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1月5日印發的,全文共27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文號:閩政[1996]2號
- 發布日期:1996-01-05
- 生效日期:1996-01-05
《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1月5日印發的,全文共27條。
《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1月5日印發的,全文共27條。【發布單位】81302【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
《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建省為了加快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而制定的規定。檔案來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閩政〔1998〕38...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範圍內,家庭收入...
莆田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
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是財政部於1994年12月15日發布的管理辦法。檔案內容 (1994年12月15日建設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財政部發布)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納入當地土地供應計畫優先安排,並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可以劃撥方式供地,應在《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中明確約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項目開竣工時間等土地使用...
第八條 經濟租賃房的建設用地應在建設用地年度計畫中統籌安排,採用協定出讓的方式供地。第九條 根據閩政[2007]32號檔案有關規定,經濟租賃房建設項目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享受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政策。
被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金額=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區位房屋補償價+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結合成新+補貼金額)+紅線內空地面積×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補貼金額的計算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市人民政府制定該計算辦法時,應當舉行...
《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是福州市施行的辦法。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建設部等七部委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2月7日 辦法全文 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築風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房(以下統稱”農村村民建房”)管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十八)各地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並制訂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契約示範文本。(十九)...
各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保租房,促進解決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負主體責任,要確定發展目標,出台落實土地等相關支持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建立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和推進機制,並加強對保租房規劃、建設、出租、運營等全過程...
《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經省政府研究同意,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現將《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規劃及用地要求 第三章 建房審批 第四章 建設管理 第五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護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而制定的辦法。檔案通知 (1998年8月31日福州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0年7月28日福建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0...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以下簡稱《決定》),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改善人民的居住條件,現就深化福建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提出該意見...
編制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要以“十一五”為規劃期,根據當地低收入家庭現狀、住房保障需求、政府保障能力等因素,明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套數、總建築面積和在商品房項目中的配建計畫,以及發放租賃補貼的...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土地供應年度計畫中,單獨列出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規模,並根據項目選址...
海峽都市報4月12日訊(本網記者 楊永敏)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層數一般不超三層,每戶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福建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鎮...
(三)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性質按所在宗地主要用途的供地方式確定。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一般分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種。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裝修應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綠色建築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完善考核工作機制,全面推動綠色建築發展。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築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我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城鎮住房新制度,根據國發[1998]23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閩政[1998]3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
(四)原有私房因國家、鄉(鎮)集體建設被拆遷,需要安置的;(五)現住公房要求參加集資聯建、集資統建公寓式住房的。第八條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予審批用地建房:(一)原有私房用地面積已達到《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非農業戶口...
(一)拆遷區域外安置用房的建築面積、地點、檔次、戶型、結構情況,或者規劃批准拆遷區域內擬建設安置用房的情況;(二)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三)周轉用房地點、面積;(四)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結算辦法、時間;(五)臨時安置補助...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編制社會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向社會公布。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全市社會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全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供給和需求的分析,...
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確定價格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定價申請應附以下材料:(一)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申報表和價格構成項目審核表;(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立項、用地批文及規劃、拆遷、施工許可證複印件;(三)建築安裝工程預(決)算...
《福建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鑑定管理辦法》是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展歷史 2023年2月1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徵求《福建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鑑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通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