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6年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6〕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決策部署,深化改革、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發展方向,明確展覽業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功能定位,倡導低碳、環保、綠色理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搭建投資促進、經貿合作、對外交流平台。發展展覽業經濟,帶動經濟轉型升級,提升地方開放程度和激發經濟活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發展模式。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加強政府引導,結合各地產業發展實際,培育、引進、發展品牌展會。樹立市場導向,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壯大一批展覽企業,培育一批展覽品牌,支持一批中介機構,培養一批專業人才,發展一個產業集群,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發展模式,提升我省展覽業核心競爭力。
堅持對外開放、創新發展的市場體制。鼓勵引進國際知名展會、展覽機構,最佳化我省展覽業結構,引進吸收國際知名展覽企業資本、展覽業資源、服務理念和先進管理經驗,提升國際化、市場化程度;鼓勵企業境外組展辦展,帶動我省產品、服務“走出去”;鼓勵發展新興展覽業態,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和創新商業模式。
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管理方式。全面深化展覽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提升行業管理水平。理順管理體制,用法治思維監督管理展覽業;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用平台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市場化不斷提升,發展環境日益最佳化,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展會數持續增長,基本建成結構最佳化、功能完善、基礎紮實、特色鮮明、布局合理的展覽業體系,形成以“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會展名城”成都為核心、多市(州)協同發展的區域格局。“十三五”期間,成都平原城市群新增1—2個區域會展中心城市,川南、川東北和攀西城市群各打造1個區域會展中心城市。完善展覽場館基礎設施,培育一批龍頭品牌展會和一批有競爭力的展覽企業,培養打造一批具有較高展覽業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才隊伍。力爭到2020年,展覽面積、展覽數量和展覽收入在全國位次提升,國際化水平提高,展覽業綜合競爭力增強。
二、改革重點
(四)推進市場化進程。推動政府主導型展會由政府主辦向政府購買服務轉變,嚴格規範各級政府辦展行為,逐步減少財政出資和行政參與;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力度,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由培育期進入成熟期的展覽,政府逐步退出。放寬市場準入條件,著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專業化分工,拓展展覽業市場空間。
(五)加快信息化升級。支持“網際網路+展覽”融合發展,鼓勵展覽業“觸網”,實現電子商務、線上線下相結合和網上辦展。鼓勵行業相關企業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提升服務水平,挖掘客流數據流價值。在展覽業培育認定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
(六)最佳化展覽業布局。科學謀劃我省會展城市布局、品牌展會布局、會展場館布局。提升成都市“會展之都”國際知名度,支持重點市(州)舉辦產業特色鮮明、區域特點突出的展會。做大做強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中國(綿陽)科技城國際科技博覽會、四川農業博覽會、中國西部(四川)進口展暨國際投資大會、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成都國際家具工業展覽會、成都國際汽車展覽會、中國國際酒業博覽會、四川國際旅遊交易博覽會、成都國際汽配展等重點展會,培育一批市場化的四川品牌展會。引進我省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相關國際品牌展會。支持加快建設中國西部國際博覽城。最佳化提升一批原有會展設施功能,完善會展場館配套服務設施,構建布局科學、結構合理、功能互補、配套完善的會展設施新體系。
(七)加快展覽業跨界融合。鼓勵展覽業縱向橫向融合,支持展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之間跨界整合,增強產業協同能力;支持展覽業與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之間融合發展,特別是與我省新興產業、優勢產業相結合,鼓勵跨界辦展。探索“展覽+旅遊”、“展覽+餐飲”、“展覽+休閒娛樂”發展模式。
(八)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兼顧公益性和市場原則,推進展館管理體制改革和運營機制創新,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鼓勵展館運營管理實體通過多種形式提高運營效益,提高展館設施利用率,加強展館信息管理,增強盈利能力。
(九)健全展覽產業鏈。以天府新區、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建設為契機,圍繞構建西部重要旅遊目的地和打造成都“購物天堂”、“美食之都”,進一步最佳化我省服務業環境,提升展覽業專業服務水平。大力發展策劃、廣告、印刷、設計、安裝、租賃、信息服務、物流、旅遊、酒店、金融等為配套的產業集群,依託中國西部國際博覽城打造天府新區會展產業園,健全我省展覽業服務體系。
(十)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商務主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財政、環境保護、農業、林業、文化、衛生、外事僑務辦、台辦、稅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統計、智慧財產權、投資促進、博覽、檢驗檢疫、海關、貿促、法制辦等省直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規範管理、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加強展覽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訂和實施。嘗試推行部門信息共享、網上互聯審批和備案。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和內容,建立起涵蓋展覽安全保障、交通組織、氛圍營造、宣傳行銷、醫療救援、食品衛生、能源保障、展品通關等公共服務體系,並重點加強在安全、智慧財產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方面的監管。按分級和屬地化原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一)發揮中介組織作用。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原則,積極發展規範運作、獨立公正的專業化行業組織。鼓勵成立展覽協會等專業化行業組織。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等中介機構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信息提供、行業自律、標準制定、技術指導、法律諮詢、國際交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作用。鼓勵中介機構聯合高校、專業機構成立會展經濟理論研究機構。鼓勵政府向中介機構購買公共服務。
(十二)倡導綠色辦展理念。突出環保科技、生態材料、清潔能源和信息化在展會中的套用,加強展會物料回收循環利用。支持展覽企業採用標準化的展具配置,使用可重複利用的節能環保新型材料,推廣安全性更佳的新型吊裝技術。鼓勵參展商、專業觀眾和觀展民眾選擇公交、捷運等方式綠色出行。倡導低碳、環保、綠色辦展新理念,樹立行業勤儉節約辦展新風氣。
三、最佳化環境
(十三)建立展覽業標準體系。加快展館管理、經營服務、節能環保、安全運營等領域標準的研究制訂,逐步形成面向市場、服務產業、主次分明、科學合理的展覽標準化體系,大力推廣行業標準服務,規範展覽業市場秩序。推動展覽搭建工程企業等級劃分和評定標準、專業性展覽會等級劃分和評定標準、展覽企業分類標準、展覽項目分類統計標準等地方標準的制定頒布和實施,逐步建立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展覽服務體系和標準。
(十四)打造信息平台、完善誠信體系。建立會展業信息發布平台,及時發布會展業信息。會展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會展場館方應當及時提供會展信息。完善行業誠信體系,依託信息平台建立覆蓋展覽場館、辦展機構和參展企業的展覽業信用體系,建立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單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和公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實現信用分類監管。
(十五)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支持和鼓勵展覽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註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覽會名稱、標誌、商譽等無形資產,提升對展會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擴大展覽會智慧財產權基礎資源共享範圍。
(十六)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創新監管手段,把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列入展覽會總體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完善重點參展產品追溯制度,推動落實參展企業質量承諾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展覽會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和舉報處置指揮信息能力建設,完善舉報投訴受理處置機制。
四、保障措施
(十七)壯大市場主體隊伍。建立以大型專業會展集團為龍頭、中小型專業化服務企業為重要組成部分,專業化分工合作明確的會展市場主體群落。培育展覽業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併收購等形式升級運營模式。發展一批本土各種所有制展覽業企業,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落戶。重點扶持一批中小會展企業,在展覽組織、會展服務各環節培育一批專業性強的會展企業和服務商,提高專業化水平和競爭能力。定期發布四川省支持展會目錄、重點企業。
(十八)支持企業辦展參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統籌利用各類資金,支持最佳化會展公共服務。鼓勵中小企業參加境內外重點展會,鼓勵展覽機構、行業龍頭企業、商協會組織走出國門參加展會、搭建平台舉辦展會,帶動四川產品和服務“走出去”。
(十九)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推動我省展覽機構與國際展覽業協會(UFI)、國際展覽管理者協會(IAEM)等國際會展組織或機構的聯繫合作。引進國際知名展會、展覽機構落地。加快培育或優選境外展覽項目,探索特色鮮明、創新發展、跨界融合的境外組展經驗。圍繞“一帶一路”戰略,加強展覽業與沿線國家企業合作。
(二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對屬於《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規定的稅收政策範圍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促進展覽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健康發展。
(二十一)強化金融保險服務。鼓勵商業銀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在現有業務範圍內,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創新適合展覽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推動開展展會智慧財產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進一步拓寬辦展機構、展覽服務企業和參展企業的融資渠道。完善融資性擔保體系,加大擔保機構對展覽業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二十二)提高便利化水平。創新監管方式,進一步最佳化展品出入境監管方式方法,提高展品出入境通關效率。引導、培育展覽業重點企業成為海關高信用企業,適用海關通關便利措施。探索適合展覽企業的通關模式,建立展商“綠色通道”,試點在展館設立海關檢驗檢疫監管區。檢驗檢疫部門通過最佳化展品入境管理模式,簡化展品審批備案手續,完善重要展會現場服務監管措施,做好展品展後處置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展會質量監管體系。
(二十三)加強統計分析。落實四川省會展業統計調查制度,建立品牌展會第三方評估體系。建設以展館、辦展機構和展覽服務企業為主要對象的統計調查渠道,綜合運用統計調查和行政記錄等多種方式採集數據,利用展覽業公共信息平台實時發布統計數據。完善監測分析制度,發布四川省展覽業年度統計報告。
(二十四)加強人才體系建設。鼓勵職業院校、本科高校按照市場需求設定專業課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培養適應展覽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型、套用型和複合型專門人才。鼓勵企業、高校、協會密切合作培養展覽人才,完善人才培養體系,鼓勵中介機構、行業協會與相關院校和培訓機構聯合培養、培訓展覽專門人才。加大對核心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扶持和引進力度,為高端人才來川就業、創業提供良好政策環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已經省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