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全省展覽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全省展覽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7月16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全省展覽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機構: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見
  • 發布日期:2015年7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5年7月16日
基本信息,發展目標和布局,

基本信息

甘政辦發〔2015〕10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省屬有關企業:
近年來,在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等品牌展會的示範帶動下,我省展覽業實現了較快發展,展會數量和規模明顯提升。但由於我省展覽業起步較晚,在配套設施、市場化程度等方面基礎相對較弱,展覽業發展規模和水平同我省文化、旅遊等優勢資源還不相適應。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推進我省展覽業快速發展,帶動內外貿易、促進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發展目標和布局

(一)發展目標。積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促進展覽業與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展覽業轉型升級,爭取到2020年,全省專業展館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年舉辦各類展會160個左右(規模150個標準展位以上),年度展覽面積超過120萬平方米,展覽業直接收入8億元以上,帶動相關產業收入80億元以上。加強展館設施建設,擴大展覽面積,實現展覽場館功能更加完善,配套設施更加完備,展覽業發展環境日益最佳化,市場化水平顯著提升,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部門協同配合更加有力,行業管理和服務更加規範有效的發展目標。
(二)發展布局。充分利用“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段區位優勢,圍繞把我省建設成為國家向西開放重要門戶和次區域合作戰略基地的戰略定位,發揮我省物流通道、交通運輸的樞紐作用,科學規划行業區域布局。推動蘭州、敦煌成為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國際展覽城市,推進天水、酒泉、張掖、臨夏等市州成為我省展覽業發展重點城市,增強集聚效應和對周邊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隴東南地區發揮電子機械製造、中藥材、特色農產品、養生、民間工藝品等領域的優勢,推動展覽業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鼓勵河西五市依託新能源、旅遊、文化、生態農業、葡萄酒等產業優勢,積極舉辦各類專業展覽。鼓勵臨夏州舉辦少數民族用品、清真食品展覽。推動區域特點顯著、產業特色鮮明的重點展會品牌化發展。
二、積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三)支持大型品牌展會。對我省目前已形成一定規模、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絲綢之路國際旅遊節、天水伏羲文化節、中國(甘肅)國際新能源博覽會、中國(臨夏)國際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博覽會等展會,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規模和檔次,努力將其打造成為國際化水平高、全國知名的品牌展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政府外事辦、省旅遊局)
(四)培育中小型和專業展會。充分利用展館資源,大力舉辦文化、旅遊、農副土特產品、有色金屬、先進裝備、電子商務、信息技術、中藥材、汽車建材等專業展會。發揮專業市場功能,開展各類商品的常態化展覽,拓展商貿產業鏈。依託各地商圈或大型商場,舉辦與市民生活貼近的各類商貿展會,便利就近消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農牧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遊局)
(五)培育展覽業龍頭企業和組織。在展覽企業和相關服務機構中推行ISO9000認證,做大做強展覽龍頭企業。鼓勵社會各方投資組建經營公司和服務公司,對省內展覽企業進行資源整合。通過收購兼併、聯合、參股、控股等形式,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經營規模大、具備較強競爭力的展覽領軍企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六)帶動展覽業相關產業發展。鼓勵與展覽業相關的旅遊、物流、餐飲、住宿、廣告、設計、印刷、保險、信息等行業發揮各自優勢,與展覽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延長展覽業產業鏈,重點推動展覽業與旅遊業的融合發展,帶動相關產業鏈,形成互動共贏的發展格局。(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旅遊局)
(七)推進行業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內外展覽業組織、跨國公司的交流合作,學習展覽業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營理念、管理方式,加強在辦會辦展、場館設施、人員培訓、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廣泛合作。積極開拓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及中西亞、中東歐國際市場,推動我省品牌展會赴境外辦展。引進國內外專業展覽企業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策劃、承辦各類高水平展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政府外事辦)
(八)加快信息化進程。支持展覽業信息化建設,引導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發展新興展覽業態。促進電子商務在展覽業的套用,鼓勵舉辦網路虛擬展覽會,形成線上線下有機融合的新模式。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技術與展覽業相融合。(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九)加強展覽業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甘肅國際會展中心,進一步完善展館功能和配套設施,加快推進天水商貿城會展中心、張掖國際展覽中心、臨夏河州商務會展中心、敦煌絲綢之路國際會展中心等專業展館建設步伐,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決定、社會協同”的多元化投融資格局,吸引國內外資金投入我省會展功能集聚區建設,提升我省承接國際大型展會的實力,適應展覽業發展的需求。(責任單位:相關市州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三、強化政策支持
(十)落實財稅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和撬動效應,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扶持,鼓勵展覽機構和企業在境內外辦展、參展。利用好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服務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展覽機構申請國家補助資金,對辦展機構減收或免收中小企業的展位費給予補助。落實國家關於西部大開發、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對屬於《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4〕99號)明確的稅收政策範圍,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十一)加強金融支持。鼓勵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增加對展覽業的投入。鼓勵金融機構在現有業務範圍內,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創新適合展覽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推動開展展會智慧財產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進一步拓寬辦展機構、展覽服務企業和參展企業的融資渠道。完善融資性擔保體系,加大擔保機構對展覽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加強展覽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展覽業。(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工信委、省商務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知識產權局)
(十二)提升展會服務效率。商務、發展改革、科技、公安、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智慧財產權、經濟合作、貿促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展覽活動的服務管理,切實做好展會期間的行業指導、社會治安、智慧財產權、消防安全、廣告發布、交通疏導、衛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場價格監管等工作。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等部門要進一步最佳化展品出入境監管方式方法,提高展品的出入境通關效率。相關單位要引導、培育展覽業重點企業成為海關高信用企業,適用海關通關便利措施。同時,辦展部門和企業要依據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備案審批等手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知識產權局)
(十三)加強信息統計工作。加大展覽業統計工作力度,按照應統盡統、不重不漏的統計工作要求,建立統計部門與商務部門定期交換、互為補充名錄庫的機制。統計部門將相關企業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台,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展覽業發展動態,加強展覽業統計監測分析,共享展覽業數據信息。(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商務廳)
四、最佳化發展環境
(十四)完善展覽業標準體系。落實國家展覽業有關標準體系,制訂、完善和推廣展覽管理、經營服務、節能環保、安全運營等標準,逐步形成面向市場、服務產業、主次分明、科學合理的展覽業標準化框架體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十五)推進市場化進程。嚴格規範各級政府辦展行為,逐步減少財政直接出資,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力度,扶持有實力的專業展覽公司運營展會。規範、放寬市場準入條件,著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專業化分工,拓展展覽業市場空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
(十六)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把展覽業管理中部分服務性、技術性、協調性的事項委託行業協會,進一步完善聽證、決策諮詢等制度,暢通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渠道,切實保障行業協會履行各項職能。鼓勵行業組織做好全省展覽業市場調查研究,充分發揮貿促機構等經貿組織的作用,向企業提供經濟信息、市場預測、技術指導、法律諮詢、人員培訓等服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工商局)
(十七)完善展覽業誠信體系。建立展覽機構、參展企業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信息披露制度,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和公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實現信用分類監管。推廣信用服務和產品的套用,提倡誠信辦展、服務規範。(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
(十八)加強展覽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支持和鼓勵展覽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註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會名稱、標誌、商譽等無形資產,提升對展會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展會舉辦方應加強對參展方參展項目、宣傳資料等智慧財產權狀況的審查,對於政府主導的大型展會,舉辦地相關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應派員入駐,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指導、監督和有關案件的處理。(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十九)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把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列入展會總體方案和應急處理預案,推動落實重點參展產品追溯制度、參展企業質量承諾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舉報投訴處理制度,涉及假冒偽劣產品,通過舉報投訴,追溯生產源頭,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展覽公司、參展商、生產企業,交由相關監管部門查處並由新聞媒體曝光。(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
(二十)加強展覽業人才培養。努力做好展覽業專業人才的培訓、交流和引進工作,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職業教育。支持職業院校、高等院校因地制宜開設會展專業,鼓勵行業協會和專業社會培訓機構針對市場需求舉辦專題培訓班或講座。通過高校、社會、企業三者相結合的培養模式,培育一批高素質的展覽專業隊伍,為我省展覽行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
五、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一)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建立由省商務廳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科技、工信、人社、農牧、文化、旅遊、公安、財政、稅務、工商、海關、質監、統計、檢驗檢疫、智慧財產權、經濟合作、貿促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的全省展覽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協商,重視政策銜接,研究制定推進展覽業發展的措施,積極推動信息共享,及時協調解決全省展覽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努力構建展覽業發展的有利環境。
(二十二)落實安全責任。展會活動規模大、涉及面廣、參與民眾多,要嚴格按照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原則,制定各項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展會安全管理工作,為展會活動的順利舉行提供可靠的保障。(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各地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訂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為展覽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省商務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指導、督查和總結工作,共同抓好落實,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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