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加省級福彩公益金、救災捐贈資金等民政資金使用管理透明度。我廳及時公開了省級福彩公益金等民政資金使用情況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2009年度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籌集使用情況的公告》、《福建省民政廳關於撥補2009年度“明天計畫”專項經費的通知》、《支援汶川地震災區捐贈資金支出情況公告》和省救災物資儲備庫進場道路工程施工、省軍供站廚房改造裝修工程招投標等信息。
(二)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我廳高度重視農村敬老院、市縣社會福利中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等民生工程的規劃工作,及時公開了《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10年農村敬老院建設項目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廳關於組織實施2010年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建設項目的通知》、《全省2010年建立5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實施方案》等規劃信息。同時,運用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運行實行全程監控,及時督促改進,2010年,我廳網上審批平台共辦結45件。
(三)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部署要求,認真做好福建省政府入口網站公共服務平台內容保障工作,全年共報送涉及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方面的信息290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不斷改進“福建民政”入口網站建設。把入口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的主要途徑,充實“信息公開專欄”、“通知公告”、“政策法規”等欄目內容,及時公開工作動態、民政政策法規等民政政務信息,並開闢了“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畫”、“全省新社會組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2010防災減災日——減災從社區做起”等專欄。同時持續利用“福建民政”半月刊、新聞媒體、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渠道,通報民政各項工作進展,針對惠民利民的重大政策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報導,有效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按照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要求,結合本廳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等系列配套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的制定、報送、保密審查等流程,確保公開信息及時、準確,防止泄密事件發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0年度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5條。其中機構職能類3條,占1.22%;綜合工作類24條,占9.80%;民間組織管理類113條,占46.12%;救災救濟類17條,占6.94%;社會救助類16條,占6.53%;優待撫恤類6條,占2.45%;軍休、退伍安置類3條,占1.22%;基層民主自治類2條,占0.82%;社區建設類10條,占4.08%;區劃地名類8條,占3.27%;社會福利類10條,占4.08%;社會事務類15條,占6.12%;人事任免類16條,占6.53%;其他2條,占0.82%。
截至2010年底,我廳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4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6條,占0.34%;綜合工作類149條,占8.56%;民間組織管理類1010條,占58.05%;救災救濟類62條,占3.56%;社會救助類68條,占3.91%;優待撫恤類43條,占2.47%;軍休、退伍安置類11條,占0.63%;基層民主自治類18條,占1.03%;社區建設類43條,占2.47%;區劃地名類58條,占3.33%;社會福利類99條,占5.69%;社會事務類113條,占6.49%;社會工作者管理類3條,占0.17%;人事任免類55條,占3.16%;其他類2條,占0.11%。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1.綜合工作類。主要公開民政工作總體政策、總體措施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依法行政、內部管理等綜合工作信息。如《2009年民政工作情況和2010年民政工作舉措》。
2.民間組織管理類。主要公開社會組織(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和行政許可審批結果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建設套用信息網路平台加強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閩民管〔2010〕104號)。
3.救災救濟類。主要公開救災應急、災後恢復重建、救災捐贈款物管理及農房保險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人保財險福建省分公司關於全省農村住房保險的實施意見》(閩民救〔2010〕50號)。
4.社會救助類。主要公開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鄉醫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農村敬老院建設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衛生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快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閩民保〔2010〕283號)。
5.優待撫恤類。主要公開烈屬、傷殘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參戰退役人員等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政策、補助標準、和擁軍優屬、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等方面的信息。如《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閩民優〔2010〕330號)。
6.軍休、退伍安置類。主要公開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補助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做好評選推薦優秀復員退伍軍人工作的通知》(閩民安〔2010〕105號)。
7.基層民主自治類。主要公開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關於廣泛開展農村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宣傳活動的通知》(閩民建〔2010〕79號)。
8.社區建設類。主要公開城市社區建設、農村社區建設和社區居委會選舉等方面的信息。如《關於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社區工作保障條件的意見》(閩民建〔2010〕194號)。
9.區劃地名類。主要公開行政區劃調整、標準地名標誌設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全省邊界聯檢工作的通知》(閩民勘〔2010〕16號)。
10.社會福利類。主要公開孤殘兒童救助、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福利企業審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閩民福〔2010〕369號)
11.社會事務類。主要公開殯葬管理、建設公墓審批、婚姻登記、收養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全省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情況的通報》(閩民事〔2010〕32號)
12.人事任免類。主要公開廳內設處室人員任免情況。如《福建省民政廳關於林躍強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閩民人〔2010〕116號)。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1.入口網站公開情況。2010年度我廳在“福建民政”入口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7條,歷年累計公開1740條。2010年度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6003人次。
2.通過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公開情況。2010年度我廳共舉辦新聞發布會1次,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信息64條。
3.公共查閱場所公開情況。2010年度共向省圖書館、省檔案館送交政府信息245條,歷年累計送交政府信息174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
2010年我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申請方式為傳真申請,同意公開1件,涉及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等方面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度我廳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度我廳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我廳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公開內容與公眾需求還有一定差距,需進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開渠道需進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開機制需進一步創新。
2011年我廳將繼續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和省政府有關部署不斷拓展信息公開領域,持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落實監督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我廳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一是持續加大救災救濟、城鄉低保、醫療救助等公眾關注的重點領域和市縣社會福利中心建設、鄉鎮敬老院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的公開力度,不斷提高政策執行的透明度。二是加強和完善入口網站建設。梳理、完善“福建民政”入口網站的使用、管理、考核制度,規範工作流程,提高網站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充實、調整網站欄目,確保政府入口網站功能的科學性,充分發揮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強監督檢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有序推進。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我廳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