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是2009年甘肅省發布的通知。
(甘政發[2009]45號)
為認真落實省委常委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加大對重點工業企業支持力度,充分發揮重點工業企業拉動作用,推進全省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的重大意義
工業是我省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民眾就業的基本載體。在當前十分嚴峻的經濟形勢下,只有著力支持重點工業企業加快發展,才能推進工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此,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選擇工業總產值和上繳稅金在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比重較大、成長性較好、政策效應較強的23戶工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通過政策的、經濟利益的和組織的激勵約束措施,調動重點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的積極性,確保重點工業企業發展速度、上繳稅金和項目投資額等三項指標明顯增長。各市州、各縣市區也要比照省上的做法,選擇本地重點工業企業給予支持,同時毫不放鬆地抓好其它企業發展。通過層層抓重點,帶動全省工業企業平穩較快發展,努力實現全年工業增長目標。
二、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的政策措施
(一)抓緊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對重點工業企業篩選的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有助於提高競爭力的項目,利用中期票據融資資金、財政貼息和銀行貸款等手段,給予重點支持。中期票據融資資金優先用於支持重點工業企業所選項目。有關部門要列出每戶企業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名單,明確每個項目的具體支持方式。同時,簡化審批程式,提高辦事效率,確保項目儘快開工建設、儘早投產達產。(此項工作由省發改委牽頭,省經委、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有關銀行金融機構等部門配合)
(二)努力爭取國家項目和資金支持。緊緊抓住國家實施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和加大企業技改投資的有利時機,儘快篩選上報一批重點工業企業的項目,力爭更多的項目列入國家規劃盤子,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此項工作由省發改委、省經委牽頭,省國防科工辦等部門配合)
(三)建立健全有色產品商業儲備制度。按照“政府調控、企業收儲、銀行貸款、財政貼(墊)息、市場運作”的原則,抓緊建立有色產品特別是出口產品(不包括列入國家儲備企業的產品)商業儲備制度。有關部門要抓緊與相關重點工業企業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儘快付諸實施。(此項工作由省商務廳牽頭,甘肅儲備局、省經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有關銀行金融機構配合)
(四)紮實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互保共建。按照“三個優先”(同等條件下,重大建設項目業主單位優先使用省內建築施工企業,優先選用省內企業生產的材料、設備,優先使用省內勞務人員)和“三個確保”(工業企業確保產品質量優良,確保價格優惠,確保服務優質)的要求,積極落實重大項目互保共建措施。有關部門要組織項目業主單位和有關企業每月進行對接,簽訂具體契約,逐項督促落實。(此項工作由省重大項目辦牽頭,省發改委、省經委、省政府國資委、省國防科工辦配合)
(五)儘快落實電價改革措施。穩步推行峰谷豐枯分時電價政策,積極推進重點工業企業直購電試點。有關部門要儘快確定大用戶直購電試點企業名單,抓緊制定試點方案和相關交易規則,並儘快付諸實施。(此項工作由省物價局、蘭州電監辦牽頭,省電力公司配合)
(六)有效提升運輸保障能力。切實加強運力協調銜接,抓緊簽訂和落實蘭州鐵路局與重點工業企業運輸協定,保證重點工業企業運輸需求。積極爭取鐵道部和相關鐵路局支持,著力調整運力結構和走向,努力增加外局向蘭州空車排送和限制口去向。同時,確保道路暢通,提高公路運輸保障能力。(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牽頭,蘭州鐵路局和省交通廳配合)
(七)切實加大節能減排上大壓小力度。要認真組織落實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央淘汰落後產能財政獎勵資金,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為重點工業企業項目建設騰出容量,並優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省環保局牽頭,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八)積極拓寬融資渠道。積極落實國家寬鬆的貨幣政策,充分利用銀行貸款融資、企業債券等手段,著力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重點工業企業要及時提出流動資金和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各金融機構要優先保障重點工業企業資金需求。有關部門要每個季度組織一次重點工業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具體對接,並抓好督促落實。(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省政府金融辦牽頭,省發改委、各銀行金融機構配合)
(九)最佳化配置礦產資源。加大礦產資源勘查和整合力度,引導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向重點工業企業聚集,推進資源深度開發轉化。對重點工業企業提出的資源配置需求,要優先辦理,儘快落實。(此項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經委、省政府國資委配合)
(十)優先提供建設用地。對重點工業企業提出的工業用地需求,要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加快審批進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確保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儘快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經委、省政府國資委配合)
三、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的保障制度
(一)實行工作責任制度。各級政府要將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放在經濟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著力推進重點企業加快發展。各牽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具體方案,細化工作責任,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各重點工業企業要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承擔的目標任務。各新聞媒體要強化宣傳報導,廣泛宣傳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深入報導各重點工業企業提振發展信心,加快發展步伐的經驗和辦法,以及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先進事跡,努力形成全社會推進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監督考核制度。要按照省政府關於三項指標的考核要求,制定監督考核方案,完善監督考核辦法,嚴格組織監督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確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薪酬和調整幹部的重要依據。省政府國資委要配合省委組織部搞好省屬國有及控股企業的監督考核,省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其它重點工業企業的監督考核。
(三)強化統計報告制度。省統計局要抓緊建立重點工業企業統計分析報告制度,每月10日前形成上月統計分析報告,及時報送省委、省政府領導及省委組織部、省經委、省政府國資委、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積極為省委、省政府抓好重點工業企業提供決策依據。
(四)建立政府部門聯繫重點工業企業制度。從省發改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環保局等部門抽調骨幹力量,由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組成7個聯繫重點工業企業工作組,深入重點工業企業,掌握生產經營情況,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及時上報解決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五)健全協調會議制度。由分管省長或秘書長主持,省發改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省環保局、省統計局、省中小企業局、省國防科工辦、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研究室、蘭州鐵路局、甘肅儲備局、蘭州電監辦、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省電力公司及銀行金融機構等部門領導參加,每月召開一次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協調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聯繫重點工業企業工作組、重點工業企業匯報,研究解決遇到的突出問題,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協調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