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

《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室2007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發布單位】山西省
【發布文號】晉政辦發〔2007〕133號
【發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山西省
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
(晉政辦發〔2007〕13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省中小企業局提出的《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
(省中小企業局2007年11月)
為保障和促進全省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我省“十一五”期間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以下簡稱“成長工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意義
“十一五”期間我省實施“成長工程”,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而做出的重大決策,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及《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晉發〔2004〕15號)、《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重大任務,是我省經濟走出“四條路子”,實現“三個超越”的重要措施,是“十一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的行動方案。
(二)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省委、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任務,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科技進步和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中心環節,以構建社會化服務體系為重點,提高中小企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能力,促進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原則。要把實施“成長工程”作為我省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拓寬城鄉居民就業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為中心任務,促進和諧山西建設。
2.堅持科學發展、環保優先的原則。要把實施“成長工程”作為我省兩個基地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保護環境、集約利用資源,鼓勵發展資源節約型企業,引導中小企業聚集發展,全面推動我省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
3.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服務的原則。“成長工程”的實施要以滿足市場需要為前提,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遵循市場規律,加快企業的發展。地方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為“成長工程”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提供信息、融資、技術、人才等服務。
4.堅持自主創新、提高素質的原則。實施“成長工程”要注重企業的技術創新、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著力提高企業的自主研發能力,要注重傳統產業新型化和新興產業規模化,建設制度型企業、規範型企業、誠信型企業。
二、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通過全面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初步形成發展環境明顯改善、布局結構相對合理、管理和技術水平顯著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持續增強、吸納就業人員能力不斷增強的中小企業群體和一批骨幹中小企業。
(二)具體目標
1.經濟總量持續增長。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經濟增加值年均增長20%以上,占全省地方生產總值的比重每年遞增3個百分點左右,到2010年占全省地方生產總值的比重達65%以上。
2.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按照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行動綱要》(晉政發〔2006〕50號)、《山西省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晉政發〔2006〕51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6〕49號)精神,積極引導企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提高我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整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到2010年,實現我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能耗指標低於全省的平均水平。
3.規模效益明顯提高。每年新增規模以上中小企業1000戶以上,到2010年,規模以上的中小企業達到8000-10000戶,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中小企業達到800戶,培育一批規範的股份制企業和上市公司。
4.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中小企業,到2010年,全省中小企業力爭創中國名牌達到5-8個,山西省名牌產品達到150個,省著名商標達到200個。
5.人員素質提高。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及操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人員和較高學歷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重,到2010年,中專及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職工比例達到15%,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達到5%,同時使職工中技工的比例顯著上升。
6.吸收就業能力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每年新吸納的從業人員不低於30萬人,到2010年在中小企業就業的人員力爭達到700萬人。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實施辦法》,制定鼓勵中小企業創業的政策措施,推動各市、縣和省直有關部門加快出台配套檔案,在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權益保護等方面給中小企業以切實的支持。
要依照《實施辦法》的有關內容,加快設立山西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逐年增加,到2010年,力爭資金額度達到1億元,同時要求市、縣兩級儘快設立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要深入貫徹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改善、最佳化發展環境,簡化審批事項和程式,放寬企業市場準入限制,允許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在立項、進出口、投融資、稅收、用地、收費、人才引進、職稱評定、辦理證照等方面給予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同等待遇。
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省內外新聞媒體,對我省扶持和發展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進行深入宣傳;對我省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功能作用、地位貢獻進行大力宣傳;加大對中小企業名優新特產品、知名商標的宣傳力度,為企業成長創造良好輿論條件。
(二)推動中小企業結構調整
要統籌發展區域經濟,構建城市、縣域、鄉村各有側重的區域產業發展新格局。大中城市要重點發展第三產業,強化傳統服務業,拓展現代服務業,引導鼓勵中小企業進入醫療衛生、教育、城市公共事業、金融服務、文化娛樂、物流信息、現代旅遊等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縣域、城鎮要充分利用當地的各類資源,加快技術改造,促進產業升級和產品更新,大力發展縣域工業和特色產業;鄉村要立足當地資源,緊緊圍繞糧、畜、果、菜四大主導產品,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特色農業、特色種養殖業和庭院經濟。
要貫徹落實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結合我省建設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的發展目標,進一步最佳化提升重點產業,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和接替產業,促進支柱產業多元化。在鞏固、提升煤炭、焦炭、生鐵、普鋼等傳統優勢產業的同時,加快發展煤炭深加工產業、焦化工產業、鑄造產業、建材產業、農產品加工產業、醫藥產業、旅遊業、服務業等八大產業。
積極發揮中小企業聚集效應強、資源共享程度高和便於分工協作的特點,從實際出發,因勢利導,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及相關企業建立穩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及技術進步等方面的協作關係,形成較強的生產配套能力,通過核心或重點產業的企業群體發展帶動相關或配套產業的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促進產業集群的形成發展,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鼓勵中小企業吸收更多的勞動力就業。
(三)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
圍繞“三大方陣”企業的建設,扶持發展骨幹企業,推動我省中小企業做大做強,著力培育一批技術先進、主業集中、主導產品突出、規模較大的企業和企業集團,形成全省“三大方陣”的重要支撐和後備力量。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深化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建立企業信用自律機制。積極開展企業信貸徵信系統的推廣工作,引進國內外著名資信評級機構開展資信評級,要加快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以及失信懲戒機制,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檔案資料庫,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及共享的社會化。要將營造信用環境與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結合起來,協助資信評級高的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金融承諾服務協定,給予信用評級、授信、貸款、支付結算、財務管理等優惠性的服務。
引導中小企業採取適當的企業組織形式,建立健全財務、成本、質量、計量、人力獎勵和信用等各項管理制度,實現科學管理,推動企業發展的規範化。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走質量興企的發展道路,依據國家《企業標準體系》的規定,建立以技術標準為主,包括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在內的企業標準體系,鼓勵支持中小企業開展GB/T19000、GB/T19022國家標準、ISO9000系列國際標準和ISO14000國際環境標準的認證工作。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體系,組織開展全員質量管理和全面質量達標活動,生產、經營實行標準化管理,產品、管理、服務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增強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鼓勵中小企業採用先進的技術和生產工藝、設備,提高企業的科技含量。引導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走“專、精、特、新”的發展路子,增加研發投入,提高研發能力,按市場需求開發新產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加強對名優企業及名牌產品的扶持保護,積極實施品牌戰略,鼓勵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和商標,大力開展爭創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山西省名牌產品、山西省著名商標活動,對獲得國家及省名牌產品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按照政府引導支持、整合資源、市場化運作、開放性服務的方式,建立省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提供檢測檢驗、研發試驗、質量認證、新技術推廣、技術諮詢、成果轉化等公共技術服務。鼓勵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與中小企業建立產學研合作關係,通過委託開發,聯合開發,共建研發機構,興辦新技術實體等多種形式,促進科技資源與企業生產有機結合,推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地方各級政府部門要積極幫助中小企業申報科技計畫,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中小企業,幫助企業申請認定。對自主創新的重大項目,開發填補國內空白的高新技術產品,被認定為國家級技術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省技術創新項目資金等要給予資助與扶持。
(五)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
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套用計算機及網際網路等現代信息工具組織生產和行銷,推行辦公自動化、資源管理自動化及電子商務技術,提高生產和管理水平,提升企業技術開發手段、行銷手段,逐步實現生產經營的信息化和現代化。支持中小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運營效率和增強市場開拓能力,建設我省千家信息化示範企業,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中小企業。
開展企業上網工程,強化網路服務功能,充分利用中小企業信息網,建立健全省、市、縣中小企業信息網路系統。組織舉辦網上經濟交流、商務洽談、協作配套、專題講座;開展網路信息諮詢活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網上答疑;為中小企業提供國內外行業發展的最新信息和產品供求、原材料供應、投融資、新產品開發、新技術轉讓、人才流動等相關信息。
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統計監測體系,將中小企業分類統計納入日常工作,定期發布中小企業運行動態。
要健全和完善各級中小企業項目庫,從中挑選高成長性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和重點項目,向國內外金融機構、各級政府部門推薦,爭取金融機構和國家資金的支持。
(六)加強人才培訓
要發揮政府部門的作用,在人才流動、政府獎勵、培訓教育等方面給與中小企業優惠政策。要加快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進程,初步建立適合我省省情的職業經理人測評與推薦制度,造就高素質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組織實施企業家培養工程,分期分批對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進行MBA和CEO培訓或到國內外知名企業實地培訓,選派部分企業家或高層管理人員赴美攻讀MBA。每年從省級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回收部分拿出300萬元,專項用於各項培訓工作。
要繼續加大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藍色證書工程的實施力度,開展多層次、多類別的專業培訓,切實提高中小企業職工隊伍素質。對市場行銷、財務會計、人力資源、生產技術管理人才及其他專業管理人員和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進行各種行之有效的培訓,使之更新知識,提高能力;對企業生產經營一線技能要求較高崗位的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操作水平和技術等級。要充分發揮各級職業學校對中小企業職工培訓的作用,按企業需求,對企業員工及後備員工開展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搭建職教供給與企業需求平台,開展訂單教育。
(七)提升中小企業市場開拓能力
要鼓勵中小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拓展國內外合作交流渠道。
要積極引導企業,通過自營出口或代理出口業務,大力開拓國際市場。要組織國際貿易方面的專家,對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和國際貿易實務的專業知識培訓,增強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能力,提高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
鼓勵中小企業採取多種形式在境內外投資,設立貿易實體和技術研發機構,把引進資金與引進技術和智力緊密結合,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經貿合作局面。
要積極開展雙向交流,組織重點企業和“名優特新”產品參加國際性、區域性具有影響力的展覽展銷會、貿易洽談會、產品推介會、商務洽談會等經貿活動,提高企業及產品知名度;同時以項目融資,以資源融資,以市場融資,積極吸引各類資金進入我省,實現共同發展。
(八)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或風險補償的有效途徑,簡化貸款審批程式,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比重。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宜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要落實省中小企業局與山西省銀監局簽署的《促進小企業金融服務合作框架協定》,建立銀企雙邊承諾服務制度,爭取更多的資金投向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營造良好的外部氛圍。
要充分利用各類政策性銀行的開發性貸款,積極探索有效的利用途徑,形成政府、銀行、企業間的互動合作,要全面落實省中小企業局與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簽署的《特色成長型中小企業、縣域經濟發展融資貸款合作協定》,通過提供風險擔保金的形式,爭取國家開發銀行承諾的20億元開放性貸款的足額投放,推動我省中小企業實質性利用開發性貸款的進程。
加快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採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拓展擔保業務,擴大擔保規模,增強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九)拓寬融資渠道
積極爭取中國證監會對我省中小企業上市給予支持,為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業提供服務,選擇一批高成長性、運作規範、符合上市條件的中小企業進行上市融資輔導,力爭在中小企業板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外上市,逐步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體系。
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支持我省中小企業在融資成本相對較低的債券市場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增強直接融資能力。
要制定出台加快發展中小企業風險投資的具體辦法,積極探索與金融機構、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基金的協作方式,大力促進國內外商業性風險投資機構來發展業務。
(十)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按照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以及突出服務性的原則,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圍繞信用擔保、信息網路、創業輔導、人才培育、法律維權、行業協會、技術支持、管理諮詢、市場開拓等方面開展工作。要用好山西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在省級財政允許的情況下,每年按照10%的比例增加,同時要求各市、縣儘快籌集各級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省級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及回收部分按照《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導向作用。
四、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是我省中小企業實施“十一五”規劃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一項系統工程。地方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責任,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資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切實加強領導
成立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實施,及時研究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協調溝通重大事項與相關業務,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強化目標管理
地方各級政府要將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情況納入政府考核目標,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認真落實成長型中小企業扶持措施,及時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指導企業克服成長中的瓶頸問題,紮實推進“成長工程”的實施。
(三)抓好監督檢查
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成效顯著的給予獎勵,對目標不明確,措施不落實的要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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