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是甘肅省人民政府2008年11月1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 外文名:Opinions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ansu Province on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ircular economy
  • 發布方:甘肅省人民政府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經濟發展方式根本性轉變,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有關規定和對試點省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循環經濟的意義。
循環經濟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徵,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變革,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發展模式,是推進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強省的重大舉措,是從根本上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
(一)發展循環經濟是緩解我省資源約束矛盾的客觀要求。我省資源儲量較為豐富,但人均擁有量相對不足,資源利用效率低下,一些重要資源非常短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著巨大的資源和環境壓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是轉變發展方式,緩解資源約束矛盾的客觀要求。
(二)發展循環經濟是我省調整產業結構的必然選擇。我省工業以資源、能源和基礎材料消耗為主,資源型、初加工型工業比重較高,以石化、有色、冶金、建材為主的採掘業、原材料工業所占比重超過70%,產業鏈不長、產業布局不盡合理等問題非常突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可以促進資源深加工,有效延長產業鏈,有效調整產業結構。
(三)發展循環經濟是克服我省環境污染的有效途徑。我省排污總量大與環境容量小的矛盾十分突出,傳統生產方式對水資源和大氣環境帶來了巨大壓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可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有效保護環境。
二、發展循環經濟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要求,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推進工業強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圍繞省委“四抓三支撐”的總體工作思路,以最佳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生產率和降低廢棄物排放量為目標,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發展抓項目為突破口,不斷加大節能減排力度,突出建立節水型社會,大力發展原材料深加工,探索以循環農業為基礎,循環工業為主體,循環第三產業為補充的循環經濟體系,在資源節約、清潔生產、廢物利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一條符合甘肅實際、符合科學發展的路子,實現生產清潔化、生活環保化和生態良性化,構建循環型和諧甘肅。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建立最佳化配置的新資源觀,儘可能以多種方式實現產品的多次使用,在產品生產和服務過程中儘可能減少資源的消耗和廢棄物、污染物的產生,並延長產品的使用周期,促進廢物多級資源化和資源利用的良性循環,實現資源投入最小化和廢棄物的最小排放。
二是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突出近期工作重點,優先抓好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循環經濟的發展,通過企業、園區、城市三個層面的互動促進、協調推進,使循環經濟建設逐步深入並取得明顯成效。注重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效應,加大典型宣傳力度,引導面上工作開展。
三是堅持以人為本、協調發展的原則。將發展循環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技術進步、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加強企業管理相結合,改變傳統的生產模式,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循環利用和可持續利用,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的協調發展。
四是堅持政策引導、市場調節和公眾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企業的主體作用和公眾的參與作用,促進各企業、各產業、各區域向循環型發展的方向轉變。提高企業清潔生產、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循環經濟發展的氛圍。
五是堅持評價指標體系和目標考核制度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並實施有效的評價指標體系和目標考核制度,對一些重點行業實行定額管理,並與考核績效掛鈎,增強可操作性。
六是堅持政策激勵與法律保障相結合的原則。研究制定和實施激勵政策,加大對循環經濟的投資傾斜、財稅優惠、專項扶持、表彰獎勵等激勵政策,調動社會各界對發展循環經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構建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大監管力度,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總體目標。到2012年,初步建成節約型循環社會,基本形成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機制。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經濟發展方式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循環經濟意識明顯提高,在政府、社會、公眾中形成一種共識和氛圍。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得到實施並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各種循環經濟產業鏈有機組合併初步形成規模。
資源產出指標:全省資源產出率達到1200.1元/噸,比2005年增長43.8%。
資源消耗減量化指標:萬元生產總值綜合能耗為1.76噸標準煤,比2005年下降22.12%;萬元生產總值水耗338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46.4%;萬元生產總值電耗1896.7萬千瓦時,比2005年下降25.1%。
資源再利用指標:工業固體廢棄物再利用率達52%,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達52%,農業秸稈再利用率達58.8%。
廢棄物資源化指標:廢鋼鐵回收利用率達69.3%,廢有色金屬回收利用率達76.3%,廢紙回收利用率達58%,廢玻璃回收利用率達34.3%,廢塑膠回收利用率達48.1%,廢橡膠回收利用率達76.9%。
廢棄物排放(含處置)降低指標: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含處置)降低率達42.2%,工業廢水排放降低率達15.9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70%。
污染物的總量控制指標: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要控制在52.02萬噸,比2005年下降7.6%;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要控制在16.42萬噸,比2005年下降9.8%。
三、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
(一)重點領域。
1.循環型工業。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提升石化、有色冶金、電力、煤炭、建材等行業的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後生產能力。圍繞核心資源、核心企業,大力延伸產業鏈,推進產品鏈、產業鏈之間的延伸和耦合,通過不同企業、行業之間的資源共享和產業共生組合,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通過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合理確定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合理布局對環境影響大的工業項目。提高管理水平,實現生產要素的最佳化配置,減少工業生產領域自然資源的消耗,減輕工業經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依賴程度,提高經濟的發展質量。依法推進清潔生產,促進環保產業發展。按照循環經濟試點省的要求,以發展循環型工業為主導,加快編制各項產業規劃,加強能源消耗的管理和統計。積極申報國家節能和資源環境項目。到2012年基本形成以大型重點企業為依託,以支柱產業為基礎的循環型工業體系。
2.循環型農業。以農業節水為重點,大幅提高農業資源利用效率和廢棄物資源化率,實現農產品的無害化、綠色化、有機化和農業生產高效化。積極推行立體農業型、清潔能源型、生態能源型、設施農業型、休閒觀光型等循環農業模式。大力推廣沼氣工程,將廢棄物能源化、肥料化和飼料化。大力發展節約型農業,積極推廣少用土地、化肥、農藥,少耗水、電、油的新技術和新品種。大力發展特色農業,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業水平,延伸產業鏈,拓展農業產業化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積極開展鄉村清潔工程,實現家居生活清潔化,促進農村生產生活的良性循環。
3.循環型園區。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規劃、建設園區,實現資源共享和產品互換,使園區內一個企業的廢棄物成為另一個企業的資源或能源。發展園區集中供能和廢棄物集中處理處置系統,最大限度地實現流失物料回收和廢棄物回用,逐步建立起企業間、產業間物資能源互換或轉換的供求關係,形成循環利用的格局。各園區要按照發展循環經濟要求,引入關鍵項目,加強資源的綜合利用,降低企業綜合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積極鼓勵園區按資源共享、延長產業鏈進行招商引資,形成產業集聚。積極探索集中供熱、供水等措施,以做到共享公共資源,改善園區環境,提高園區競爭力。
4.循環型第三產業。圍繞節能、降耗、節水、減污和增效等,重點在餐飲、賓館、信息服務、物流、商貿和旅遊等領域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建設蘭州、天水、嘉峪關―酒泉三大物流中心,完善物流基礎設施和信息平台,依託大型企業的倉儲、運輸、分裝等設施,提高物流業的社會化、規模化和信息化程度,實現物流過程中的資源消耗和廢棄物排放最小化。加快循環型經濟資料庫建設,建立各行業有關發展技術、政策法規、標準規範、重點項目等情況的資料庫,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信息指導。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垃圾回收和利用系統及廢舊物質回收系統,逐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選擇一批重點服務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和國際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以培育蘭州、天水、敦煌三座國家優秀旅遊城市為中心,大力發展生態旅遊,構建循環型旅遊發展的空間格局。通過宣傳和教育,促進城市綠色消費,倡導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與消費觀念。
(二)重點產業鏈。
1.冶金有色產業鏈。採用先進技術,更新工藝設備,進一步降低能耗、水耗、物耗水平,提高能源、資源循環利用率。加大有色金屬再生資源進行回收與利用,提高深加工能力和技術水平,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通過有色、冶金行業上下游企業間的有效銜接,提高伴生礦利用程度,深入利用廢渣、廢氣、廢水,力爭實現“負能”冶煉、廢水“零排放”和廢渣全利用。
2.石油化工產業鏈。加強對水處理系統設備的改造,進一步提高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率。要降低煉油和化工生產能耗,提高石油煉製裝置的開工負荷和換熱效率;大力推進大型合成氨裝置節能改造,加強餘熱回收利用。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加大乙烯、合成橡膠等產品質量,提高精細化工產品比重。
3.煤電化工產業鏈。圍繞重點產煤區,研發推廣先進技術,加大對廢水、尾氣及尾礦渣等固體廢棄物的循環利用,適當開發殘棄難采的煤資源。以熱電公司為重點,以提高燃煤發電效率、降低水耗和煙氣除塵脫硫為中心,通過加裝脫硫裝置等措施,減少消除工業廢氣。要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的充分循環利用。加快城市集中供熱,積極推進熱電聯產及熱能梯級利用。加快實施煤電化工一體化,重點發展甲醇、二甲醚、尿素、合成氨、烯烴等煤化工產品的生產,實現煤炭資源的加工增值。
4.清潔能源產業鏈。充分發揮我省清潔能源的資源優勢,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全面開發河西走廊豐富的風力資源,積極推進酒泉1000萬千瓦風電基地及配套電網建設,“打造西部陸上三峽”。適時發展核電項目。開發利用河西走廊和瑪曲等地區豐富的太陽能資源,發展太陽能供熱與建築一體化的生態建築。要大力推廣農村沼氣利用,開發利用地熱等清潔能源。
5.建材及新材料產業鏈。實行總量控制,加速淘汰水泥、玻璃等落後工藝和落後產品,發展新型乾法水泥,最佳化水泥產業結構,充分利用電石渣、粉煤灰資源來生產水泥。調整平板玻璃工業結構,發展先進的浮法工藝。積極擴大廢玻璃生產泡沫玻璃產能,不斷擴大套用領域。發展新型建材及製品,積極推廣套用新型牆體材料以及優質環保節能的絕熱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
6.生態農業及特色農產品、中藏藥產業鏈。充分發揮特色農產品資源優勢,推行產業化運作模式,積極培育一批產業鏈長、市場份額大、帶動作用強的龍頭企業,形成與農業優勢產業帶相適應的加工布局。推進農業剩餘物的資源化。推廣農產品加工過程中的廢棄物處理和綜合利用關鍵技術,著力降低加工過程中廢棄物的排放量,提高資源的循環利用水平。
7.裝備製造產業鏈。積極延伸產業鏈,加大再製造水平,回收廢舊零部件,重點推進石油鑽采、煉化設備、數控工具機、風電設備、光伏電源等產品的發展。採用先進技術,進行產品的再生產,通過技術改造、更新,延長產品使用壽命。
(三)重點基地。
1.蘭(州)白(銀)循環經濟工業基地。依託蘭州石化、白銀公司、蘭州鋁業、蘭石、蘭電等大型骨幹企業,重點發展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裝備製造業和生物製藥。以實現最佳化產業結構、礦產資源城市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實現石油、有色金屬冶煉及加工,新材料以及廢棄物的循環利用。
2.平(涼)慶(陽)循環經濟工業基地。依託華亭煤業、慶陽煤田和石化的開發煉製,大力發展煤電、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等高附加值產業,提高資源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水平,重點發展甲醇、二甲醚、合成氨等煤化工產品,實現“煤、電、化、運”一體化。
3.金昌循環經濟工業基地。依託金川公司和金化集團,以有色金屬冶煉廢氣循環利用和初級化工產品深加工為重點,構建有色行業與精細化工行業間的循環經濟產業鏈,發展鎳、鈷、銅冶煉、壓延產品、粉體材料及合金材料產業,培育發展硫化工、磷化工、氯鹼化工等下游產業,不斷延伸循環產業鏈。
4.酒(泉)嘉(峪關)循環經濟工業基地。重點發展以風力發電為主的清潔能源和適應風電電源特點的高附加值的金屬壓延產品等高載能產業,通過風能等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著力打造能源大省,使我省成為西電東送的重要基地。
(四)重點環節。
1.資源開發。加大煤炭、冶金有色、非金屬礦等重要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標準,推廣先進適用的開採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礦產資源回採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加強資源開採過程中共伴生資源和尾礦、碎石的綜合利用,重點做好煤層氣、煤矸石、煤泥、礦井排放水及其他稀貴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
2.資源消耗。以節水為重點,大力開展農業節水、工業節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水資源利用量,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最佳化產品設計和生產工藝,降低單位產品能耗、物耗和廢物排放,提高單位資源的產出水平。在水泥、鋼鐵、有色等高耗能行業,鼓勵利用餘熱、余壓、余能生產電力和熱力。在電力、紡織、造紙等高耗水行業,鼓勵水資源梯級利用。在石化、化工等行業,鼓勵回收餘氣、尾氣及殘液中的化工產品。
3.廢物產生。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控制,推動各行業合理延長產業鏈,加強對廢物的循環利用。在冶金、電力、煤炭、建材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量較大的行業,鼓勵利用廢渣生產新型建材產品、鋪路和回填等。在造紙、釀造、製革等廢水排放量較大的行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提高水循環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河道污泥的資源化利用。推進秸稈、廢舊農膜、禽畜糞便的綜合利用,大力發展農村沼氣,改善農村能源結構和環境面貌。
4.再生資源產生。引導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向規模化發展,儘快形成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以廢舊機電產品、廢舊輪胎、有色金屬等為重點,實施綠色再製造和回收利用工程。加快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選系統,不斷完善廢金屬、廢塑膠、廢紙等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建立生產和消費者合理分擔處理費用的責任制度。
5.社會消費。引導消費行為,倡導綠色消費,儘量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勵使用再生產品、綠色產品、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和環境標誌產品。推廣綠色包裝,制止過度包裝等浪費資源的行為。用法律手段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提高公共機構能源使用效率。政府機構要逐步實行綠色採購。
四、發展循環經濟的科技支撐。
加強技術創新、推廣和導向。建立和完善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創新機制,把循環經濟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列入重點技術創新計畫和科技攻關計畫,加強重大關鍵技術和研究開發力度,推動技術創新。加強國際、國內技術交流合作,大力引進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強化共性和關鍵技術的推廣套用,努力突破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省直有關部門要區分行業、區域的不同情況實施分類指導,制定資源集約和綜合利用、水資源節約利用、能源節約利用、重點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具體推進計畫,推廣套用節能、節水、低耗、環保型裝備。省發改委要會同省科技廳、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發布發展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導向目錄,並不斷加以補充和完善,引導社會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省財政廳等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定期發布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等產品(設備)政府採購目錄。要制定出台我省政府採購貫徹實施辦法,確保列入目錄的產品或設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或強制)採購。
五、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引導。
(一)加強規劃指導。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循環經濟試點省的要求,在《甘肅省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各市州、各部門、各行業的發展循環經濟規劃。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類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充分體現循環經濟理念,紮實推進循環經濟。試點市州、園區、企業要按照要求加快試點規劃建設步伐。
(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圍繞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重點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高新技術和新興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旅遊文化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環保產業,提高非資源依賴型產業的比重,形成多元化的新型支柱產業。加快產業轉型步伐,嚴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產業的發展。提高資源消耗大、污染嚴重產業的市場準入門檻,限制和淘汰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
(三)抓好循環經濟試點示範工作。充分利用我省被列為全國循環經濟試點省的機遇,大力推進全省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支撐技術、試點工作成效評估等工作,加快全省行業、領域、園區和城市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提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園區和城市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為加快全省發展循環經濟提供示範和借鑑。試點企業要在資源產出率、單位產品資源消耗方面力爭達到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國際國內先進水平;試點企業、園區在固廢和廢水排放方面要以實現“零”排放為目標;試點城市要提出減少固廢和廢水排放方面的總量控制目標。抓好全國十大循環農業示範市天水試點。
(四)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切實增加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投入,對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項目和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要納入各級投資計畫,給予直接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給予金融支持,吸引民間投資向循環經濟和產業生態化項目傾斜。各級政府視財力狀況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專項資金,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研究、技術推廣、示範試點和宣傳培訓等。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對循環經濟重點項目的支持。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加大對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污染防治項目的投入。
(五)發揮價格槓桿促進作用。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價格和收費政策。建立水、電、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利用水價和電價,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盲目發展,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節約使用和有效保護。加大實施峰谷電價力度,嚴格執行按國家產業政策制定的差別電價政策,對國家淘汰和限制類項目及高能耗企業嚴格實行差別電價。通過價內補助辦法,引導消費者使用節能、節水型綠色消費品和廢棄物再生品。
(六)制定和落實財稅政策。對發展循環經濟企業給予直接投資、財政貼息、財稅優惠等。對節能型企業進行適當補助和資助,對綠色產品的推廣套用進行適當補貼。完善資源再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允許的政策範圍內,對資源回收利用、綜合利用項目,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節約和再利用的稅收政策。對不易回收的大宗資源可實行收費或押金制度。企業用於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允許在稅前扣除。
六、發展循環經濟法規和標準體系。
(一)加強法規體系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儘快研究制定甘肅省建設循環經濟促進條例、清潔生產促進條例等地方法規。及時制定節能、節水、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法律法規的實施辦法。制定實施生態保護、固體廢棄物回收利用、節約能源、節約用水等條例和循環經濟定量考核實施辦法。鼓勵試點城市出台促進發展循環經濟的規章制度。
(二)加快標準體系和核算制度建設。加強資源節約標準化工作,制定重點耗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重點用水行業取水定額標準,完善主要用能設備及重點用水行業取水定額標準和主要耗能、耗水行業節能、節水的設計規範。組織修訂主要耗能(水)行業節能(水)設計規範;制定全省高耗能、高耗水行業市場準入標準和合格評定製度,制訂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和涉及循環經濟的有關污染控制標準。建立和完善強制性產品能效標識、再利用產品標識、節能建築標識和環境標誌制度。加強節能、節水、環保產品認證。建立循環經濟統計核算制度,積極開展循環經濟的統計核算,加強對循環經濟主要指標的監測分析。
(三)加大監管力度。省經委、省環保局、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等相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礦產資源集約利用、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將發展循環經濟與環境保護工作緊密結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對企業廢物排放和處置的監督管理,開展企業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質監、工商部門要加大對節能、節水、環保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力度,規範生產和流通秩序。
七、發展循環經濟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意義,增強緊迫性和責任感,切實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工作機制,建立甘肅省發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省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市州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發展循環經濟的考核辦法並納入目標責任制,明確責任,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
(二)抓好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網路作用,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宣傳,通過舉辦專題講座、研討會、經驗交流會、成果展示會、印發宣傳品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相關知識,宣傳先進典型,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對發展循環經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大意義的認識。建設甘肅省循環經濟信息平台,建立甘肅省循環經濟論壇,定期舉辦循環經濟研討會與專家諮詢會。大力倡導節儉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社會風尚,引導合理消費,規範消費行為,逐步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科學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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