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委、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
根據《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農質發〔2014〕11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運行和管理,現就加強我省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農委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4年7月2日
- 發布單位:省農委
各市(州)農委、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
根據《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農質發〔2014〕11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運行和管理,現就加強我省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發布單位 省農委 一、重要意義 加強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對於提高農業部門公共服務能力,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保障農業產業安全和農產品消費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針對目前我省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存在部分項目建設進度慢、機...
2011年8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1〕63號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建立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原則、目標;建設內容;保障措施4部分。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剛剛起步,尤其是縣級機構,經費難以保障,檢測能力不強。由於監管機構不全、人力不足,造成指導服務、監督執法難以到位;四是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和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著力開展機構考核、技術培訓和能力驗證,提升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和檢測人員技術水平;明確責任,落實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充分發揮農產品質檢機構技術作...
2014年1月23日,農業部以農質發〔2014〕1號印發《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該《意見》分工作目標、加強產地安全管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規範生產行為、推行產地準出和追溯管理、加強農產品收貯運環節監管、強化專項整治...
2015年6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5〕30號印發《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基礎體系、完善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控體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
建設的意見》(農質發〔2016〕8號)精神,以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為基礎,以實施信息化追溯為方向,創新推進模式,強化互通共享,實現農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責任可追究,現就加快推進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提出...
全面啟動實施《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不斷提升部、省級農產品檢測機構的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加快推進地(市)級農產品綜合質檢中心建設,繼續補充和完善縣級農產品綜合質檢站建設,切實增強基層農產品...
第十條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安全標準。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產品產地規劃,採取綜合措施,加強標準化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
該《意見》分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監管職責、加快構建食用農產品全程監管制度、穩步推行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加快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深入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和監管執法合作、強化檢驗檢測資源共享、...
2011年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1〕34號印發《關於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建設原則、工作重點、保障措施4部分。 工作重點是:建立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控制體系;建立健全...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第六條 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監督體系,並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資格審查。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和資格條件,實行持...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 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精神,進一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二)強化農產品質檢資源整合利用。按照國家有關精神和省農委加強農業系統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的總體部署要求(湘農發〔2015〕275號),切實推進農業系統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檢機構分離、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質檢機構認證考核。市縣要整...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增強科技服務能力;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規範信息發布;加強市場監管,逐步推行市場準入制度;健全執法隊伍,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減少損失和影響;依法搞好建設,確保投入到位;加強...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山西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山西省人民政府於2008年1月21日發文《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
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產銷平穩、保障供應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進一步發揮鮮活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大省優勢,2012年2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2〕5號 印發《關於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川辦發〔2014〕28號)精神,堅持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
鼓勵農產品生產者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創立農產品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加快優質農產品品牌建設。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生產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
第七條 農產品生產、收購、貯存、運輸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從事生產活動,履行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規範農產品生產行為,加強自律管理和誠信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第八條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農產品...
一、開展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 “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工作機制,對出口食品農產品實施全程質量安全監管,積極推行以企業為龍頭、基地為依託、標準為核心、品牌為引領...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者農產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體系,為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加強農...
2014年7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4〕28號印發《關於創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省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健全質量安全體系,夯實示範區建設基礎;統籌整合區域資源,提升示範市建設水平;加快建設公共服務平台...
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工作力量,儘快配齊必要的檢驗檢測、執法取證、樣品採集、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整合各方資源,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
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縣、鄉政府績效考核範圍,明確考核評價、督查督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儘快配齊必要的檢驗檢測、執法取證、樣品採集、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
(一)健全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執法、檢驗檢測和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及相關檢測工作,加強鄉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
2014年12月24日,農業部以農質發〔2014〕16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深入推進...
農產品質量安全經費應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等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制定...
圍繞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品,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七大類產品作為推進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詳見附屬檔案)。 (一)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