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深入落實《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大數據戰略行動建設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意見》(黔黨發〔2016〕14號)要求,鞏固和深化政府數據“聚通用”建設成果,進一步整合各級各部門辦事服務平台,全面建成全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特編制該標準。
編制進程
《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由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省機電院承擔起草制定,經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批准立項。該標準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19年9月,受貴州省大數據局委託,正式承接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25個項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任務。
2019年10月,制定標準編制計畫和標準立項事宜,包括編制分組、人員組成、編制分工協作要求等。
2019年1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立項計畫。
2019年11—2020年4月,展開25項標準編制的前期調研、資料收集,與貴州省大數據局、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對接,梳理並明確標準體系中各個標準的內容邊界與互動。
2020年5-9月,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10—11月,針對各個標準討論稿邀請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關聯業務部門/信息中心、貴州省大數據局、雲上貴州集團公司等對討論稿展開意見徵詢。
2020年12月—2021年1月,結合專家諮詢和意見徵詢情況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撰寫標準編制說明徵求意見稿,呈送省市場監管局,掛網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10月15日,《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2月1日,《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貴州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中電科大數據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數據套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貴州省信息中心、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貴陽塊數據城市建設有限公司、信通達智慧型科技有限公司、貴州多彩寶網際網路服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張婧慧、宿睿智、曾家順、昌攀、閆盈盈、常兵、張洋、李慧瑩、李科君、邵建平、譚暢、黃明峰、李響、王軍剛、戚玉峰、張鈞、李飛、王旭鋼、黃兵、周燁、盧筱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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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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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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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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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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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設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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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設計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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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總體架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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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平台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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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平台性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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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安全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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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提供了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建設原則、設計要求、總體架構、平台功能、平台性能、安全保障和運維保障的指南。該標準適用於指導貴州省、市(州)、縣(市、區)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的建設。
引用檔案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39047-2020 政務服務平台基本功能規範 GB/T 39477-2020 信息安全技術—政務信息共享—數據安全技術要求 | DB52/T 1446-2019 政務服務網技術規範 DB52/T 1540.6-2021 政務數據—安全技術規範 DB52/T 1542.3-2021 政務服務平台—運維管理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的制定,有利於推進部門信息化建設提升,助推政府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快形成政務服務平台能力體系;有利於推行審批服務便民化,實現全省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服務於管理者、建設者、使用者,注重經濟性和社會效益。該標準有助於推進省內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一庫管理、互認共享”,全面推進貴州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實現“網際網路政務服務”100%覆蓋,降低政務服務開發利用成本,進一步固化“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