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關檔案精神,我局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實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我局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確定了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規範信息採集、發布程式,落實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確保了信息公開各專欄信息及時得到更新維護;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完善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增強了信息公布主動性和時效性,暢通入口網站、電子信息屏等現有公開渠道,及時、全面、準確地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增強了信息公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務。同時,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等工作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規範有序推進。
圍繞民眾關心的重點和熱點,我局以征地信息公開為重點,提升服務質量,規範權力運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讓人民民眾充分知情、理解、參與、監督。一是各相關處室在推進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過程中,加強組織協調,密切工作配合,構建了有領導分管、有機制主抓、有專人辦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方案,強化部署。我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福州市國土資源局推進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方案(暫行)》(榕國土資綜〔2013〕896號),不僅明確了我局推進征地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公開內容和方式,還對具體工作推進要求、時限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有效提高了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切實維護被征地公民合法權益。三是建立信息發布機制。我局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設立了“招拍掛公告”、“征地及安置補償公告”、“土地確權公告”等相關“征地工作”的信息公開專欄,確定了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規範信息採集、發布程式,落實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確保了信息公開各專欄信息及時得到更新維護。
2013年對申請聽證的被征地農民,召開徵地聽證會3場,發布《征地告知書》174份、《徵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各24份、《徵收土地補充公告》1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量
2013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379條(歷年累計公開416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有兩大類:土地管理類368條,綜合管理類11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我局主要通過以下五種形式發布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在我局入口網站主頁上專門開闢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凡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在網站公開,同時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線上申請、信息檢索等功能。
2.通過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開信息。我局每月15日、30日將我局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件、電子文檔報送市檔案館,供公眾查詢。
3.通過報刊媒體發布政府信息。征地拆遷信息公開工作中,將徵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福州日報》等報刊媒體上刊登。
4.通過現場公示發布信息。為加強征地補償信息公開,將徵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在現場張貼。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量
201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89條(歷年累計457條)。其中,本年度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有當面、網路及信函申請。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主要涉及農轉用、徵收補償安置和土地徵收的批覆情況。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在已答覆的89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71件,“部分公開”的9件,“其他答覆”的9件。
其他答覆原因非本機關政府信息、重複申請、信息描述不具體、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局為市民提供的信息查詢服務一律免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今後將繼續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把征地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來抓,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擴大社會公眾對征地工作的參與面,並做好對基層國土資源單位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規範工作流程。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方便公眾查詢。
(二)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檢查從嚴、監督從嚴,以檢查信息內容完整性、內容規範性及內容更新及時性等方面情況為重點,及時處理髮現的問題,落實整改工作責任制,確保工作不斷推進,不斷有新突破。
(三)加強工作溝通協調和指導。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同時,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材料報送工作,加強同市數辦和市檔案館的聯繫,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四)建立長效機制。結合工作實際,立足長遠,積極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征地領域項目信息採集、整理、審核、發布機制,使征地信息公開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379
| 4162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379
| 4162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89
| 457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19
| 152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36
| 219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34
| 86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89
| 457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71
| 374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9
| 41
|
3.不予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33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9
| 9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數
| 件
| 55
| 277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1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