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認真實施義務教育,深化國中教育改革,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國中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全縣國中教育的均衡發展。根據2007年《中共畢節地委、畢節地區行署關於加快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中共納雍縣委、納雍縣人民政府關於納雍教育“十一五”規劃》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縣國中教育概況
全縣“普九”工作已於2004年順利通過省人民政府的評估驗收。目前,全縣有初級中學23所,完全中學9所,九年制學校7所(其中私立中學3所)。有在校國中生42563人,有普通國中專任教師1879人,國中教師本科率達28.37%,國中入學率達98.23%。有完中二類教學儀器2套、國中一類教學儀器1套,國中三類教學儀器23套,九年制國中三類教學儀器8套;有國中圖書487627冊,生均達11.5冊;在“貴州省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項目”建設中,全縣所有農村中學均配備了衛星教學接收設備、計算機教室和多媒體電教室,全縣25個鄉(鎮)中學均利用寬頻實現了“校校通”,現代遠程教育和資源開始面向學生、走進課堂、用於教學。隨著全縣經濟的快速發展,教育投入的不斷加大,教育教學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師資隊伍不斷加強,現代教育技術迅速發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基本實現,全縣國中教育教學質量正逐步提高。但是,由於全縣教育基礎差、底子薄、欠帳大,在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師資隊伍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部分教師教學觀念陳舊,責任心不強,缺乏探索、創新課堂教學意識。部分學校缺乏激勵機制,改革立校、科研興校、民主治校、質量強校的思路不清,工作不到位,辦學思想缺乏先進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等,已成為制約全縣基礎教育發展的瓶頸。因此,如何及時理清思路,統一規劃,統一部署,提高國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縣國中教育發展,已成為當務之急。
二、“十一五”期間全縣國中教育的發展目標
到2010年,全縣國中在校生達48000人,國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8%以上,輟學率2.8%以下,國中教師達2300人;建成納雍四中,擴建納雍二中、維新中學,力爭建設納雍五中。使全縣初級中學的校舍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5萬平方米。力爭有10所以上初級中學的規模、師資、硬體設備等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質量達到較高水平,成為地級以上素質教育示範性初級中學。國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98%,學歷提升率達30%。培養出一定數量的省、地、縣國中骨幹教師。
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進國中教育的發展
1、進一步完善國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調整教育經費中的支出結構,切實加大對國中教育特別是農村國中學校的投入力度,加快破舊校舍、食堂和學生宿舍的改造,推進國中學校的標準化建設進程。在國中學校設施建設中要堅持“硬體適用、夠用、儀器設備配齊配足”的原則,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國中學校的基本建設經費實行縣級統籌,在確保國中教師工資、津貼、補貼金額按時發放的前提下,確保國中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達到省定的基本標準,並根據國中教育發展的需求逐年提高。
2、科學合理修編國中布局規劃。按照“國中向鄉鎮中心區集中”的原則,進一步加快國中的校網布局調整工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地方,可設九年制學校,但不得超過本鄉鎮國中設定數量。各初級中學要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整髒治亂力度,努力創建安全、綠色、衛生、文明、文化的“星級文明”學校。營造高品位、高層次的育人環境。
3、合理控制國中辦學規模和班額。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籍管理,逐步控制農村生源特別是優質生源向城區的無序流動,建立農村國中生源的有效保護機制。通過教育投入,優質師資、招生評優等向農村學校傾斜的措施,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的競爭力,同時通過對城區學校招生規範化管理,切實落實“就近入學的原則”,確保農村學校應有的生源。通過調控,使國中學校保持合適的辦學規模,一般控制在36個班以內,最大不得超過48個班,班額要嚴格控制在60人以內,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推行48人以內的小班化教學。
4、切實加強對民辦國中的指導和管理。義務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職責,以政府舉辦為主。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國中要規範辦學行為,加強監督管理、評估檢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構建特色辦學模式。
5、切實轉變辦學方式。各初級中學要以開放的姿態,盡力與縣內外、省內外學校和科研機構結對子,積極爭取或創造合作、交流的機會。建立鄉鎮國中協作片區制度,以加強工作交流和問題的探討。根據區域,全縣分成陽長中心、王家寨中心、維新中心、寨樂中心四個協作片區。由教育局牽頭開展片區內外的交流協作活動,協作區的主要職能是定期開展工作交流與協作,片區教科研活動,重大課題協作攻關,教學質量抽測與分析等等。通過學習借鑑,不斷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質量第一的教育觀,敢為人先,爭創一流,力爭有3-5所學校與外地先進學校結成對子。
6、建立城區學校聯繫鄉鎮學校制度。從2008年開始,落實城區國中學校聯繫至少一所鄉鎮學校,定期開展活動,在教學設施、教師支教與培訓、教學與教研、教師與校長掛職鍛鍊等方面給予幫助與指導。由縣教育局牽頭制定具體的考核目標,對活動的開展情況和效果實行定期考核。
7、建立“幫教助學”制度,實現教育公平。學校要抱著對每位學生負責的態度,以班級為單位,以班主任為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邀請後30%學生本人、家長,教師就學生的綜合表現或學業處在後的原因進行“會診”,制定相應措施和對策,促進快速進步,縣教研室要對後30%的學生進行抽測評估跟蹤分析,定期通報變化情況,對學校後30%學生的進步情況實行專項考核。各校對家庭有變故,行為失范的學生要指定專人聯繫和幫助。也可通過“德育導師”等形式,與學生交朋友,做學生成長的夥伴、導師和助跑者。對家長外出的“留守學生”要建立“代理家長”制度,指定專人,在生活上照顧、在學習上關心,讓學生感到家庭的溫暖和親情的沐浴;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根據其薄弱學科,指定教師,幫助分析原因,尊重學生自願,制訂進步目標,落實輔導措施;對學業有困難的學生,要採取多種形式,給予資助。
8、積極探索教育體制改革,逐步實施“四制一包”(校長負責制、結構工資制、教師聘用制、考核評估制、經費包乾)管理,實行教師工資二次分配,建立學校內部有差別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9、實行民主治校、科學管理。各初級中學要建立健全具有科學性、激勵性、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和獎懲措施,並嚴格執行,注重過程管理,探索一條“目標管理,示範管理、制度管理、激勵管理、民主管理、情感管理”的路子。把管理興校、管理強校落到實處。爭創德育、素質教育等各類省、地、縣各級示範校。
10、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規範辦學行為,嚴肅辦學紀律,嚴禁重複布置機械性作業和過多作業,雙休日補課等現象,要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和休息時間,要規範考試管理,減少考試次數,讓學生從繁重的學業負擔中解放出來,培養全面素質,提高學習能力,達到真正提高質量的目的。
11、大力推進學校文化建設和特色建設,進一步豐富辦學內涵,提升辦學水平。各校要以學校文化建設和特色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學校內涵建設,要加強學校制度文化、校園文化、教師文化、學生文化和傳統文化建設,營造濃厚的書香校園氛圍,彰顯個性,突出特色,以學校文化發展和特色建設取得學校的可持續進步。
12、進一步深化師德師風建設。按“一德三新”的要求,培養國中教師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展教師倫理道德和心理健康知識的培訓,增強新時期師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完善師德考核考評機制,形成可操作的師德評價體系,實行教師師德量化管理。
13、倡導教師發揚博愛精神。以愛育愛,以德育德,愛生如子,愛校如家。各校務必以教書育人的光榮事業感和公正合理的管理機制留住人,以遠大目標和社會責任感激勵人,以一心一意為教職工辦實事溫暖人,以充分的信任和領導班子以身作則的實際行動感染人,使教師氣順、心齊、勁足、嚴教、勤教、樂教、善教,做到情感、體力、智慧的極大投入。
14、堅持教師繼續教育。建立開放式的教師培訓體系,以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為目標,以中青年教師培訓為重點,以學歷達標、學歷提升和全員崗位培訓為主要內容,制定師資培訓計畫,立足校本培訓,結合派出去、請進來、傳幫帶等學習、培訓、幫扶方式,加強教師新課程理念、方法、技能培訓,加快教師專業成長,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到2010年,國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達98%,學歷提升率達到30%。
15、建立國中教師保護措施。在特級教師推薦、名師名校長培養、職稱評審、評先選優等方面要向國中特別是農村國中傾斜,要採取切實措施保護農村國中骨幹教師,對在農村學校評上各級榮譽稱號的教師實行服務期制度,防止“評後即失”的現象出現。
16、建立國中教師教育幫扶制度。開展城區或名優國中教師與農村或薄弱國中教師對口幫教帶教工作,認真組織並開展國中教師互助培訓教學交流研討活動,精品課堂交流活動,建立教師交流平台,促進國中教師整體素質的提高。
17、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國中校長隊伍。要把選準校長作為辦好每一所學校的關鍵措施來抓,大膽選拔辦學理念先進,改革創新意識強,有敬業精神和專業素養的中青年優秀人才擔任校長。積極推行校長競聘制和任期制,實行校長任期目標制,建立國中校長講習班和培訓班制度,每年舉辦一期,設立校長論壇,讓校長始終走在時代發展的前列,把握教育改革發展的方向,實現由經驗型校長向知識型、專家型、學者型校長的轉變。
18、加大教研教改工作的力度,保證其經費的投入。各校務必進一步改變教研工作單一化、形式化,教改工作不夠深入的弊端,要從轉變教育思想、教學觀念入手抓實抓好教研教改工作。教師要實行坐班制,建立集體備課制度,教師要從權威式的傳授型向民主性的研究型、引導型轉變,使學生從被動型向主動參與型轉變,要從外壓式的強制性教育向內調式的自我教育轉變,以教育科研為先導,以課堂教學為主戰場,不斷最佳化教學方法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把科研興教、科研興校落實在行動上。在教研室的組織協調和各校的相互協商下,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校際間的教研交流活動(包括全縣性的公開課)。
19、按照新課程要求,改革傳統課堂教學,大力倡導探究式、討論式和自主式的教學形式,著力強化學生在課堂上的主體意識。四十五分鐘的教學內容,教師必須三十分鐘完成,還時間給學生,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參與教學的互動過程中,主動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在主動學習中產生積極的情感體驗,進而激發主動的學習求知慾,從而提高課堂教學的時效性。
20、著力營造濃厚的學風、嚴謹的教風、奮發向上的校風,向環境要質量;要充分了解學生,強調45分鐘課堂效率,提高訓練效果,向過程要質量。要樹立奉獻為上的職業道德,強調負責勤勉的工作作風,崇尚張馳有節的學習習慣,嚴格高效有序的教學管理,向管理要質量;要強化學校間,教師間和學生間的合作與交流,向合作要質量。
21、大力倡導在公平均衡前提下的分層教學,要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快慢班,堅決反對以學生成績給學生排隊的做法,堅決摒棄以成績優劣而“導優疏劣”的風氣,在此基礎上,在均衡分班與管理的前提下,倡導學生意願與學科水平,通過走班制、分層輔導、興趣小組等形式開展分層教學。
22、著力開展德育教育工作。德育工作是一項綜合教育工程,全體教職工都是德育工作者。各初級中學要堅持“學校工作,德育為先”的原則,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要根據教育局“德育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出實施細則,突出德育針對性、時代性、實效性,做到五個一齊抓,即德智體一齊抓,各年級一齊抓,各學科一齊抓,好、中與學困生一齊抓,課內外一齊抓。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全面提高學生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
23、深化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各初級中學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決定》和省地有關檔案精神,真正實施素質教育,實施新課程。關注學生的個性特長和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科學態度,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積極探索符合時代要求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素質教育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校的課程特色,積極推進與新課程相適應的評價制度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評價體系,促進課程不斷發展的評價體系。
24、提高信息技術教育的質量。進一步把計算機、遠程教育等信息網路技術的功能和作用充分發揮出來,讓師生共享更多、更好的教育資源,推動“跨越式”發展進程。
25、切實搞好控輟防流工作,保證國中學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認真實施“兩免一補”政策,保證困難學生能夠入學,“控輟保學”取得明顯成效。
26、實行教育教學質量測評監控獎懲制度。全縣國中分兩類進行考核。一類國中為獨立國中、完中的國中部和民辦國中;二類國中為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的國中部。納雍二中、雍安育才高級中學在計算時按每科減去5分平均分後,再進行計算。
(1)設立教育質量獎。
學校教育質量成績=學校的督查教育教學成績×0.4+各校抽測成績各科平均分×0.3+各校九年級畢業考試成績各科平均分×0.3。名列全縣一類學校前九名的,分別獎學校12000元、11000元、10000元、9000元、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名列二類學校前三名的,分別獎學校8000元、6000元、4000元(一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800人、二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300人的,減半獎勵)。
(2)設立教學成績獎。
①教學成績由抽測科目成績總均分的40%與畢業學生中考成績總均分(學生數超過招生數90%的按實際計算,不足招生數90%的按招生數的90%計算)的60%構成。名列全縣一類學校前九名的,分別獎學校9000元、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獎抽測科目及初三任課教師12000元、11000元、10000元、9000元、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名列二類學校前三名的,分別獎學校7000元、5000元、3000元;獎抽測科目及初三任課教師8000元、6000元、4000元(一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800人、二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300人的,減半獎勵;所教科目均分低於全縣相應類別學校均分除以90%的,不予獎勵)。
②中考一類學校各科成績總均分(學生數超過招生數90%的按實際計算,不足招生數90%的按招生數的90%計算)在全縣同類學校均分或以上,學生單科成績在一類學校1-10名的,獎任課教師各150元;11-100名的,獎任課教師各100元;101-300名的,獎任課教師各50元;總均分低於同類學校總均分的,減半獎勵。中考二類學校各科成績總均分(學生數超過招生數90%的按實際計算,不足招生數90%的按招生數的90%計算)在全縣同類學校均分或以上,學生單科成績在二類學校1-5名的,獎任課教師各150元;6-20名的,獎任課教師各100元;21-50名的,獎任課教師各50元(總均分低於同類學校總均分的,減半獎勵;如果二類學校學生達到一類標準的,按一類標準獎勵)。
③抽測各科成績總均分列一類學校前九名的,分別獎學校20000元、18000元、16000元、14000元、12000元、10000元、8000元、6000元、5000元;名列二類學校前三名的,分別獎學校10000元、8000元、5000元;由學校制定方案獎勵到教師(一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800人、二類學校國中在校生不足300人的,減半獎勵)。
(3)凡學校教育質量成績低於一類國中教育質量成績平均分25-30分和30以上的,分別處罰學校2000元、4000元;低於二類國中教育質量成績平均分25分以上的,處罰學校2000元。
(4)中考和參加抽測科目單科平均分低於一類學校平均分15-20分和20分以上的,分別處罰學校任該科目的教師1000元、2000元;單科平均分低於二類學校平均分15分以上的,處罰學校任該科目的教師1000元。
(5)獲獎學校或教師,同等條件下,評先選優、晉級晉職優先。
(6)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成績處於一、二類國中末名的,第一年校長誡勉談話,教職工不能評先選優、晉職晉級;連續兩年處於末名的,校長免除職務,教職工作轉崗或解聘處理。但縱向比均分差值(即該校教學成績均分與全縣均分的差與上年相比)超過10分的不予處罰。
時間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