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
  • 地點:中國山西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是我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建設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的有效途徑,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國家促進中部崛起的戰略機遇,以提高資源利用率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積極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在生產、流通、消費、回收等環節落實循環經濟理念,在企業、園區、社區、區域等層次著力推進資源循環式利用、產業循環式組合、區域循環式開發,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適合山西特點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和保障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建設國家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構建充滿活力、富裕文明、和諧穩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二、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10年,初步形成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生態環保型的循環經濟體系框架,構建資源再生、產業延伸的循環經濟承載平台。全省產業結構趨向合理,經濟成長方式得到明顯轉變,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廢棄物排放量明顯減少。建成一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重點企業、生態園區、綠色社區和區域,試點企業開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廢物循環利用,試點園區基本完成循環經濟基礎設施功能建設,試點區域建立起循環經濟基本框架。煤炭、焦化、冶金、電力、煤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的規模以上企業全面實現清潔生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循環模式的普及率達到40%以上,高載能產品的能耗、水耗、原材料消耗降低到國家平均水平;全省條件適宜的農村,沼氣與種、養、加相結合的循環經濟模式普及率達到40%。
(二)主要指標
資源回收率指標:煤炭資源總回收率提高到60%,煤礦井下瓦斯氣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鋁土礦為主體的共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0%。
資源生產率指標:萬元GDP綜合能耗5年下降25%,萬元GDP耗水量下降35%,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85%,農業灌溉水有效係數提高到0.56,節水灌溉面積達到75%,城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築嚴格執行節能50%的標準。
二次資源利用率指標:冶金高爐煤氣、焦爐煤氣和工業餘熱余壓利用率分別達到90%、70%和60%,洗中煤、煤泥綜合利用率達到100%,礦井廢水復用率達到6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城市污水回用率達50%以上。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率達到70%以上,秸稈等農作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65%。
廢物排放率指標: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化學耗氧量(COD)排放量下降13%,萬元GDP二氧化硫排放強度小於26千克,萬元GDP煙塵排放強度小於18.6千克,萬元GDP化學耗氧量(COD)排放強度小於12.5千克,萬元GDP廢水排放強度小於30噸。
三、重點任務
“十一五”期間,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循環經濟試點省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以煤炭、焦炭、冶金、電力、煤化工、建材等行業為重點,大力提高能源、水、礦產和土地等戰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水平,同時帶動農業、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循環經濟發展;以消費領域廢棄物為切入點,全面促進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方式的轉變,建立循環型社會;充分發揮試點單位“以點帶線,以線促面”的作用,全省範圍內在企業、行業、園區、社區、區域5個層面組織實施循環經濟試點工程,全省確定30個循環型企業(其中20個工業企業,10個農業和服務業企業)、10個生態經濟園區(其中3個生態農業示範園區、4個以企業為主體的生態工業園區和3個循環型高新技術及生態物流園區)、11個社區,11個縣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探索模式,積累經驗,完善政策、技術和經濟措施,逐步形成重點突出、全面推進、齊抓共管的循環經濟發展大格局。
(一)企業層面
1.工作任務
強化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從源頭減少廢物的產生,夯實發展循環經濟的微觀基礎。通過實施能耗定額、用水定額和污染物排放限額,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加快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資源綜合利用,實現資源消耗“減量化”。“十一五”期間,每年完成100個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清潔生產運行機制。
2.主要措施
優先採用可利用的廢物或二級原材料,對容易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原材料,積極尋求可替代物;產品採用易回收、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降解的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棄物的產生;在生產和服務過程中加強節能管理,開展系統節能,全面降低能源消耗,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評價制度;鼓勵廢物、餘熱的回收和再利用,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和中水回用;企業要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的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情況進行監測。
(二)行業層面
1.工作任務
推進結構調整,建設節約型產業體系。在產品結構調整上,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延長產業鏈,降低產品消耗;在產業結構調整上,重點提升煤炭、焦化、冶金、電力、煤化工、建材等產業的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後生產能力,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產業間相互融合,提高產業規模經濟效益及資源集約化利用水平。
2.主要措施
煤炭行業統籌規劃煤炭資源,改進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推進循環利用,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煤炭勘查和開發的準入門檻,調整改造中小煤礦,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推廣普及礦井疏乾水利用、煤泥浮選、煤水閉路循環技術;鼓勵利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燃料生產電力和新型建材產品。加快建設沁水煤田南部的晉城礦區、沁水煤田北部的陽泉礦區、河東煤田中段的柳林礦區煤層氣開發利用示範項目,發展煤層氣發電、煤層氣制甲醇、二甲醚等。
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內的小型煤礦數量減少70%,年產30萬噸以上礦井的煤炭產量要占到總產量的90%以上。全省煤層氣開採規模達到60億立方米,煤炭洗選比重達到70%以上,噸原煤開採耗電降到30千瓦時,煤炭回採率達到75%以上。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和大型煤礦主要工業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法規標準,大中型煤礦礦井水復用率達到70%以上,排放達標率100%,大型煤礦的土地復墾率達到60%,礦區可綠化區域內草木覆蓋率達到70%以上。煤矸石利用率達到當年排放量的70%以上,煤泥利用率達到100%。
焦炭行業嚴格貫徹《山西省焦化產業管理條例》,在嚴格控制總量、淘汰落後工藝、最佳化產業布局的基礎上,推廣普及乾熄焦、地面除塵站、煤氣淨化工藝和煉焦自動化控制等技術。鼓勵煉焦企業區域集中,促進焦油、粗苯、焦爐剩餘煤氣回收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大力發展焦爐煤氣制甲醇、合成二甲醚、發電;擴大焦油加工生產能力;焦化酚氰廢水處理率達到100%,提高廢水循環利用水平;加快推進焦化產業的集約化發展,培育山西焦煤集團和山西焦炭集團兩個千萬噸以上的焦化集團。
到2010年,關閉淘汰落後生產能力4000萬噸以上,焦炭企業數量減少到150家左右,企業平均規模達到60萬噸以上。噸焦耗新水控制在2.5立方米以下,水循環利用率達到85%以上,噸焦耗電量控制在35千瓦時以下,焦爐煤氣利用率達到95%以上。可吸入顆粒物減排18.9萬噸、苯並芘減排79噸、二氧化硫減排8.5萬噸以上。
冶金行業加快淘汰落後工藝裝備,大力推廣乾式除塵,加強煙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提高冶金廢水重複利用率,推廣副產煤氣二次能源利用技術和高<轉>爐廢渣利用技術的套用,開發高爐噴吹廢舊塑膠、廢舊輪胎顆粒等再生資源的利用技術。
到2010年,全部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噸鐵高爐入爐焦比降到380公斤以下,高爐噴煤比達到145公斤以上,噸鋼耗新水降至8立方米以下,噸鋼取新水降至5立方米以下,重點企業噸鋼綜合能耗降至0.73噸標煤,噸鎂耗原煤低於10噸標煤,噸鋁綜合能耗不大於9.47噸標煤,噸銅綜合能耗不大於4.26噸標煤。重點企業廢氣排放量減少30%,廢水全部實現閉路循環,固體廢棄物儘可能綜合利用。
電力行業加快對現有發電設備的改造力度,以提高燃煤發電效率、降低水耗和煙氣除塵脫硫為目標,推廣節能、節水、環保新技術,減少對資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逐步依法關閉單機容量較小的常規燃煤機組;積極推進熱電聯產及熱能梯級利用;開發採用礦井疏乾水、城市中水等在電力生產中的套用技術;加快10萬人以上城市集中供熱建設;積極開發煤層氣、風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鼓勵發展一批洗中煤、煤矸石、煤氣綜合利用電廠和熱電聯產電廠,總容量控制在500萬千瓦。
到2010年,火電廠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60克標煤/千瓦時,新建燃煤電廠供電煤耗不得大於320克標煤/千瓦時,單機30萬千瓦以上火電廠耗水量不得高於0.15立方米/秒・百萬千瓦,新建火電機組採用中水、礦井水比例達到80%以上;火電機組廠用電率平均降到6.2%以下,電網網損降至1.6%以下,粉煤灰綜合利用率、脫硫副產品利用率均達到100%,太原、大同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5%,其他地級市達到50%。
煤化工行業以延伸產業鏈和加強污染治理為重點,圍繞“肥、醇、炔、苯、油”五條主線,依託我省豐富的煤焦資源和能源優勢,以煤化工大企業集團為龍頭加快煤化工特色經濟園區建設。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提高精細化工產品的比重;推進催化裂解煙氣能量回收、合成氨氣體淨化和針狀焦等新技術的套用,提高生產過程中污水回收利用和餘熱余壓綜合利用水平。
化肥工業要優先發展焦爐氣和劣質煤造氣生產尿素項目,單套裝置規模不得低於年產18萬噸合成氨、30萬噸尿素生產能力。甲醇工業要優先發展焦爐氣和劣質煤生產甲醇項目,單套裝置不得低於年產10萬噸的生產能力。鼓勵發展甲醇下游深加工項目,積極推進醇醚燃料、甲醇制汽油以及甲醇制低碳烯烴等項目開發引進;乙炔化工要積極發展電力-電石-化工-建材產業鏈;粗苯加工利用要積極鼓勵發展粗苯加氫精制裝置,逐步淘汰現有酸洗法苯精製裝置和工藝,鼓勵發展苯胺、己二酸、順酐法1,4-丁二醇等粗苯下游化工產品項目;禁止建設10萬噸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裝置,鼓勵採用連續精餾工藝建設單套裝置加工能力達15萬噸及以上的煤焦油加工裝置。
建材行業鼓勵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具有憎水、中強、輕質、防火、無毒、無味等特點的全無機保溫隔熱材料及製品。鼓勵發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廢渣為原料的新型水泥,鼓勵重點企業發展4000噸及以上新型乾法熟料生產線。推廣套用新型乾法窯外分解、窯尾餘熱發電及利用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生產“生態水泥”等工藝技術;陶瓷及耐火材料生產要淘汰倒焰窯等落後窯型,鼓勵發展隧道窯技術;平板玻璃生產發展先進的浮法工藝技術;改善燃燒系統,工業窯爐使用焦爐煤氣替代發生爐煤氣。
到2010年,全省新型乾法水泥、浮法玻璃、新型牆體材料產量占總產量的比重分別達到80%、100%和60%,新增高摻量工業廢渣的水泥800萬噸,年利用工業固體廢渣240萬噸。噸水泥綜合能耗分別降至128千克標準煤,每重量箱浮法玻璃綜合能耗降至24千克標準煤,水泥、陶瓷和耐火材料、玻璃行業餘熱基本實現回收利用。
(三)園區層面
1.工作任務
生態農業園區以發展生態農業為重點,構建農村生物質能源循環鏈;以畜牧養殖為重點,構建食物梯次利用循環鏈;以農產品加工為重點,構建工農業互相融合的循環鏈。從區域生態資源優勢和立地條件出發,結合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大運沿線的盆地平原地帶大力發展糧、棉、蔬菜等高產高效農業種植業和園藝、花卉等經濟作物相結合的生態農業,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有序發展觀光休閒農業;東、西兩翼的太行、呂梁山區,重點發展以小雜糧、乾鮮果、中藥材、山地蔬菜等立體種植為主的生態農業,建立以專用化、區域化、特色化、品牌化、優質化為特色的紅棗、核桃、小雜糧等農產品基地;雁門關生態畜牧區突出發展畜牧業,發展循環型畜禽規模養殖業和畜產品加工業。
生態工業園區按照循環經濟理念和“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的原則,最佳化資源配置,培育循環經濟示範基地。通過產業園區形式,引導生產要素向優勢產業集中,推動重化工業向環境容量大、資源條件好的區域轉移,促進產業集聚、行業集中、用地集約,形成資源節約的生產力布局。太原市要利用省會城市和老工業基地科技人才聚集、大型骨幹企業相對集中的優勢,搞好不鏽鋼生產加工基地和高新技術基地建設。晉北地區要加大潔淨煤技術開發力度,發展大型火電機組,推進煤電聯產,建設優質動力煤基地和清潔能源基地。晉中地區要著力延伸產業鏈條,加快煤焦基地建設。晉東南地區要依託資源優勢,加快建設大型煤化工裝置,建設新型煤化工基地。晉南地區要依託優勢企業,大力發展鋁、銅、鋅、鎂等有色金屬深加工產品和無機鹽化工、日用化工、精細化工產品,建設有色金屬工業基地和化學工業基地。
2.主要措施
生態農業園區要以村鎮和畜牧龍頭企業為單位,大力發展有機肥和無公害農產品,綜合利用秸稈,利用和處理好畜禽糞便,在推廣戶用沼氣池的同時,積極推進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及農村生活污水沼氣化工程建設,基本治理大型養殖場排出糞便、污水所造成的污染,促進農業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的多層次利用和良性循環。推廣與精細農業相適應的優良品種和投入品減量技術,限制和限量使用農藥,降低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廣節地、節水、節種、節肥、節藥等技術,發展設施農業,建立品種優質化、生產集約化、產品安全化、管理科學化的新型生態農業模式。推進農業產業化向深層次發展,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聯盟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推進標準化、集約化、無公害化生產,形成一批綠色農業產業綜合開發園區,建成一批綠色農產品種養加一體化園區,著力提高生態農業的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工業園區要抓好園區內的規劃布局,提高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水平,完善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機制。積極引導企業向園區集聚,發揮產業集聚和工業生態效應,形成資源高效循環的產業鏈。新上的重點項目原則上都要進入相應的工業園區;中心城區工業項目要結合城市改造調整最佳化進工業園區;條件成熟地區的零星工業點也要逐步進入工業園區,形成產業集聚、土地集約、工業集中、管理集成的發展格局。同時,從嚴把握項目準入條件,對入園企業提出土地、能源、水資源控制目標,園區內各企業儘可能降低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園區要加強從原料入區至產品、廢物出區後的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影響。努力提高工業園區土地利用率、投資強度及容積率,列入試點的園區投資強度應達到每畝120萬元以上。
加強分類指導和整合。對現有園區按照循環經濟的模式進行改造,對基礎設施較好、規模較大、產業檔次較高、集聚功能較強、產出效益較優的工業園區,要重點培育和發展,充分發揮這些工業園的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對有一定基礎的工業園,引進關鍵補鏈項目,通過產業、基礎設施、管理機構的整合,形成協調發展態勢;對新建工業園區要加強規劃指導,明確產業定位和發展目標,按照循環經濟的模式進行建設,園區內企業(生產單元)之間要儘量實現廢物和副產物的互相利用、能量和水的梯級利用、基礎設施的共享,推動不同產業和企業產業鏈的延伸和耦合,形成企業或產業之間的生態網路,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廢物排放的最小化。
(四)社區層面
1.工作任務
建設綠色社區社區發展要充分考慮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節約和集約使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圍繞有效利用城鎮土地和閒置房源,促進建設節約用地,合理開發,抓好社區綠化、美化、淨化、亮化工作,新建住宅小區要建立中水循環利用,垃圾分類處理、立體綠化和智慧型化信息服務管理系統,同時逐步推進現有住宅小區的改造。
發展生態村莊抓好中心村規劃建設,引導村民集中居住,節約建設用地。集中建設公共設施,加快改水、改廁、改圈、改電、改路步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改善農村能源消費結構,因地制宜發展小型水電;大力推廣沼氣,使用節能灶,增加有機肥來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積極發展庭院經濟,形成果樹栽培、花卉種植、家禽飼養相互促進的立體種養小循環。
2.主要措施
民用和公共建築要嚴格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建設熱量分戶計量及溫控系統。2006年起,全省城市新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全部執行節能50%設計標準;對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築逐步實行節能改造。推廣套用混凝土攪拌/澆注一體化設備和新型牆體材料,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推廣和普及使用煤矸石、粉煤灰燒結空心磚及冷擠壓成型爐渣磚;組織實施太陽能建築一體化和地熱能綜合利用示範工程,積極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的套用,逐步建立建築廢棄物強制性限期處置制度。到2010年,新型牆材生產量占牆材生產量的比重達到65%以上,城市規劃區內套用比例達到100%,農村中套用比例大幅度提高。
抓好社區“三廢”處理和循環利用。建設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處理體系,逐步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和資源化水平。推動社區公共設施使用節能、節水、無污染或輕污染的產品,推廣高效節能冰櫃、空調、電視、電腦等環保型電器,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的標準,建設社區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設施,加強社區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綠色社區創建活動。
(五)區域層面
1.工作任務
推進生態城市建設,將城市污水處理及回用、垃圾回收處置與建設循環經濟型產業結合起來,將企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與解決結構性污染結合起來,倡導綠色消費,提高生活水準,努力建設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生態城市新模式。
2.主要措施
嚴格規劃管理建設用地科學劃定適宜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合理確定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最佳化城市功能分區;引導人口向城鎮集中,企業向園區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積極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輕工、電子、醫藥等項目提倡建設3-5層廠房,積極引導農民統一建設多層住宅,實現土地資源利用由外延粗放型向內涵集約型轉變。
抓好城市節水在中小城市組織實施區域性中水回用示範工程,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排水管網改造。從2007年起,3萬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築均須建設中水回用設施,提倡執行分質供水,自來水、中水雙水入戶。到2010年,新建建築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75%。
加快建立垃圾分類回收和處理系統爭取在“十一五”中期,試點區域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居民生活區垃圾收集設施均改用分置式,實行垃圾分類回收。圍繞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鼓勵企業、社區、個人投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引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向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方向發展。
努力構建節約型消費模式積極倡導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與消費觀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要優先採購節能節水認證產品、環境標誌產品和再生產品;鼓勵賓館、酒店、餐飲、洗浴業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費;遏制過度包裝、奢侈消費等浪費資源的行為,引導採用可再生、能回收的材料,減少包裝廢棄物。開展創建“綠色飯店”、“綠色醫院”、“綠色學校”等活動,積極推進生態旅遊、生態物流和生態服務業發展。
四、政策措施和機制保障
(一)樹立循環經濟發展理念
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認識資源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聯繫,徹底扭轉重開發、輕節約,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擴大、輕內涵發展,重眼前局部、輕長遠全局的思想觀念,切實改變片面追求GDP增長,忽視資源節約和可持續發展的傾向。要結合實際,理清發展思路,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加大措施,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二)加強發展循環經濟的組織保證
成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地稅局、環保局、統計局、林業廳、質監局等部門組成的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領導組,組長由分管副省長擔任。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全省循環經濟發展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等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省農業循環經濟、工業循環經濟、服務業循環經濟以及社會循環經濟發展的組織、指導和推進工作。各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將循環經濟推進工作納入到各級政府領導幹部的政績考核範疇。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會同省有關部門確定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園區、社區和區域。市、縣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確定本區域內的循環經濟試點,加強對循環經濟項目建設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大力推進煤矸石發電、摻燒城市生活垃圾發電、餘熱壓差發電、工業廢棄物循環再生利用、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農村能源開發、可再生資源的回收、城市中水回用、城市垃圾分類回收、居民建築和公共建築的建築節能等十大工程建設。
省統計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國民經濟發展的綠色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將環境損失、資源代價等指標納入評價體系,並定期公布,以全面真實反映經濟發展的質量,促進循環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三)加快制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具體推進計畫,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全省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主要包括:全省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和工業循環經濟(煤炭、焦炭、冶金、電力、煤化工、建材等行業專項規劃)、農業循環經濟、服務業循環經濟、園區循環經濟和社會循環經濟發展的專項規劃。
制定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工業示範園區、農業示範園區、綠色社區標準,研究循環經濟的資源效率標準、能源效率標準、廢棄物排放標準等。積極引導企業取得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研究制定綠色產品、綠色企業的評價標準和方法,推進綠色企業和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完善監管辦法。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綠色產品標準體系,並在食品行業中實行綠色標誌產品制度。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循環經濟發展的具體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循環經濟建設。
(四)完善循環經濟發展的經濟政策
制定完善的發展循環經濟政策措施,運用經濟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對重大循環經濟建設項目要優先核准或備案,優先列入重點項目計畫;對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的重點工程和示範工程應優先實施,優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產要素供應;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落實國家促進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及環保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調動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積極性。
積極培育具有產業特色的各類再生資源市場,以市場帶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並促進產業化。規範廢棄物回收、拆解市場,防止循環不環保現象出現,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按照“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建立生態效益的補償機制,發揮市場的有效調節作用。
加大對發展循環經濟的資金投入。各級財政和各有關部門安排的各類建設資金,要向發展循環經濟傾斜,優先支持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和示範項目;各級財政要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經費給予保障,以更好地推動此項工作。
(五)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科技支撐體系
加強以技術開發中心建設為重點的企業自主創新體系建設,把淘汰落後、節約資源、回收再生利用作為企業開發創新的重要內容。健全內部開發創新、人才培養、技術管理、項目招標、對外合作、績效獎勵等機制。積極開展產學研聯合,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國際、國內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引進、消化、吸收先進設備和工藝。要把節能、環保作為固定資產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論證的重要評估內容,限制、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項目,鼓勵支持低能耗環保型項目建設。
發揮協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節能技術服務中心、清潔生產中心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循環經濟信息系統和技術諮詢服務體系,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循環經濟技術、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開展宣傳、諮詢、培訓、推廣等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委、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我省鼓勵發展的節能、節水、節材、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設備目錄。引導企業引進發展循環經濟的先進技術,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重點開發和示範推廣“八大技術”:資源節約和替代技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相關產業連結技術、大宗工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技術、工業廢水處理及循環利用技術、廢舊產品回收及再生利用技術、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與處理技術、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技術。
(六)強化執法和管理力度
要認真貫徹國家《節能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礦產資源法》、《環保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能源、水資源和環境影響論證評價制度,節能、節水產品認證和市場準入制度,水資源統一管理和節水管理制度,用能設備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要按照集約用地要求,落實經營性土地定額、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按照科學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審批礦業權。要加強各資源消耗企事業單位的基礎管理,健全資源綜合利用的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循環經濟宣傳教育工作要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積極開展循環經濟宣傳活動,普及循環經濟知識,提高全社會的資源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大力倡導綠色消費,推廣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新理念。通過學校開展資源短缺的基本國情、省情教育和舉辦各類培訓班,對廣大中小學生和公眾,在全社會積極倡導節約、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資源節約、回收利用廢棄物、保護環境變成全民的自覺行為,逐步形成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舉報制度,鼓勵檢舉揭發各種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擴大和保護公眾享有的環境權益。
全省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要把重點宣傳、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結合起來,及時報導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
(八)進一步密切國內外合作與交流
發展循環經濟要走對外開放之路,加強國內和國際之間合作。學習借鑑國內外發展循環經濟的成熟技術與成功經驗,鼓勵企業、科研單位和高等學校開展循環經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國內研究機構及試點省市的交流合作,總結並推廣省內外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的有效做法,走出一條既與國際接軌又有山西特色的發展循環經濟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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