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英語:Reformation),歷史學名詞,開始於歐洲16世紀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運動(新教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該運動奠定了新教基礎,同時也瓦解了從羅馬帝國頒布基督教為國家宗教以後由天主教會所主導的政教體系。該運動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縛,為西歐資本主義發展和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奠定基礎,因而西方史學界直接稱之為“改革運動”(Reformation)。
宗教改革期間代表人物包括馬丁·路德、慈運理、約翰·加爾文、門諾·西門斯、雅各布斯·阿民念、約翰·衛斯理及其後發展出來的新教徒教派。
而狹義上的新教宗教改革,通常限定在1517年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條論綱》,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出台為止的歐洲宗教改革運動。宗教改革是歐洲資本主義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也是宗教發展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基本介紹
社會背景,文化背景,社會根源,思想淵源,改革過程,改革的發起者,聚集力量,威克里夫,荷蘭革命,改革內容,改革影響,社會評價,概況,原因,影響,實質,相關改革,德國改革,日內瓦改革,英格蘭改革,歷史文獻,宗教迫害,宗教戰爭,印刷術,
社會背景
文化背景
五. 社會上,當時整個歐洲黑死病蔓延。
社會根源
第一,經濟上,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技術的進步,新興的資本主義萌芽破土成長,封建生產方式開始瓦解;
第二,政治上,資產階級與新貴族開始形成,反對封建貴族的特權與分裂割據。英、法兩國的封建君主在與資產階級、新貴族聯盟的基礎上建立了政治集權的“新君主制”。他們加強政治集權,推行重商主義,獎勵文化創造,有力促進了民族國家的發展。但在義大利、德意志還存在著分裂割據,迫切需要政治統一;
第三,思想文化領域出現了新興資產階級反封建、反神權的文藝復興運動。人文主義者批判中世紀教會的蒙昧、禁慾說教與封建的等級權制度,鼓吹個人的自由、平等與欲望,提倡競爭進取精神與科學求知的理論,極大地推動了人們的思想解放與觀念更新,構成了對天主教神權的巨大衝擊。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16世紀西歐的宗教改革都把矛頭對準羅馬教會對歐洲的大一統神權統治,要求通過改革建立適應於民族國家發展的“民族教會”或適應於資產階級興起需要的“廉價教會”。
思想淵源
改革過程
改革的發起者
聚集力量
公元七—八世紀,又有忠於《聖經》的教士反對教會如同異教的跪拜神像及抬舉馬利亞為聖母的謬誤。
九世紀中葉,為證明當時教皇所宣布的主權。是早在數世紀前就實行的文獻“偽伊西多爾教令集”(Isidorian Decretals)出現時,許多有良知的主教群起反對這個騙局,但終被壓制。
十二世紀又有法國瓦勒度派(Waldensians)主張教會應恢復以《聖經》為唯一真理,反對煉獄邪說,強調平信徒可上台講道,教士的言論並非完全無誤等,聲勢相當浩大。雖遭教皇視為異端,予以除名,但他們仍然存在義大利阿爾卑斯山區,成為十二世紀以前改革教會的碩果。
威克里夫
世俗事務由神派政府管理,教皇不應干涉。他獲得英國朝野的擁護,未被教皇捉辦,繼續推動改革,1377年又宣稱《聖經》是信仰唯一根據,教會唯一律法。
接著,他將《聖經》譯成白話英文 (1384年完成,1388年修訂) ,結果銷路意外廣大。他又主張“平民主權”即教會應以平民信徒為中心,而非教皇;但可有一人遵照聖經總攬相關事務,否則便是敵基督者。
約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是波希米亞布拉格大學教區長,因閱讀威克里夫的著作後深受感動,也開始作類似的言論,起初大受波希米亞朝野讚賞,後因嚴詞指責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可憎行為,在1409年比薩會議被教皇定罪,1414年赴君士坦丁堡會議後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處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亞反教皇的革命戰爭,迄今改革火苗仍未熄滅。
荷蘭革命
尼德蘭宗教改革不同於歐洲的其他改革,它的宗教改革更具有民族性和革命性。原因是尼德蘭政治上受到西班牙的控制,經濟上出現了較早的資本主義萌芽。
改革內容
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使羅馬天主教會在歐洲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受到嚴重的威脅。面對這種情況,天主教會內部的一些有識之士嚴厲抨擊教會內部的腐敗,稱各種邪惡和弊端就像從特洛伊木馬中湧出的士兵一樣從教會中湧出,他們紛紛倡議實行改革。就在歐洲各國宗教改革轟轟烈烈地展開的同時,天主教會內部也開始了改革。
一:清除內部積弊,重新審定教規、教義。教會清除了一批無知、腐敗、貪婪的神職人員,規定教士必須穿僧衣,執行教士獨身制;在每個教區設立學校,提高神職人員的知識水平。教會在肯定贖罪券功效的同時,禁止非宗教目的的出售行為,並取消了銷售機構。
二:繼續強化異端裁判所。宗教改革中後期,異端裁判所的活動更為猖獗,大批“異端分子”被捕入獄,甚至被處死;同時,天主教會加強了思想控制,不斷頒布違禁書目,查封宣傳新思想的書籍,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赫然出現在第一批被禁書目中。
三:網羅各種狂熱的信徒,組建反對新教改革的團體,千方百計的破壞宗教改革,提升教皇聲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團體就是耶穌會。通過內部改革,羅馬天主教會暫時擺脫了困境。
改革影響
政治上打擊了天主教會的神權統治,促進了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為資產階級勾畫了政治藍圖,如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的共和國性質的神權國家。
經濟上促進了歐洲資本主義的發展。
文化上使得人們的思想得到解放,促進了西歐各國民族文化和教育事業的發展,為早期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
改革的主要對象是天主教會和羅馬教皇。
其作用是促進了歐洲資本主義的發展。
社會評價
概況
時間:16世紀
地點:從德意志國家發展到整個歐洲
領域:宗教和政治
形式:宗教改革和政治革命
性質:資產階級反對封建的思想解放和政治運動
主體:資產階級和接受資產階級思想意識的基督教徒,封建主(國王)和農民民眾
原因
①教會腐敗
②資產階級的興起
③教權與王權鬥爭
④平民怨恨
⑤印刷術推廣
⑥“新君主”的興起、君主專制的加強以及封建制度的衰落
⑦民族意識的覺醒和獨立民族國家的形成
影響
① 政治上:打擊了天主教會的神權統治,剝奪了教會在各國的政治、經濟特權,各國王權得到加強,有利於民族國家的發展。
② 經濟上:確立了適應資產階級需要的倫理規範和生活方式,奪取了大量原屬教會的財產和土地,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③ 文化上:
A打破了天主教會精神壟斷,使人們的思想得到解放,發展了人文主義。
B發展本民族文化,各國普遍重視教育,興辦學校,增加包括自然科學在內的學習科目,促進了西歐各國民族文化和教育事業的發展。
C傳播了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為早期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旗幟。
實質
相關改革
德國改革
宗教改革運動首先起源於德國。15世紀末,德國在政治上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這為教會的剝削提供了方便。每年流入羅馬教廷的財富數額巨大,被稱為是“教皇的奶牛”這是德國宗教改革的根本原因。由於羅馬的經濟掠奪和政治控制使得德國不得不進行改革,這是它改革的主要原因。
其次德國向教徒兜售贖罪券則是導致這場改革的最直接的原因。這些都是德國宗教改革的外在因素。它的內在因素則在於馬丁·路德本人。他在早期的時候就已經立志要革新宗教。1517年10月31日,威登堡大學的神學教授馬丁·路德貼出一張布告,這就是著名的《九十五條論綱》它標誌著宗教改革的序幕。
馬丁路德
(1483-1546年)早在耳弗大學 (Erfurt)獲文學碩士,又學半年法律。接著入修道院苦修,1510年獲立為神父。1512年 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學院博士,隨即教授《聖經》。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對照新舊約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
然而他繼續依照教會律法潛心苦修,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覺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
他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騙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會主教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做法。
馬丁·路德的主要觀點可以歸納:
一:”因信稱義“,信仰即可得救,每個人都可以和上帝直接溝通;
二:《聖經》是信仰的唯一源泉(之前教皇也被看成是神,也是信仰的來源);
三:每個信徒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自由理解和解釋《聖經》;
四:洗禮和聖體聖事是唯一值得保留的儀式;
五:取消了對聖母瑪利亞及聖徒的崇拜;
六:煉獄是不存在的;
七:教士可以有性行為,也可以結婚;
八:修會不必存在。
教皇和教廷大為震怒,終於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會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皇的權威,唯以《聖經》為權威。
慈運理
(Ulrich Zwingli)(1484~1531)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采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
隨後,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於瑞士東部接受區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慈運理在語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翻譯成蘇黎世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
在 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聖餐版本替代。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畫性的攻擊。在聖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聖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僅是象徵性;基督不在聖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
加爾文
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掌握了政權,加爾文受其邀請再返日內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會二十三年,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先定論”,即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又不贊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
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展又多又快。長老制是共和式的,由議會選舉產生,獨立行使教會司法權;規定市議會負責世俗事務,教會負責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實際兩者結為一體,加爾文實際成為這一政教合一的政權的領袖。
日內瓦改革
①:廢除天主教的主教制,建立長老制;教會聖職只包括牧師、長老和執事;長老一般由有威信的平信徒擔任。長老會議,由各教區民主選舉的代表組成,歸市議會直轄。教會設立由長老會議和6名牧師組成的宗教法庭,在加爾文的指導下審理各種案件。教會的領導機構是市和地方教區兩級牧師團體,市級牧師團體由各教區首腦組成,負責統轄各教區牧師團體。加爾文從1542年至逝世前一直是這個團體的主席;
②:簡化宗教儀式,宣布《聖經》是信仰的唯一依據,因此在聖事中只施行《聖經》所記耶穌親自設立的洗禮和聖餐禮;
③取締演戲和賭博,提倡節儉,反對奢侈,嚴禁一切浮華享樂的行為;
④改組市議會,將日內瓦劃分為數教區,各教區均由長老和教區的牧師團體處理政務,日內瓦市議會由長老、牧師和上層市民組成,是最高的行政機構,擁有司法權。政權的形式按照加爾文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模式建設;
⑤鼓勵經商致富,宣稱做官執政,蓄有私產,貸錢取利,同擔任教會職務一樣,均可視為受命於“上帝”;
⑥在教改運動的早期,慈運理在瑞士尤以東部,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在1531年的一次戰役中陣亡。
英格蘭改革
亨利八世(1509-1547年)原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後與王后凱薩琳(Catherine)離婚,遂成為他改革的導火索。從實質上看,變革是在英格蘭民族主義和反教權主義日益高漲的情況下實現的,並和亨利八世的對法戰爭和西歐的國際格局變化都有一定的聯繫。
他受拒於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並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Act of Supremacy)宣布創立英國國教 (Anglican church),又稱聖公會,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儀式並無二致,只是英國王代替羅馬教皇成為政教權威。同時亨利八世也是最早研習全球地理的歐洲統治者。
歷史文獻
宗教迫害
1555年,奉行新舊教兩派的國家終於簽訂《奧格斯堡和約》,協定由各國統治者全權決定該國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遷居他國。1598年法國皇帝亨利四世頒布《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準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新教卻各派互不兼容,他們本著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產生《聖經》不同的見解。這種“自以為是”的結果演變成宗教迫害。原先羅馬天主教就是“異端裁判所”,連新教都迫害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
宗教戰爭
歐洲各改教運動歷經許多流血戰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殺,法國再度內戰,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奧格斯堡和約被毀,由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us Adolphus)領導,與國內羅馬天主教徒交戰了三十年,1648年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雙方重獲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治者西班牙國王對戰,到1609年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
英國在宗教改革後的國教還帶著不少舊教色彩,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而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聖經》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逼迫殘害,於是許多人逃至新大陸,即後來獨立的美國,並爆發1640 -1649年的內戰,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後,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展,直到1685年新國王詹姆斯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人心大憤,再經1688年沒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於使英國新教徒在此年獲得歐洲第一個獲大量信仰自由的結局。至此我們也看出各國的宗教戰爭中,常夾雜經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 中期的百年紛擾,歐洲人口大量減少,經濟衰退,各國終於地逐漸體認久戰俱傷的教訓,才開始採取宗教寬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