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理論
預定論的基本理論是這樣的:
神創造萬物,使萬物運行,都是因著神的旨意,(啟示錄4:11)他在創世以前,在永恆之中就已經選召了聖徒。(約翰福音17:24)他不是在創造第一個人的時候決定的,而是在造天地海以先,在永恆之中就已經決定了。但是,神的旨意裡面已經包含了他允許受造物有自由的意志。正因為神依然全然保留了受造物的自主意志,所以,神雖有主權,人卻有責任。(羅馬書9:20)
所以,有人說整個歷史是神導演的一齣戲是荒謬的,因為若真是如此,世上根本不會有如此多的罪惡、滅亡、愁苦。正因為神保留了受造物的自主意志,沒有強迫人跟從他,才會如此。(見創世記裡面人類始祖的情況)神要在世上彰顯他的公義和慈愛。為要彰顯公義,所以他放任那些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隨他們自己的意思作惡,多多容忍他們,直到審判他們。因為要彰顯慈愛,所以神從罪惡的器皿中選出一些來憐憫他們,引領他們悔改,赦免他們諸多的過犯。(羅馬書9:19-24)
神不僅定好了救恩的事情,也定好了一切。(傳道書3:1-8)而且神對一切事情的旨意從來不曾改變,他的作為不加增也不減少(傳道書3:14-15)
相關理論
一、揀選。不是人揀選了神,而是神在起初就揀選了人(約翰福音15:16)神在起初就揀選了一切得救的人、離棄的人、不信的人、滅亡的人。
二、人的自由意志。神有絕對的主權,對萬事有定好的旨意。但是神的旨意裡面已經完全保留了人自主意志。所以,若有人因為萬事都在神的旨意之中就認定神不公義,為什麼指責我們的罪,就是把自己自主意志的決定所帶來的罪責推卸給神。(羅馬書9:19)但是,人卻不能靠自己的意志去主動脫離罪惡(羅馬書3:20),反而被罪惡所捆綁,做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因為人的自主意志本來就是為了要人跟從神才要有的。當年,神給人類始祖自己選擇的權力,選擇跟從神,還是悖逆神。結果始祖選擇了後者,結果使所有人類的後代都因為遺傳而傳染了始祖的罪性。(羅馬書5:12)因此,神設立了救恩,為要叫人重新地選擇是信靠神還是偏行己路。
三、十字架事件。耶穌為世上所有的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羅馬書8:32、11:32)所以人人都可以因著神為人保留的自主意志選擇是否接受救恩,但是,最終得救的只有神起初預定的人,或者說,神知道誰會跟從他,誰會離棄他,誰會不信他,這些,神在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好了。
四、因信稱義。人是因著信而稱義。但是信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相信神。信本身就包含“倚靠神、跟從神、去遵行神的旨意。”人因為信靠神,所以神就賜恩典給人,從而使人有新的生命,喜愛真理,恨惡罪惡。這一切是因為信,也因為恩,不是因為自己主動地做行為。真正能得救的信心必有行為(雅各書2:14-26)但是這行為是因為信靠神,獲得神的恩典之後被更新了生命自然而有的,不是人自己本來的。
贊成
浸信宗加爾文派(歸正浸信宗)
反對
東方基督教:東方正教會、東方正統教會、東方亞述教會
西方基督教:羅馬天主教會、新教(循道宗,衛理公會)
加爾文預定論
1. 墮落前揀選主義 (Supralapsarianism)
2. 墮落後揀選主義(Infralapsarianism)
4. 阿米念主義 (Armini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