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建省為了加快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而制定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81302
- 發布日期:1998-12-21
- 生效日期:1998-12-2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閩政[1998]38號
《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建省為了加快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而制定的規定。
《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建省為了加快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而制定的規定。檔案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閩政〔199...
《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1月5日印發的,全文共27條。【發布單位】813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八條 經濟租賃房的建設用地應在建設用地年度計畫中統籌安排,採用協定出讓的方式供地。第九條 根據閩政[2007]32號檔案有關規定,經濟租賃房建設項目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享受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政策。
莆田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租金標準和銷售價格,以出租或者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具體包括以出租為主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以出售為主的經濟適用住房、...
經批准回原村莊定居的港、澳、台胞和華僑需要建設住宅的,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村民建房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現有宅基地面積雖明顯低於法定標準,但現有人均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二)分戶前人均住宅...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福建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鎮、 村莊鄉、規劃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上農村居民新建、擴建、改建、翻建個人住房及其管理。內容 建房7大條件《辦法》還提出,農村居民...
(二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政【1996】2號)第二十二條修改為:“住戶採取欺騙手段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主管部門收回房屋,並處以1000元罰款。”(二十九)《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畫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畫,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准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
《福建省城鎮集資建房管理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頒布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日 福建省城鎮集資建房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規範集資建房行為,促進住房建設發展,改善城鎮職工居住條件,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幹部個人建住房管理,防止違法違紀建住房行為,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各級國家機關、政黨、團體、民眾組織、事業單位的在職和離休、退休幹部(含人事部門聘任的幹部和以配偶、子女或沒有獨立經濟能力的親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意見》(閩政〔2011〕1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
第四條部隊、機關企事業單位經有權機關批准以單位名義建設後分配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經濟適用住房,其上市交易應當徵得建設單位的書面同意。第五條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者申請變更完全...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以下簡稱《決定》),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改善人民的居住條件,現就深化福建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提出該意見...
(二)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發展規劃,核定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建設計畫,並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畫和用地計畫,落實到具體項目。
各市、縣(區)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現將《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築風貌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農業...
嚴格執行城市房屋拆遷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切實讓民眾得到實惠。2.科學規劃,分步實施。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結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和完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
編制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要以“十一五”為規劃期,根據當地低收入家庭現狀、住房保障需求、政府保障能力等因素,明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套數、總建築面積和在商品房項目中的配建計畫,以及發放租賃補貼的...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2008年年初便開始研究的經濟租賃房政策,主要針對保障房申請條件不具備,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推出一個以無產權租賃為主的保障方式。經濟租賃房-實行地 各地管理條例 杭州 2009年年初,《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
經批准回原村莊、集鎮定居的港、澳、台胞和華僑需要建設住宅的,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第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住宅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年齡未滿18周歲的;(二)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三)...
(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三)經房改部門確認的單位集資建房貸款;上述各項住房貸款,借款人應當按規定提供擔保。第二十八條各地房委會應當會同當地人民銀行制定利用住房公積金向職工(或單位)發放住房擔保貸款的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在...
一、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堅持合理利用土地、節約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繼續發展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二、已規定停止單位集資建房的市、縣,繼續按原規定執行。三、停止單位新征土地集資建房。嚴格控制行政事業單位...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為加強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賦予鄉鎮人民...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是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屬於正廳級。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住房和...
查處。第十七條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或用外匯、僑匯購房的,可根據不同情況、不同銷售對象,採取優惠、協商價格。第十八條本規定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執行。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屬福建省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