼓勵創新,平衡獎懲、突出優秀,持續推進銀川市高質量政務公開。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造成嚴重影響的,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追責。市本級各部門要加強管理,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分工調整、崗位變動的,要第一時間報送銀川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備案,保持換崗前後交接順暢,工作銜接順利開展。
市本級各部門要根據本要點制定本部門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並同步梳理形成工作檯賬於30日內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發布。工作檯賬要明確責任主體和落實時限,實時跟進推動,確保落實到位。落實本要點進展情況務必於每季度最後1個月15日前報送銀川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並納入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及時公布、接受監督。對上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重點針對有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限要求的工作任務,逐項核查開展落實情況,對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依規清理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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