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生活背景
約翰·加爾文教是新教中的一大支派,至今在英國、美國和瑞士等地影響很大,擁有信徒約四千萬人。
加爾文的思想在
荷蘭、
蘇格蘭和
英格蘭影響很大,他接納大批歐洲新教難民到日內瓦,使日內瓦成為
歸正宗的國際中心。
加爾文成為歷史上最英勇的法國
胡格諾派、荷蘭乞丐派、英格蘭
清教徒、蘇格蘭
誓約派和美國新英格蘭地區
清教徒前輩移民之父,他們都以良心自由的緣故可以犧牲世界上任何東西而
聞名於世。
加爾文對新教的發展有相當重要的貢獻,在理論上奠定了
歸正宗的基礎,他的神學名著是《
基督教要義》,並被譽為美國的“信仰之父”。
信仰之路
加爾文1509年7月10日生於法國北部
皮卡迪的努瓦榮。父親曾任主教的秘書,頗有名望。母親系堪布累一旅店主的女兒,不幸早逝。加爾文曾在努瓦榮一個貴族家庭里受啟蒙教育。
1523年8月,努瓦榮流行
鼠疫,加爾文隨貴族子弟赴巴黎,就讀於
巴黎大學的馬爾奇學院。後來,他又進入
拉伯雷學習過的巴黎大學
蒙太古學院深造。這時,
路德宗教改革之風已吹進古老的學校校園,有人表示支持,學院領導則加以反對,鬥爭激烈。
1529年,一位支持路德的學生領袖竟被焚死。這場鬥爭不能不使
加爾文受到影響。
1528年,加爾文畢業,獲文學碩士。他本想攻讀神學,迫於父命改學法律。
1528年3月,加爾文進入
奧爾良大學,就教於著名法學家雷圖瓦爾,並開始用人文主義觀點研究法律。
1529年秋,義大利
人文主義法學家阿爾恰提來法講學,加爾文長途跋涉去
布爾日聽講。他依然不忘情於神學,跟隨路德的支持者、德籍教師韋爾馬爾學習希臘語,研究《
新約》。
最遲不晚於1534年秋,
加爾文終於成為
新教徒。有兩件事可資證明。一件事是,1533年11月1日,加爾文的密友科普在巴黎
大學演講,公開引用
德希德里·伊拉斯莫和
路德的話為信仰得救辯護。巴黎當局疑惑加爾文是起草人,下令追捕和抄家。加爾文只好逃離巴黎。另一件事是,加爾文的表兄、新教徒奧立韋唐譯《聖經》為法文,於1535年初出版。1534年秋,加爾文為之作序,公開支持受迫害的新教徒。
1534年10月,加爾文逃到
巴塞爾,化名
盧卡紐斯,繼續研究
路德派的著作和《聖經》。巴塞爾商業發達,學者雲集,號稱瑞士的
雅典。
1536年3月,
加爾文在巴塞爾出版他的名著《
基督教要義》。此書初版時僅六章,到1559年最後修訂版時達八十章,篇幅為初版的五倍。雖然加爾文對最後修訂版仍不滿意,但它不失為他畢生研究
新教和在
日內瓦從事宗教政治活動的全面總結,是
宗教改革時期一部影響最大的新教百科全書。
政治神學
1536年4月,
加爾文去義大利訪問。由於法王
弗朗索瓦一世同德皇
查理五世的戰爭重新爆發,加爾文打算繞道回
巴塞爾或
斯特拉斯堡,於1536年7月來到
日內瓦。加爾文在這裡恰巧遇到老友法萊爾,經老友相勸停留下來,於是,原來只是偶然路過的日內瓦,竟成了後來
加爾文宗教改革活動的大本營。此後,除了有三年多的時間(1538年4月—1541年8月)因市民中的保守分子掌握了政權,反對激進的
宗教改革,
加爾文被迫離開,除到
斯特拉斯堡法國移民中充當牧師以外。
十六、十七世紀,歐洲資產階級剛剛興起,還不夠強大,不能建立同自己階級地位完全適應的意識形態,需要借用宗教作為自己意識形態的外衣。資產階級曾經一度找到
路德教作為自己意識形態的外衣,但是不夠理想。路德叛變以後,資產階級繼續尋找真正適合自己階級利益的宗教外衣,於是加爾文教應運而生。
加爾文也主張信仰得救,但把它解釋成
先定論(Calvin's Predestination)。他認為先定論是他整個宗教觀的核心,不承認先定論就是否認上帝。
加爾文說:先定論“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他對世界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因為人類被創造的命運都是一樣的;永恆的生命是為某些人前定了的,對於另一些人,卻是永遠的罪刑。”
預定論是指人的得救與否,與貧窮富貴無關,他的原意是指出人的有限。用先定論否定中世紀沿習已久的對教皇的盲信,否定封建主階級的出身和特權的意義,在
宗教改革時期是有積極意義的。加爾文把資產階級的發家致富和勞動人民的貧困破產也說成是上帝的先定,卻掩蓋了
資本主義的剝削關係。他還一再把勞動人民的反抗鬥爭、把
再洗禮派,污衊為受了魔鬼的誘惑。
所以,
先定論是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制度的理論,又是奴役勞動人民的工具。
加爾文把先定論說得玄而又玄,說它是神的智慧的最隱秘之處,只能崇拜,不能了解,更不許追究探索。想在神的話以外去了解先定論是愚蠢的,好象走進死胡同一樣。他說只能根據《
聖經》去了解先定論,神一住嘴,我們也趕快住嘴,不再追問。加爾文把先定論描寫得如此神秘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十六世紀,世界市場開始出現,商業和價格的變化是空前的,
殖民掠奪已經開始。那時候,發財和破產,成功和失敗,並不是個人的意志或行動所能決定得了的,而是取決於未知經濟力量的擺布。人們相信,謀事在人、成事在神,這位神就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
經濟規律,即
價值規律。它使一部分生產條件較好的人,以及靠殖民掠奪擁有廉價商品的人,在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發財致富;使另一部分生產條件差的人,貧困破產。即少數資本家發財致富,多數勞動者貧困破產。由於當時人們並不了解它的秘密,只好藉助於神加以解釋。
加爾文主張大大簡化教會組織,規定教職人員從信徒中民主選舉產生,從而徹底改革了教會組織。他把複雜的天主教七禮減去五個(堅贖禮、贖罪禮、
塗油禮、授職禮、婚禮),也不許望彌撒、崇拜偶象、
朝聖和
齋戒。他認為在真正的教會裡只有牧師、教師、長老和執事四種人是不可缺少的,其他人員一律精減。牧師負責執行
聖誡,施行聖禮,發出規勸。教師負責講解《聖經》。執事經管信徒捐款和教會的收入,用來發放教職人員的薪俸、修理教堂和救濟窮人。長老的職責是監視每個人的行為,對“做壞事或生活無節的人”進行勸告,並且還是權力很大的宗教法庭的成員。所以,在加爾文教里,長老的地位十分突出,人們稱之為
宗教改革的警察,也稱
加爾文教會為
長老會。有時,聲望高的教師和牧師亦稱長老。加爾文要求長老品行高尚、完美無缺、敬畏上帝高於一切,並在精神上能夠深思遠慮。上述四種人又稱“監督”,均由信徒投票選舉產生。據加爾文說,古代
基督教會原是這種民主和簡單的組織,在
教皇制出現後遭到破壞,當務之急就是恢復古代的這種教會制度。當然,他舉起恢復古代教會的旗幟,並非真的要原封不動地恢復古代的教會。他精心描繪的古代教會的圖景,實際卻是當時龐雜而腐朽的
羅馬教會的對立物,是一個資產階級中意的廉價的教會。民主選舉也不是毫無限制的,候選人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民主選舉和組織簡化的結果,產生了一個資產階級分子層層控制的
加爾文教會。所以,加爾文教穿著古代教會這個受人尊敬的
聖衣,演出的內容卻是歷史的新篇章。
加爾文的國家觀是保守的。他雖然在宗教問題上,縱橫馳騁,一往無前,但在國家問題上卻畏首畏尾,徘徊不進。他仍然囿於把
基督徒分為
屬靈和屬世的兩種本質,把
基督徒的自由只限於屬靈方面的成見,同時神化一切國家政權和官吏,把
他們說成是代表神來進行治理的。百姓對官吏,即使是對暴君,也只能尊敬服從,千萬不能自己動手激起騷亂。遇到暴君,民眾首先應當“省察自己”如何違背
神的旨意,神就是用苦惱來管教人們,最多對暴君的命令“置若罔聞”,千萬不能自己去“糾正暴政”。在特殊情況下,
三級會議可以行使職權反對暴政,因為它是神派來保障人民自由的。至於如何消除暴政,
加爾文並沒有回答。
既然
上帝的王國已經民主化、共和化,那么人間的王國也不能從屬於君王、主教和領主,也必須民主化、共和化。加爾文的英國信徒們不久以後終於講出他本人不敢講的話,即主張王權的源泉存在於人民之中,未經人民同意的王權是非法的! 原先,日內瓦處於
薩伏依公爵及其代理人日內瓦主教的封建管轄下。1536年8月,即加爾文到
日內瓦後一個月,日內瓦在
伯爾尼的支持下打擊了教會的權威,取得了反對薩伏依公爵的勝利,成為獨立的共和國。這給加爾文在日內瓦獲得了實踐其理想的機會。
約伯般苦難
1540年8月
加爾文與伊德莉特·司徒德,一位
重洗派寡婦結合。伊德莉特從前夫帶來一兒一女。1542年7月28日,他們頭生兒子
雅各出生,不幸於二
周后離世。加爾文在寫給朋友威雷的信中說道,主借著我們幼子之死施予沉重苦痛的創傷。但是主自己就是一位父親,他最知道什麼是對他兒女有益的。“伊德莉特從此一直身體羸弱。他們又生了兩個孩子,孩子都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不久故去。1549年3月29日,伊德莉特病逝,病因很可能是肺結核。
加爾文為了緩解他的
胃病和偏頭痛,一天只吃一頓飯,且從不加餐。有時一個月要講道二十次左右,辦神學講座十二次之多,仍然要抽時間探望病人,勉勵信徒,料理教會事物。
日內瓦教皇
1537年1月,
加爾文向日內瓦議會提出成立新的市政府方案,未獲批准。1541年11月,加爾文重返日內瓦時,方案被議會通過,定為法律。方案主張成立由長老、市議員和市政官等組成的宗教法庭,密切監視每個人的生活和行動。從宗教法庭的所做所為,同樣可以清楚地看出
加爾文宗教改革的資產階級性質。
加爾文規定:長老發現乾“壞事”的人,馬上提醒教區長進行規勸,鄰居和親屬也有相勸的責任;規勸無效,就發出警告並向全體教徒公布;如果仍然無效,則開除出教。開除出教的人被認為是受魔鬼支配的人,可聽傳道受教育,但不能與信徒隨便交談。方案規定每個居民必須“表白和說明他們的信仰”,以便長老知曉“誰贊成福音,誰不贊成福音並喜愛教皇的王國甚於
耶穌基督的王國”。宗教法庭每星期四舉行一次例會,稱“星期四晨會”,任務是檢查有無違法亂紀現象,共同商量應當採取的補救措施。加爾文雖非宗教法庭正式成員,但經常出席法庭例會,是法庭的實際負責人。宗教法庭雖然鎮壓
天主教會的反抗活動,但對民眾的控制也很嚴,稍有不從,便施加勸告、罰款、監禁,甚至驅逐出境或活活燒死。我們從
加爾文擬定的關於日內瓦郊區農村的法規,可以看到對民眾的控制達到何等程度。法規規定:星期天,除非遇到有人需要留在家裡照料孩子或家畜,全家人都應當去聽講道。如果有人在講道開始以後到會,予以警告。假如還不改正,罰款三個蘇銅幣。還規定:對念
玫瑰經、崇拜偶像、朝聖、
望彌撒、舉行天主教齋戒、遵行宗教節日以及對所謂攻擊
上帝的語言或瀆神的人,根據不同情節進行勸告、監禁、以口吻地、罰款或送交法庭懲處。為了提倡資產階級的節儉,加爾文規定:凡唱下流放蕩的歌曲、跳維羅拉舞或其它任何舞蹈者監禁三天,然後送交議會。對喝醉酒、賭博、吵架的人,也照此辦理。
許多優秀的人物,包括著名的學者、醫生和大批
再洗禮派信徒,因批評
加爾文的主張橫遭迫害。著名的
人文主義者、教師卡斯特里奧批評加爾文後長期受迫害,只好離開日內瓦。醫生波爾賽克因為在星期五的民眾大會上公開批評
先定論,被驅逐出境。
神學思想
基本內容
加爾文的神學思想在許多方面同路德宗相同,如強調聖經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根據和權威,認為人類在
亞當墮落之後,完全敗壞,失去意志自由;主張
因信稱義,不能靠行為得救等。加爾文還繼承發展了
奧古斯丁的
預定論,從上帝的至尊諭令和全能出發,認為上帝在創世以前,即預先選定一些人得救,和決定另一些人沉淪,這種預定論是
加爾文神學體系的基石。在
政教關係上,加爾文認為政權是上帝按其神聖意志所任命的,要為人民造福,並捍衛純正的教義和教會。關於
聖餐禮,加爾文的立場介於
路德和U.
茨溫利兩人之間,從形式上看,似乎更接近茨溫利,但從實質上分析,應該說更接近路德。他反對天主教的
變體論和路德的
同體論,但也否定紀念說。他明確地肯定在聖餐中憑信心所領受的,是一種真實的,但是
屬靈的身體。這種主張,後被稱為靈性的“真實存在論”。
加爾文還在可見的教會和不可見的教會之間作了明確劃分,並強調教會自治的原則。
聖靈
雖然他在《
基督教要義》中未另闢一章節還清楚說明他的
聖靈論,但是從他的論述中可以知道他對
聖靈工作的觀點。對
加爾文來說,上帝的靈與上帝的工作同時進行,而促成人的“相信”,當聖靈在人心中運行光照人心,使人在讀了上帝的話而產生信心。所以人非用理性接受信仰,亦非用理性確認聖經的權威,而是聖靈那奧秘的力量所做的工作。
救贖
雖然救贖預定論(Predestination)是他倡導的神學遺產,但主要架構非他獨創或原創。就救贖
預定論可分“救贖”及“預定”兩點來說,對於預定,
加爾文認為,得不得救在乎
神的揀選,人的選擇在這件事上是毫無主權的。至於人們疑惑為什麼有人不被撿選,他引用了
申命記29:29:“隱密的事是屬
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顯明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一切的話。”人不可能理解上帝為什麼
施恩於人,屬神的心意,人無法明白,但對於拒絕
救恩,人類依然需負責任。
至於救贖他發展了
馬丁·路德所提出的
因信稱義之論述。這個論點起初由
奧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馬丁·路德時發展出“法庭式的
稱義”。二人不同在奧古斯丁認為“義”是內在的,當神賜給人恩典時,“義”便成為人的一部分。對馬丁·路德及
加爾文而言,這“義”是屬外在的,是“算作”、“當作”、“歸給”,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們因著信神就算我們“
為義”。而加爾文更提出“雙重恩典”說,在神的眼中算為義是恩典之一。第二個恩典則是:當人接受
耶穌與基督聯合之時,信徒便可進入更新的過程,使其內在生命更像基督。
教會
加爾文的教會論涵蓋非常廣,包括了
基督徒的自由、教會的權柄、真教會的基本特質等,其中他所認為真教會的特質應該包括了:“傳揚聖道”及“遵行
聖禮”。所以
傳福音、聆聽上帝的話及遵行聖禮都是十分重要的。聖禮的定義加爾文對聖禮的定義是:“神賜恩給我們的證據,是一種外在的印志,和我們對他的敬虔之互相印證,加以確認。”
其中必要聖禮特別是指“洗禮”與“聖餐”。“洗禮”:加爾文認為洗禮是基督徒的第一個聖禮,是加入教會的表記,好叫人們被接入基督,成為
神的兒女。加爾文反對私人洗禮,因為他認為洗禮與聖餐是教會的公共聖職,私人不可擅自施洗,且受洗者必須要先充分明白真理,才可施洗。
加爾文強調通過聖餐,使得信徒得以與基督連結。他並不重視餅跟杯,他主張“在
聖靈里耶穌基督身體真實的臨在”。也就是說,人在聖靈里改變而體驗到
耶穌基督的臨在,體驗到耶穌基督的身體與血。但是在領受聖餐時,必須傳揚神的道。所以對於當時天主教保留餅和杯,給生病無法前來的信徒或是王公貴族舉行私人彌撒,這些作法加爾文並不贊成,因為他認為不在崇拜及充分宣揚上帝的話之場合領受聖餐,是沒有意義的。
加爾文主義
基本內容
法國著名
宗教改革家、神學家約翰·加爾文畢生的許多主張的統稱,在不同的討論中有不同的意義,在現代的神學論述習慣當中,
加爾文主義的意思是指“救贖
預定論”跟“
救恩獨作說”。
加爾文支持
馬丁·路德的“
因信稱義說”,主張人類不能透過正義的行為獲得救贖、恢復逐漸被
天主教所遺棄的
奧古斯丁學說“救恩獨作說”、反對逐漸成為
天主教神學主流的“神人合作說”,因此加爾文建立的教會命名為“歸正宗”或“
改革宗”。主要支派有長老會(流行於蘇格蘭)、
公理會(流行於英國及美洲)等。歸正宗的主要流傳區域為瑞士、荷蘭、蘇格蘭、法國、南非、德國西南部、比利時、澳大利亞,以及美國和加拿大的若干地區。
加爾文主義出現於16世紀
宗教改革時期。歸正宗的基本教義和
信義宗基本相似,也承認人因信仰基督而蒙恩
稱義,歸正宗的主要特點是選舉長老監督教務,由牧師和不受神職的長老集體管理教會,認為任何人都不得享有無限權力,並且認為教會人士可以參加政治活動,使世俗更加接近上帝的旨意。所以歸正宗掌權的國家,一般教徒更重視經濟、民主制度和公眾教育,
長老制教會治理模式亦對美國的政治產生深遠的意義。
要點
完全無能力(Total inability)或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人類由於
亞當的墮落而無法以自己的能力作任何靈性上的善事。
無條件選擇(Unconditional election)上帝對於罪人揀選是無條件的,他的揀選並非因為人在倫理道德上的優點,也非他預見了人將發生的信心。
有限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基督釘十字架只是為那些預先蒙選之人,不是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人類不可能拒絕上帝的
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為人的原因而被阻撓,無法被人拒絕。
聖徒蒙保守(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已經得到的救恩不會再次喪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揀選的。
這五點教義的英文首字字母恰Tulip,即“鬱金香”之義。
塞爾維特
麥可·
塞爾維特是西班牙人,他認為:上帝不是三位,如果那樣上帝就成了三頭怪物。25歲那年,他將這些當時教會看來驚世駭俗的思想寫成書出版。
新教領袖們都把他的書視為
褻瀆上帝的異端之物。
路德、
梅蘭希頓、布塞爾、
茨溫利、布林格都公開予以譴責。而羅馬天主教西班牙宗教審判團最高議會立即下令,要不惜一切代價作者逮捕並帶回該國,新教拒絕了他、禁了他的書,羅馬教廷要把他直接送上火刑架。後來塞爾維特改名叫米歇爾·迪維蘭奴夫(他出生地的城市名),隱姓埋名過了20年。
1553年4月,
塞爾維特被
羅馬教廷逮捕,處以火刑,但在第三天清晨四點,塞氏逃跑,城裡瘋狂地大肆搜捕,但未抓到他。維埃納市法院通了了判決,火燒塞爾維特的模擬像。四個月後,塞爾維特來到日內瓦,有人認出他來,告訴了加爾文,加爾文立即通知議會將他逮捕。隨後,小議會以全票判決如下:“本議會決定將你定罪,並作出如下最終判決:判處
麥可·塞爾維特和你的所有書籍以火刑。
1553年10月27日,塞爾維特和他的書被一起捆在火刑架上,他就這樣死於火焰之中。從此以後,這個人的名字就永遠與加爾文的名字連在了一起。
今天,在塞氏赴刑的山坡上立著一塊石碑,那是多年後跟隨加爾文的人們立的,上面用法文刻著下面這段文字:“我們是改教者
加爾文的忠實感恩之後裔,特批判他的這一錯誤,這是那個時代的錯。但是我們根據
宗教改革運動與福音的真正意義,相信
良心的自由超乎一切,特立此碑以示和好之意。1903年10月27日。”
加爾文的想法
加爾文從未因捲入塞爾維特之死表現出過任何自責。去世前幾年在給Marquis de Poët的一封信中,加爾文寫道:“名譽、榮耀和財富是您所受痛苦的報償;但在此之前須得清理那些攛掇人們造反的惡棍的地盤。這樣的怪物必須被消滅,就像我消滅彌貴爾·塞爾維特那個西班牙人一樣!”
影響評價
首先,
加爾文是位神學家,是公認的基督教
宗教改革教義的系統神學領袖。與教會先驅們像
奧古斯丁、教會學者
托馬斯·阿奎那相比,那更具有系統性,更為有條不紊,
加爾文主義神學建立在
保羅書信中對罪與恩典的深刻透徹的分析之上,他具有一種極為罕見的能力,能夠作清晰、有力、具有說服力的論證、說明。他建立起一整套教義,後人以他的名字來命名。
加爾文的第二個位置是立法者與紀律執行者。他是教會新秩序的奠基人,此新秩序使
新教教會協調起來、團結起來。一方面具有與羅馬天主教的強大組織結構相抗衡的能力,另一方面又防止了宗派林立、互不信任的破壞性趨勢。由加爾文的紀律所產生出來的此種精神從法國傳到荷蘭,從荷蘭延伸到蘇格蘭,並且以其一貫的新教自由的力量,在這些土地上延續。
加爾文的影響不僅僅限於宗教信仰上和道德規範上,它同樣影響到法國的文學、知識界。他在法國的語言、文字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正如
路德在
德文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