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編制。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省政府辦公廳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辦法》,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14〕43號)和《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閩政辦〔2014〕49號)要求,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閩民辦〔2014〕221號),並印發了《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閩民辦〔2014〕524號)等規定,以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為重點,加大本單位和所屬相關單位的信息公開力度。要求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指定專人擔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聯絡等事宜。全年共製作、獲取政府信息588條,其中主動公開檔案371條,依申請公開檔案49條,不予公開檔案168條。
  (一)加強主動公開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和《辦法》。不斷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凡屬於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都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公開工作。加強信息解讀工作,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公開前,同步考慮相應解讀事宜,準備解讀預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讀材料;公開時,同步配發解讀材料,及時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解讀、闡釋,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的作用,使主流聲音和權威準確的政務信息在網路領域和公共信息傳播體系中廣泛傳播。
  (二)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堅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繼續推進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養老機構、經營性公墓建設審批等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廳行政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探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繪製職權清單、制定職權運行標準。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嚴格依法、全面、真實、便民地向社會公開審批事項、法律依據、辦理環節、辦理時限等,並及時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或變更情況,強化對民政系統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對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式查辦的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三)繼續推進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繼續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我廳預算決算工作。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新增公務用車購置數,國內公務接待的有關情況,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加大福彩公益金、救災捐贈款、自然災害補助資金、城鄉低保資金、醫療補助資金、優撫經費等民生保障資金公開力度。公開政府採購項目預算、採購過程、採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逐步建立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
(四)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依法依規滿足人民民眾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眾申請。改進完善申請辦理方式,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對於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應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複申請。對涉及多個廳局或處室的申請事項,要加強會商協調,依法依規妥善辦理。注意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本廳的信息公開制度,印發了《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辦法》(閩民辦〔2014〕524號)等規定。
  (五)加強制度和基礎建設。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避免出現不實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強化隊伍建設,明確負責機構,加強力量配備,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4年度我廳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71條。主要類別包括: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占0.3%;綜合工作類信息22條,占5.9%;社會組織管理類信息246條,占66.3%;救災工作類信息3條,占0.8%;社會救助類信息17條,占4.6%;優待撫恤類信息3條,占0.8%;軍休、退伍安置類信息3條,占0.8%;社區建設類信息5條,占1.3%;區劃地名類信息3條,占0.8%;社會福利類信息20條,占5.4%;社會事務類信息17條,占4.6%;社會工作者管理類信息11條,占3.0%;人事任免類信息20條,占5.4%。
截至2014年底,我廳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54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0條,占0.3%;綜合工作類信息251條,占8.5%;社會組織管理類信息1752條,占59.3%;救災救濟類信息78條,占2.6%;社會救助類信息129條,占4.4%;優待撫恤類信息68條,占2.3%;軍休、退伍安置類信息18條,占0.6%;基層民主自治類信息27條,占0.9 %;社區建設類信息69條,占2.3%;區劃地名類信息66條,占2.2%;社會福利類信息158條,占5.3%;社會事務類信息156條,占5.3%;社會工作者管理類信息23條,占0.8%;人事任免類信息146條,占4.9%;其他類信息3條,占0.1%。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說明
  1.綜合工作類。主要公開內容為民政工作總體政策、總體措施和行風建設、依法行政等綜合工作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印發〈關於深化“馬上就辦”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民辦〔2014〕294號)。
  2.民間組織管理類。主要公開內容為社會組織(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和行政許可審批結果等。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同意福建省古道公益救助服務中心成立登記的批覆》(閩民管〔2014〕4號)。
  3.救災工作類。主要公開內容為救災應急、災後恢復重建、救災捐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做好颱風“麥德姆”防範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閩民救明電〔2014〕49號)。
  4.社會救助類。主要公開內容為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鄉醫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農村敬老院建設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進展情況等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經辦人員及其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民保〔2014〕352號)。
  5.優待撫恤類。主要公開內容為烈屬、傷殘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革命“五老”、參戰退役人員等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政策、補助標準和擁軍優屬、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等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閩民優〔2014〕511號)。
6.軍休、退伍安置類。主要公開內容為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教育培訓、移交政府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待遇落實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進展情況等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 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提高1953年底前參軍後復員到企業工作的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閩民安〔2014〕63號)。
  7.社區建設類。主要公開內容為城市社區建設、農村社區建設和社區居委會選舉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組織實施2014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畫的預通知》(閩民建〔2014〕151號)。
  8.社會福利類。主要公開內容為孤殘兒童救助、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等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共青團福建省委關於在全省開展“福彩——助學築夢計畫”的通知》(閩民福〔2014〕308號)。
  9.社會事務類。主要公開殯葬管理、建設公墓審批、婚姻登記、收養等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同意漳平市興建經營性生態陵園的批覆》(閩民事〔2014〕364號)。
10.人事任免類。主要公開廳內設處室人員任免情況。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廖振華等同志正式任職的通知》(閩民人〔2014〕411號)。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充分發揮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作用,2014年度我廳通過“福建民政”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71條,專欄頁面訪問量79430人次,專欄訪問量比2013年上升45.4%。
  2.公共查閱場所公開。2014年度共向省圖書館、省檔案館完整送交政府信息371條,歷年累計送交政府信息2954條。
  3.其他形式公開。我廳還通過召開新聞通氣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形式公開政府信息。2014年度我廳共舉辦新聞通氣會1次,入口網站線上訪談10次,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形式累計公開信息1865多條(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受理申請的數量:歷年累計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件,申請方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內容主要涉及退伍安置政策、開展醫療救助情況和高齡補貼政策、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政策等。2014年我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申請方式有傳真申請(1件)、網上申請(2件)、信函申請(2件),內容涉及民間組織管理、軍人優待撫恤和社會福利相關政策等。
  2014年申請的辦理情況;已答覆5件,已答覆中“同意部分公開”2件,“否決公開答覆”(“免於公開範圍1”)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我廳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歷年累計金額為0。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開針對我廳的行政複議共有1件(歷年累計共1件),經審理維持了原答覆意見。具體情況:2014年9月1日,申請人鄭新民、章定身、郭夢雲、孫炳珠、陳素髮五人向我廳申請公開2012年(新編)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手冊》,經核實、查找,確認不存在與申請人所申請名稱一致的政府信息,且亦未編印符合上述名稱的工作手冊,我廳在法定期限內向申請人送達《依申請公開信息答覆》(閩民信復〔2014〕3號)稱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請人不服該答覆,遂向民政部申請行政複議,民政部依法審理後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行政複議決定書(民複決字〔2014〕7號),維持了我廳的答覆意見。
 2014年,我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訴訟,歷年累計數量為0。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1.個別主動公開信息存在及時性不夠的問題。主要體現在救災物資採購信息上,因為該信息是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發布在公網上,我廳在轉回“福建民政”網站時出現滯後現象。
  2.福建社工網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一是由於網站所連結的全國志願者隊伍建設管理信息系統、中華志願服務網以及社會工作者登記信息系統,其本身系統問題,暫時無法登入,給民眾帶來一定不便;二是由於民眾對社會工作的知曉率還不高,造成互動不足。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利用廳入口網站“線上訪談”、“諮詢投訴”、“網上調查”、“公眾留言”、“民意徵集”等欄目,及時了解社會熱點與人民民眾關心的問題,結合我廳工作重點的轉變,加強政策解讀工作,進一步提升主動公開信息的深度和廣度。
  2.繼續加強信息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每周發布需要公開的檔案通知單,實時跟蹤公開進度,嚴格把控公開格式,認真校對公開內容,結合信息公開的季度、年度通報制度,保證信息公開的時效性、規範性、準確性。
  3.嚴格執行《條例》和《辦法》,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與申請人在正式答覆前的溝通工作,提升公民的滿意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指標名稱
  計量
  單位
  2014
  年度
  歷年
  累計
  主動公開檔案數
  條
  371
  2954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條
  371
  2954
   2.政府公報公開數
  條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條
  5
  20
   其中:1.當面申請數
  條
  0
  1
   2. 網上申請數
  條
  2
  12
   3. 信函、傳真申請數
  條
  2
  7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條
  5
  20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條
  0
  8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條
  1
  2
   3.不予公開答覆數
  條
  0
  0
  4.其他類型答覆數
  條
  4
  10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件
  0
  0
  行政複議數
  件
  1
  1
  行政訴訟數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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