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納雍電網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

電網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為搶抓國家擴大內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重大機遇,進一步加快全縣電網規劃建設,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十一五”電網規劃建設任務,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納雍電網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納雍縣人民政府
  • 目的:加強納雍電網規劃建設工作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電網規劃建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快電網規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近年來,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全縣電網規劃建設得到健康快速發展,有力地支持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目前已建成以110kV變電站為中心,以110kV環網為主幹網的供電網路。
隨著納雍經濟的發展,以及全縣人民生產生活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提高,納雍電網建設已顯得相對滯後,網架結構亟待改善。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加快電網建設的責任感、緊迫感,增強工作主動性,密切配合,努力為加快全縣電網規劃建設做好保障服務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電網規劃建設的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各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電網建設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協調和解決全縣電網規劃建設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電網規劃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電網規劃建設責任制,並及時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區域電網規劃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要建立會議機制和信息溝通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電網規劃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電網建設的重點項目要落實專人負責協調和推進,保證電網規劃建設順利實施。
三、進一步完善電網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電網規劃建設必須與城鄉建設和經濟發展等規劃相結合,並納入縣、鄉(鎮)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規,合理預留變電站站址和電力通道,確保電網建設正常實施。現有電網與總體規劃或控制不符的,以總體規劃和控規為準,並按總體規劃或控規修改電網規劃。電力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時修改完成電網建設規劃。發改、經貿、規劃等部門要及時向電力部門提供城市建設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情況,確保電網規劃建設與全縣基礎設施有機結合。已審批的規劃中未安排電網規劃用地的地方,國土部門要根據電網規劃布局及時協調電網建設用地,對已納入各級規劃的電網設施建設用地和輸電線路走廊要予以大力支持。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的開發業主在項目規劃和設計時必須完善電網配套設施設計,規劃和建設部門在審定項目規劃和設計時必須完善電網配套設施設計,規劃和建設部門在審定房開項目時應徵求電力部門的意見,確保小區居民用電需要。
四、進一步加快電網建設步伐
(一)加強電網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工作。國土部門要積極支持電網建設項目用地,對變電站工程建設用地指標要給予優先保證。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用地預審時,對變電站和塔基用地進行預審,對輸電線路走廊和桿樁(含雙桿)不征地,只對其用地作一次性經濟補償。對尚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變電站建設項目,在取得意向性選址意見書、可研報告、批覆、填報項目情況說明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表後,報國土部門完成用地預審。
(二)完成電網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是保證立項的基本條件,各鄉(鎮)對所屬區域內電網建設項目的推進工作負責,對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的規劃選址、環評報告、土地預審、林場跨越、水土保持以及公路接口等相關工作,規劃、環保、國土、水利、交通、公路等相關部門要給予全力支持。
(三)加大電網建設項目征地等協調工作。變電站用地、電網通道安全帶用地按國家有關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按行政劃撥方式供地。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內補償標準。在征地、青苗、伐林等補償過程中,電網建設施工與民眾的具體矛盾和問題,由所在鄉鎮負責協調解決。
電網設施基礎開挖時所需火工產品,相關部門要給予支持和協調,特別是重點電網建設項目要特事特辦。
林業部門對線路走廊內林地使用,要給予大力支持。
城市電網是電網建設改造的重點,實施協調難度較大,城管、建設等部門要抽專人組成現場協調工作組,負責協調解決納雍城網各鄉鎮電網建設過程涉及的電力通道、供電設施用地、道路開挖等問題,保證城市電網建設和改造的順利實施。同時,電網建設單位在電網建設完成後,要維修好開挖的道路。
在電網建設各個環節中涉及的電力線路規劃選址定樁費、城市道路施工占道費等方面的行政性收費,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政策下限收取或免收。
(四)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力度。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將電力設施保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範圍,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加大對廢舊收購站點的管理力度,堵塞盜竊案件的源頭。
(五)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電網規劃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和完善電網建設項目工作責任制和督促工作機制,確保全縣電網規劃建設工作快速、高效實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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