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礦山生態環境,減少礦產資源開採活動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市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條例
- 通過時間:2017年6月16日
- 施行時間:2017年11月1日
為保護礦山生態環境,減少礦產資源開採活動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保護礦山生態環境,減少礦產資源開採活動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
(一)探礦權轉採礦權劃定礦區範圍前或採礦權出讓前,依據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並獲得生態環境部門的批准檔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申請人履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義務,按期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
礦山地質環境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和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取得積極成效。2001年以來,相繼採取一系列措施,組織開展摸底調查,頒布《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實施《礦山地質環境...
礦山修復即對礦業廢棄地污染進行修復,實現對被破壞的生態環境的恢復,以及對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礦山開採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非經治理而無法使用的土地,又稱礦業廢棄地,廢棄地存在因生產導致的各種污染。礦山廢棄地是指在採礦或採石過程...
第三十七條 實行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保證金制度。採礦權人停辦或者關閉礦山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等閉坑工作。其閉坑工作經驗收合格後,返還保證金及利息。第三十八條 各級地礦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選(洗)礦廠的...
提出了“探索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補償制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由企業在地方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使用資金。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範(試行)》是2013年7月2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油氣礦、煤層氣、砂石礦等陸地礦產資源勘查、採選過程和閉礦...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將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統籌安排使用的通知》(財建〔2010〕92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化學礦山特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化學礦山環境保護的任務是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防治礦山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逐步建設清潔、...
採礦權人停辦或者關閉礦山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等閉坑工作。其閉坑工作經驗收合格後,返還保證金及利息。第三十八條 各級地礦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選(洗)礦廠的監督管理,開辦選(洗)礦廠,應當到當地市級地礦主管...
(四)開荒地還林、超坡耕地還林、封山育林,權屬不清的採礦跡地等其他應當恢復治理的區域,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恢復治理。第十四條 對嚴重破壞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的礦山,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和時限提出整改...
為了保護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促進和規範本市以礦山綠色植被恢復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促進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土地復墾條例》《遼寧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遼寧省礦山綜合治理條例》等有關法律、...
第四十五條 礦產資源開採、加工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採用抑塵工藝、技術和設備,控制粉塵排放和揚塵污染。第四十六條 礦山、碼頭、填埋場和消納場應當實行分區作業,堆放易產生揚塵物料的,應當...
第三章 修復 第十七條 北部礦山生態修復實行誰開發誰修復、誰破壞誰治理的責任機制。修復的責任主體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一)經依法批准的開發建設活動造成北部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修復;(二)因違法行為造成北部礦山...
《江西省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條例》是全國首部專門規範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管理的省級地方性法規,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決環境大問題的重要嘗試。制定原因 江西礦產資源豐富,發現各類礦產193種,查明資源量的有153種,保有資源量居全國...
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的重點生態地區開展歷史遺留和責任人滅失的廢棄工業土地和礦山廢棄地整治,實施區域性土地整治示範,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修復人居環境。治理資金應優先用於解決生態系統...
2022年11月9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公布《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條例(草案)》。內容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露天礦山綜合治理 [,促進露天礦山]和生態修復,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和]...
第二十三條 開採礦產資源造成地質環境破壞或者引發地質災害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治理和恢復,防止災害的擴大。第二十四條 本市按照國家規定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等生態環境恢復補償...
第一條 為了保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礦山生態環境因開採遭到的破壞,根據《吉林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是指採礦權人在銀行專戶存儲,用於在其開採礦產資源的過程中,對...
第二十條 採礦權人應當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提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修復基金,專項用於礦區生態修復,並計入企業成本。第二十一條 採礦權人應當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年度治理計畫,明確年度治理內容、範圍、基金使用計畫。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礦山大氣、水、土壤、噪聲等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主管部門根據我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有關規定,做好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相關資金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
為進一步明確實施青山工程的各項責任,落實任務,強化措施,依法保護,加強礦山及其他已破壞山體生態環境的修復與治理,現提出青山工程實施意見如下: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