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納雍縣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建設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明確提出的“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全面開展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有效地推進農村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努力改善農村消防安全狀況,進一步提升農村火災防控能力。現結合我縣農村消防工作實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納雍縣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建設的意見
  • 地區:納雍縣
  • 發布時間:2006
  • 對象: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建設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貴州省農村消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加強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建設,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努力構建“黨委政府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村委會組織管理、村民共同參與、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依法監督”的農村消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切實提高農村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我縣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保障農村消防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
農村消防工作是農村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穩定、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條件,事關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新農村試點村建設範疇,使農村消防工作與其他經濟社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建立由鎮(鄉)人民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農村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切實推動新農村消防工作的發展。一是將農村消防建設目標納入縣政府對鎮(鄉)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將農村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和火災狀況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評。二是制定推進農村消防工作的具體措施,細化相關部門的消防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檢查考評,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推動農村消防工作健康發展,確保農村生產生活的消防安全。三是成立鄉鎮、行政村政府領導下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鄉鎮、村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村民委員會與農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四是村委會要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納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民防火公約及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建義務消防組織,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和滅火疏散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為廣大農村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農村消防監督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維護廣大農村民眾的切身利益,構築起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消防安全螢幕障。一是各鄉鎮每季度組織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對單位、企業、村寨和重點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整改。二是組織各村民組長每季度對村辦企業、村寨、村民住宅、重點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一次以上,對查出的火災隱患作好登記,督促企業、村民整改。三是督促鄉鎮企業、村委會、各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人員較集中、存放可燃物較多,容易引發火災的重點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四是督促農民民眾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建造房屋時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應採用過多的可燃材料,電氣線路的安裝、敷設要符合安全要求;柴草不應放在房前屋後或架空線路下方和路邊,要集中統一堆放在露天堆場或自家的耕地上。五是對老、幼、病、殘、酒等五類重點戶和重點人員,村委會進行造冊登記,每季度對重點戶和重點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檢查和教育。可以以村為單位,確定專人對重點人員進行照看,隨時對其安全狀況加以關心,隨時加強教育、提醒,用“嚴防死守”的方法控制。同時,要加強對小孩的教育,告誡他們不要玩火。六是針對農村中發生的較典型的火災,鄉鎮主要領導及時組織召開參加的火災事故現場會,發生火災事故的鄉鎮要剖析火災事故的成因,總結火災事故的教訓作為今後工作注意的方面,從而起到一起火災事故教育一片人的目的,有效避免今後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農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在培訓新型農民,提高農民素質工作中,要緊密結合農村實際,突出農村特色,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一是各部門、各鄉鎮以及村民委員會要發揮組織領導作用,做好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二是要把農村消防宣傳教育納入“四五”普法規劃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以及中國小素質教育、創建文明村鎮、評選文明戶等活動之中,將消防宣傳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三是要對廣大農民民眾開展貼近實際、貼近生活、富有實效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倡導科學的生產、生活習俗,指導農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強農民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四是要定期組織開展以老、弱、病、殘、酒等群體為主要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家庭火災撲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使農民民眾掌握最基本的滅火和逃生技能;五是要在農民民眾集中的學習室、活動室等場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識的宣傳內容,在村內設定固定消防宣傳專欄、宣傳牌和防火標誌,並在農戶住宅張貼防火戶門警示牌;六是各鄉鎮要建立一支以文化、廣播、電影、法制部門人員為基礎力量,志願和義務消防人員參加的農村消防宣傳骨幹力量,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七是要在每個村至少培養一名專(兼)職消防宣傳員,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宣傳工作的開展;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農村中國小校教學內容,達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推動一個村寨的消防安全社會效應。
(四)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大力推進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建立起保障新農村建設成果的滅火救援體系,提高防控火災事故的能力。一是各鄉鎮所在地要建立專(兼)職消防隊,由鄉鎮幹部、工勤人員、派出所幹警、民兵骨幹、保全、治安聯防等組成,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和裝備,適應撲救農村火災的需要;在完成好執勤滅火任務的同時,積極承擔起消防宣傳、培訓、檢查以及治安巡邏等任務,實現一專多能,一隊多用。二是行政村、自然村寨要普遍建立民眾義務消防隊或由志願人員輪流執勤的志願消防隊,配置手抬消防泵、火鉤、火叉、長梯等滅火設備、設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三是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加強對多種形式農村消防隊伍業務指導,共同制定滅火預案並開展演練,提高農村消防隊伍的業務素質和滅火戰鬥能力。
(五)加強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防控火災事故的能力
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基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保障新農村建設成果的重要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農村公共事業發展和城鎮化建設,將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推進農村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一是要將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統籌謀劃、同步推進。加強對集鎮、村寨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的規劃編制審核工作,在新農村建設中,把消防規劃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環境治理、鄉村道路修建、農村電網改造、人畜飲水工程和信息化建設一起規劃。二是對集鎮、村寨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裝備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認真組織實施,配置消防手抬機動泵和實用的滅火器具撲滅初期火災,減少火災損失。三是要加強農村木板房改造和茅草房改造,推廣套用適合農村特點和農民消費水平的耐火建築材料;要結合“村村通”工程,配套安排資金,加強村寨內的消防通道建設;四是在實施農村人畜飲水工程時,要同步規劃建設消防管道、水池、消火栓等供水設施;加快普及戶用沼氣,加大農灶改造力度,推廣使用清潔、安全能源,有效防範火災;五是在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時,對村寨內和農戶電氣線路進行改造和規範,防止電氣火災;六是結合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加強村容村貌建設,解決好柴草進村進寨、亂堆亂放、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減少民房火災荷載,消除火災隱患。年內落實新農村建設試點村寨的消防基礎設施,重點落實“三大法寶”即修建消防水池、設定消防機動泵、組建義務消防隊。
(六)完善村規民約,提高村民消防自主管理水平
建立相互制約、監督有效、鄰里關係融洽、平安和諧的新型農村消防管理體制,引導和督促農村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村規民約,切實做到火災隱患自查、自改,火災事故自防、自救,真正凸顯村寨、村民的責任主體作用,提高村民 “自我教育、自我防範、自我管理”的消防安全意識。一是村委會要制定符合村民意願、共同遵守的村規民約,村規民約要包含以下內容:村民要自覺服從消防組織的管理,自覺抵制不安全行為;村委會要定期召開民眾大會,宣傳農村消防工作和防火知識,報告防火形勢,強化村民防火意識;使用明火要有專人監護,嚴禁將灶灰亂倒亂放;不在可燃易燃物上(旁)點蠟燭和熏蚊香;燻烤臘肉、烘烤衣物要有專人看管;不準家中聾啞、傻、精神病人員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使用火源,教育小孩不玩火,發現小孩和聾啞、傻、精神病人員玩火要立即制止和舉報;柴草不得堆放在房屋周圍或房屋內;村民要積極創造條件推行沼氣用火;村民要愛護消防器材設施,不許破壞和挪用公共消防器材設施,嚴禁占用消防間距或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氣線路,不得用鐵絲、銅絲、鋁絲代替保險絲,杜絕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熱器具應遠離可燃物,用完後立即切斷電源;使用家用燃氣等灶具要嚴格按照安全規定操作,用完後隨手關閉所有閘閥;出門做到人走斷電、火熄、氣關;發現火災要立即喊寨報告和撥打火警電話119;發現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舉報和抵制。二是村委會要組織農戶開展“十戶聯勤”、“五戶聯管”的村民自主管理模式,即在30戶以上自然村寨和住戶相對集中的地方,實行“十戶聯勤”責任制即由10家住戶組成一個聯勤小組,推選一名戶長,由戶長安排10家住戶輪流掛牌執勤,負責防火工作;在30戶以下或居住較分散的村寨,實行“五戶聯管”制度,即由5家住戶組成一個聯管小組,推選一名戶長,由戶長安排5家住戶輪流掛牌執勤。主要負責檢查當日存在的火災隱患,督促 “聯勤”“聯管”戶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徹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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