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4年12月24日,農業部以農質發〔2014〕16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深入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強化企業和行業的誠信責任;完善信用體系運行機制;努力營造誠信守法的良好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文號:農質發〔2014〕16號
  • 印發時間:2014年12月24日
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農質發〔2014〕16號
為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消費安全,現就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農產品是食品的源頭,其質量安全倍受社會關注,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4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迫切需要,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有利於發揮市場調控作用,有利於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
當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一些生產經營者誠信意識淡薄,制假售假、違規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質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嚴重損害了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打擊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也削弱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缺失問題。加快推進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緊迫性和使命感,做好組織、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積極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要求,以信息系統建設和信息記錄共享為基礎,以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為重點,以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核心,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誠信自律,營造誠信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基本建成,重點生產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基本實現全覆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力有效,信用體系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上發揮重要的基礎性作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滿意度大幅提高。
(三)重點領域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是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兩個領域,農業投入品領域的重點是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生產經營單位,農產品領域的重點是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收購貯運企業、屠宰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
(四)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長期性、系統性和複雜性,強化頂層設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條塊結合,統籌規劃,同時突出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和重點行為,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
2.部門推動,社會共建。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引導、監督、協調。各行業協會要發揮專業性、指導性強的優勢,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快速發展。完善市場機制,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形成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的建設格局。
3.健全制度,規範發展。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信用信息管理,規範信用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上下級農業部門與其他部門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獎懲聯動機制,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4.積極創新,加快推進。充分發揮基層及各行業協會的首創精神,鼓勵和支持探索創新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措施和模式,不斷總結推廣,加快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步伐。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利用現有的農業信息化項目,完善、整合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與本地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強數據對接,及時傳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要以數據標準化和套用標準化為原則,進一步充實完善相關信用信息,實現信用記錄電子化存儲,推進行業間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提高主體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二)完善信用信息記錄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監管情況作為信用信息的重點內容,實行信用信息動態管理、專人記錄、及時更新,保證所採集信用信息的真實性和及時性,提升信息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依法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徵信工作,及時公布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及產品的審批、撤銷、註銷、吊銷等有關信息。鼓勵和指導第三方徵信機構、行業協會依法開展徵信工作。要在保護商業秘密和數據及時準確的前提下,加強與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稅務、智慧財產權、商務流通等行業信用信息的交換共享,實現多部門信息聯享、信用聯評、獎懲聯動,逐步形成主體全覆蓋的信用信息網路。
(三)強化企業和行業的誠信責任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生產經營主體落實誠信責任,強化自律意識,實行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生產記錄和進銷貨台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規範生產經營行為,提高自我約束能力,杜絕使用禁用農獸藥和非法添加物,嚴格執行農獸藥休藥間隔期,建立內部職工誠信考核與評價制度。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打擊失信行為,積極樹立誠信風尚。要引導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健全組織體系和治理結構。要督促行業協會加強自律,進一步完善組織章程,制定行業自律規則並監督會員遵守,加強會員誠信宣傳教育和培訓,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徵集會員的信用信息,積極開展非營利性信用等級評價。
(四)完善信用體系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制度建設。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逐步實現信用體系運行的制度化、規範化。要圍繞信用信息採集、動態管理、失信黑名單披露、市場禁入和退出、失信行為有獎舉報、跨部門跨地區信用聯合獎懲等內容,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推進信用信息在採集、共享、使用、公開等環節的規範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有效運行。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機制。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客觀、真實、準確的原則,依法披露相對人違法失信和守法誠信等信息。嚴格執行《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依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對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要依法註銷相關許可證件並予公告,需要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函告工商管理部門
三是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誠信守法的生產經營主體實行項目優先、政策傾斜、審批優先、評先評優、先進模範等獎勵激勵措施,對其在信貸申請、政策諮詢、技術服務等方面提供幫助。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講誠信的名優農資企業、農資服務合作社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提高其市場占有率。樹立誠實守信的先進典型,提高其社會聲譽,形成品牌效應。
四是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逐步使信用狀況成為各類準入門檻的基本內容。對失信主體實行重點監管,擴大產品抽檢範圍,提高抽檢頻次。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失信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懲處,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公示失信違法主體,使其喪失信譽,形成強大輿論壓力。建立部門間聯合懲戒機制,加大懲戒力度,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要通過懲戒機制使生產經營單位不願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各有關行業協會對違規失信的成員,要按照情節輕重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責令退出等懲戒措施,並將相關違法線索報告行政主管部門。
五是建立信用監督機制。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採取多種方式,強化信用監督,推進社會共治。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深入到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明察暗訪,提出指導意見,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鼓勵廣大民眾通過政務微博、“12316”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渠道,監督舉報失信違規行為。對媒體曝光的失信違規行為,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調查處理。
(五)努力營造誠信守法的良好氛圍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誠信教育與行業管理有機結合,在核發許可證、日常監管等工作中強化對主體的誠信教育和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陽光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和其他專業培訓等途徑,加大誠信教育力度。引導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樹立企業誠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誠信文化素質,形成以誠實守信為核心的質量安全文化。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樹立誠信典範,使全行業學有榜樣、趕有目標。重點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公益活動,突出誠信主題,努力營造“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輿論氛圍,讓誠實守信的意識和觀念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制度措施,加快推進本地區、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成立本地區、本行業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工作小組,及時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督促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到位,確保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藉助其專業性強、組織化程度高、與生產經營者聯繫緊密的優勢,合力推動行業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快速發展。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根據職責分工和工作實際,制定《規劃綱要》的具體落實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安排,確保任務落實到位。要定期對本地區、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情況進行總結和考核,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成效突出的地區、行業予以表揚,對推進不力、失信行為多發的地區、行業予以通報。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積極爭取本級人民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資金支持,拓寬經費來源,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渠道,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四)推動創新激勵。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行業農業生產和發展實際,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縣、“三品一標”“三園兩場”等項目,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積極探索有效的推進模式,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整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水平。
農業部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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