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按照《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2008年我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領導,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根據《條例》和省政府有關檔案規定,確定由廳辦公室牽頭負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同時,成立了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各處(室、局)負責人為成員,並指定專人負責,加大推進和協調工作的力度。
(二)認真梳理,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我廳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試行)》,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對民政政府信息科學分類,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按由遠及近的原則,對2003年以來本部門的可公開政府信息進行了認真梳理,編制了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可公開檔案目錄。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章制度。我廳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福建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規定(試行)》,明確、細化廳機關各處(室、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工和職責,建立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制、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監督通報、檔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時,根據本部門實際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規範了省民政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內部處理流程,明確了每一個環節的操作要求和辦理時限,並印製了相關文書。根據省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建立起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向省檔案館、省圖書館的定期送交制度,確定專人負責,於每月5日和20日向省檔案館、省圖書館定期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電子文本。截至目前,我廳已完成2003年以來可公開檔案紙制文本和電子文本的送交工作。
(四)加強宣傳,紮實開展培訓工作。通過觀看錄像、邀請專家講解、以會代訓等形式,分批次、分層次,就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要求和規範、政府公開信息的梳理填報等對全廳幹部和各處(室、局)具體經辦人員進行了培訓。同時,積極組織全體幹部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網路培訓和考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截至2008年底,我廳主動公開的2008年度新生成的政府信息229條。其中機構職能類2條,占0.9%;綜合工作類20條,占8.7%;民間組織管理類144條,占62.9%;救災救濟類8條,占3.5%;社會救助類10條,占4.4%;優待撫恤類5條,占2.2%;軍休、退伍安置類1條,占0.4%;基層民主自治類2條,占0.9%;社區建設類2條,占0.9%;區劃地名類6條,占2.6%;社會福利類8條,占3.5%;社會事務類12條,占5.2%;人事任免類9條,占3.9%。
梳理的2003年—2007年可公開政府信息1059條。其中機構職能類1條,占0.1%;綜合工作類87條,占8.3%;民間組織管理類645條,占60.9%;救災救濟類34條,占3.2%;社會救助類32條,占3.0%;優待撫恤類24條,占2.3%;軍休、退伍安置類6條,占0.6%;基層民主自治類13條,占1.2%;社區建設類24條,占2.3%;區劃地名類39條,占3.7%;社會福利類74條,占7.0%;社會事務類73條,占6.9%;社會工作者管理類1條,占0.1%;人事任免類6條,占0.6%。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民眾了解我廳公開的信息,我廳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發布政府信息:
1.通過福建省民政廳入口網站(2008年11月以前為“海峽民政網”,11月改版後為“福建民政”網)上設立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布。
2.通過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
截至2008年底,我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申請方式為當面申請,同意公開1件,涉及退伍安置方面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因我省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收費項目具體標準從2008年12月起正式執行,2008年我廳暫免費提供政府信息公開資料。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8年度我廳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從我廳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依申請公開量較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無法在網站上線上提交;二是機關部分工作人員對生成的信息是屬於“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還是“不公開”,還存在界定不清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下一步我廳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大對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我廳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方式、程式的知情度;二是積極與網站技術支持部門溝通,實現信息公開申請的線上提交;三是加強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廳機關工作人員的主動公開意識。
七、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