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及促進健康服務業、養老服務業、現代保險服務業等一系列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消除瓶頸制約,加快推進我省服務業持續快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
(一)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銀行、企業風險共擔的服務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風險補償和融資擔保功能,引導、撬動金融信貸資金投入,支持服務業企業快速發展。(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在產業集聚區開展科技服務業試點,試行“科技創新券”政策。對產業集聚區內的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中小企業服務平台,通過省級財政科技計畫經費渠道按其提供服務數量和效果給予後補助。加大服務業引導資金、科技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對科技服務業的支持。(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三)對我省引進的國內外知名服務業企業總部、地區總部、採購中心、研發中心等自建、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的,銀行、保險、證券類金融機構在我省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的,以及發展前景良好、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或圍繞大型企業配套服務、產業延伸的服務業企業,由所在地政府給予適當補貼。(省政府金融辦、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及市縣政府負責)
(四)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由政府負責保障的服務類公共產品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採購的類別和數量。創新政府採購支持方式,取消小微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最大限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將其專科建設、設備購置、人才隊伍建設納入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範圍。(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五)省、市、縣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確保60%以上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對新建、改(擴)建公益性養老服務機構,依據其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土地租期等指標,由各級政府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體系,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申請享受職業培訓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養老護理崗位補貼制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體育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六)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就業補貼政策,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穩定就業崗位。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的實施範圍由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對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展到所有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七)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服務業企業發生的首筆貸款和信用貸款,由當地政府給予不高於貸款利率2個百分點的貼息支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統一調整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當地財政給予貼息。(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等相關部門及市縣政府負責)
二、落實降稅減負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八)切實落實國家已出台的扶持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科技服務、軟體、涉農服務、金融服務、育養服務、醫療服務和小型微利服務等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稅收優惠政策公開機制並在網路、報紙等媒體隨時發布。(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九)實行鼓勵類服務業用水(洗浴、洗車等特種行業除外)、用氣、用電價格與工業用水、用氣、用電價格同價政策。社會福利場所和養老機構用水、用氣、用電、用熱實行居民生活類價格。積極配合國家簡化電價分類,綜合考慮服務業用電特點,進一步完善服務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對服務業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幅度規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各市州可在省定收費標準範圍內,根據實際確定服務業企業收費標準,按規定許可權對中小服務業企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屬於服務業範圍的文化企業、非營利性醫療和養老機構建設按規定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積極探索建立“零收費”制度,切實落實企業各種減負措施。(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及市縣政府負責)
三、最佳化服務業用地供應方式,完善用地保障機制
(十一)鼓勵利用存量土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在實施城鎮規劃和舊城改造中收購儲備的存量土地,優先用於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興辦生產性服務業,其土地用途暫不變更。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企業或單位利用原有工業廠房、倉儲用房興辦生產性服務業(不含房地產開發),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原有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省國土資源廳、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二)加強服務業建設用地保障,制定符合服務業發展需求的投資強度和用地標準。各級國土部門在年度用地計畫中安排一定比例指標用於生產性服務業,對投資額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鼓勵類服務業項目用地,給予重點支持。對服務業重點項目,實行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制度,在建設用地供應時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優先供地。對雲計算、物聯網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工業設計和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節能環保、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等新興服務業企業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次性繳付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首期繳納50%,其餘在1年內分期繳付。(省國土資源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四、支持創新驅動發展,積極培養引進人才
(十三)加快構建眾創空間,總結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依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學科技園和科研院所,充分發揮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主力軍作用,構建一批成本低、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業服務平台。發揮政策集成和協同效應,實現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四)加快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改制和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步伐,積極推進國家和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鼓勵生產企業將企業技術中心、重大技術產業平台組建成為專業化的具有科技研發、技術推廣、工業設計和節能環保功能的服務型企業。引導生產和其他企業將倉儲物流、後勤物業、餐飲和教育培訓等內部服務功能剝離,整合組建專門的服務企業。不斷創新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供給模式,積極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五)支持服務業企業向高端化發展,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150%攤銷。加快技術手段創新,鼓勵開發服務業共性和關鍵技術,培育信息增值、創意設計、數字傳媒等新興服務市場。加快業態創新,引導推進總部經濟、會展經濟、健康養老經濟和商業、文化、旅遊融合等業態發展,培育專業服務市場。加快商業模式創新,大力發展供應鏈管理服務業,鼓勵發展電子商務、共同配送、直營體驗店等新興模式。加快服務理念創新,培育一批定製服務提供商、技術服務運營商和整體方案解決商。(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六)大力發展工業設計,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選擇基礎較好的企業,打造一批集成創新能力強、設計成果產業化績效明顯、為國內著名製造企業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骨幹企業。每年組織實施一批市場前景好、技術含量高、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工業設計創新項目。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管理,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機構、著名高校工業設計中心,在省內創辦研發設計中心和分支機構,支持和推動有條件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國家級中心。(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七)推動品牌和標準化建設,積極創建自主服務品牌,以研發設計、現代物流、售後服務、金融、信息、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文化、旅遊、教育、培訓、家政、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開展國家級和省級知名品牌示範區創建及商標戰略示範企業創建活動,推動傳統老字號企業改造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較強市場影響力的服務業品牌。加強服務業標準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加大服務業標準的推廣實施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國家級和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鼓勵和支持服務業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訂和修訂。(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八)加大人才中介機構建設投入,建立健全人才資源服務業體系,形成政府推動引導、市場公平競爭、機構自主發展的運行格局。加快各類就業服務機構特別是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展。扶持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中心人才市場及縣級農村人才市場,做大做強綜合性人才市場。建立完善人才引進和激勵機制,支持服務業領域龍頭骨幹企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服務研發平台建設,加快建立服務業人才高地,加大服務業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力度,壯大高質量服務業人才隊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十九)將服務業經營管理和專業人才培養納入專業技術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切實加大培養力度。加強服務業職業經理人培訓,著力提高經營管理者素質。完善服務業人才交流和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人才合理流動。支持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開設服務業相關專業,培養從事服務業的經營管理人才和中高級專業人才。鼓勵有條件的服務機構與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養基地和實訓基地。重點開展文化產業、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等業態的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的培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十)強化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把服務業從業人員作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重點,按照“同一地區,同一工種給予同一補貼”的原則,統一培訓補貼基本標準,統一培訓機構資質規範,統一培訓考核標準、考核程式和考核辦法。以規模經營企業和職業技術院校為主,充分發揮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以及工青婦組織和殘聯的作用,根據當地服務市場需求和用工情況,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和在職培訓。依託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大型服務機構,加強服務業從業人員實訓基地建設,對招聘此類從業人員並進行培訓的機構,按相關規定給予財政補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五、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走出去”
(二十一)鼓勵發展新興行業和新型業態,深入推進“網際網路+”行動,支持發展雲計算服務和建設大數據平台,為企業提供公共信息服務支撐,增強企業運營服務能力。落實促進信息消費有關政策措施,以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商用推廣為契機,鼓勵發展網際網路業務、信息傳輸、電信增值等方面服務,加快建設信息基礎設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創建工作,支持其進入公共信息服務、支付服務、跨境貿易服務、交易產品追溯服務等電子商務重點套用領域。加強服務資源整合,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台實現優勢互補、促進線上交易與線下交易融合互動。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程,推進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開展“隴貨網上行”活動,支持電商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拓寬發展空間。鼓勵投資發展節能環保、教育培訓、服務貿易、人力資源管理等新興服務,支持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企業整合利用相關服務資源,創辦各種集成服務中心。切實落實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大力發展醫療保健、健康管理、健康保險以及相關服務。(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十二)鼓勵運用信息技術、文化元素、先進管理方式等改造傳統服務業,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和服務最佳化提質。支持商貿服務業向專業化、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發展,鼓勵發展連鎖經營和城市配送。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流通領域信息系統和檢驗檢測系統建設,推進全省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加大農產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投入。在旅遊業、住宿餐飲業等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標準和規範,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農牧廳、省質監局、省旅遊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十三)加強產業發展載體建設,加快重大平台、城市新區和服務業集聚區規劃建設,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協調發展。支持在蘭州、天水等區域中心城市和蘭州新區規劃建設一批總部經濟基地,吸引國內外著名服務業企業來甘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採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機構,集聚現代產業高端要素資源,構建現代服務業發展高地。支持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在工業設計、文化創意、金融、信息、商貿會展、現代物流、旅遊、健康養老等服務業領域培育建設一批產業集聚程度高、輻射服務作用大、示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支持創建國家服務業發展示範區。(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十四)大力推進服務領域對外開放,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自由貿易區、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和示範園區等開放平台建設,吸引國際國內資本投向研發設計、現代物流、金融、商務、旅遊等重點領域,努力提高外商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投資比例。鼓勵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權,支持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企業開拓國際和省外市場,在信息技術外包、對外設計諮詢、對外工程和技術承包、軟體出口、文化產品、勞務合作、醫藥研發外包等方面形成較強競爭力。支持我省法人金融機構通過設立代表處、分行、合資銀行、參股國內外金融機構等形式對外發展金融網路。(省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負責)
六、堅持放管結合,破除市場監管障礙
(二十五)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繼續取消和下放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公開所有保留審批事項的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加快推進市縣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上網發布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加快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建設,實現“三證合一”和“一照一碼”。開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試點,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張網”。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省審改辦、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十六)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進一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嚴格實行寬進嚴管,不斷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及時糾正不法經營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切實維護市場主體權利、機會、規則平等,做到監管標準、程式、結果公開透明。強化協同監管,推行部門聯合執法,加強重點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科學編制並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及市縣政府負責)
(二十七)建立健全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組織,督促行業協會、商會制定完善並嚴格執行行規行約和各類標準。登記管理機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定期報告制度和督促檢查,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的跟蹤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信息服務、教育培訓、諮詢協調、自律約束和維護權益等方面的作用。(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負責)
各市州、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措施辦法。省推進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促檢查,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本意見貫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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