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 2012 年度本廳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一、概述
(一)穩步推進財政性和社會公共資金公開透明。 以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為重點,加大財政性資金公開力度,及時公布國家民委和省財政扶持民族鄉村社會發展的補助資金等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告制度,及時發布政府採購信息,推動政府採購公開透明。 2012 年,共公開財政性和社會公共資金信息3條(另通過政務公開欄目公開資金類信息6條)。
(二)加大規劃和統計信息公開。 加大扶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高山族發展、 少 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以及確定 11 個少數民族文化精品項目、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等各類規劃公開力度,協助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統計信息的公開。 2012 年共公開規劃和統計類信息 5 條( 另通過政務公開欄目公開19個民 族鄉 2011 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1 條)。
(三)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公開透明。 繼續拓展網上服務平台,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今年來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 688 條。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及時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或變更情況。依託行政審批辦事平台,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監督,不斷擴大審批結果公開範圍,加大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大型宗教活動、印製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等項目審批結果的公開力度。 2012 年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 79 件,未出現逾時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
(四)推進政策制定過程的公開透明。 在開展 2012 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10 件大事評選、確定 11 項少數民族文化精品項目等涉及少數民族民眾和宗教界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時,廣泛徵求各方意見,提高重大事項決策和執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決策更加科學合理。今年以來,民族經費分配、幹部提拔、政風行風建設過程中沒有出現違反科學民主決策規定的事項,也沒有出現因決策失誤造成的相關損失。 2012 年共公開此類信息 2 條。
(五)持續加大與政府管理相關的公共信息公開。 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類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以及調整、變動情況;及時發布本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狀況,包括民族宗教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狀況、宗教活動場所換證情況、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情況、糾風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方案等。加強與政府管理相關的公共信息公開工作,對我廳和其他單位共同制定的有關檔案、完善領導幹部接待民眾來訪制度、進一步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組織開展全省少數民族高教助學活動等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主動公開。 2012 年共公開此類信息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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