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是2023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提供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工程驗收的術語和定義、驗收程式、驗收要求、質量評定和相關檢查驗收意見書等的指導。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在建和生產礦山、歷史遺留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除放射性礦產)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檢查驗收,煤層氣、地熱及礦泉水等礦山檢查驗收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
  • 標準號:DB63/T 2072-2022
  • 發布日期:2022-11-24
  • 實施日期:2023-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06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
  • 批准發布部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青海省自然資源廳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基礎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體”的重大戰略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擺上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戰略地位,黨的十九大又將建設生態文明提升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進入生態保護修復時代,青海省實施了很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項目,但是工程項目驗收過程中,缺乏規範有效的驗收程式、驗收要求,存在質量等級評定評價不規範、不標準的問題,但截至2022年,此類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既沒有中國國家標準,青海省也沒有地方標準,為驗收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困難。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

編制進程

  • 成立編制組
2020年4月,青海省自然資源廳成立編制組。
  • 前期研究
2020年4月~2020年5月,編制組首先查閱收集了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省份出台的類似地方標準和青海省歷年實施的礦山恢復治理項目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制定了編制提綱。同時充分調研了青海省省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驗收現狀,分析了以往工程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採用吸收整合、補充、完善等方式編制指南,對於原各類技術標準中專業、成熟的部分,採用引用條款的方式進行銜接,逐步確定了指南的技術路線和基本方法。
  • 指南編制
2020年5月~2020年10月,對編制組進行任務分工。編制組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細化完善基礎研究,於2020年10月形成初稿;期間編制組多次組織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各行業單位和專家徵求意見、組織專家論證,技術指導專家全程參與,對初稿進行全面、 細緻、深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
2020年10月22日,編制組分別向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廳屬各事業局,各相關處室、直屬各單位和技術顧問徵求了意見,各單位從專業術語、文本結構、技術要求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見,編制組根據反饋的修改意見,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0年11月23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水利廳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及相關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評審,編制組按照與會專家和代表提出的意見對文本進行了修改。
  • 標準試行
2020年12月31日,根據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第十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印發〈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規程(試行)〉和〈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指南(試行)〉的通知》(青自然資〔2020〕545號)檔案要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在系統內印發試行。
  • 標準立項
2021年8月,由青海省環境地質勘查局單位共同申請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地方標準立項,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印發2021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青市監函〔2021〕253號)批准制定,將該標準列入2021年度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項目計畫編號為“DB63JH-134-2021”。
  • 專家預審
2022年7月18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科技發展合作處組織專家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進行了地方標準預審,編制組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試行期間反映出的問題和預審專家意見進一步最佳化。
  • 報批稿公示
2022年11月7日,編制組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報批稿)》上傳至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
  • 發布實施
2022年11月24日,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1月1日,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李東波、史立群、金鵬、馬鳴浩、詹培元、楊正、嚴玉峰、解雅君、張睿、曹生鴻、魏占璽、李英鈞、鄧曉飛、黃強貴、馬濤、嚴維德、周保、楊世新、周金喜、馬興華、劉紅星、馬有俊、王鳳林、閆華、劉國新、趙振、李長俊、王勇。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則
2
5檢查驗收程式
2
6驗收總體要求
3
7質量等級評定
5
附錄A(規範性)在建、生產、閉坑及政策性關閉礦山恢復治理驗收意見書及相關表格
7
附錄B(規範性)歷史遺留礦山驗收意見書格式及相關表格
17
附錄C(規範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資料清單
22
參考文獻
2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提供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工程驗收的術語和定義、驗收程式、驗收要求、質量評定和相關檢查驗收意見書等的指導。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在建和生產礦山、歷史遺留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除放射性礦產)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檢查驗收,煤層氣、地熱及礦泉水等礦山檢查驗收可參照使用。

引用檔案

GB/T 38509 滑坡防治設計規範
GB 50292 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
TD/T 1306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指南》(DB63/T 2072-2022)的編制為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提供了直接的依據。同時該標準是在中國和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沒有現行規範可依,而青海省面臨有大規模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背景下,結合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驗收實踐經驗和新技術的使用形成的標準。並且該標準的實施,既能提高青海省此類工程的質量管理水平,又能加強工程質量的行業監管力度,還能促進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健康持續發展。對於指導和規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工程質量及投資效益,努力實現工程確定的各項目標,提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總體成效,更好的服務青海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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